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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孟子对商鞅的批判看其民本思想

    时间:2021-04-18 07:56:2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民本思想是孟子整个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孟子对法家的批判的角度剖析其民本思想,从而揭示其民本思想的社会功利价值取向。

    关键词: 孟子;民本思想;批判

    【中图分类号】I0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09)-09-0050-2

    人类历史上任何伟大的思想,后人总是根据自身的立场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解读,形成不同的观点。孟子的民本思想博大精深,是其思想中最为灿烂的部分。目前,理论界对孟子的民本思想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观点,本文试图从孟子对法家的批判的角度剖析其民本思想。

    一、商鞅的君本论思想

    战国时,法家思想是一个被各大诸侯国竞相采纳的治国方略,被认为是“先秦诸子中最具现实政治意识的思想流派之一”,1也被看作是先秦时一种功利主义的思想流派。

    在孟子时,法家的代表人物是商鞅,其思想的立论基础是“人性好利”,认为人行为的动机就是追名逐利,这种天性自古以来就是如此,正如《开塞》中所说“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爰私”,并会终人一生,“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

    商鞅认为正是人的这种天性,导致了人对名利的追求肆无忌惮,正如《算地》中的描述:“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而下失臣民之礼,故名辱而身危;犹不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衣不暖肤,食不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而益俗广耳。非生之常也,而为之者,名也。”这样就引发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导致了《算地》中“亲亲则别,爰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局面的出现。

    那么,如何来治“乱”呢?商鞅认为这必须对人追名逐利的欲望进行控制,但他认为仁义道德对人的这种私欲的控制起不了作用,相反,它只会加剧社会的“乱”,正如《开塞》中所说:“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以义教民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他甚至把仁义道德归为危害国家的“六虱”之一。

    仁义道德不能治乱,在商鞅看来,只有“法”才能控制人的欲望,约束人的行为,他在《慎法》中说“有明主忠臣产于今世,而能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爱人者不阿,憎人者不害,爱恶各以其正,治之至也。臣故曰:法任而国治矣”。在此,“法”指国家的一种强制力,这种强制力能使人的求利行为规范化,让人的求利行为符合于国家国君的需要。而按他在《开塞》中“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的观点,国家国君是顺应人的追名逐利的本性而产生出来的,所以国家国君的利益是一切利益的标准,人的求利行为只能在国家国君的利益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利为义之本”是指国家国君的利是义之本,任何利只要和国家国君的利益相冲突,就是违背义的,是应当被禁止的,他以法来界定“公私”之分,主张“开公门”、“塞私门”,国家国君的利益是任何私利的前提。国君的道德素质可以不是太高,只要能依法行事就够了。

    可见,商鞅思想的价值基础立足于其人性好利说。因为人的本性好利,人会不顾一切的追求利,从而引发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这些矛盾冲突靠仁义道德是解决不了,必须依赖严刑酷法来规范人的求利行为。利要以国家国君的利益为标准,凡不利于国家国君的利益的行为都是不正当的行为,都要受到法的制裁,可见其思想的价值取向是一种典型的君本论。由于商鞅否定道德的社会作用,所以,沈善洪将其思想概括为一种“非道德主义伦理思想”2。

    二、孟子对商鞅的批判

    “好辨”是战国时人许给孟子的一个典型特征,在《滕文公下》有这样的记载:“公都子曰:‘外人皆称夫子好辨,敢问何也?’”打开《孟子》一书,处处可见孟子“好辨”之典型特征:他以“距杨墨、放淫辞”为己任,对墨道两家进行公开抨击;他同以许行为代表的农家学派进行论战;他批判法家的观点,非议“齐恒、晋文之事”;等等。孟子的一些精彩观点正是通过和各家的论战而展现出来的。孟子为何好辨,按他自己的话说是“不得已”,这三个字反映了孟子的一种责任心、一种使命感,一种对理想的执着精神,一种“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的信心。那么孟子究竟以何和各家进行论战呢?凭什么说他能“平治天下”呢?翻开《孟子》一书,我们就可看见,孟子以仁义和各派进行论战,欲以仁政思想平治天下,他以性善论作为和各派论战的人性基础,而其价值取向不外乎民本,不外乎维护民众的利益。

    而在孟子时影响最大的当是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据梁启超先生考证,商鞅入秦时,孟子约11或12岁。商鞅被杀时,孟子约34岁。他是比孟子稍早的一个著名历史人物,其在秦国的改革震撼着当时的各诸侯国和思想界。孟子作为比商鞅稍晚的历史人物,对商鞅的思想不可说不相当熟悉,只要稍加留意,就可发现,“在《孟子》中,许多最激烈的观点,显然都是针对商鞅的政策而发”。3

    孟子对商鞅的思想是持强烈的抨击态度的。孟子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民众与圣人都是同类,他们在人性上是平等的,人人只要保住了自己的人性,按自己的本性办事,就不会引起人与人之间的纷争,社会就会和谐,所以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应当服务于民众,以保障民众能正常的生活,民众因其特殊的身份在国家生活中有着极高的作用,孟子由此提出民本思想,和商鞅的君本论思想针锋相对。可见,孟子立足于性善论,提出民本思想;商鞅立足于人性好利,其结果必然是极端的君本论思想,是一种反人民的观点。

    孟子之所以要对法家思想进行最为激烈的批判,是因为孟子认为法家思想是非常危险,他以一家一国之利作为一切社会活动的出发点和立脚点,从而违背了民众的利益。孟子将以法家为代表的一些人臣大夫称之为“民贼”,因为这些人臣大夫立足于人性好利,提倡富国,实则富君,因为法家认为国既君、君既国,他们以国家国君的利益为评价善恶的标准,提倡严刑酷法而否定仁义道德,提倡以霸道一统天下。孟子认为这种观点违背了民众的利益,他认为应当以民众的利益为评价善恶的标准,以富民众的利益为终极目的,提倡仁义道德以维护人的尊严,以王道政治统一天下,而统一天下者应当是道德的楷模,是不善杀人者。统一天下的目的是在整个天下推行仁政,以维护所有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孟子以民众的利益作为一切社会活动的参照标准,要实现民众的利益,就必须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满足民众的基本需要,从而实现整体利益。

    总之,孟子追求的是民众的利益,他也以此强烈的抨击商鞅以君主的利益作为唯一追求目标的思想。他的民本思想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经邦济世”思想,倡导社会功利价值取向,倡导民众的整体利益,而不同于商鞅主张的以君主利益为一切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终极目的。

    参考文献:

    [1]唐凯麟、陈科华:《中国古代经济伦理思想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14页。

    [2]沈善洪、王凤贤:《中国伦理学说史》(上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68页。

    [3]赵靖:《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23页。

    作者简介:储昭海,男,安徽岳西人,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公共课部教师,硕士,主要研究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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