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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少数民族地区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建设实践探索

    时间:2021-03-07 07:55:3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从专业数量、结构和设置介绍了丽江师专专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总结分析了学校专业建设过程中管理制度、指导机构、专业体系、人才培养方案、特色专业、专业合格评估、建设资金7个方面的改革实践经验。

    【关键词】丽江师专 专业建设 实践探索

    我国地方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曾经形成了一种比较固定的模式,有相对独立的、系统专管的部门,还有大致相同的学科结构和培养模式。这种高等师范教育模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基础教育师资。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需求的扩大,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化趋势的加速,特别是高等师范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在专业建设方面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现状,给我们带来了困惑与思考。

    1.学校专业发展基本情况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丽江师专)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高职高专学校,专业经过多年的建设已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目前学校设有43个普通专科专业,已经涵盖法学、文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和农学等7个学科门类。近年来,学校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专业建设呈现以下基本情况。

    1.1专业数量快速增长

    高校扩招为所有高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2006年,高校招生人数达到540万,是1998年的5倍。正是在这种趋势下,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丽江教育学院改制更名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需要,学校充分发挥教育教学优势,大力发展适合地方社会经济的具有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依托原有专业,实现了普通高等专科专业的快速发展。2006年,学校共设有26个普通专科专业,有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生物教育、学前教育等16个教育类专业和旅游英语、旅游管理、导游、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0个高等职业类专业。而到2012年6月,学校共设有43个普通专科专业,有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生物教育、美术教育等19个教育类专业和导游、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设计、会计、舞蹈表演、体育保健等24个高职类专业。学校近6年内共增加了小学教育、艺术设计、物流管理、应用英语、园艺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等17个普通专科专业,占现有总专业数的近40%,其中高等职业教育新增普通专科专业14个。

    1.2专业结构趋于多样化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有的普通专科专业中教育类有l9个,高等职业类有24个。2006年前由于受传统师范教育的影响,学校的专业设置大都是为了适应基础教育需要而设置的。从2006年起大量增设了高职类专业,到2012年高等职业专业数量已占总专业数的56%,而2006年高等职业专业数量只占当年总专业数的38.6%。学校大量设置高等职业专业既是大势所趋,也赢得了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但随之而来的困惑是:一方面为了生存,使得一些教学系和管理部门在有意无意之间淡化了对教育类专业的重视,而忙于找市场;另一方面,多年的师范教育的熏陶与影响,使得一些教学系、管理部门和教师面对高职类的专业,仍然习惯于按固有的师范教育模式进行管理与教学,从而使高等职业专业教育带有非常明显的师范化教育痕迹。

    1.3专业设置不断细化,特色不够明显

    由于近年来社会、市场对于各种专业人才的需求已经和高校的专业设置之间形成了一种紧密对应的关系,市场对于人才的迫切需求必然导致各高校争相设置相关专业来满足需求。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也不例外。出现三大现象:一是开办热门专业,近几年来,开办了小学教育、园艺技术、物流管理、艺术设计和应用英语等社会急需专业;二是某些专业从大的专业门类中细分出来,如艺术教育和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初等教育和小学教育、计算机教育与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三是重申报,轻建设。各教学系每年都在增开新专业,但对专业的发展前景预测不足,对专业建设的力度不够。虽然专业很多,但整体上看针对性不强,特色不够明显,大多数专业在相同领域没有特点与特色。

    2.学校专业建设的实践探索

    丽江师专自2006年改制更名以来,在省市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指导帮助下,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奋斗,拼搏进取,学校的面貌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初步建立了一整套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体系,开展了以专业建设为龙头的教学建设工程,深化了教学改革。通过以下7个方面对学校专业建设进行了全面改革与实践。

    2.1制定完善专业建设的配套管理制度,为专业建设与改革保驾护航

    自2009年以来,学校积极开展专业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制定完善了一整套符合学校发展实际的专业建设的配套管理制度,为学校专业建设管理的价值合理性提供依据,为学校专业建设提供了指导思想、提供了制度规范,为学校专业建设的实施与改革保驾护航。学校先后制定了《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办法》(丽师专政通[2011]6号)《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意见》(丽师教发[2011]2号)、《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丽师教发[2012]6号)并修订了《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建设规程》(丽师专政通[2007]17号)等配套管理制度。

