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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代社会与杂剧兴衰

    时间:2020-11-23 07:54:3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公元十三世纪,元代统治者凭着“塞北雕弓硬”(马致远:《汉宫秋》),几乎象旋风般消灭了夏、金、宋三个政权,建立起一个横跨欧亚两洲、历史上空前的大元帝国。

    元朝在建立的过程中,进行军事征服。所占之地经常实行屠城政策,将“百姓尽行杀掳了”(佚名:《元朝秘史》卷九),“杀了的人如烂木般堆着”(同上书卷十三)。元朝建立后,尽管使国土一统,但因内部常常倾轧斗争,杀戮掠抢并未停止,始终干戈扰攘,战火弥漫。据翦伯赞先生主编《中外历史年表》载,仅在至元二十四年至大德五年间(公元1287至1301年间),就先后发生宗王纳颜、海都、火鲁火孙、阔阔带、笃哇及诸王明理铁木耳等人的叛乱。社会上几乎无安定之时、安定之处。

    在元代,民族压迫与阶级压迫始终交织在一起,元朝统治者为了造成相互牵制之局面,以便从中取利,把人分为四个种族等级,即蒙古人居首,色目人次之,汉人又次之,而南人为最劣等。在若干场合,则又略分为二级:即蒙古人、色目人为一级,汉人、南人为一级。中央政府各级官署长官皆专于蒙古人,其次为色目人,而汉人、南人不与。《元史·百官志序》云:“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梁寅亦云:“世祖之约,不以汉人为相,故为相皆国族。”(《梁石门集》卷八)就是一般较高的行政人员,亦多为蒙古人或色目人所专有。叶子奇《草木子》云:“天下治平之时,台、省要官皆北人为之,汉人、南人,万中无一二;其得为者,不过州、县卑秩,盖亦仅有而绝无者也。”就连“各道廉访司,必择蒙古人为使,或缺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参以色目、汉人”(《元史·成宗纪二》)。对汉人、南人掌握实权防范甚严。在元代入仕之途有四种:一由怯薛,二由承荫,三由科举,四由吏员。怯薛是元代宫廷近卫军,《草木子》云:“仕途自木华黎王等四怯薛大根脚出身,分任省、台外,其余多是吏员,至于科举取士,只是万分之一耳,殆不过粉饰太平之具。”可见通过怯薛入仕的人很多。此项入仕为蒙古人、色目人中无功无学者所专有。以承荫为官者,主要是蒙古贵族,有地位的色目人,亦包括一小部分为虎作伥的宋金降将子弟。在至元七年(1270年)即定承荫之制,大德四年(1300年)更定新例:“上位知识有根脚的蒙古人每,子孙承荫父职兄职呵,皇帝识也者除那的以外,一品子荫正五品,从一品子荫从五品,正二品子荫正六品,挨次至七品;色目比汉儿高一等定夺。”(《通制条格》卷六)故宫大用在《范张鸡黍》中愤愤不平云:“口边厢奶腥也犹未落,顶门上胎发也尚自存,生下来便落在那爷羹娘饭长生运,正行着兄先弟后财帛运,又交着夫荣妻贵催官运。”即针对承荫制而言。这些人不仅在政治上享受优遇,在经济上可以通过职田、赐田、杂赐、营商等方式,合法地充实其私人经济。据《元典章》二十五载:“职官三品职田佃户有至五七百户,下至九品亦不下三五十户”。赐田数目惊人,世祖曾以益都千顷赐撒吉思(赵翼《甘二史剳记·元代以江南田赐臣下》),“成宗尝赐卿江南田六千亩,今加赐四千……万亩之田,岁入万石”(元明善《清河集·太师淇阳忠武王碑》)。赐钞银、黄金、杂物数目亦惊人,世祖赐赛典赤“银二万五千两,钞五百锭”(《元史·世祖纪五》),“赐皇子脱欢,诸王阿鲁灰,只吉不花,公主囊家真等,钞计七千七百三十二锭,马六百二十九匹,衣段百匹、弓千、矢二万发”(《世祖纪十三》)。仁宗一次赐大臣“黄金百两,白金千两,钞五十万”(虞集《道园学古录·句容郡王世绩碑》)。在法律面前,还有特别规定:

    诸四怯薛及诸王驸马、蒙古、色目之人,犯奸盗诈伪,从大宗正府治之。(《元史·刑法一》)

    汉族及原住在北方、南方的其他各族人民,丧失起码的做人自卫权力,如果还手殴伤蒙古人,政府就“杀以惩众”(《元史·董俊传》)。但民族问题的实质仍是阶级问题。元朝统治者虽把人分为四等,并规定了他们的政治地位、经济负担等,但事实上列为第三、四等的汉人、南人中地主阶级和宋金归顺的文官武将,同样是他们依靠的封建势力,亦可享受政治、经济上较优待遇。蒙古人、色目人中有地位的人及汉人、南人中与他们紧密勾结的官员、地方豪霸之家(注1),这些人凭借种种特权,对广大人民肆意掠抢、欺凌。在元杂剧中常常出现的“衙内”,就是这些特权者形象的艺术再现。这些人凭仗自己是“权豪势要之家,累代簪缨之子”,他们“嫌官小不做,马瘦不骑,打死人不偿命”,“如同捏杀个苍蝇相似”(武汉臣:《生金阁》),“如同在房上揭一片瓦相似,不到半年,把瓦都揭净了”(无名氏:《黄花峪》)。甚至在夺占别人妻女后,为阻止受害者上告,还可以“借这大衙门坐三日”(高文秀:《双献功》)。真是横行无忌,为所欲为到了极点。此外,元代还实行保甲制:

