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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利并重:全球新秩序下的中法关系50年

    时间:2021-01-21 07:51:4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中法关系是当代不同意识形态间相互包容、和平共处的国际关系典范。此种 “一”“多”共存、公平正义的国际关系实践源于两国传统文化价值观中“自由、平等、博爱”和“仁者爱人”、“求同存异”等观念,是当代尤其是冷战后多元且杂乱的世界向好发展的、普世的价值观。在道义与利益交织、道德理性与工具理性相互纠结的当代国际关系中,适度把握二者尺度,也是中、法(西)思维方式里“中道”与“中庸”智慧的精华。公平正义、自主互利的竞争与合作,是法国“自由、平等、博爱”价值观与中国“仁者爱人”、“贵义尚利”价值观所共同追求的世界新秩序。

    【关键词】中法关系 “一”“多”共存 和谐世界 道德理性 工具理性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中法关系50年:“一”“多”共存的践行

    在意识形态严重对立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和法国建交是国际社会中有重大进步意义的外交事件,是人类社会不同文化、不同意识形态下的族群和国家之间一同生存的典范——即不同层面上的多样性之间相互包容,和平共存。实际上,尽管有史以来人类相互之间纷争不断,但总的趋势是向着和平共处的方向发展的,特别是人类在经历过无数纷争(当然包括最残酷的战争)之后,逐步通过反思并不断调整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以求减少纷争,达到“我”者与“他”者互利共存。无论是法兰西的伏尔泰集西方宗教改革成果和中国儒家学说提炼出的“宽容”精神,还是东方的儒、道、释融汇后产生的“和谐”理念,都是这种人类“良知”的重要思想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中、法两国冲破当时严重的意识形态壁垒,在东西方不同文化、不同意识形态的两个大国间建立外交关系以来50年的交流,充分体现了“一”与“多”共存的宽容精神、“我”者与“他”者互利发展的人类进步理念。建交50年以来的中法关系,是这种人类社会“一”与“多”并行共存理念的典范。

    在中法建交筹备过程中的1962年,双方在某些问题上曾一度出现分歧——例如涉台问题。但双方在有利于国家利益和世界格局平衡发展的共识基础上,相互理解,互谅互让,最终于1964年1月27日达成建交公报。公报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一致决定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商定在三个月内任命大使。”在建交后是否在台湾保留一个低级别的领事官员的问题上,法国政府一度和中国政府的立场产生分歧,但中、法双方都能从大局出发,最终达成了三点默契:第一,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第二,法国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不再支持所谓“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第三,中法建立外交关系后,在台湾的所谓“中华民国”政府撤回它驻法国的“外交代表”及其机构的情况下,法国也相应地撤回它驻在台湾的外交代表及其机构。本来中国政府主张按照这三项默契,以互换照会的方式宣布建交,但戴高乐将军出于种种考虑,提出确认两国建交方式由原来商定的互换照会的方式改为发表联合公报或各自发表内容相同的公报,这样就出现了上述内容极其简短的建交公报。这个公报既照顾了法国政府的某种顾虑,又没有损害中国政府的立场。在法国政府的默认下,中国政府在公报发表的第二天,便就中法建交发表了一份“严正声明”,声明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作为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同法国政府谈判并且达成协议的”,“台湾是中国领土。任何把台湾从中国的版图中割裂出去或者其他制造‘两个中国’的企图,都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同意的。”而法国政府也按照先前达成的默契,于2月10日正式通知台湾当局驻巴黎的外交代表:一俟北京的外交人员抵达巴黎,台湾“代表机构”就失去其存在的理由。这既是一个本身就包含着“宽容”和灵活机智地处理国际间复杂外交问题的内涵丰富的外交范例,更开启了当时意识形态严重对立的政治实体之间平等对话的先河。更为重要的是,这个世界外交史上并非人尽皆知详情的案例说明:文化(包括意识形态)上的相互宽容与尊重可促使政治之对话的发生和发展,有时甚至会起到改变世界格局体系的作用。

