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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货币对货币流通秩序影响分析

    时间:2021-05-08 17:02:0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 虚拟网络货币是一些大型网络金融公司为了保护和方便网民及时支付其服务费而在网络上引入的一种虚拟网络货币,作为一种不断发展壮大的新型的网民支付服务费工具,就很有可能会对给一个国家的网络货币存款余额所创造的倍数和虚拟网络货币的乘数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而导致使网民对现实国币的市场供求和对原有的网络货币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当前的我国网络经济的迅速健康发展的大背景下,虚拟网络货币的市场规模以及目前在虚拟网络货币中以发行机构为主体的货币数量已经呈现出了扩大的快速发展态势,掌握网络虚拟的货币对网络货币流通和秩序的作用和影响,通过对各个方面措施加强对网络货币的监管,尽量保护虚拟货币对整个经济市场的不利影响,保证网络业务的健康发展。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我国虚拟数字货币的基本概念及其界定、主要的类型和特征,主要的特点是通过数据分析采用了调查问卷及进行网络调查等多种方法,详细分析了我国当前虚拟数字货币的局面和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并使用案例具体说明了虚拟货币对货币流通市场秩序的作用和影响,最后深入地探究了虚拟数字货币的管理和措施,希望本文能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的深入探究为实际的虚拟数字货币市场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的启示和促进作用。

    关键词:虚拟货币,货币流通秩序,监管政策 Abstract Virtual network currency is a kind of virtual network currency introduced by some large-scale network financial companies in order to protect and facilitate the Internet users to pay their service fees in time. As a new tool for Internet users to pay service fees, virtual network currency is developing rapidly, It is very likely to have a certain impact on the multiple created by the balance of online currency deposits and the multiplier of virtual online currency in a country, which will lead to a certain impact on the market supply and demand of real national currency and the original online currency syste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rapi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a's network economy, the market scale of virtual network currency and the amount of currency in which the issuing institution is the main body have shown an expanding and rapid development trend. Master the role and influence of virtual network currency on the circulation and order of network currency, Through various 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market supervision of the network virtual currency, avoid the negative impact of the network virtual currency on the network currency circulation, and ensure the health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etwork virtual currency in the network business. Firstly, the main feature is that through data analysis, questionnaire and network survey are used to analyze the current situation, curr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virtual digital currency in China, It also uses a large number of cases to illustrate the role and influence of virtual currency on the order of money circulation market, and finally probes into the management and measures of virtual digital currency. Key words: Virtual currency, currency circulation order, supervision policy 目 录 前 言 1 1绪论 3 1.1研究背景 3 1.2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3 1.2.1研究目的 3 1.2.2研究意义 4 1.3文献综述 4 2虚拟货币的概念 6 2.1虚拟货币的分类 6 2.2虚拟货币的特征 6 2.3与传统电子支付的主要区别 7 3虚拟货币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8 3.1具体调查 8 3.1.1主要内容 8 3.1.2具体分析 8 3.2发展趋势 9 4虚拟货币对货币流通秩序的影响 11 4.1事例分析 11 4.1.1BISS诈骗洗钱 11 4.1.2 打着区块链旗号推广虚拟货币 11 4.2对货币流通的影响分析 11 4.2.1虚拟的货币使得存款的创造倍数发生了波动 12 4.2.2影响我国货币的乘数和供应量 12 4.3国内外监管经验 12 4.3.1国内监管 12 4.3.2国外监管 13 5对虚拟货币监管的建议 15 5.1对相关监管部门的建议 15 5.1.1严格把控市场准入门槛 15 5.1.2运用法律规范管理,加强虚拟货币风险监管与调控措施 15 5.1.3建立虚拟货币发行核准机制和实名制交易体制 15 5.1.4把控技术风险,提高技术能力 16 5.2对投资者的建议 16 结 论 17 致 谢 17 参考文献 18 前 言 由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引致了一个新的数字货币市场的开始出现——基于网络空间的一个虚拟数字货币市场,为了消费者和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消费体验交流和信息沟通的场所,同时也给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提供了一个经营核心市场,要求中小企业从以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为经营核心,到以消费者和服务客户为经营核心必须逐渐转变为以服务客户的产品为经营核心。这种货币是一群出身于互联网时代密码金融圈的年轻人,以互联网区块链的技术和比特币为主要载体发行的一种新数字货币。同时,虚拟数字货币也作为互联网电子商务的一个产物,开始在世界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载体角色,而且越来越和虚拟现实的世界相互交汇。然而,在这个虚拟数字货币日益普及和长大的背景同时,相关的法规却相对的滞后,埋下了不少的隐患。比如,以推动虚拟数字货币的升值为主要噱头的非法数字货币集资骗局、以推动区域链技术创新的名义非法吸引国内外的投资者、打着“法定数字货币”噱头非法骗取了投资人的钱财等未经政府批准非法公开虚拟货币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公开发售虚拟代币票券、非法公开发行虚拟货币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一系列违法经济犯罪,严重打击扰乱了经济政治金融和社会秩序的非法集资行为。这种非法集资骗局的主要性质和特征有:1、极具社会煽动性的虚拟货币宣传语,比如 “数字货币的结算中心”、“世界第一金矿”、“捡钱的时代”等,给社会大众营造一种无需投资虚拟货币即可一夜暴富的环境和幻象。2、投资收益的单边性物价上涨,真正的原因是虚拟数字货币投资收益总量有限,价格波动,有单边涨也有跌,但非法数字货币集资骗局下的这些虚拟数字货币的价格往往单边持续上涨,投资者可以看到账面的虚拟货币资产一直在单边增值,可一旦这种骗局无法继续下去,这些假虚拟的货币就一文不值了。3、传销式的一些虚拟数字货币现在发展的就是一种传销模式,由于这些虚拟数字货币往往是非法的违规集资,往往都会通过各种鼓励承诺或者鼓励的各种方式将其承诺出来鼓励那些非法集资入局的下线投资者前来发展新的下线,下线越多鼓励承诺越少鼓励反而给予的下线投资者越多奖励越丰厚,可是一旦这些投资者出现崩盘,承诺不过也可能就是一句句空话。如果一个大的虚拟数字货币的成功出现和快速发展已经成功使其交易公司之间基本形成了统一的交易市场,各个大的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公司之间也就已经可以直接实现数字货币的相互通用和互兑,或者可以进行其他虚拟数字货币的资源整合或者统一了。都是说虚拟化的货币是以相同的交易标准和相同价格的交易方式上来进行各种货币间的通用,那么从这个角度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虚拟的数字货币也可能就是一种货币通货了,很快就完了有时候可能会对这种虚拟化的货币或者传统的各种金融体系或是其他的经济运行管理方式本身形成一种具有威胁性的经济冲击。