    二十家为甲,以北人为甲主,衣服饮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城乡编设甲主,挐人妻女,有志者,率皆自裁,欲两全者,竟出下第为舟妓,以舟妓不设甲主,舟妓得不辱身云。(徐大焯《烬余录》乙编卷二)

    此种情况虽无政府明文,但特权者肆意胡为,遂在自己权限所在地私订这类土政策亦未可知。当时广大人民,在北方者多沦为奴隶,在南方者则多沦为佃户。这些奴隶或佃户,人身依附于主人,饱尝人身侮辱,且生死、婚嫁亦由主人。主人可以私贩人口,勒逼婢女为娼。(注2)主人杀人亦可“使隶己者坐之”(《元史·虞集传》),或“遗奴偿死”(袁桷《清容居士集》卷三十)。即便是有从良文书的摘帽奴隶,地位仍极卑下,杨显之在《酷寒亭》中就描写了这样的人:

    姓张名保,因为兵马嚷乱,遭驱被掳,来到回回马合麻沙宣差衙里,往常时在侍长行为奴作婢。……那侍长见我生受多年,与了我一张从良文书。本待回乡,又无盘缠,如今在这郑州城外开着一个小酒店儿,招接往来客人。昨日有个官人买了我酒吃,不还酒钱,我赶上扯住道,还我酒钱来。他道你是甚么人,我道也不是回回人,也不是达达人,也不是汉儿人。……

    他支吾半天才说出自己“是个从良自在人”,结果酒钱不敢再要了。就是所谓民户(即农民),遭遇亦并不比上述三种人好多少,他们的耕地随时都有被强占的危险,每年要交税粮、科差、岁课,还要交额外课三十二种(详见《元史·食货志》)。此外,如商税、市籴、市舶抽分,亦要直接、间接,大部或全部由农民输纳,如牛负重,且日增其量,同时,政府对他们防范极严,不许他们“习武艺”(《元史·英宗纪二》),“弄枪棒”,“聚众围猎”(《元典章》五七、二),违者要定罪,甚至连“赛神赛社”、“划棹龙船”、“立集聚众买卖”等(《通制条格》二八、五七)都在“禁治”之例。不仅元初如此,在顺帝时还“禁汉人、南人、高丽人,不得执军器,凡有马者拘入官”,并有重臣“伯颜请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顺帝怕激起民变遂“不从”(《元史·顺帝纪二》)。元朝政治极黑暗腐败。初时“州县官以未给俸,多贪暴”(《元史·陈祐传》),故程矩夫云:“真是明白放令吃人肚皮,椎剥百姓。”(《雪楼集》卷十)再加上政府公开悬称卖官(注3),贪官污吏惊人,冤狱遍布,这在中国历史上亦是罕见的。这些家伙“坑人财,陷人物,吃人脑,剥人皮”(武汉臣:《玉壶春》),“只要肥了”“私囊”,“不管民间瘦”(无名氏:《陈州粜米》)。在大德七年(1303年),据《元史·成宗纪四》载:

    “七道奉使宣抚所罢赃污官吏凡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三人;赃四万八百六十五锭;审冤狱五千一百七十六事”。

    这正如岳伯川在《铁枴李》中借岳孔目之口剖示的:“你那里知道俺这为吏的,若不贪赃,能有几人呵。”在元杂剧中反映贪奸官吏的内容特别多,他们贪赃枉法,草菅人命,将“一管扭曲作直取状笔,更狠似图财致命杀人刀”,“他每都指山卖磨,将百姓画地为牢”(同上),使无数善良的窦娥被杀害(关汉卿:《窦娥冤》),无辜的王小二(孙仲章:《勘头巾》)、刘玉娘(孟汉卿:《魔合罗》)、张海棠(李行道:《灰阑记》)被囚禁、被鞭笞,受尽酷刑。“柔软莫过溪涧水,到了不平地上也高声”(《陈州粜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连自幼受封建思想影响,十分柔顺善良的窦娥,临刑对都大胆地喊出:“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从经济上,元朝统一中国后,使中国社会经济遭到一次极惨重的大破坏,由宋代刚刚发展起来的工商业,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残破和凋敝而一落千丈。蒙古族人当时是一个社会经济落后的民族,它还停滞在奴隶占有制的阶段,过着原始的游牧生活。随着军事的征服,它几乎要把中原大地变为牧场。虽然它的目的没有达到,但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却起了严重的阻碍作用,并阻碍达一世纪之久(参看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上册)。其中尤以北方破坏最甚:

    数千里间杀戮皆尽,城郭丘虚,金帛子女、牛羊、马畜,皆席卷而去,屋宇悉皆烧毁。(谢采伯:《密斋笔记》)