    中法建交后的两国关系也并非一帆风顺。法国曾于上世纪80年代末宣布对中国进行制裁,它一方面在一系列问题上对中国发难,同时法国的一些军火商人也乘机提出对中国台湾销售护卫舰和先进战机等,完全违背了中法建交时双方达成的原则立场,两国关系一度异常紧张。当时的法国不顾中国的严正交涉,仍然向台湾销售了6艘拉法叶特级护卫舰和60架幻影2000战斗机。中国方面坚持原则,1992年12月23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奉命召见法国驻华大使,要求法国政府在一个月内关闭其在中国广州的领事馆,严格控制两国副部级以上人员来往,同时撤销两国正在谈判的大亚湾核电二期工程、广州地铁等大型项目等。一时间,双方似乎针锋相对、剑拔弩张,两国间良好健康的外交关系受到严峻挑战。第二年,法国戴高乐派政党保卫共和联盟的雅克·希拉克上台执政。由于这时的中国已经不得已将对外合作的重点转向德国和意大利等法国的邻国,法国各界十分忧虑,包括法国前政要在内的许多人士对法国售台武器政策提出了质疑,所以法国新政府执政伊始,便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国传递要求改善关系的信息,法国时任总理巴拉迪尔表示“希望与中国保持和发展实质性的政治对话和积极合作”。“法新政府领导人亲自向中方发出积极的信息。朱佩外长于10月28日和11月29日两次发表公开谈话,强调中国经济蓬勃发展令人惊讶。法国应把赌注押在可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强国的身上……法正寻求与中国对话,恢复关系。”这是法国“现实主义”外交理念的又一次体现。与此同时,我们还看到,法国方面又一次逐渐认识到,“关于一个国家的内部问题,应由本国人民自己去决定,外国只能接受这个国家的现实,祝中国繁荣、发展”。正如前驻法大使蔡方柏先生所言:“从密特朗总统同我的谈话及法总理、外长对中法关系的表态来看,由于当时两极格局尚未终结,法在政治上需要同中保持一定程度的正常关系,在经济上不愿意失去不断扩大的中国市场。”①

    如果说中法两国上述复杂关系中仍有较为明显的冷战遗留因素的话,那么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中法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分歧又一次使中法关系面临考验。2008年3月25日,法国总统萨科齐在被记者问及是否会抵制北京奥运会时回答说:“目前不排除任何选项。”而且早在他当选法国总统之前,就曾认为中国的人权问题仍有待改善,法国不会对人权问题默不作声,等等。北京奥运会圣火传递在巴黎遇到了一些别有用心者的破坏,法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给第一次举办奥运会的中国出了一道不大不小的难题。当这个意识形态问题再次成为中法关系的障碍时,中法双方各界通过不断努力,逐渐又一次在相互“理解与信赖”的基础上达成谅解,萨科齐总统在最后一刻决定来北京参加奥运会开幕式,与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俄罗斯总统普京等诸多政要一起,见证了中国第一次主办的奥运盛会,使中法两国的关系又一次“柳暗花明”,走向正常轨道并逐步向前推进。

    异曲同工:法国学派的“尊重多样性”与中国学派的“仁者爱人”