    在专业质量方面,我们参照省教育厅的标准,建立了自己的专业质量标准的评价体系,并逐步开展各个专业的特色评估和新建专业的合格评估,全面促进学校专业建设的各方面工作。

    2.2建立健全指导专业建设的非常设机构,明确职能,为专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使我校各专业的教学更适应行业的实际需要,培养出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实用技能型人才,走产学相结合的办学道路。2011年3月学校决定按专业或专业群建立专业指导委员会,积极鼓励和推进行业、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参与专业设置、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各专业指导委员会设在各教学系,由各教学系负责日常工作,由学校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负责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咨询、服务工作。每个专业指导委员会由3-5名本专业领域的校外专家、技术人员、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校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也可同时设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2-4名。应尽可能吸收行业协会代表、本科院校专家、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厂长(经理)、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参加。明确规定:校外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二,主任应由校外委员担任,委员中至少有一名本科院校的专家。每个专业指导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本校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必须是热心高等教育的专业建设,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及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目前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2011年4月经各教学系申报、教务处审核、报学校行政会同意批准,成立了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批各专业(群)指导委员会。这批专业(群)指导委员会成立一年来,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内容:一是进行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提出了本专业(群)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专业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二是指导制订和修订了专业教学计划、调整课程结构、编制了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三是各专业委员会校外专家积极到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讲座。

    2.3调整与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体系

    专业设置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标志,而人才培养规格是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要素。因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颁布、修订专业目录并提出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反映了国家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指导性意见。为适应高等教育由精英化教育阶段向大众化教育阶段转变的新形势,积极服务于地方教育事业建设和经济,高等学校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2009年以来,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专科专业目录,根据市场需求的变换和学校的办学条件,以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依据,依托原有专业及学科优势,有针对性地调整和优化了各个专业,形成结构布局趋于合理的专业体系。

    2.4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契机,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的具体化,是实现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因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落脚点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也就是说,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践不能只停留在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和培养规格的重新设计,而应当落实到可操作的人才培养方案的重新制定上。我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作为教学基本依据的作用,本着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对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分配、毕业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多次修订,始终突出“培养品德好、专业实、能力强、素质高,适应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实用技能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

    为切实解决如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专业人才”这个根本问题,2009年,学校开展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出台了《丽江师范高等专业学校关于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和《五年制各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意见》两个指导性文件,圆满完成了语文教育、初等教育、文秘、数学教育、艺术设计等32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和3个五年一贯制大专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大力推进了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改革步伐,为学校专业建设和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提供了保障。

    2.5积极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稳步提高专业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特色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办学特色、办学实力的体现,更是未来办学新增长点的培育基础,在高校人才培养中只有突出特色、满足社会所需,才能被考生认可、社会许可,学校才有新的生命力。从这种意义上,创建特色就是一种主动定位,是未来高等学校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校结合学校的发展,积极开展了校级和省级特色专业(示范或重点)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其中 “导游专业”为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专业;“导游专业”和“生物教育专业”为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特色专业;“英语教育专业”、“语文教育专业”为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重点建设专业;“旅游管理”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项目;语文教育专业、数学教育专业、导游专业、英语教育专业、旅游英语专业、会计专业、体育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生物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的建设,逐步凸显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实力,同时也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2.6积极准备专业合格评估工作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建设的成绩与不足,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质量的提高,学校建立了专业合格评估机制,制定了专业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质量评估指标等级标准。根据专业合格评估办法对所有专业进行五年一轮的全面评估,以促进各教学系专业建设的进程、资金的利用、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对于通过专业合格评估的专业,对确实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效益好、培养质量高的专业,在学校下一步教育教学工作中,在招生计划、办学条件、经费划拨等方面将给予优先支持。目前,专业合格评估工作正在酝酿中。

    2.7加大资金投入,保证专业建设与改革的健康发展

    专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具有高难度的工作,学校除继续加大基础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外,学校还进一步加大教学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使之随着学校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支持新专业启动经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的建设和评估,支持专业的特色发展,保证专业建设与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一是凡被确定为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或重点建设的专业,学校除正常的教学投入外,学校每年将拨付10万元作为专项配套建设资金进行扶持。二是凡被确定为校级特色专业的,除正常的教学投入外,学校拨付特色专业建设专款理科类每个专业十万元,文科类每个专业五万元,并积极争取省、市政府的配套经费。其中,50%的经费用于该特色专业的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费(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购置,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业务骨干培养、资助出版教材与专著等),40%的经费以立项的形式作为研究经费(特色专业建设中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群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相关子项目研究费用)。10%的经费用于项目管理。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GQ11002);提高云南少数民族地区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实践研究—以丽江师专为例。

    (作者单位: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系;云南 丽江 6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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