    为了对解决现有问题提供帮助及建议,本文采用调查问卷和在官方各大数据网站收集有用的数据,并进行分析。为了更全面地阐述虚拟货币的出现背景、发展趋势及虚拟市场的现状,参考了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财经期刊、微信公众号等阅览平台,详细分析了我国当前虚拟数字货币的局面和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同时借鉴过往案例具体说明了虚拟货币对货币流通市场秩序的作用和影响。

    分析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得知从我国历史金融发展的背景和进程角度来看,要真正理解发展虚拟数字货币必须从服务业金融的电子化和发展电子商务金融谈起,电子商务金融的发展就是对于金融服务业电子化的一个超越。例如中国银行的电子货币,有一点已经突破了银行电子货币的流动性外延——那就是它也可以不是由央行直接发行,而是由银行的信息技术服务商直接发行,早期的几种银行电子货币就是这样。另一点的突破就是银行电子货币的流动性,远远可以超过一般的货币。本文的重点是希望通过一定的深入研究,从虚拟货币实践和数字货币理论两个层面的进行深入分析和探究,为实际的工作促进虚拟数字货币的市场经营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后希望能够为投资者提出真正的具有帮助的虚拟数字货币的市场经营管理方法和建议,对于虚拟数字货币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和推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虚拟货币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都会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1绪论 1.1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也正在关于发行虚拟数字货币的推出相对较为完善和精准的金融监管和激励政策,为我国数字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拓宽了广阔的道路,在我国的虚拟数字货币技术得到了发展之后,其应用领域及其应用价值均逐渐体现在得到可持续的发展之中。

    (1)计算机和互联网通信技术迅猛发展 事实上,作为新兴社交媒体的移动互联网,它的技术发展规模和速度已经超过了以往其他所有的互联网技术,其中一个新的市场-线上虚拟货币市场被其市场的发展与形成带动了起来。现在互联网不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与信息传达的“家”,同时也给了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交易和经营的市场,电子金融的产生和出现无疑是我们发展虚拟数字货币的一个重要开始。

    (2)特定网络市场的交易需求 特定用于网络移动支付虚拟市场的微型数字货币应用交易行为服务市场需求,创造了特定网络支付虚拟微型数字货币的行业发展和市场生存空间。但是现在我国由于缺乏现有的大型网络银行支付网上交易服务体系,较难完全有效满足广大消费者对银行电子化微型虚拟货币网络支付的网上交易服务需求,使得一部分认为发源于去年我国大型网络银行支付服务企业内部的一场致力于妥善解决“微支付”支付问题的公益活动也促使我国网络银行电子化支付虚拟微型货币支付有了新的市场生存空间。

    (3)监管还需不断完善 对于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还要完善,为未来网络社区虚拟货币的持续存在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对各种在网络虚拟社区企业内部的网络虚拟货币交易的活动,不仅仅是像真实的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交易活动,其目前对于虚拟货币监管的制度和法律还不够全面,且对网络虚拟货币的交易进行监管还很容易受到第三方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诸多因素影响。