    在人类社会不可能完全“同一”化的现实面前,中、法两国间互谅互让的外交原则,实际上应该是一个相当有效的国际关系总则。中法建交50年中,有波折但总体平稳发展的两国关系实践,是中法两国文化精神发扬光大的结果,也就是法国文化中尊重他者(多样性)之“心”(观念)与中国文化中的仁爱之心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各自的文化思想发展过程中,中法两国逐步形成了无疑具有普世价值意义的“尊重多样性”的法国学派和“仁者爱人”的中国儒家文化思想。两国的思想家和政治家认为,人类不同意识形态(包括意识形态性很强的宗教纷争、政治社会思想体系、党派等)、不同文化圈(欧洲基督教文明、伊斯兰文明、印度文明、中国文明等)中长期形成的风俗习惯、思维、行为方式,都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因而应该是平等、相互尊重和互补的。中国几千年来流传甚广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文化理念认为,人类不同群体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但由于地理环境和发达程度等原因,人类各群体早期生活在相对封闭的状态下,也就必然形成不同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等文化传统。因此,人类群体乃至个体之间相互宽容、互助互爱便是理所当然的。被许多评论家称为“人民诗人”的法国大文豪雨果认为,无论从生物学角度说,还是从宗教(基督教)角度说,人类的相互关系都是“兄弟”关系。这是雨果人道主义的本质所在。更重要的是,最早主张宗教宽容的法国国王亨利四世早在1589年就颁布了《南特敕令》,成功地结束了宗教色彩浓厚的内战。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从人类理性的高度上提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而在那时对法国人来说还十分遥远的中国,则早已形成儒道释三教共存并进、“多样统一”的社会意识形态格局。特别是被西方人看成中国传统宗教思想的儒家学说,更成为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伏尔泰“宽容精神”(la dolérence)的两大构成因素之一(其一是如雨果所言之基督教“兄弟”说,其二便是孔夫子的“仁爱”说)。这种宽容精神更是法国大革命最重要的成果——“自由、平等、博爱”这个现代社会政治文明准则中“博爱”原则的直接思想来源。因此可以说,中法两大文化中对于人类多样文化间相互宽容、并存、共同发展的理念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上所言,中法建交50周年以来的中法两国关系的实践,就是这种“一”与“多”并存、共同发展的典范。

    如果说“博爱”说与“仁爱”说更多地是一种伦理观,是一种意识形态。那么到了现当代,法国众多享誉世界的文化学者则更多地是从理性和科学(如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认为不同的文化体系对世界文明的贡献有大小,但文化本身没有优劣之分,这就是法国当代著名人类学家勒维—斯特劳斯在1952年联合国教科文大会上的长篇演讲《种族与历史》的中心内容。法国学者让·普永1956年在《论克洛德·勒维—斯特劳斯》一文中写道:“人就是我所是的那个存在,但同样也是和我完全不同的人的那个存在。承认这一点,与其说是理性使然,还不如说是经验使然。即使是种族暴力也不能将这种经验抹去。”与此截然相反的是,2001年“9·11”事件后,时任美国总统布什的演讲中常常以“上帝保佑美国”为结束语,而且按德国精神分析学家德雷福曼的观点,乔治·布什是在利用古波斯二元论神话,将人类分成“善”“恶”两类,并试图让美国公众认可“打击恐怖主义的十字军征讨”行动。“9·11”事件后不久,法国著名学者托多罗夫在法国里昂第三大学等地进行反对种族歧视和种族暴力的演讲,同时签售他的文化学著作《我者与他者》。不久后的10月,法国总统希拉克在联合国教科文大会上发表《用另一种观点看二十一世纪》(Une autre vision sur le XXe siècle),明确表示反对“种族傲慢”,提倡“种族对话”。

    以希拉克的“对话说”为代表的观点并非简单地“反美”,也不仅仅是国际关系意义上的政治态度,更是法国一贯的尊重多样性、多样并存文化思想的又一次展示。因为正如勒维—斯特劳斯所言:实践证明,地球上所有的人都是人类的组成部分,企图使用暴力将人类中的一部分“抹去”是不能达到人类更好地发展之目的的。中法两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惨遭法西斯蹂躏的痛苦和光复的共同经验,也证明了种族主义者们的所谓“优胜劣汰理论”是彻头彻尾的法西斯理论和非理性。认为某种“强势”文化可以合乎理性地消灭另一种“弱势”文化的逻辑更是必须受到真正理性的否定和批判。达尔文的适者生存理论的确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其合理性,但它绝非普遍真理。它在发展到极端时导致了法西斯逻辑的产生,酿成了如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样惨绝人寰的悲剧。可以想象,拥有如核弹这样武器的当代人类,如果仍然用这种生物学逻辑来处理不同文化人群之间的关系,其结果很有可能是包括所谓“优秀”民族在内的全人类的毁灭。