    几乎到了荡然无存的地步。元世祖忽必烈在征服南方时虽然改变政策,一再制止焚烧、掳掠和屠杀事,诏谕中书省及蒙古、汉军万户千户军士,虽较前有所收敛,屠杀、破坏仍很严重。过去有些人据《马可波罗行纪》,认为元代商业经济相当发达,甚至比宋代还兴盛,这看法太片面。在《马可波罗行纪》中虽然反映了当时一些城市商业情况,但多是供元朝统治者、贵族、富豪之家和中外巨商们用的消费品,不是促进社会生产的经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经济几乎全部处在不断地破坏和削弱之中,把广大人民无情地推向饥饿和死亡线上。元代的工商业者,特别是工匠的地位比宋代低得多,他们大多是奴隶或半奴隶状态的劳动者,一般的商人,在营运上亦无自由。他们除受政府种种干涉和管制外,经常遭到官府吏胥和权豪势要的百般勒索和苛扰,并且还须向政府供应物品或缴纳钱钞。由于元代官吏异常贪狠凶暴,商人受到的掠夺大大超过宋代。只有僧侣、贵族、官吏、豪强和西域富商等类特权阶层人,可以肆无忌惮,他们不纳税,又放债取息,巧取豪夺,违法增富,如“阿合马、张惠挟宰相权为商贾,以网罗天下大利”(《元史·阿合马传》)。有时他们还搞商业专利权,马致远《青衫泪》中反映过这类情况:“我则道蒙山茶有价例,金山寺里说交易。”武汉臣《玉壶春》中亦云.“一任着金山寺摆满了贩茶船”,很可能茶市即由僧侣垄断。元代高利贷盛行,官营的机构叫“斡脱所”,私营的叫“解典库”,这种业务称之为“斡脱业”,利率惊人:“如羊出羔,今年而二,明年而四,又明年而八,至十年则累而千”(元好问:《遗山先生文集》卷二十六),名曰“羊羔儿息”,俗称“驴打滚”,剥削程度异常严酷。所以象耶律楚材、廉希宪等人奏请“令本利相侔而止,永为定制”(《元史·耶律楚材传》),便被称为体恤百姓的大贤臣了。《元史·刑法志四》云:

    诸称贷钱谷,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息,有辄取赢于人,或转换契券,息上加息,或占人牛马财产,夺人子女以为奴婢者,重加之罪,仍偿多取之息,其本息没官。诸典质,不设正库,不立信贴,违例取息者,禁之。

    尽管政府有明文禁令,但放高利贷者多为王公、贵族、勋臣、姻戚,他们或假手于“西域贾人”经营,或公然无视法令,吮吸如故,以致民间借贷亦照样行事。到期债户还不上本息,就要家破人亡。如元杂剧中窦娥,就因父亲借蔡婆二十两银子,被抵押做了童养媳,李玉英因父亲欠刘员外十个银子,就逼她出卖贞操(无名氏:《鸳鸯被》),倘若债户无妻女抵押,就要被送到“衙门里面绷扒吊拷”,甚至死后亦要变驴、马、牛还债,在无名氏《来生债》中有这样情节。足见高利盘剥之酷,不然不会在杂剧中有如此强烈之描述。

    元代在政治上人为制造种种不平等,在经济上遭到空前大破坏,又加之频繁发生自然灾害及伴之而生的饥馑疾疫,对社会大动荡、大混乱起了进一步强化作用。据《元史·成宗纪》载,在大德元年(1297年)北方有十几个城区受灾,“死六千五百余人”,在大德五年(1301年)有五十多个城区受灾。起初基本上在北方、中原地区,后来越过长江,蔓延到了江南,使有些区域成了“千里为虚”,“荆棘没人”(余阙:《青阳先生文集》卷八)的荒凉无人之境。《陈州粜米》就真实地反映了这灾荒年景:“陈州亢旱三年,六料不收,黎民苦楚,几致相食”。此外,在秦简夫《赵礼让肥》、张国宾《合汗衫》、王仲文《救孝子》、无名氏《合同文字》、《硃砂担》、《盆儿鬼》等剧中描写饥荒年景和强徒横行的情况,都从不同程度反映了当时农村破败和社会动乱的可怕景象。正因为社会生活如此,所以在元朝建立不到百年间,人民起义的烽火始终未熄灭过,而且愈演愈烈,直至元末以红巾军为首的农民起义风暴把这极其野蛮的暴力统治彻底推翻。

    在元朝统治时代,中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境遇极惨。过去知识分子“学成文武艺,一心待货与帝王家”(《救孝子》),即使不能仕进,在社会上亦地位较优。而元代则大不相同,元朝统治者为了防止汉族知识分子参与政治,掌握实权,不仅以行政手段堵塞仕进之路,而且使其地位低下,为世人轻贱,在群众中丧失影响能力。正如宫天挺《范张鸡黍》云:“满目奸邪,天丧斯文”,“今日每秀才们遭逢着末劫”。元朝在建国初期,夺取中原时,曾得过儒生之力,如刘秉忠、郝经、姚枢、许衡诸人,都是元世祖忽必烈的重要谋臣,当时出于政治上的需要,笼络收买他们,颇见优渥,故曾多次下诏:“敕南儒为人掠卖者,官赎为民”。对“前代圣贤之后,高尚儒、医、僧、道、卜筮,通晓天文历数,并山林隐逸名士,仰所在官司,具以名闻。”(《元史·世祖纪五、六》)还立下军法:“凡儒服挂俘籍皆出之”(姚燧:《牧庵集·序江汉先生事实》)。至元十三年(1276年)又下令:“敕诸路儒户通文学者三千八百九十,并免其徭役”(《元史·世祖纪六》)。其后,在至元二十五(1288年)、大德十一年(1307年)、至大二年(1309年)皆有免儒户杂泛差役之令。在元仁宗皇庆、延祐之后,又实行科举之制,似乎儒人之被优崇无异于往昔。但实际情况远不是如此。儒人自学校选举得官者为数甚少,或云为“十分一之半”(《牧庵集·送李茂卿序》),或云为“万分之一”(《草木子》),不过是“姑贵其名而存之耳”(《元文类·经世大典序录》),故陈高在《感兴诗》中愤愤不平说:

    客从北方来,少年美容颜,绣衣白玉带,骏马黄金鞍。捧鞭揖豪右,意气轻丘山。自云金张胄,祖父皆朱轓,不用识文字,二十为高官。市人共咨嗟,夹道纷骈观。如何穷巷士,埋首书卷间,年年去射策,临老犹儒冠。

    实际上尽管“至元有诏,蠲免〔儒户〕身役”,其后累朝重申旧令,可“州县奉行不虔,差徭如故”(陆文圭:《墙东类稿·廉访使孙公墓志铭》)。至皇庆元年(1312年)则有“儒户杂泛差役,……与民一体均当”(《元典章》三一)之明令,干脆连过去开的空头支票亦取消了,在元代军、站、人匠等诸户倘有犯罪,有本管官司会审之例,以为保护,而儒人则同民户一样归于有司,并无司法之特别关照。因此,贪官污吏对于儒户“有中人之产,则役使之,困辱之,产不尽不止”(《廉访使孙公墓志铭》),又借里甲之制,以特别坑害儒人,甚至籍儒户以充乐工。(注4)在郑元佑《遂昌山樵杂录》中就记录了好多“褴褛冠衣”,几乎被“饿杀秀才”到达官贵人门前求乞的窘状,不亚于沿门托钵的人物。故民间流传这样的话:“生员不如百姓,百姓不如祗卒”(李继本:《一山文集·与董涞水书》),以致连“小夫贱隶,亦以儒为嗤诋”(《青阳先生文集·贡泰父文集序》)。知识分子地位之卑下,在元杂剧中反映甚多。马致远《荐福碑》中借神龙之口嘲笑张镐:“你本是儒人,我着你今后不如人”。石君宝《秋胡戏妻》中,秋胡与罗梅英新婚三日被勾去当军,送别时梅英悲痛地唱:“原来这秀才每当正军,我想着儒人颠倒不如人。”无名氏《举案齐眉》亦沉痛地说:“儒人今世不如人”,可见知识分子在元代的地位,虽不见得象宋末遗民郑思肖、谢枋得说的:“九儒十丐”(郑思肖:《心史·大义略叙》),“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谢叠山集·送方伯载归三山序》),但亦是备遭苛虐,地位卑贱,把中国数千年来凭借正统势力卵翼,在社会上久占优越地位的文人和知识分子,一落千丈,成为最倒霉的阶层,使他们“空学成补天才却无度饥寒计”,如同“挽盐车骐骥陷淤泥,不逢他伯乐”,“志愿难酬”(郑光祖:《王粲登楼》),在中国历史上所给予知识分子在精神上、物质上的打击,从未有比这更残酷。“秦灰犹未冷,汉道复衰绝”(《范张鸡黍》),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大规模的焚书坑儒。其实,元初时北方文人怀念南宋的念头并不很强烈,所谓故国之思比较淡薄。因为北方如果从幽云十六州算起,在五代后晋石敬塘时早已把它送给契丹,从未属过南宋的版图。河南、山东、山西一带,随着北宋灭亡,亦已归金朝一百五十多年,所谓民族意识,未必有多么强烈。南方因南宋灭亡不久,南方人民忍受异族统治,民族情绪比较浓烈。如谢枋得、郑思肖等人多写故国之思,亡国之恨,遗民气质很浓。而北方的文人王元节、元好问等人,对金朝之怀念有甚于南宋。看来只要当政者给知识界以好颜色,采取稍优待遇,他们之中会有很多人成为元政权的吹鼓手,起码不特别怨恨它。但因种种复杂原由,元朝统治者没有这样做,却无情地把这些文人和知识分子推向社会底层,“士运中否”,“士失其业”(《青楼集序》),或“屈在簿书,老于布素”,或“每沉抑下僚,志不得伸”,何以纾愁遣愤,于是便“以其有用之才,而一寓之于声歌之末,以抒其拂郁感慨之怀,所谓‘不得其平而鸣焉’者也”(胡侍《真珠船》)。但不平而鸣的方式因人而异,由于环境、素养、气质不同,作家们走了几条不同的路。南方文人如刘辰翁、谢枋得、谢翱、郑思肖、林景熙、汪元量等人,用传统诗文的形式,以血和泪凝成文字,写下流传千古的正气歌。在民间有些下层文人和艺人,虽从事戏文创作,但终元一代,影响不大。而在北方沦入社会下层的文人,则与艺人结合组成书会,在大都有御京书会(一作“玉京书会”),在保定、汴梁等地亦有地区性的书会。参加书会的人,称作“书会才人”或“书会先生”,他们用新兴的文艺,即杂剧的艺术形式,从事创作,借以谋生和抒愤。这就在客观上迫使一批有识之士加入杂剧作家的行列,使队伍整齐,人才济济。这时,由宋、金以来的戏曲、舞蹈、音乐等各种表演艺术已经成熟,说白和歌曲分工导致的曲白结合的表演形式已经形成,构成戏曲艺术的各种因素,到这时经过长期酝酿而融为一体,于是许许多多戏剧家,尤其是在杰出的戏剧家关汉卿、王实甫等人的努力下,他们在继承先辈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加以创造性发挥,遂使杂剧艺术日臻完善。元朝统治者入主中原后,他们轻视和破坏旧有的正统道德观,在客观上起了解放思想的作用,再加上刚刚经历了山河惨变之教训,使很多有识之士能冲破封建正统观念以真实的目光观察历史和社会生活。由于封建正统观念的松动,思想较为自由,在客观上有利于剧作家的创作,使他们大胆地发出前人未发之论见、追求与呐喊。此外,当时元室贵族、官员、中外豪商大多数集中在一些大城市,贸易换取物品亦多在大城市中进行,这就使一些大城市暂时畸形繁荣,市民阶层的队伍发展增多,并随之出现大量供他们文化和享乐的艺人、妓女,从事于杂剧艺术的演出活动。而广大人民,因生活中种种不适,“百姓每恰似酸馅一般,都一肚皮衠包着气”(孔文卿《东窗事犯》),亦需要有文化和娱乐的场所,以抒愁泄愤。所以大城市中的娱乐行业,在为上层社会服务的同时,更为下层社会所欢迎,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这是它兴盛起来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据《马可波罗行纪》载,在大都“附郭之中”居住的妓艺,“计有二万有余,皆能以缠头自给”。元人夏伯和《青楼集志》云:

    “内而京师,外而郡邑,皆有所谓勾栏者,辟优萃而隶乐,观者挥金与之。‘院本’大率不过谑浪调笑,‘杂剧’则不然……又非唐之‘传奇’,宋之‘戏文’,金之‘院本’,所可同日语矣。”

    故知其中有些是从事杂剧的女艺人,在大小勾栏演出谋生。《青楼集》中载有名女演员一百多人,注明在大都者近四十人。这些人演技很高,如珠帘秀“杂剧为当今独步;驾头、花旦、软末泥等,悉造其妙”,是个全才。南春宴“长于驾头杂剧,亦京师之表表者”。天然秀“闺怨杂剧,为当时第一手。花旦、驾头,亦臻其妙”。国玉弟“长于绿林杂剧,尤善谈谑,得名京师”。其中珠帘秀与关汉卿友善,天然秀与白朴甚熟,作家与演员之间交往,相互砥砺,对艺术上的提高大有裨益。这些艺人在演出时使剧中人物活现于舞台之上,教育和感染观众,激起共鸣,这就更鼓励和刺激作家深入生活实践、舞台实践,不断地提高写作水平,反映时代的精神,写出人民的要求和希望。关汉卿在饱尝辛酸、屈辱的生活中,“躬践排场,面傅粉墨以为我家生活,偶倡优而不辞”(臧晋叔:《元曲选·序》),在充满苦难和泥泞的大地上吸收营养,歌颂卑贱者的聪明智慧,揭露社会上的脓疮,缅怀古代的英雄,唤起民族的志气,以激愤的歌调唱出了时代的最强音。王实甫虽然以清丽的文字,描写的是有传统性的爱情故事,但却表现了对封建门阀、等级制度和礼教的抗击,对因社会动乱又风行起来的野蛮抢亲恶俗的愤懑心情,并怀着美好的愿望祝福和鼓励人们为争取自由、幸福而向恶势力斗争。马致远非常憎恨当时昏暗腐败的社会现实,并在倍受歧视的仕进途中,饱尝了人生的苦酒,他因不满社会生活,不愿随波逐流而避世隐退,以苍劲、悲凉、悒郁的格调,唱出愤世的歌。还有一些作家,或则希望包拯、张鼎那样公正廉明的官吏出现,惩除贪官污吏,一伸人间的冤屈;或进而歌颂水浒中的英雄,希望用李逵、燕青、鲁智深们的朴刀杆棒来洗雪耻辱,表达了强烈的复仇意念;或则借用古代的故事传说,歌颂汉族历史上的英雄,希望赵氏复国,汉族重兴,表现出浓烈的民族情绪。元初的杂剧,无论是从积极方面,还是从消极表现,有一个相同的倾向值得注意,即对元代现实的否定,甚至可以说是坚决的否定。他们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心理活动,反映了时代的面貌,“恨塞满天地之间”,“漫漫长夜何时旦”(郑光祖:《王粲登楼》),希望暗夜赶快过去,出现一个美好的明天。正因为这些作品反映了广大人民的要求和希望,所以当它在舞台上演出时,使台下观众“快者掀髯,愤者扼腕,悲者掩泣,羡者色飞”(《元曲选·序》),产生极强烈的艺术效果。赫尔岑在《论俄国革命思想的发展》一文中说:

    “凡是失去政治自由的人民,文学是唯一的讲坛,可以从这个讲坛上向公众诉说自己的愤怒的呐喊和良心的呼声。”(注5)

    元代的剧作家,在政治上遭受到极不公平的待遇,在思想与言论上丧失自由,“似箭穿着雁口没个敢咳嗽”(《汉宫秋》),“若是轻咳嗽便有官司”(关汉卿:《谢天香》)的白色恐怖下,动辄得咎,轻者流放、杀身,重者灭族,因此作家们要想“向公众诉说自己的愤怒的呐喊和良心的呼声”,又要避开“诸乱制词曲为讥议者,流”(《元史·刑法志四》),“诸妄撰词曲,诬人以犯上恶言者,处死”(《元史·刑法志三》)的罪名,就不得不搞影射。他们或从历史题材、民间传说、神仙故事、笔记小说、变文、传奇、话本中去寻出路,或则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翻新宋杂剧、南戏和金院本中的旧剧,而不能直接地、明显地描写元代生活,即使是用了现实中的素材,也要让他穿上古人的服装来表演,这正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所说:

    “使死人复生是为了赞美新的斗争,而不是为了勉强模仿旧的斗争;是为了提高想象中的某一任务的意义,而不是为了回避在现实中解决这个任务。”(注6)

    这充满苦难的时代,对于元初的戏曲艺术家来说,是他们政治生活和个人生活极不幸的时代,但同时亦是他们在艺术上极成功的时代,在中国文学史上永放绚烂光芒的元曲,就经历了这样时代的阵痛诞生了。

    元杂剧是中国戏剧史上的黄金时代,它在宋金杂剧、院本的稚嫩基础上,一破泥土就很快长成花木,开出耀人的艺术奇葩,并在短暂的半个世纪里,展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昌盛局面,产生许多著名的戏剧家,其中象关汉卿、王实甫、马致远,还将毫无愧色地列入世界杰出的大戏剧家之林。它好象是被一种魔术在刹那间幻化出来,但一经繁荣昌盛之后,又在短暂的五十年间迅速衰落,正象奥斯特罗夫斯基的一部喜剧名称那样:“来得容易去得快”。为什么元杂剧会很快衰落呢?这引起了几代人的探索,因角度不同产生许多争议。

    元朝统治者在建国初年,因采取极端狭窄的民族歧视政策,使一般知识分子地位卑下。自元成宗铁穆耳起,因汉人势力渐渐抬头,元朝统治者不得不在政治上做些让步,至仁宗爱育黎拔为力八达时,终于恢复停止七、八十年之久的科举制,这实际上是蒙古贵族对汉人势力之屈从,是被迫汉化之开端。如果说在科举之初,仍带有极浓重的民族歧视色彩,在录取人选、任用职务和试题上,汉族人与蒙古人、色目人有较大的区别,但随着事态的发展,这种不平等待遇,彼此间的差别,亦在逐渐缩小(虽然速度缓慢,但是逐渐缩小的趋势),以致在泰定帝也孙铁木儿泰定元年(1324年)规定对屡试不第的举人亦加以优待(详见《元史·选举志一》)。这不仅诱使许多知识分子改变初期对元政权的敌视态度,而且使一些有才能的作家离开下层书会,离开戏剧创作的队伍,纷纷去钻研举业。元朝统治者除恢复科举外,还积极地利用孔子这尊偶像进行愚弄欺骗,有意识地提倡封建伦理道德,控制和诱导戏剧创作走上为巩固其统治服务的轨道,遂使元初时被其执行野蛮政策一度松动的封建传统观念又复兴了。在这股招降纳叛的政治气流下,自然会使一些杂剧作家易调改弦,以谋求新的政治出路。

    元朝统治者在征服金、西夏时,并不尊重北方各族人民的传统生活习惯,使旧有的伦理观念遭到破坏,但在平定江南时却采取了较为温和的政策,破坏较小。所以,这次历史巨变虽对江南人民在心理上刺激甚深,政治上打击甚重,并一时断送了广大知识分子仕进之途,但还不能改变江南人民的生活方式和对传统道德的恪守。江南在元初是处于遗民的气氛中,不仅对元朝统治者愤恨,甚至对北方汉人亦深表厌恶,他们怀念宋室,希望赵氏复国。但世事多变,这种反元情绪在几十年之后竟会一变为拥元的情感。由于江南受战争破坏比北方小,故经济比元朝统治中心大都一带反而繁荣,不仅北方汉人逃往南方谋生,北方其他民族亦愿南迁,周密在《癸辛杂识》云:“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甚至连久居草原上蒙古人,亦视“江南如在天上。宜乎谋居江南之人,贸贸然来。”(郑思肖:《心史·大义略叙》)于是,许多从事杂剧艺术的作家、演员,羡慕江南的繁华,或移居,或来谋生。遂使元代杂剧活动的中心渐渐由大都南移至杭州。江南的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因经济基础未遭到北方之大破坏,还可以过着有闲人的生活,故其反元情绪,由江河遽变时之激愤,渐渐和缓,待到元代后半期统治者屈从汉法,给知识分子以出路后,很快就有一批文人成为元政权的拥护者,如元末诗文四大家虞集、杨载、范椁、揭傒斯,都是江南才子,拥护元朝政权的,再如柳贯、张翥、杨维桢、戴良,均一生仕元,吴莱虽未深入官场但他多次向元朝统治者献策,进忠言。杨维桢在元亡后,明太祖朱元璋召他纂修礼、乐书志,他作《老客妇谣》以明不仕两朝之志,戴良在元亡后,隐居四明山,不受明太祖朱元璋之诏,他们在诗文中颂扬和留恋元朝统治者,诋毁农民起义。在北方兴起的杂剧,南移后便生活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不仅受到江南人士之轻蔑,而且在正统封建伦理观念的氛围里日趋守旧,使杂剧的创作从下层人生活的出气筒渐渐变为粉饰太平的老调子,遂日渐衰微。

    在元后期,杭州为兵燹之地,不利杂剧艺术之发展。据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六“版荡凄凉”载:

    “至正十二年壬辰(1352年)秋,蕲黄徐寿辉贼党攻破昱岭关,径抵余杭县,七月初十日入杭城。……其贼不杀不淫,招民投附者,署名于籍,府库金帛,悉辇以去。二十六日,浙西廉访使自绍兴率盐场灶丁过江,同罗木营官军克复城池,贼遂溃散。”

    徐寿辉的义军占领杭州后,“不杀不淫”,军纪严明,使城市完好。在义军被迫退出后,逃跑的“四平章教化自湖州统军归”,反攻倒算以泄愤,竟“举火焚城,残荡殆尽”。在这次大破坏后,张士诚率领另一支义军在至正十六年(公元1356年)攻陷平江,又向杭州进兵。江浙行省左丞相达识帖睦迩依靠杨完者的苗军虽击败了张士诚的兵将,但杭州却为杨完者所控制,“苗军素无纪律,肆为钞掠,所过荡然无遗,达识帖睦迩方倚完者以为重,莫敢禁遏,故完者矜骄日肆而不可制。”(《元史·达识帖睦迩传》)不仅给杭州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就连达识帖睦迩等元蒙上层人物,亦备受其苦。于是达识帖睦迩在至正十八年(1358年)与已归顺元朝的张士诚暗中勾结,突袭合围,“苗军悉溃,完者与其弟伯颜皆自杀。”“完者既死,士诚兵遂据杭州”(同上)。此祸平定的第二年,朱元璋的大明军又逼进杭州,据《西湖游览志余》卷六“版荡凄凉”载:

    “至正十九年已亥冬二月,金陵游军斩关而入,突至城下,城门闭三月余。各路粮道不通,米价涌贵,一斗直一十五缗,越数日,米既尽,糟糠亦与米价等,有资力人则得食,贫者不能也。又数日,糟糠亦尽,乃以油饼捣屑啖之。……一城之人,饿死者十有六七。军既退,吴淞来航凑集,聊借以活,而又大半病疫死。”

    这次战争对杭州城的破坏、打击比以往几次更甚,一直到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朱元璋手下大将李文忠、朱亮祖等人统大军攻打杭州,守将潘元明投降,杭州从此安定(详见《明史·李文忠传》)。试想元杂剧后期活动中心杭州,在屡遭兵燹的大洗劫之中,人心惶惶,命且难保,又怎么能促进杂剧艺术的繁荣发展呢?!

    杂剧崛起于北方,北音北调不适应江南人民的欣赏口味。我国南北在音韵上,很早就存在差异,北方人发音没有入声韵,而江南人却以此为荣,故他们听北音多不入耳。元人周德清等北方的音韵学专家,意识到这种差别,遂为元杂剧曲子制定出中州人的新韵法,深得北方人和杂剧作家之赞许,他的《中原音韵》一书被奉为经典。但中原音韵并不为江南人士所欢迎,且受轻蔑讥讽。如元末邵复孺在《贺新郎》一词序文中曾谈及沙德润、任以南和贯酸斋《琵琶词》韵,拉他“同赋”,因皆用北音,他读之不快,遂在词中诙讽云:“便有传来《中原谱》,终带芎庐烟月。”(《蚁术词选》卷三)中国文人素好相轻,北方人“不纯”之音韵,自然要遭到江南文士的揶揄嘲笑,而用这种“不纯”音韵写成的杂剧,亦为江南雅士所不取。在这样的士林氛围中,使得一些文人气质较浓的作家,为抬高自己的身价,不得不屈从江南人之雅好,以取悦于时人。据张大复编纂《寒山堂重订南曲谱》载:马致远曾作戏文三种。《苏武持节北海牧羊记》、《风流李勉三负心记》(史九敬先、马致远合著)、《萧淑贞祭坛重会姻缘记》(史敬德、马致远合著)。史九敬先还作有《董秀英花月东墙记》,刘唐卿改写过《朱买臣泼水出妻记》、《刘知远重会白兔记》。至于《郭华胭脂记》或云“郑德辉著,或云乔梦符也”。而杭州人沈和甫为了调合南北人音韵要求上的矛盾,遂首创“南北词调合腔”(钟嗣成《录鬼簿》卷下)之法,迨至明代杂剧作家多宗之。从杂剧作家染指于戏文创作及南北合腔的情况可窥知,纯为北曲的杂剧是多么不适于江南文士之习惯。

    元杂剧后期作家墨守陈规,专门从词藻、音律上下功夫,模仿因袭旧制,很少创新,遂日趋衰落。不仅一般的剧作家如此,就连很有才气的作家亦难免,如郑光祖《诌梅香翰林风月》即为明证。此剧从情节到人物塑造都在模拟《西厢记》。清人梁廷枬云:“《诌梅香》如一本小《西厢》,前后关目、插科、打诨皆一一照本模拟。”并列举二十点与《西厢记》相似之处,“不得谓无心之偶合矣。”(《曲话》卷二)所不同者,它的规模比《西厢记》短,仍为四折一楔子的标准短剧。艺术发展的自然规律告诉我们,一种艺术的兴起,不是从天而降,它不仅是对过去各种艺术形式继承、发扬的必然结果,而且是它处于朝气蓬勃的阶段,充满创新精神,不断探索、追求,遂对旧有的形式有较大突破,发生质变,形成新的艺术之花。但每当一种艺术形式成功、兴盛、定型之后,往往又会成为一种模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达到相对的稳定,于是后继者纷纷模拟创作,因循守旧,不敢逾越,渐渐成为束缚人手脚的绳索,为新崛起的更有生命力的艺术形式所替代,这种新陈代谢的自然法则,不仅适用于人类社会,亦适用于艺术发展的领域。元杂剧衰微正说明了这一规律的不可抗拒。

