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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砂痣【丹青见,不见朱砂痣】

    时间:2019-02-12 04:40:1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1……      2009年的整个夏天,许晓冉过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繁乱生活,先是向自己所在的外企辞职,然后以一个还不错的价格卖了自己的单身小公寓,再就是和自己的老外男朋友拍了一套中国古典婚照,接着办签证。生活规律在被迫打乱后,许晓冉唯一还能保持着的一个习惯便是暮晚时分到“半坡村”要上一杯“丹青见”。
      “丹青见”是那家文艺酒吧的主打自酿葡萄酒,色彩上钴蓝与赭红以5比5的比例均衡地调配在一起,口味独特。调酒师几易其人,老板亦不是最初的那个老板,但这主打葡萄酒却一直在这家酒吧里沿袭下来。
      事实上真正的“丹青见”钴蓝与赭红的比例是7比3,而现在的味道也愈来愈失去第一杯“丹青见”出来时的韵致,但许晓冉却觉得其实这些都已无关紧要了。暮晚寂寥的时光里,夕阳的余晖从落地窗照进酒吧落在她精致的妆容上,许晓冉一边翻阅英文报纸,一边品酒,这是一份空洞的充盈。
      只是。这个夏天她的当务之急还是应该去医院将自己无名指上长了三年的朱砂痣剔除,她终归不能让自己的婚戒戴在一只不完美的无名指上。
      与丹尼斯的婚礼将于一个月后在澳洲举办,他们决定定居墨尔本。
      
      2……
      
      认识丹尼斯是在两年前,那时的许晓冉是个戴着黑框眼镜只会俯首走路不看沿岸风景的典型学术女,而丹尼斯是一个从澳洲作为交换生来到南京大学的大三学生。据说丹尼斯交上的第一篇论文就是解析一首自己从系刊上发现的中国现代诗,而他的指导老师吴教授很热心地告诉他,这首诗的作者正是许晓冉。
      于是,学弟丹尼斯用结结巴巴的中文对研究生二年级的学姐许晓冉说:南京的紫金山好美,南京的玄武湖好美,南京的姑娘好美,我喜欢南京的姑娘,我喜欢――你。
      许晓冉记得那时的自己刚刚从奶茶店师傅的手中接过一杯热气腾腾的蓝莓奶茶,然后,整杯奶茶就很不幸地摔在了丹尼斯价值不菲的阿玛尼西装上。其实许晓冉很想问一句:琼瑶奶奶你也认识?然后摆出一副事不关己毋须关心的姿态拍拍屁股走人。但是,她从来都不是一个潇洒的人,如果潇洒她此刻就不会在这以“李莫愁”的身份一步步绝望地向“灭绝师太”进化,她注定永远无法彻底一路绝尘。
      好吧,学姐许晓冉将学弟丹尼斯的西装送到了女生宿舍隔壁的干洗店。翌日,又跑到留学生宿舍将西装送还给丹尼斯,于是,恶俗的肥皂剧就在这一来二往不顾女当事人的强力反对而衍生出来。当金发帅哥在大雨中毫无预兆地捧着许晓冉的嘴唇热吻的时候,许晓冉只能缴械投降,原因很简单,这是24岁老少女许晓冉的初吻。
      
      3……
      
      很多的时候,许晓冉是冒着被那群本科MM,诅咒的危险和丹尼斯在大庭广众下牵手接吻的。小男孩感情充沛,再加上本来就是在西方奔放的教育下成长起来,表达爱意的方式的确有赚人眼球的嫌疑。当然,用那些小女孩的话来讲就是“哗众取宠”。
      和丹尼斯在一起之后,许晓冉似乎将一切都看得风轻云淡,不管哗众取宠还是真情流露,她要做的不过是顺着彼此的节拍唱和下去。恋爱,是要有回应的,不是回报,是回应。丹尼斯对她的心意,她是笃定的。因为在那个大男孩的眼里她看到的是三年前在沈悉数面前那个雷同的自己。
      沈悉数,一个留着长发爱穿墨色风衣走路时双手习惯性地插在口袋里的西安男子,就像许晓冉在他离开的那个秋天时自己无名指上长出的一粒新朱砂痣一样,始一登台便深入肌理,且是无比恣肆地泛滥开来。许晓冉想莫非在相遇的伊始,她与他便注定了结局:不能水乳交融便惟有切肤之痛。
      当丹尼斯将钻戒双手捧到许晓冉的面前欲给她戴上时,许晓冉终于下定决心是该将那粒朱砂痣完完全全地剔除了。
      