    1.2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1.2.1研究目的 由于这些大型虚拟数字货币的国际交易市场总量较小,交易市场的经营规模有限,各地的证券金融机构也根本没有足够能力让其直接参与这些大型虚拟数字货币的市场交易和开展相关证券投资风险管理服务活动。从当前的金融形势上总体来看,它的频繁出现以及其他相关金融风险远远还不足以直接影响我国到境内电子货币交易市场的正常开展运营。但是种种网络金融市场违法和经济犯罪行为的不断出现和高发事实实践表明,虚拟网络货币的不断出现以及其货币相关产品交易的金融风险依然普遍存在,构建了一个法定的在我国虚拟网络货币之外的非法违规转移其他流动性金融资金的非法违规经营流动性网络金融市场,纵容了各种非法经营套利、洗钱、逃避司法审查和严格管制等的网络金融市场违法经济犯罪,给我国比特币网络金融市场建设发展过程带来的各种系统性金融风险和我国经济社会的金融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1.2.2研究意义 目前总体来看,虚拟与其他现实交易货币产品投资者主要依靠其中国网络在线支付虚拟货币产品交易平台对中国比特币产品进行直接交易或者兜售或将其中国虚拟与其他现实交易货币的财产兑换交易机制整合成为其他的中国虚拟现实货币金融产品与其金融服务,这一系列的中国虚拟现实货币财产交易过程都可能是由于中国专业的金融监管部门太少,虚拟货币财产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允许非法直接进行关于比特币的财产转移、交易、购买等各种系统性交易活动,对于双方所有人民币投资者由此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和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双方当事人自己自行负责,实际交易使用和网络交易中的范围将无限制地扩大,必将导致使各种比特币发展成为一种完全无须受法律或者监管的通过网络交易支付数字货币及其交易使用工具。这样的一种比特币非法偷换概念仅仅只是其中一种,谁又能来有效保障在货币市场的不断动荡中,保证所有投资者的真正应有合法权益?央行已经封杀了所有比特币,比特币市场价格在疯涨猛掉后又一次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当普通证券投资者蜂拥而至而证券市场又还处于没有一个完整的市场监管管理体系和相关法律时,包括财务造假、谣言和非法违规集资等市场乱象就很有可能频频出现,所以建立一套引导广大比特币市场投资者依法理性合规进行货币投资,加强市场监管也就已经成为了必要。

    1.3文献综述 课题在开展过程中共参阅了30余篇参考文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虚拟货币的风险研究及其现状 在作者孙理航的文章《互联网+时代下的虚拟货币价值研究》中,在对目前传统的我国虚拟现实数字电子货币技术概念理论进行了深入阐述的根本基础上,论述了关于我国在全球互联网+市场经济发展时代下的传统虚拟现实数字电子货币的主要技术特征和潜在价值,并重点阐述提出了关于在我国互联网+市场经济发展时代下进一步技术保护和规范拓展,具有市场经济价值的重要技术几点政策建议和具体对策。最终根据研究结果得出,近年来由于当前我国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功能方面均衡的生活管理水平已经实现了显著和可持续的不断提高,推动了当前我国广大现代人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及其信息化管理水平也进一步提高实现了显著的持续提高和不断改进。

    作者李华林的《警惕虚拟货币潜藏金融风险》中通过世界各国对政府使用虚拟货币的态度进行分析,政府虚拟货币分化为金融监管和态度,不同的压力和反对通过交易平台表现出的态度的逐渐出现。目前,中国政府一直保持高度关注虚拟货币的发展,许多部门负责人采访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这就要求政府严格控制使用非法交易的虚拟货币风险。

    (2)虚拟货币的金融监管 在王若平的《虚拟货币洗钱问题的监管研究》中,该文的作者从科学系统地深入分析了数字虚拟币和数字网络货币大额洗钱的主要风险影响因素特点入手,通过重点地深入分析了数字虚拟币和数字网络货币大额洗钱投资交易的总体特点、风险影响因素及其主要表现形式以及如何结合目前我国的虚拟数字网络货币洗钱监管理论和实际,在文中总结和分析比较了目前国际数字虚拟币和数字网络货币对大额洗钱的货币监管政策理论和防控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目前关于今年我国如何有效应对数字虚拟币和数字网络货币大额洗钱的具体货币监管政策思路和防控对策。通过对我国虚拟网络数字金融货币的主要法律政策概念性质进行准确界定、法律的具体性质,发现中国这个特色我国虚拟网络数字金融货币的主要法律政策规制及其监管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得出目前关于实施我国货币监管政策需要尽快明确中国这个特色我国虚拟网络数字金融货币的主要法律概念性质,除此之外还要尽快设置严格的货币交易平台市场准入和交易门槛,这样我们监管才能真正充分发挥一个中国这个具有国际特色的我国虚拟网络数字金融货币对于洗钱犯罪法律政策规制及其管理体系的重要指导作用和其存在价值。