    那么,摈弃非理性的种种文化霸权理论,实现人类不同文化群体和平共处的真正途径或条件是什么呢?我们认为,这个条件其实就是人类古已有之且成为现代许多有识之士共识的“公平”与“正义”。中法两国建交,应该就是“自由、平等、博爱”理念从个人之间和社会集团之间的层面,扩大到不同意识形态之间层面的成功例子,也就是在“公平”“正义”基础上的人类个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之间“公平”、“正义”关系准则的体现,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如春秋和战国时就已出现的《竹刑》、《法经》这样的典籍)中“仁爱”、“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求同存异”等文化观的体现。如果说中法建交开创了当代世界范围内更广泛“公平”“正义”国际关系的先河,并集中体现了两国源远流长的“博爱”文化,那么,中法建交的实践,更是两国文化中尊重多样性、“适度”处理“一”与“多”辩证统一国际关系的典范。

    在中西文化(当然包括法国文化)中,如何处理“一”与“多”共存的辩证关系,还有一种哲学或智慧是至关重要的,这就是“适度”。“宽容”和“适度”的行为方式或道德,是与“一”、“多”和平共存的人类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尺度相互补充和制约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不走极端,对不同意见抱以宽容态度,适度地处理精神乃至物质争端的文化价值观和“共存”智慧,是人类和平共处的重要伦理基础,也是新中国处理国际关系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理论基础,当然也是新中国处理中法关系诸多问题的理论基础。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所谓“适度”也许是一个模糊概念,但却往往是一个行之有效的、东西方均有的智慧。在多样文化共存的今天,“适度”也许是处理那些本来就不是用数学公式般方法所能解决的复杂问题的好办法。是否可以说,从外交智慧甚至社会政治的角度而言,中国儒家文化中的“中庸”思想和西方先贤亚里斯多德的“中道”(Juste milieu)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呢?而法国近现代文明的“自由、平等、博爱”之社会政治文化价值基础上形成的“法国文化学派”的文化智慧中,是否也包含着亚氏“中道”呢?若是,那么在中国“仁爱”、“公平”、“正义”文化理念基础上形成的,并在中法两国50年相互关系中得到检验的文化理念,是否也可以与法国文化学派并列,称之为“中国文化学派”,成为东西方两大主张人类多样并存的文化理论之一呢?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就完全可以说,中法两个学派之文化思想无疑同为人类文化发展中积累起来的宝贵精神财富,值得我们大书特书,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法国特色的东西两大文化学派,为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新世界做出应有的贡献。在世界文化思想领域里,虽然“中国文化学派”还是个新词,但是“中国文化学派”所主张的“仁爱”、“公平”、“正义”等文化价值观,是和“法国文化学派”一样最具公平、正义价值的,也就是具有普世价值意义的文化观念。因此,无论是对这两种异曲同工文化学派之“同”“异”的研究,还是对中法两国关系50年中之“同”“异”及其处理智慧的研究,也许都是我国的法国研究者们艰巨且极具意义的工作。

    法兰西的理想与现实

    无论是一种意识形态,还是一个文化圈或一个种族的价值观,往往不是一成不变或贯彻始终的,是会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变化而出现“修正”或“变异”的,而且同一种文化圈中往往也会有多种流派,这些流派的文化价值观往往不尽一致甚至截然相反。例如在中法文化中都有“人之初,性本恶”和“人之初,性本善”等完全相反的学说。而这两种观念,在两国不同的历史时期,往往在人们的显意识和潜意识中发挥作用,指导人们的一言一行甚至国家行为走向。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美苏的迅速崛起,法国从世界一流大国逐渐衰败为二流国家,并从戴高乐执政时期开始了当代法国“大国梦”征程。然而,当代法国虽曾有过“光荣的三十年”那样的辉煌,但始终未能完全恢复当年与“日不落帝国”一起称霸世界的雄风。振兴法国,成为戴高乐及其之后历届法国领导人始终追求的梦想。特别是有着“小拿破仑“之称的法国总统萨科齐提出的“强大法国”梦,曾一度使得许多法国人相当振奋,希望借此从“法国在衰败”的论调中走出来,重振法兰西昔日雄风。