    元末的阶级矛盾达到白热化程度。元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年),北方暴发了以红巾军为主的农民大起义,动摇了元朝的统治。至正十二年(1352年),定远郭子兴、孙得崖等举兵反元。在东南沿海一带,方国珍、徐寿辉、张士诚等各路义军蜂起,有司不能制。在阶级斗争的怒涛洗涮山河的激荡年代,广大人民仅从戏剧舞台这个出气筒来发泄自己的仇和恨已经远远不够了,他们渴望在现实生活中用朴刀、杆棒来表达自己的激情,向元朝统治者,向黑暗的社会势力勇猛宣战。而这时许多有才识的知识分子,或则被元蒙统治者拉入自己的营垒,使其为己效命,成为元室的新贵,或则被革命的大波所裹挟,参加了各路义军,在冲天的大火中看到自己新生活的曙光,均不愿埋头去写点缀升平的戏剧了。象罗贯中那样有才气,有正义感,能唤起人们摆脱沉睡感情,讴歌时代风雷的大作家,在元后期却寥若晨星了。由于这种特殊的历史环境,时代要求,以及知识分子两种命运,两种前途,遂使曾辉煌一时的元杂剧,在短暂的黄金时代之后,就日趋衰落了。

    此外,元杂剧的衰落亦与它本身在形式上不完备有关,元杂剧是中国戏剧史上的黄金时代,产生了象关汉卿、王实甫、马致远那样的巨人,但从艺术形式上看,它还是处于不够成熟的、比较幼稚的阶段。这正象古希腊的悲剧、喜剧一样,尽管它产生了象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和阿里斯托芬那样的大戏剧家,但他们创作的戏剧形式是不完备的、有缺欠的。埃斯库罗斯虽使登场的演员由一个增为两个,索福克勒斯使登场演员增加到三个,仍不能满足后代人的艺术需要,而被新的戏剧艺术形式所替代。中国元代的杂剧艺术亦经历了这样的历史改革道路。元杂剧标准的模式是四折一楔子,一人主唱,而关汉卿《刘夫人庆赏五侯宴》五折一楔子,“张时起《赛花月秋千记》六折”(注7),至于王实甫《西厢记》不仅在体制上完全打破了杂剧短制的旧例,并力图改变由一个演员主唱的死板规定,其中“草桥店梦莺莺”一场出现新的突破。但做这种大胆尝试的人,毕竟是少数,一般人都恪守已成的格式进行创作,四折一楔子,一人主唱的艺术形式,虽短小精悍,一气呵成,有它迷人的魅力,但在塑造人物上,在展开更复杂的情节上是有困难的,特别是在塑造除主角外的其他角色时,未免公式化、概念化,甚至往往连主角亦如此。而在南宋时期就已兴起的戏文,却是人物活动比较自由,情节比较复杂的长剧,并且不限于一人主唱,容易使剧中人物通过对唱交流思想,更好地挖掘人物的内心世界。在元后期出现的《荆钗记》、《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四大传奇,已开始与杂剧争胜,而在元末明初的大戏剧家高则诚则把有关蔡伯喈与赵五娘的传说,写成《琵琶记》戏文,揭开了新的戏曲艺术形式探索与追求的道路。在明代出现了汤显祖,《牡丹亭》,清代有洪升《长生殿》、孔尚任《桃花扇》问世,传奇成为尔后戏剧史和戏剧舞台中主要内容,杂剧形式虽在明人徐渭笔下再显身手,但比起传奇之成就相去甚远。就连王实甫《西厢记》在明、清上演时,均不用原本,而据明人李日华改本《南调西厢记》传奇(崔时佩、陆采亦各有改本传奇,均不如李本之通行)。元杂剧尽管是中国戏曲发展史早期产物,还不够成熟,但却作为一个永不复返的阶段显示着不朽的魅力,熠耀于人类艺术的星空,指引着后人朝着新的艺术形式的高峰奔进。

    (注1)豪霸之家成为权豪势要。《元典章》十四“吏部”载,他们“附丽权贵,滥叨名爵”,“把持官府,欺凌百姓”,“虚捏着怯薛,诈冒着籍贯,欺诳朝廷,受了宣敕。”

    (注2)元代主人可私贩人口。《元典章》五七载,廷祐三年御史台咨:“歹人每,将好百姓的儿女,推算过房为由,车里、船里多载着,往高丽等地里货卖去有。”勒逼奴婢为娼事很普遍,故《元史·刑法志二》有禁令曰:“勒奴婢为娼者笞四十七,妇人放从良。”

    (注3)《元史·武宗纪一》:“〔大德十一年〕诏富家能以私粟赈贷者,量授以官。”《元史·泰定帝纪一》:“〔泰定二年〕募富民入粟拜官:二千石从七品,千石正八品,五百石从八品,三百石正九品。”

    (注4)《元史·礼乐志二》:“〔至元三年〕籍近畿儒户三百八十四人为乐工。”

    (注5)见辛未艾译《赫尔岑论文学》。

    (注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一卷。

    (注7)清·曹楝亭刊本《录鬼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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