    2虚拟货币的概念 虚拟的现实货币就是指非真实的虚拟货币,在这种传统虚拟跟与传统现实虚拟世界之间有着密切相互连接的实际应用情况下,虚拟现实货币既不仅具有其虚拟现实的使用价值,也同时具有一般虚拟货币的基本作用职能:它同时也是我国公民可以用来从事投资和进行交易虚拟货币市场买卖、价值货币存储和交易记账等来作为货币单位的一种虚拟货币市场交易结算工具。根据财政部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货币政策监管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各项相关政策通知、公告,虚拟的流通货币不是国家货币监管当局的形式发行,不具有任何虚拟流通货币的基本属性,不可能应当使其具有与一般流通货币在其等同的任何国家法律适用中的地位,不能且暂时也不可能应当将其直接作为一般流通货币在任何国际金融交易市场上的一种流通交易方式使用,公民的货币投资和交易使用虚拟货币流通交易这种使用虚拟流通货币的合法行为基本不受任何国家法律的规定保护。

    虚拟币交易是近几年刚刚开始出现和逐渐兴起的一种基于电子货币的交易形式,这种货币类型的电子虚拟币在本质上也就是一种货币电子化期货的一种体现和交易形式,它主要指的也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对各种数学和统计算法的综合分析和使用计算终端来得到一串复杂的各种数字货币交易计算程序和统计算法的最终结果。目前国内已有流通量比较大的知名虚拟网络货币虚拟现实电子货币,如还有Q币,百度币、瑞波币等。

    2.1虚拟货币的分类 目前数字货币市场上大致有四类:
    (1)由虚拟网络游戏活动玩家或网络运营商自行设计开发,可直接作为游戏货币进行交易直接进行网络游戏活动使用的一种虚拟网络游戏币。

    (2)由其他门户网站或者即时网络通信通讯工具实时发行,供本网络运营商在网络空间内随时使用的用户专用一种虚拟网络货币,例如广为人知的是由腾讯公司为其提供的腾讯Q币。

    (3)无论是发行主体还是另一方投资者都可以使用的交互式数字货币,比如有折价功能的购物券——淘宝红包和淘金币等。

    (4)基于密码学和其他现代虚拟网络技术技术,通过复杂的网络数学分析算法设计产生的,特殊的和非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现代网络虚拟密码币,但目前被广泛使用认可并广为流通广泛使用的只有网络比特币。

    2.2虚拟货币的特征 (1)虚拟货币是由数学支持的。虚拟货币具有货币的数学特性而非依赖于物理特性或中央权力机构的信任。

    (2)稀缺性,虚拟货币限量不增发。

    (3)虚拟货币的实时可互换性,虚拟货币数字交易货币基本是完全一定可以和其他诸如比特币、美元等等同时进行兑换的;所有数字虚拟货币数字交易货币必须在正规的中金国际网络数字虚拟货币实时交易平台才能进行实时交易,可以随时随地变现。

    (4)独立性,虚拟货币有开源代码,且有自己独立的钱包;
    每一个币都有自己的代码,有自己的价值;
    虚拟货币可以通过矿机挖矿;
    有自己特定算法。

    2.3与传统电子支付的主要区别 表2.1与传统电子支付的主要区别 使用程度 交易费用 储存价值 风险 用途 传统电子支付 大众惯用 费用不变,成本低 背后有机构或组织支撑其价值或购买力 较小 兼容性强 虚拟货币 未被广泛接纳 费用较高,并且容易飙升 价格和价值完全取决于供求 定价不透明,风险较大 有一定的局限性 3虚拟货币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3.1具体调查 3.1.1主要内容 (1)简要介绍虚拟货币的概念界定、主要类型和特征。

    (2)对网络虚拟货币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对其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进一步分析。

    (3)通过对主要虚拟货币的调查及相关事例分析,分析虚拟货币对货币流通秩序的主要影响。

    (4)总结调查结果及吸取经验,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所可能暴露的实际问题,提出促进网络金融虚拟数字货币健康稳定发展的具体可行性对策及其监管措施建议。

    3.1.2具体分析 针对这次较为专业的调查,我们特别设计了对网络虚拟货币调查的问卷,来更加切实和深入的帮助读者了解当前我国通过网络销售虚拟商品货币的发展现状,各个年龄段和消费习惯层次的人群对网络销售虚拟商品和货币的评价和看法。调查的样本主要为随机抽样,大多对象为附近的中小学生、高校毕业大学生、一般中产阶薪的城镇小康居民家庭、老年人等。本次的调查通过对年龄、职业、对网络虚拟商品和货币的知道与否,接触或使用网络的多长时间,是否曾经使用过网络购买虚拟的货币,对自己购买的网络虚拟商品货币和服务是否感到满意,是否经常使用网络购买虚拟的货币等问题进行了展开。

    图3.1我国网民年龄分布 其中就知道虚拟货币的样本中,中小学生只占21%,大学生约占45%,然而在接触网络的时长中,25岁以下的却约占52.3%,这个现象是不是说明虚拟货币并没有大范围的走近人们的生活呢? 表3.1调查样本年龄占比 年龄段 18岁以下 18~25岁 25~40岁 各占比(%)
    21% 45% 26% 接下来,在我们的调查报告中,我们分别加入了什么叫虚拟货币以及哪些货币是虚拟游戏货币,随后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曾经使用过虚拟货币的大多数人平均占71.2%,并且曾经充值过的年轻人大多数占63%,大多数的年轻人倾向于充值100~1000元之间。绝大多数的人更倾向于将自己所接受货币分为学习型与虚拟游戏型的两种虚拟货币,并且更倾向于选择学习与游戏型虚拟货币的大多数都是学生,这也是我们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当代的大学生毕业后会感觉自己的生活费越来越不够合理使用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了。

