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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发挥奢侈品消费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时间:2021-03-20 08:07:0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 本文以奢侈品关税下调为引,以调节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讨论了奢侈品消费税的相关政策及其征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调整建议。

    [关键词] 奢侈品 关税 消费税 收入分配 征税范围税率

    一、由我国奢侈品关税下调引发的思考

    奢侈品关税的提高一度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富有人群也在不断扩大,奢侈品消费成为了购买力的直接体现,目前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大国,但受到关税等因素的影响,在消费品内外有别的情况下,中国富人们纷纷前往海外消费,而国家降低奢侈品关税的政策就是为了抑制中国消费力外流,让消费者选择国内消费,从而促进内需增长。

    但值得注意的是,靠奢侈品消费来拉动内需,并不是长远发展的良策。虽然我们是奢侈品消费大国,但中国仍存在少部分人过度消费与大多数人消费不足的反差现象。而真正的扩大内需是让大多数老百姓富裕起来,这样才能既拉动经济增长,又提高国民整体的生活水平。由少部分人的“奢侈性消费”挣来的“世界第二”,使我们不得不考虑把国外消费拉回国内的同时,应如何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国家在寄希望于通过降低关税把国外的奢侈品消费拉回国内的同时,也应注重对奢侈品消费税的征收,调整奢侈品消费税,使其能够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二、降低奢侈品关税与调整消费税征收配合使用

    笔者认为国家要通过下调关税把奢侈品消费拉回国内的同时,还应当调整奢侈品消费税的征收,两者并用,才能发挥既扩大国内消费又能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目前,中国奢侈品税负高,而且税收不明确,既有高关税,又有消费税,哪些应该征收,哪些不应该征收,界定模糊,从而导致奢侈品消费外流。

    国内奢侈品消费价格高,所以有很多人选择国外消费,关税与消费税貌似都很高,但二者都是价内税,如果明确二者的界定,在征收的时候就不至于混乱,关税与消费税也才能更好地配合。国内奢侈品消费价格高于国外,是因为很多对于国内一般百姓已经能够消费起的消费品,如化妆品,香水等目前仍然征收较高的关税和消费税,这必然会使得很多人放弃选择在国内购买,而转而向国外市场。高关税加上高消费税,当然会导致消费外流,但是如果降低关税,又从新调整消费税,把奢侈品从价格和税率上拉开层次,从新定位分类,那么就可以达到既通过降低关税将奢侈品消费拉回国内,又能通过征收消费税来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总之,如果能将关税和消费税配合使用,那么两者必定能够在拉动消费和调节收入方面起到更有效的积极作用。

    三、目前奢侈品消费税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及调整建议

    如前所述,降低奢侈品关税的同时,应该将消费品从新定位和分类,完善目前的奢侈品消费税体系,而目前奢侈品消费税体系在调解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方面仍存在相当多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奢侈品消费税调整的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奢侈品消费税中消费品的征收范围需调整

    现行的消费税征收范围中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商品,但是,像化妆品,护肤品这样的消费品很大一定程度上已经在民众当中普及使用,有些已不完全被认为是奢侈品了,如果不加以区分的征税,势必会影响一部分非高收入群体,让其也承担较高的税收负担,那么这样就难以达到公平和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此外还有一些高档奢侈品,如私人飞机等这类完全由高收入人群消费的奢侈品,目前仍不属于奢侈品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富豪拥有了私人飞机,奢侈品消费税应将私人飞机纳入其征税范围中。

    2、奢侈品消费税应纳入对高档消费行为的征税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尚不包括特定高消费行为,也就是所谓的“高档消费行为”。例如,娱乐业中的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按摩、高档会所、高尔夫球场等高利润的经营项目和服务项目,目前这些还只能靠征收营业税来调节。随着先富起来的人越来越多,作为高档消费行为这一税基正越来越大。而在“高档消费行为”中,仅仅针对消费用品征税,而不针对“行为”本身另行征收消费税,其调节功能是十分有限的。

    上述高档消费行为一般百姓不具备这样的消费能力,消费者只局限在特定人群和范围内;不会因为国家加收一定税赋而影响消费趋势和规模,所以对这样的高档奢侈消费行为征收高税率的消费税,并不会影响消费,同时还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因此,将这些特定高消费行为纳入到消费税征税范围当中,是未来奢侈品消费税的改革中可以考虑的选择。

    3、奢侈品消费税税率有待调整

    有人说我国的奢侈品消费税税率偏低,应当提高消费税税率。笔者认为这一点不能笼统而论,我国的化妆品消费税税率相比于国外算是很高的,但是像游艇,高尔夫球具等这种消费人群少、金额却较大的高档奢侈品的税率又较低,所以要调整税率应视情况分种类,不应一概而论。

    首先,对于某些却属于高收入人群消费的高档奢侈品,应当提高税率。

    我国现行消费税中对奢侈品征收的税目、税率有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高档手表税率为20%,游艇税率为10%,金银首饰为5%,非金银首饰为10%,化妆品为30%。从现行税率来看,游艇税、金银首饰税的税率是偏低的,所以本着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对于像高尔夫球具、游艇税,金银首饰等等这类确实是高收入高消费人群所消费的奢侈品应当提高消费税税率,这些奢侈品的消费人群是占少数的高收入群体,而且其范围绝对是高收入人群消费的真正的奢侈品,所以课以重税不影响多数的消费者,而且也能真正达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其次,对于一些消费人群较广的中低档奢侈品,与高档奢侈品相比应当拉开档次,分别征税。

    在我国税率体系中,相对于游艇税的10%、金银首饰税的5%,化妆品税税率却为30%,这显然有不合理之处,相比于游艇、金银首饰这种高档次贵重的耐用奢侈品,目前化妆品显然已成为与百姓日常相关的普遍消费项目,而且化妆品属于消耗品,购买次数显然要多,因此就不应课征过高的税,否则势必会加重一个较大的消费群体的负担从而导致消费外流,所以应当把不同级别的化妆品拉开价格档次,不应统一定30%的税率。与化妆品相类似的烟酒也是如此,对于不同档次的同种奢侈品,应当拉开价格档次,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尽量让高收入群体承担较高的税收负担,这样才能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四、结语

    国家降低奢侈品关税,引发公众对当前中国奢侈品高消费现象的关注,更让人不禁思考在贫富差距悬殊的国情下,国家采取降低关税将境外奢侈品消费拉回国内的同时,也应该关注如何让奢侈品消费税发挥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如果能够有效利用消费税,配合国家普遍降低关税的政策,吸引奢侈品消费从国外流回国内的同时,适当调整奢侈品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调整奢侈品消费税的税率。对流行于高消费人群中的高档奢侈品的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对于与老百姓生活相关的一般性高档用品则可以适当的拉开价格档次,分别规定税率。如此,既能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也能带动消费,为老百姓消费提供便利,达到既扩大内需,又调节收入分配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翟继光.《税法学原理——税法理论的反思与重构》,立信会计出版社,2011年2月版

    [2] 史玉慧.《奢侈品课税问题研究述评》[J].现代经济,2008

    [3]贝恩公司.中国奢侈品市场调研报告[Z].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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