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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特征及审计策略

    时间:2021-04-07 07:55:1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作为利润增长的一个重要砝码,加入WTO以后的我国商业银行愈来愈重视中间业务这一新型产品的开发,并将其作为“拳头”产品不断加以推广和运用。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中间业务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商业银行创造可观收益的同时也为其带来了同步风险。赫赫有名的老牌银行——英国巴林银行和日本大和银行因中间业务而引发的风波致使其元气大伤,就是最好的佐证。因此,商业银行在开发中间业务时,必须坚持业务拓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该项业务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建立完善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因时而动,强化对该项业务的审计策略。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状况及特点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一般不需运用自己的资金而为顾客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广义上讲,表外业务等同于中间业务;狭义上,表外业务仅仅是中间业务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存在较高风险的中间业务;内容上,中间及表外业务具体包括九大类数十种产品,即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代理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基金托管类、咨询顾问类、其它类。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于20世纪70、80年代。当时全球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营成本低、风险小的中间业务产品成为银行信贷业务之外的最主要的业务品种,国际银行业非利差收入得到快速增长。由于此时我国还刚刚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我国商业银行尚不敢对该业务大胆界入,只是如“小脚女人”般亦步亦趋,悄然而入,发展步伐异常迟缓。

    进入90年代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有商业银行走出国门的步伐明显加快,跨国经营业务急剧上升。据统计,截止到2002年底,仅中国银行就在全球六大洲拥有海外分支机构达560家,海外资产总额约1 300多亿美元。迅猛发展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助推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全面提速。目前,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已开办的中间业务大约有260余个品种,中间业务收入比例大幅度提高,中间业务的发展呈现喜人局面。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得到飞速发展的同时,其风险也已相伴而生,并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1、业务品种单一,创新能力明显不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汇兑结算、票据承兑、投资咨询、代理收付、代客理财、代理发行和兑付证券以及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品种少,水平低,手段单一,在利用其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和人才等软件因素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的服务方面还比较欠缺,尤其缺少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类与金融现代化相适应的中间业务。目前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主要集中在资产负债等传统业务领域。

    2、定价意识淡薄,预期效益尚难体现。在我国,由于大力开拓中间业务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当时主要从事一些简单的结算业务),长期以来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和规范银行中间业务。已出台的一些法规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比如《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于2003年10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且在服务价格指导价方面,范围较窄,基本上限定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这几种结算业务方面,其他基本上都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这对目前其它已出现的200余种中间业务品种来说,约束力明显不足,导致各银行为了抢业务而竞相压价,不收或少收手续费,从而很容易出现扰乱金融市场的现象。二是在服务价格市场价方面,《办法》规定全部应由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有主报告行的,由其主报告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其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价格,统得过死。加之各地经济发展、人均贫富等的不同,使得预期效益难以体现。

    3、制度规程缺失,业务操作难以规范。目前我国独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都是由总行统一推出,逐级授权办理,基层行没有专门机构主动地研究市场和客户需求,只强调“开办”,中间业务零散地分布在对公信贷、个人信贷、国际业务、会计等不同的职能部门。没有一个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开展业务存在自发性、随机性特点,各职能部门往往只能各自开发、自成体系,不同业务之间难以衔接,缺乏长远规划、协调与配合,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中间业务的开办过程透明度较低,业务操作缺乏公开性,难以规范。

    4、防范机制不全,风险隐患悄然潜伏。虽然中间业务风险相对较低,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随着中间业务创新,其内涵和外延已发生重大变化,同样也会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和信誉风险等多种风险。纵观中间业务的发展趋势,一是由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银行资金向商业银行垫付资金转变。二是由接受客户的委托向银行出售信用转变。这时商业银行办理中间业务就需要运用资金并承担风险,银行所收取的手续费就不仅仅是劳动补偿,还包含着利息补偿和风险补偿,中间业务所蕴涵的风险也逐步加大。在外资银行中间业务方面存在比较竞争优势的压力下,国内商业银行偏重于业务开拓,对潜在风险认知不足,隐患悄然潜伏。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1、立法空白诱发法律风险毕现。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商业银行才开始逐渐开拓中间业务,但直到2001年才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相对于中间业务产品的发展尤其是中间业务产品创新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矛盾更加突出,缺乏完善的法律环境使得中间业务产品法律风险凸现。