    二战后的法国始终处在大西洋彼岸那个一家独大的超级大国的阴影笼罩下,尽管各届政府使尽浑身解数,从不遗余力地构建欧盟,到打倒对“法国梦”有较大破坏力的卡扎菲,从“在一起”应对法国经济等各个领域的衰退到促成《里斯本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借助欧盟大旗,期望高卢雄鸡再次引吭高歌。但成效总是不够理想,法国经济形势每况愈下:2013年的GDP虽然较上年有所增长,但涨幅很小,与此同时失业率却大幅攀升,2012年第一季度比上季度上升了三倍,达到10%,2013年虽有回落,失业率仍高达9.8%。这是法国政府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失业率的居高不下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社会稳定、外交问题、法兰西优越的文化价值受质疑等,对“强大法国”梦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综合来看,“强大法国”梦可谓任重道远,可以说,拿破仑时代与英国并称世界G2的法国式辉煌一去不复返。

    不过,法国毕竟是一个传统的世界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强国。经济上,2013年,法国GDP为2.7万亿美元(2013年末汇率),位居世界第五位,而且其实际增长率仅为0.5%,而它昔日的宿敌英国同年的实际经济增长率虽然高达1.9%,但其GDP仍排在了法国后面(2.65万亿美元)。政治上,法国从其大革命时期继承下来的现代民主制度理念仍然影响着世界,即使是一些意识形态上与之不同的国家,实际上也是认可此种理念的。在文化上,巴黎至今仍然是“文学世界共和国”的“首都”,在各种时尚生活方式,特别是时装、化妆品等方面,巴黎仍然独领风骚,决定着世界市场的走向,据Lonely Planet旅行指南的评选,巴黎仍高居2014年世界十佳旅游城市中的第一名。在外交和各种国际事务中,世界至今仍然不能无视法国的存在。首先,法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手里掌握着联合国重大决策的否决权。其次,无论是在法语非洲还是其他前法国殖民地,法国的身影仍然没有消失,特别是法语非洲,法国在那里拥有毋庸置疑的影响力;在东南亚,法国“重返”的迹象也不时出现。

    当然,“强大法国”梦任重道远。首先是其“任”仍重,因为它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世界事务中也从来没有放弃过“责任担当”,有时甚至昔日雄风再现(如对利比亚问题的处理)。但是我们认为,“强大法国”梦并非机械地复制拿破仑帝国,亦非一根筋地要挤进G2。2008年1月18日,“小拿破仑”萨科齐在为外国使节举行的元旦宴会上提出“我们将进入相对大国时代”,间接道出了他对“强大法国”的定位。当然,此语并非“无奈“之言,而是对当代世界格局走向的正确把握,是法国外交“真正现实主义”(萨科齐语)的恰当表述,同时又是法国政治文化理念的一贯延伸。2011年10月,巴勒斯坦申请加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法国和中国、俄罗斯、印度等国一起投了赞成票。这一方面表明法国没有被绑在美国霸主的战车上,更重要的是表明了法国一贯的“自由、平等、博爱”价值观以及“尊重多样性”的文化理念。当然,这也是实现“强大法国”梦的重要手段,因为这种理念的贯彻对于世界上“法兰西话语权”的重建有着举足重轻的作用。

    与此同时,法国“真正现实主义”的强国梦构建手法中,自身的经济利益始终是其重要考量。在国内,法国既考虑国家利益,同时也注重大众利益,有时甚至不惜牺牲自由、平等、博爱的“天国”形象(如以安全和就业为借口驱逐罗姆人),开征高收入人群的附加税(2011年10月由法国议会通过)以降低国家财政预算(2013年预算中,新增额外税收200亿欧元,其中47亿用于社会福利,同时在教育领域新增10011个岗位)等。从长远的眼光看,这样的执政理念是有助于实现“强大法国“梦的,实际上,征富人税也不一定必然养懒法国人。对外经济方面,法国则发挥其高科技等领域的优势,不顾美国甚至欧盟的阻挠,频频出击,以使法国的国家利益最大化。