      4……
      
      2004年初秋,南京大学所在的青岛路上新开了一家名叫“半坡村”酒吧,老板是个32岁的中年男子。锐利的瞳眸,雕刻般分明的脸部轮廓,颇具艺术家气息的一袭长发,后来被证实,这个叫沈悉数的西安男子是个小有名气的油画家,北京的油画界一致给他很高的评价:博采众长,与印象派大师奠奈最为接近。
      “半坡村”开业以来举行的第一次艺术活动便是南大文学院的诗歌朗诵会,主持此次活动的老教授向许晓冉介绍了酒吧的老板沈悉数,许晓冉是熟知这个名字的。一个低调的旅人,油画家,业余摄影师,出版过几本发行200册定价为200元的作品集,在北京有个人画展数次,她的博客也一直都链接他的博客,虽然他一定不识彼时不过一个普通大三学生的她。
      所以,当沈悉数向许晓冉伸出手时。少女许晓冉完全沉寂在那个遥远而不真切的名字上,她记得她曾在他的博客留言,每当看见让自己心潮澎湃的画作时,她总会不能自己地由衷惊叹,尽管每次留言都是匿名。
      沈悉数尴尬地将手缩了回来,对许晓冉友好地微笑了一下。这时的许晓冉才仿佛从僵滞中回过神来,脸腾地火烧火燎了起来。接下来的时日中,经常一身织锦缎旗袍的许晓冉频繁地在“半坡村”小坐,看窗外的落霞夕阳,看侍者姣好的仪容,看室内墙壁上装饰的油画,虽然没有署名,但她知道这些都是出自沈悉数笔下。其实遇见沈悉数的机会是不多的,他真正在酒吧的时间屈指可数。
      圣诞的时候,“半坡村”举办了一个小型的葡萄酒命名活动,缘由是调酒师新调制出了几种新鲜的葡萄酒口味,老板想着应该赐予它们一个熨帖的名字,举办一场小型活动也算以此为契机推销这几种新口味的葡萄酒。
      柔和暧昧的灯光下,低沉萦回的萨克斯曲,微醺醉人的氛围,许晓冉从酒吧的角落里径直朝沈悉数手执的那款色彩奇特的新品葡萄酒走去,接过来很优雅地品酌一番后,许晓冉对沈悉数报以微笑,单唇轻启:就叫它丹青见吧。
      丹青见。丹青见!嗯,很好,我曾经读到过的一首现代诗正叫丹青见,印象极为深刻。最后一句是一
      在我崩溃的这一刹,你几乎成真。许晓冉觉得自己的声音顿时细弱蚊蝇了。
      哦,你知道?
      是。
      你写的?沈悉数的眼睛有光芒闪过。
      是。许晓冉麻木地应答着,在这一刻她恍若产生了奇妙的幻听,竟然从耳畔的男低音里明晰地甄别出了桂花树叶在风中摩挲的声音。
      很不错,之前听你们老师提过,只知作者笔名不知真名,竟不知原来是你。许――晓――冉。
      是。
      
      5……
      
      后来的交往很大意义上是许晓冉近似飞蛾扑火般的横冲直撞,矜持少女许晓冉第一次对异性表白,她告诉沈悉数自己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他了。
      沈悉数一次次理智地分析他们是不可能的,他大她11岁,在他面前,她不过是个没长大的小女孩,而他,需要的是一个足够成熟的爱人;他不是一个可以安定下来的男人,他只能一直“在路上”,他亦不是一个暖色调的浪漫情人,而她所要的幸福与希翼中的彩色传说,他都将永 远无法给与。他的这些理由冠冕堂皇却又切中要害。最后,他对她说,我想我们会是很好的忘年交,毕竟,我欣赏你。
      春天到来的时候,沈悉数回到西安呆了一个月,许晓冉很没志气地发现自己的整个便拍本上都是胡乱的圈圈点点,唯一清晰可辨的便是“沈悉数”三个字,每个字的末尾一笔总是被狠狠地拖得很长。而当有一天许晓冉看见浇悉数在自己的博客上随意提了下自己生病打点滴的事,21年来从未单独出过远门的少女许晓冉连夜买了一张去西安的车票。
      偌大的西安城,许晓冉没有一丝的畏意,北方的天空是异常的空旷而湛蓝,仿佛呼吸都浩大很多,给他发信息,问他在哪个医院?
      他回了信息。许晓冉让出租车直接送自已到了医院门口,寻得他。
      沈悉数在病床上见到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许晓冉时,脸上流露出不能遏制的惊讶,他久久地盯着她,似乎想将她望进自己此刻如同擂鼓的心脏中去。回去的路上,沈悉数一直没有说话,红灯亮起的时候沈悉数一个急刹车,等车子停稳后他猛地凑向副驾驶位子上的许晓冉,吻她的额头,吻她的脸颊,吻她已经泪如雨下的眼眸,许晓冉紧紧地揪住自己的衣角,紧张到屏息,她想起自己的《丹青见》:“在我崩溃的这一刹,你几乎成真。”
      他到底没有吻她的唇,因为绿灯亮了,后面的汽车在鸣笛。而沈悉数终于向她说了开车路上的第一句话:对不起!
      许晓冉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是绿灯亮了,他会一直吻下去,那么一切都将不一样了,但是,在许晓冉的生命里不曾有这样一个假设,他们只能是什么都不曾发生。他又变成了那个彬彬有礼的长辈,说话节制而有分寸,离她越来越远。一年后,他将“半坡村”转让给别人,重新开启了他的旅人征程。
      
      6……
      
      沈悉数离开后的日子里,许晓冉告诉自己什么都没有改变。她的生活照旧,只是越来越倦于说话,越来越喜欢独处;只是,她的右手无名指上渐渐长出一粒朱砂痣,她希望它长得大一点再大一点,因为这是那个男人的标志,她想带上它。
      在外企工作的间隙时间里许晓冉跟着一个名师学习油画,她只画一个主题――朱砂痣。在钻蓝与赭红比例为7比3的背景下,是一只男人精致的右手,镜头推进,手的无名手指上有一粒饱满圆润的朱砂痣,画面的下角配以一小把紫色的巴西鸢尾。其实许多的时候许晓冉很想在整幅画上再添一只女性的手,同样的姿势,同样的朱砂痣,可是却终究没能画好。
      2006年的深秋,在医院里,许晓冉对那个祥和的老太太医生说:送我一粒朱砂痣吧。
      那么,小姐,请答应我,结婚的时候回来找我,我会剔除它,因为一根携带太多斑驳记忆的无名指是不适合戴婚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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