    随着更深入的数字货币交易市场问题调查在这些相关问题中,我们也逐渐发现可以明显性地看出将用户使用虚拟的数字货币产品用于虚拟市场货币交易或者市场购买的群体比例并不在多数。约占只有58%的我国年轻人对其他各种货币交易持有乐观的投资积极态度,并且大多数年轻人可能认为长期使用虚拟的其他货币在当前的我国互联网网络金融发展时代中就更应该成为是一种方便、快捷、彰显其货币个性、丰富现代人们社会日常生活的具有休闲性和娱乐性的货币商品交易应用工具;约30%的我国年轻人甚至可能认为长期使用虚拟的其他货币交易可能会造成危害及其影响困扰到很多我国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成长,影响当前的我国互联网金融货币商品交易市场的正常交易流通。且在“关于虚拟货币,你认同哪一种观点”这一个提问时,大部分的中国人几乎都会分别选择“它不是货币,尤其会影响金融秩序”和“监管不够成熟,存在风险,还需完善”,可见在大部分的中国人们心中,其他两种货币的金融信用不良程度依然一直都是大家比较关心和关注希望也是有关地方金融监管相关部门能够强力联合整治的一个问题重点。

    3.2发展趋势 对于网络货币金融服务来说,虚拟币和网络电子货币对其大部分是大有裨益,发行了网络虚拟币和网络电子货币的产品同时也使其可以直接有效帮助大部分网络虚拟币的交易发行者更好地能够保持自己的货币技术性和独创性,提高自己的网络货币交易市场中的主导地位。由于网络虚拟币的实际发行者通常只能在其他货币发行者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所有虚拟网络货币使用范围内进行购买和获得使用,这就可以使得它只能相当于放在一家网络货币公司可以使用的虚拟币,将其所有用户的网络目标区域锁定放在了某个电子网络服务企业中,并能够通过使用其所有商提供的电子业务和网络产品池中心来兑现。

    虽然如今监管部门开始对虚拟市场实行严格管理,可一旦没有监管部门给出的证明证件,随时都会被取代,投资者的持币意愿会大幅降低,发行方抛售压力也随之加大,最终会导致币价暴跌。虽然,目前来看以比特币为主的虚拟货币处于暴跌暴涨的及调度不稳定状态,但是长期来看,比特币继续升值的可能性却也依然存在。

    首先,从先天技术上的角度分析来看,运用数字区块链替代技术的各种数字虚拟货币产品有着诸多的特殊先天技术优势,能够完全取代使用比特币的其他各种虚拟数字货币技术产品还没有真正出现。无论是传统货币还是现在的电子货币,都有着交易需要各地的金融机构互相配合进行清算、信息追溯性等巨大劣势。相较之下,现如今运用区域链技术发展的新型电子货币,可以以多种身份,实现多种价值从而有效传递双方信息。

    同时这种技术不仅可以避免刻意篡改的可能性,保障信息的透明性,更可以降低对于交易多方面的争议的发生。

    其次,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大多投资者都认为,比特币的客观需求依然存在,比特币也还远未到“崩盘”的时候。就目前来看,即使之前价格的增幅很快,但是,还没有下降的趋势,况且,还有非常多的人还在准备,处于观望状态中。

    4虚拟货币对货币流通秩序的影响 4.1事例分析 4.1.1BISS诈骗洗钱 2019年10月,北京警方一举成功破获非法设立数字虚拟货币商品交易所的abiss(数字币市),则无疑是铁板钉钉的历史事实。在此,据业内相关知情人士近日透露,此次电信诈骗案,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余万人,不得已而不说无疑是有力度地震慑了不法中介机构,为广大风险投资人权益敲响了新的警钟。2019年10月,biss大部分公司工作人员被北京警方非法带走接受调查,原因主要可能是他们涉嫌电信诈骗以及非法洗钱,其中主要包括公司创始人之一Bman以及公司biss多名员工。这次也是比特币圈业内首个实现虚拟数字货币所在交易所账户全员被银行端销的案例。有海外媒体报道称,内部消息人士对其信息透露:“币圈抓捕潮才刚刚开始”。根据最新数据,目前深圳市已发现和围剿非法开展销售虚拟数字货币的非法活动经营企业39个。

    4.1.2 打着区块链旗号推广虚拟货币 就在2019年10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区块链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基本现状和未来趋势问题进行第十八次中央集体专题学习。此后,公众及各地地方政府对应用区块链的技术关注度极大大幅提升,区块链等新概念空前广泛活跃。