    2、信用缺失导致道德风险加大。当前我国整个社会信用缺失现象十分严重,信用水平很低,且缺乏必要的惩戒机制,经济诈骗不断发生。为减少纠纷防范风险,商业银行采取的一些限制措施使得信用工具的作用和功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导致与之相关联的中间业务收入和发展受到影响。

    3、制度不全诱致操作风险难防。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产品直至近年才蓬勃发展,普遍存在缺乏健全、有效的内部风险防范机制,加之有些中间业务产品涉及几个相关甚至不相关部门,需协调的关系众多,而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存在无专门部门对各项中间业务产品进行管理和指导,很多时间只是业务操作人员在办理中去摸索经验,无统一标准。

    4、无序竞争致使市场风险暗涌。当前仍有不少商业银行为了取得某优质客户的青睐,在为客户办理某项代办业务收取代办中间业务手续费时大打折扣,有的甚至不惜为其提供免费“午餐”的形式,严重破坏了市场上的有序竞争。

    三、对中间业务产品风险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由于中间业务产品审计目标有着不同于其他业务的特点,在审计时应予以特别注意,在进行监管时应根据业务操作手册进行。

    1、审查各项中间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和完整性。审计依据主要是人民银行对中间业务的有关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审计时,要查明各项业务确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其办理程序完整、记录依据完备,无不合规业务发生。

    2、审查各项中间业务产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审计过程中,应确保商业银行发生的各项中间及表外业务事项都是真实的,在核算和反映上都是准确的,不允许存在不真实及虚假的事项,这是审计的基本目标要求。

    3、审查各项业务在会计记录及报表上揭示的恰当性,加强中间业务收入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由于中间业务产品是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它委托事项,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并且是商业银行办理资产负债业务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因此作为一种资产负债之外和占用银行资产较少的业务,它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不直接反映出来。也就是说,银行办理中间业务时并不直接以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身份参与。这个特点决定了其业务收入不易监控,特别是在目前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对其进行统一管理,而业务又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且办理多在营业网点,故内部控制制度中难免有疏漏之处,加之我国目前尚缺乏有效的中间业务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使得上级行无法作出更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可能会出现部分基础网点中间业务收入游离于大账之外,或基层网点擅自截留手续费收入,私设“小金库”和以收抵支等现象,违反财经政策,产生财务风险。因此为杜绝中间业务收入游离于大账之外,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应重点对中间业务收入入账情况检查,防止业务收益的“跑”、“冒”、“滴”、“漏”,确保中间业务收入全部并入大账,切实提高中间业务收益。

    4、评估可能承担的潜在风险,督促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一些中间业务产品可能会由于违约等原因而使商业银行承受巨大的风险,因而对于其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不能低估。这是在确定中间业务产品审计目标时应引起注意的一个特殊的审计目标。因此在审计过程中除对业务操作外还应对其内控机制建设进行评价,定期对支行的风险管理程序进行评估,保证程序的合理性和完善性,以有效地防止支行违规、踩线经营,造成潜在风险,甚至最终形成事实损失。

    5、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加大培训力度,改变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如前所述,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审计队伍较前在知识层次、人员自身素质上虽说有了一些改进,但是对现阶段如火如荼发展的中间业务产品所知甚少,在对海外业务等的监管方面依然存在很多漏洞,而人才是商业银行获得长期、持续发展的基础,商业银行的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必须对审计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加快人才的培养,提高人员素质、改变审计理念、强化专业管理,以建立更加完善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信息管理框架,防范中间业务产品操作、道德风险。

    6、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改进评价方法。当前网络化、电子化建设也成为商业银行竞争的一个方面,计算机辅助审计(如非现场审计)也已运用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中,但是在中间业务产品审计中的运用还是很少,科技信息的发展没有得到充分地利用。

    另外在对银行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过程中,为了快速和高效地了解被评价行的内部控制状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人员还必须改变以往落后或者已不适应现代审计工作的方式方法,除了以往传统的一些审计方法之外还应掌握和运用文字描述法、调查法、流程图法、穿行测试法等适合现代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专用技术方法,以更有效地提高审计工作的科技含量、及时防范业务风险发生。

    (作者单位:江西省农行营业部、香港民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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