    在受经济危机袭击的世界背景下,实现“强大法国”梦之“任”之重、之不易,是需要很高的“道”行的。法国立国之本是其伟大的“法兰西精神”,也就是大革命以来影响着整个世界文明发展进程的“自由、平等、博爱”精神——这是法国永远的“软实力”。然而,当其经济发展(“硬实力”)遭遇困难时,其政策就会在二者之间灵活地转换,以期鱼和熊掌兼得。这便是其“真正的现实主义”的真正内涵,也是许多法国政要常挂在嘴边的所谓“良知”(Bon sens)。应该说,这是一种很高的智慧(道行)。正因为此,法国牵头建起了期望与美国抗衡的欧盟,在戴高乐将军时期尽管遭到不少国内极右派激烈反对,仍然进行了法属非洲去殖民化,在意识形态严重对立时期与社会主义中国建交。我们相信,有着如此智慧和高尚精神的法国人,若一如既往“在一起”(Ensemble)努力,与拥有同样智慧和高尚精神且发展潜力巨大的中国密切合作,与世界其他怀着和平共处、追求幸福“梦”的人们一起努力,“任”虽重亦可举重若轻,“道”虽远但能不断前行,“法国梦”虽远终可及!

    国际关系:理想与现实的互“文”

    时下不但在法国盛行“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我国亦然;而且总的来说,国际关系理论大都可以说是以“现实主义”——也就是说以工具理性为其理论基础。这是由世界整体现实状况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一切以自身的各种利益(政治、经济、主权等“核心利益”)为出发点进行研究。但是,虽然这种理论指导下的国际问题研究无可非议,我们却不能片面地理解这种“现实主义”的或功利主义的国家关系理论,因为用仅仅图一时之功利的所谓现实主义来指导国际关系,比较容易导致国际关系中的短期行为,缺乏长期“经略”意识。例如,为了获得和平环境以发展经济,在某些方面过于怀柔或“忍让”(或者相反),看起来获得了某些利益,但是却带来了更大的麻烦和损失,有些甚至可能无法挽回。

    但是反过来也要注意,在国际问题研究中不能过于理想主义。虽然理想主义的国际关系原则往往可能赢得一些掌声,但是理想主义往往与乌托邦式的臆想只有一步之遥。虽然存在于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上半叶一些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头脑中的乌托邦思想理论(如“世界共产主义”等)已不再流行,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不少类似的“美好理想”(如跨国的“伊斯兰国”、完全的“全球村”、“世界公民”观等)也曾是或仍然是国际问题研究中的话题,有时也会影响到我们的研究。

    在国际问题研究中,无论我们是以“现实主义”的工具理性还是“理想主义”的道德理性作为理论基础,我们研究的最终目标都是要对研究对象面临的问题或事件走向做出预测。无论是“工具理性”,还是“道德理性”,都不是我们得出正确预测的方法论基础。那么,怎样才能做出正确的预测呢?我们以法国问题和法国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一些可资借鉴的理论或现象为对象来予以分析和思考。

    2007年,法国时任总统萨科齐出版了专著《在一起》,呼吁培养法国人民符合新的世界潮流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重新认同法兰西民族身份,发展法国民族文化事业,以推动法国民族经济的发展,促进综合国力的提升,在欧盟和世界格局中获得更高地位,实现“强大法国”梦。总的来说,这是一种完全的现实主义。然而在同一年,法国当代女哲学家和历史学家莫尼克·卡丝基奥(Monique Castillo)指出,20世纪下半叶,法国乃至世界上出现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潮是对真正自由思想的背叛;现代人应该有所作为,需要具有社会人的责任感,在“理性”的指导下行动。她的《现代人的责任》(La responsabilité des Modernes,2007)提出了为什么要重塑作为社会人、特别是国际关系中存在的人所必须拥有的道德理性的问题,可被视作当代法国国际关系理论中的道德理性观,与现实主义观形成互补关系。而在我国国际关系研究界,道德理性的坚守和利益最大化的争论多围绕着“软实力”和“硬实力”孰轻孰重的问题展开,如郭树勇主编的《国际关系:呼唤中国理性》、张殿军的《关于和平发展征程中的中国和平外交》、杨先伟的《科学方法论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局限性及其背后的意识形态》、前驻法国大使蔡方柏的《从戴高乐到萨科齐》等。此外还有周荣耀的《戴高乐主义研究》、王燕阁等的《双刃剑希拉克》等,都是这方面的力作。