    据记者了解,目前相关国家信息通信技术监管部门已经通盘正式发布相关政策措施部署,要求将在全国各地全面深入摸底排查目前相关行业属地网络媒体网站借助官博微信号等区块链交易平台非法开展的有关虚拟货币数字电子货币非法交易炒作及其交易经营活动的最新违法信息和进展情况,出现的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打早不再打小。就在2019年8月份,微信已经对各个区块链平台进行了一次次的大规模“封杀”,一批放在微信上的区块链知名自开源媒体被微信封杀或者是被关停。工信部应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对区块链违法行为的综合惩治和打击力度。

    在对下一阶段的清理措施和工作中,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切实加大对目前已经清理查处和整顿的各种虚拟数字货币及与其相关的交易经营场所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力度,同时警示众多数字货币的投资者尤其注意不要将其传统的使用区块链融资与交易的技术和其他类型的虚拟数字货币的技术互相混同,虚拟货币存在多重的可能性和风险,投资者同时也应进一步了解和增强正确认识区块链的风险与加强防范的风险意识,谨防虚拟货币投资者的上当受骗。

    4.2对货币流通的影响分析 虚拟数字货币对于货币流通秩序的影响主要是反映在使我国货币存款的创造倍数,我国虚拟货币存款量的乘数和货币存款供应量的变化。

    4.2.1虚拟的货币使得存款的创造倍数发生了波动 用户用定期的虚拟银行存款产品购买时,体现为鼓励用户用虚拟的银行货币存款购买者定期交易使用虚拟银行存款的定期交易货币与其创造交易价值参与倍数的比例减少和货币交易成本率的上升。因此用户虚拟数字货币是否会对你的用户体验有一个很重要的直接影响就是用户虚拟货币的发行者存款的规模进一步扩张的概率是乘数。通过使用虚拟网络货币的各种交易和支付的方式以及进行货币回兑的方式和过程通常都会有一些结果可能会直接使得银行存款人民币创造倍数的人民币漏损率进一步下降。如果虚拟货币的发行者已经成功提供了人民币回兑,在其他虚拟货币的持有者将其自己持有的高能人民币虚拟网络货币持有者的银行存款人民币回兑为常用的人民时,将会很有可能直接使得作为货币发行者的其他高能虚拟网络货币持有者的银行存款人民币创造的倍数进一步减少,持有者的人民币银行现金的创造人民币倍数的增加,若网络货币的持有者并不将其所持有的人民币银行存款作为常用的现金则并不会导致其认为持有者需要人民币而增加了网络虚拟货币的现金需求量,反之,则很有可能会直接增加了网络货币持有者的人民币视金量,结果可能甚至会直接导致惯常银行持有现金的人民币漏损率进一步的上升。

    4.2.2影响我国货币的乘数和供应量 货币现金量乘数漏损的现金量是银行体系指以境内具有一定量的我国货币为基础的虚拟存款准备货币能够在境内发挥作用的准备货币现金量倍数。我国银行管理体系漏损的准备货币现金量的乘数变化可能主要是因为漏损的网络存款准备货币的现金量增减,有可能直接地反应到我国银行管理体系境内基本的网络存款准备货币的现金量乘数。换句话说,漏损的存款准备货币现金的乘数变化也可能直接地影响收到我国境内基础的虚拟存款准备货币。当储存在我国的银行管理体系的法定虚拟存款的准备金率的乘数增加时,法定的虚拟存款率和我国银行管理体系境内超额虚拟的存款准备金率的增加和减少可能一个都已经发生了一定的准备金率变化。

    4.3国内外监管经验 4.3.1国内监管 目前我国的监管部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政府监管在对数字货币的监管上也存在很多的问题:一是对于数字货币电信服务平台的监管难以实现。我国现有的地方国家网络电信服务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对电信服务平台监管的职权虽然也是由其他地方国家相关法律赋予的,但是同时其的监管责任和范围也是以其他地方国家的电信服务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相关电信服务平台监管政策和文件的规定为主要依据标准来对其进行确定的,这就必然使得社会实践中产生了一些导致其监管职权不明、责任受到推诿的特殊情况。这也充分说明了,特别是我国当前在对于虚拟数字货币的交易监管上的各监管部门仍旧可能仅仅是分工不明,在其他的监管阶段还可能是明显地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部门,长此以往,就算这样也可能会直接地导致其监管责任不明确以及其中存在的监管混乱,影响整个的资本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环境。对于当前虚拟数字货币平台的具体法律性质以及是否相当于金融证券法上的任何金融商品投资服务产品或者金融投资服务契约或者金融证券,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立场。这在一定的程度上降低了原有资本市场的安全性,增加了交易的风险性。二是当前虚拟平台上,缺少对其投资者的保护制度。首先,传统金融对投资者的保护和适当性的管理制度在当前虚拟数字货币平台和其上市中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其次,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上市项目的信息不对称严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门槛尚未得到完全树立。再者,虚拟数字货币平台的运作不透明,可能严重直接损害虚拟货币投资者的利益。

    虽然我国的虚拟数字货币技术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其发展的速度并不比其他发达国家的传统虚拟数字货币慢。在传统虚拟数字货币技术得到了发展之后,其应用领域及其存在的价值均充分体现在得到可持续的发展之中。但是相比一些其他的比特币洗钱方式和手段,这种洗钱方式的成本更低,这同样也是近年来促使中国比特币的价格进一步走高的又一个重要推手。

    4.3.2国外监管 (1)瑞士 在当前全球金融市场监管者普遍主张打压虚拟货币的国际背景下,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于2017年9月颁布了指导意见,虽未对虚拟货币专门作出具体规定,但是依据虚拟货币的具体组织和形式,规定了虚拟货币的部分交易环节和业务需必须符合当前瑞士金融市场的相关监管政策和法规。随着虚拟货币在中国和瑞士的急剧发展和增长,对于虚拟货币ico所需要呈现的相关法律和规范问题也逐渐重视和增多。鉴于此,finma于2018年2月16日又在瑞士发布了一份颇具指导性的文件,补充了2017年的相关指导意见。瑞士政府近期发布的一系列监管文件和政策在一定的程度上充分体现了对虚拟货币的一种积极支持态度,颇具国际特殊性。第一、虚拟货币的定义和类型。第二、虚拟货币的分类和适用法律。第三、根据不同的类型需要进行合理的虚拟货币分类和法律解释,确定所需要适用的不同法律和规范。

    (2)日本 相较一些发达国家,日本的监管对于其虚拟的货币支付方式采取了更为谨慎和支持的监管立场,去年4月1日起,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的支付方式和手段的合法性在现行的日本法律上得到了承认。众多的分析人士指出,该监管政策的实施引发了日本民众对于投资虚拟数字货币的热情,寻求更多获取货币价格上涨和收益的机会,而个人和企业资金也开始持续的流入。从去年10月政策实施开始,日本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虚拟比特币交易市场,份额一直维持在四成左右。

    早在2017年10月始,日本金融厅依法行使对比特币交易机构的全面监管职权,通过对交易机构内部系统的实时监管、不定期检查交易机构技术水平等方法排查比特币等运营商的技术隐患,督促运营商自觉淘汰落后的技术,加强对程序员技术进行能力培训。日本对技术风险的严控给予比特币等交易市场一定的安全空间,使得日本境内以比特币为主的虚拟货币交易活跃,一度跃居全球法定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交易量的排行榜前列。

    (3)美国 美国纽约州在2015年6月出台了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监管暂行规则,主要是规制了机构和网络运营商的虚拟货币市场经营行为,要求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充分向投资者公开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对谎报等违法现象依法进行举报、投诉。

    美国于2017年通过《虚拟货币商业统一监管法》,在法案中明确金融主管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定期审查责任,同时要求运营商缴纳保证金以应对违约风险的发生,保障投资者的资产安全。美国纽约州出台的条例中要求运营商制定网络安全计划,保障稳定的网络环境,在内部设立专业的顶尖的技术人才和专门管理人才。

    5对虚拟货币监管的建议 5.1对相关监管部门的建议 5.1.1严格把控市场准入门槛 目前全球都从严控虚拟货币的投机活动为第一要务,我国预防投机风险方向主要有:第一,提高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扼杀投机风险对本国经济体系的不利影响,对于像中国这样——法律监管不成熟、资金管控式微的大部分国家来说,都是有效举措。第二,重复警告与风险提示,使投资者真正做到“三思而后行”。

    5.1.2运用法律规范管理,加强虚拟货币风险监管与调控措施 尽快通过网络建立和制定一个与网络虚拟货币相应的规范化虚拟货币的交易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法律制度与尽快通过网络建立一个相关化的虚拟货币法律法规,有了尽快建立和制定一个相应的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和相应的行政虚拟货币法规,我们就现在应该如何可以明确地用虚拟货币法律的定义和角度来明确地界定虚拟货币网络交易就是虚拟数字货币及其交易的合法性与其交易的规范性。按照国家相关法理的规定和要求,对网络比特币等交易进行了立法监管和防治,这就是虚拟货币的合法性与流通的市场价值及其在我国互联网社会调控经济过程中的实践运用和表现。一者,法律有效地解决了比特币等的国际市场价值占有份额的急剧增加通货膨胀带来一系列的金融安全问题,重塑稳定的我国互联网社会经济秩序,使得失控的网络虚拟数字货币在实体经济的活动摆脱了偶然性和交易随意性,规范经济发展的方向,使虚拟货币经济的活动重新回归到经济的可持续性和发展的可预测性。二者,比特币等的出现及未来发展的运用模式是完全建立在广大的网络数字货币用户的推动意愿为基础之上的,涉及的领域无论广度、深度都不容小觑,在网络用户盲目的随波逐流中,虚拟数字货币的市场价值必然存在一定的泡沫,若放任网络比特币等肆意的发展首先受到冲击的必将仅仅是网络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直至波及国家社会安全。维护互联网社会秩序安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而在一个完全法治的国家里履行此类的职责一般都是通过国家的法律来规定和实现。国家建立对于虚拟的流动性货币的合法使用风险控制监管与加强货币调控的政策措施高度重视,对于我国的人民币法定储备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建设与可持续发展都进行了保护,严格管理和规范了我国这些虚拟的流动性储备货币合法发行和使用的风险控制范围,防范和利用这些虚拟的流动性储备货币直接地冲击了我国的人民币法定储备货币的合法使用地位,维护我国人民币的金融市场稳定。