    受上述诸多研究成果的启发,我们认为,社会文化之道德价值观的坚守与国家利益至上的关系并非绝对对立,反而往往是相辅相成的。从法国这个世界性大国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从路易十四开始,旨在统一宗教信仰的《枫丹白露敕令》,宫廷礼仪、文学艺术,尤其是古典主义思想影响下形成的种种个人行为规范等,与重商主义和军事扩张等齐头并进,才形成了法兰西曾经数一数二的世界大国地位,世界特别是欧洲各国在各方面特别是文化方面大都唯法国马首是瞻。法国的立国策略和发展的过程告诉我们,在复杂的国际关系中,恰到好处地、适时地交替运用道德理性和工具理性,才能使其国家利益最大化。作为对此现象的思考,笔者认为,如果能够对道德理性(文化话语权)与工具理性(经济话语权)大致同时地或者交替成功运用于国际关系的行为过程进行系统地研究,对于我们回答国际事务中种种“是什么?”“为什么?”“会怎样?”的问题是有帮助的。

    那么,“是什么?”“为什么?”“会怎样?”的问题和国际关系实践中工具理性和道德工具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或者如本节题目所示,上述诸因素之间是怎样互“文”的呢?

    “‘文’者,‘伪’也。”“伪”即“人为”,就是说,“互文”论(法国语言学家和文学理论家克里斯托娃的文学批评术语)用在国际问题研究中的话,那就是说,“是什么?”“为什么?”“会怎样?”诸因素是相互作用的。国际问题研究既是实证性的科学研究,同时又是意识形态较强的研究,可以说,世界上大多数的国际问题研究都是带有某种倾向性的研究,因此其研究成果得出的结论或者产生的对策也是各不相同的,在同样的材料中带着不同目的的研究者会得出不同的(人“为”的)研究结果。此外,研究者的倾向性(往往就是意识形态性)往往会决定对原始材料和研究方法的取舍,最终得出符合研究者倾向性需求的结论。这是国际问题研究中常见的现象,本无可非议,但我们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出互“文”论,决不是说在国际问题研究中可以随心所欲,甚至在严肃的、责任重大的研究工作中见风使舵,不负责任地提出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研究结论。

    那么,我们又应该如何根据国家长期或短期的战略目标来面对和思考国际问题,得出有利于我们国家利益的结论或对策呢?这就需要我们在浩如烟海的基本事实中,根据我们的倾向性目的来正确选择原始材料,根据国家利益的需要进行思考,得出正确的结论。

    简单地说,我们首先必须像笛卡尔要求的那样,尽量全面收集相关原始材料,所谓“相关”,是指真正“全面”的材料,无论对我有利还是不利的材料都不能放过,这才可能根据问题的前因后果对材料进行甄别。这一点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很多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复杂的,其后果也是复杂的(有时是短期后果,有时可能是长期后果)。但是另一方面,要甄别它们,仅靠科学精神和丰富的知识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有很强的判断力。虽然我们知道,这种判断力产生的基础是尽可能把握全面的原始资料,但是要让我们的研究目标作用于这些原始材料,也就是原始材料和研究倾向相互作用(互“文”),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像一位身经百战的将军制定作战计划那样,有丰富的作战经验或丰富的战史知识(包括丰富的国际关系史知识),而且还需要有相关的国家关系理论知识作支撑。就我们的研究经历,特别是对法国问题的研究经验来看,我们对国际问题的思考主要可用道德理性和工具理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为理论基础。因为道德理性让我们在研究中注意占据对策的道德至高点,也就是要证明我们的立场或行动是有理的;而工具理性则让我们在研究中注重对利益得失的权衡,使我们提出的对策策略对我有利。当然,这看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很不易。我们要正确甄别原始材料,正确使用道德理性和工具理性,使这二者互“文”,就是说,一方面要“有理”,另一方面又要“有利”,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或某种情况下说,有“理”实质上是为了有“利”,另一方面有“利”且又不失之有“理”。还必须注意,有时候,比如在无论如何表态或者行动都没有“利”的情况下,也许着重于有“理”就是最好的对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有“理”的言或行实际上是一种长期有“利”的选择。

    注释

    ①以上引用均选自蔡方柏:《从戴高乐到萨科齐》,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第147页。

    责 编/樊保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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