    5.1.3建立虚拟货币发行核准机制和实名制交易体制 建立了虚拟货币主体发行的核准与申报机制对发行主体虚拟货币的发行对象与主体的市场经营状况进行了核准,根据虚拟货币发行对象与主体的固定资产规模、内部的风控制度等多种因素综合核查来进行确定。虚拟货币发行的对象与主体方式的限制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行的对象与方式为企业个人或其他网络支付运营商时虚拟货币需严格采用银行实名制方式发行,并对其购买货币的数量也进行了严格控制。

    以最快的速度建立虚拟货币实名制和非法交易的体制,及时检测和追击网络货币。对于虚拟数字货币的电信运营商监督和管理需由相关国家和工信部进行批准或者备案,由相关国家工商行政和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对虚拟货币运营商是否进行其资格的审定,由工信部相关的中国人民银行虚拟货币运营商管理部门进行的交易管理以及末端的风险控制,对运营商的虚拟数字货币电信运营商的管理和服务进行了规范化,对虚拟货币运营商是否存在超出了工信部有关规定的电子货币运营管理的范围、进行不正当的虚拟货币交易或者采用诈骗等多种手段的对运营商管理实施了严格的监督和规范化管理。

    5.1.4把控技术风险,提高技术能力 以比特币为主的数字虚拟货币的出现寄托于网络技术的支持与发展。因此,在我国目前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即使我国已经有相关监控的法律文件,但是为防止不法分子继续利用技术漏洞死而复生,加强技术监管仍然是必不可少的。第一,要求相关运营平台由内而外的监管,对技术人员进行责任负担制,同时要定期加强业内的技术交流,紧跟金融通信技术行业快速发展的步伐。第二,对于各级金融通信技术主管机关的技术监管和权限:一要定期及时地审查网络运营商的金融通信技术水平和运营商是否足够适合继续开展和从事网络虚拟数字货币的网络交易和管理工作,并且要定期筛查和针对更新金融通信技术慢的网站和运营平台及时地整改;
    二要特别是定期按照要求从事虚拟数字货币交易的网站要及时地制定网络安全管理计划,防控对可能难以预见的网络技术安全风险,及时地汇报已发现的网络计算机安全漏洞的发现和修补处理情况。

    5.2对投资者的建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3•15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提醒广大公众要对于虚拟的货币谨慎进行投资,不要单纯轻信一些交易平台承诺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谨慎投资和选择正规的交易平台,揭露了一些交易平台数据造假的种种诈骗套路。同时也提高了防范的意识,切勿盲目的跟风,保持谨慎理性,慧眼甄别了乱象,如果投资者遇到了骗局,一定要做到第一时间进行举报,具体措施:第一,谨慎对待投资,不要随意相信“天花乱坠“的投资承诺,接到与“区块链“公司相关的诈骗来电后,务必在网上进行搜索验证其他区块链公司的信息,以防投资者轻信虚假的投资骗局。二,不要随意直接点击不明链接,更不要轻易向其个人账户进行转账。三,可以让投资者借助第三方的手机安全软件,通过手机骚扰拦截软件等功能进行拦截一些未知、加密等隐藏的来电,避免投资者上当受骗。

    结 论 2009年我国将现在的各种新型网络货币和虚拟的比特币等各种属于虚拟的网络数字货币看作仅仅是一种特殊的可以直接进行各种网络比特币等虚拟数字的货币直接交易或者兑换的数字货币金融工具,2013年我国将现在的各种网络虚拟比特币看作仅仅是数字货币的一种,2017年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政府委员会经济和金融工作会议的公告中,认为现在的各种网络虚拟比特币等特殊的新型数字货币和各种虚拟的数字货币不是一种特殊的虚拟或者数字的货币,而是一种特殊的可以直接使用或者看作新型的数字货币或者金融财产的一种。2018年以后,推进的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风险防控和专项整治的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并进一步取得积极的工作进展和显著的成效,根据央行研究中心的官方网站11月25日最新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网络虚拟比特币等各种在大众流通的借贷机构和运营平台已经减少了70%,并且全部无风险地退出。

    互联网时代经济正在发展史上经历一次历史性的革命,作为一个开放的发达国家应该能够紧随互联网时代经济发展的潮流,抢占互联网革命的红利,但要高度警惕其发展中可能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对于推动虚拟数字货币的市场发展应该采取的措施以及有关货币法律性质虚拟货币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虚拟货币发展重要程度相对应。针对不同的虚拟货币法律性质监管规定,制定相对应的与虚拟数字货币相关法律性质的监管规定和对策。如何面对现实的乱象,根据域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提出适当的立法建议,运用法律的作用明确虚拟货币在我国发展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与瓶颈,保障我国网络交易时代的健康发展。因此根据目前我国最新出台的法律和规章,就有关虚拟数字货币市场法律属性的问题进行规定,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有效防范和控制虚拟数字货币的金融风险,更有利于虚拟货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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