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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析情探路——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与改革发展”会议综述

    时间:2021-01-30 00:08:0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析情探路——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与改革发展”研讨会在对中外文物保护理论总结与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就走出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在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机构改革与发展、文物理论和学科建设、文物价值与功能、文物保护科技、文物的活化利用等诸多方面,展开全方位多视角的深入探讨。健全法规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是保障文物事业健康规范发展的根本,推动国家治理管理体系现代化,强化主体责任、优化基层机构,维护文物系统稳定有序管理;加强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理论方法研究和学科建设,以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驱动力,全面提升文物保护价值认知、保护力度和科技水平,带动引领文物事业长远发展;保护是基础,研究是核心,传承是目的。鼓励文物利用实践与探索,在保护利用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足国情,在实践中探索研究完善国家的文物资源化战略,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物保护事业。

    关键词:析情探路 国情 保护 利用

    “析情探路——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与改革发展”学术研讨会于2019年11月在京召开,参会专家学者针对文物保护和利用的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机构改革与发展、文物理论和学科建设、文物价值与功能、文物保护科技、文物的活化利用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多视角的探讨和积极坦率的建言献策。

    一、健全法规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以保障文物事业健康规范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体制机制则是推动国家治理管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改革开放以来,文物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加快,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深入,文物保护、利用发展的空间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频繁重叠交合,相互冲突和相互促进曲折跌宕。必须完善文物保护法治体系才能规范协调文物与各方的关系,只有创新体制机制才能找到顺应时代发展最佳路径。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孙华教授作了题为“文物保护的法规与机制”的报告。他认为,要实施对文物的有效保护必须有法可依,并通过实例列举了当前文物保护难题。首先,是文物所在地的土地问题。我国现在存在的文物及其他遗产资源管理混乱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土地权属和管理权益不够明晰造成的。土地是文物难以分割的载体甚至本体,土地对于古遗址、古墓葬、传统村落、线性遗产等都是得以存在的根本。我国的士地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但包括了全民和集体两种形式,后者是不完全的小公有制形态,而其基础正在不断遭到削弱和破坏。作为全民共有财产的文物,在保护和利用方面当然要优先考虑全民的利益,而不能优先考虑遗产所在地个人或小群体的利益。因此,文物保护事业需要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归纳总结文物保护与士地权益的关系问题,并联合国家自然资源部、住建部等涉及保护用地的部门,共同提出解决文物和自然资源保护用地的力、法。应完善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及其相关法规与文物保护法的协调法规体系,刀}琳将具有公共属性的文物的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卖给(而非购买物业服务)私人或少数群体,不符合国家公有的基本属性,也违背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其次,是国家级文物的管理机制问题。国家级文物实行的是属地分散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只是监督管理和财政补助责任,中央财政补助也只用于文物本体保护和环境整治,不承担土地流转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而只有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拥有相应的权益。其三,文物的日常维护和保护工程问题。如果文物管理部门能够切实履行起日常维护职责,即便是土木结构的建筑也能够保持许多年不用大修,这需要在相关制度中设立日常维护经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苏杨以殷墟为例提出“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支撑的配套体制改革才能使大遗址的保护和利用都成为政绩”。他认为,大遗址有两个特点,一是大遗址受到人(原住民)、地(原住民生活用地)的约束,难以实现时闭隔离式的管理;二是大遗址从空间仁往往会跨越多个行政区,集合了多种资源且具,备多不扣力能,文物的保护利用可能并不是第一位的。由此引申出大遗址的管理需求:1.大遗址的保护不能建禁区,只能限制资源利用的方式和强度。2.仅靠文物部门无法管理大遗址范围内的全部人类活动,文物部门对文物活化利用方面专业性和能力也显不足。3.文物系统主要采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扶持等行政管理手段,但对其内有原住民、只能开放式嘴攀{理的大遗址而言,如果缺少对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权,就难以从前端和过程中控制开发行为,更难以实现与大遗址周边的区域统筹规划与利用。对』二此类大遗址,通过集成创新构建“文物保護和利用都成为政绩”的制度,可借鉴三江源国家公园大型区域管理经验,成立国家公园管理局,整合所涉国土、环保、农牧等部门编制、职能及执法力量,实现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俩个统一行使”。国家公园管理局是第一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是第二责任,形成相关权力集中统一的特区。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员余建立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的关键问题和主要对策”的报告中认为,当前,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损毁消失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存在利用不够、不当和不可持续性。究其原因,多是法律、制度和管理上的缺失、缺陷和缺位等造成的,核心问题是文物保护利用责权利不明晰和不匹配。应确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的基本原则是应保尽保、能用尽用,将落实以物人关系为核心的保护利用责任制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法律法规方面,应补充有关不可移动文物的定义、认定、登录、文物产权及其相关权属方面的内容并提升文物行政效力,明确文物行政执法权。在管理制度方面,构建分类分级的文物价值评估体系,建立文物登录制度,实现文物本体及相关信息的准确、公开和共享;完善分级别分情况投入管理和利益共享机制,尽快研究相应的投入补偿与利益协调机制;建立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与所在土地的关联制度;参照自然资源确权和不动产登记及其管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二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管理体制机制。在具体操作层面,研究和制定符合不可移动文物特点的行业标准,编制符合保护利用实际的操作指南或导则,建立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片区等。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员郑子良作了题为“我国文物财政政策发展历程及相关思考”的报告。中国则政政策体系主要包括资金投人政策、预算管理政策、转移支付政策、税收政策及国债政策等。我国文物财政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1.经费投人总量仍显不足,仅覆盖较窄范围,即国有文物资源中的高等级文物,经费投入重点支持的是工程,对于日常养护和科研性项目考虑不够。2.项目管理模式渐趋僵化滞后,经费使用严重制约了事业的发展。3.税收等优惠政策不到位,其他资金难以或者没有积极性进入文物保护利用领域。建议:一是坚持国家财政为主,明确建立公共财政对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长效投人保障机制。二是合理设计中央与地方财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文物财政资金覆盖面。三是增大科研性项目和日常保养工作项目比例,以项目促进文物行业科研工作开展与人才培养。四是探索形成符合文物工作实际的经费与项目管理模式,完善相关管理程序、标准与规范。五是构建统一、完善的文物事业税收激励政策体系,鼓励非营利组织发挥作用,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领域。

    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研究员彭蕾作了题为“文物保护补偿机制探讨及实践”的报告。她认为,权利、义务和责任是法律需要规范的重点内容之一,为了公益目的,受损义务人的补偿问题也是重要方面。现行《文物保护法》对文物保护有关法定补偿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地方结合各自情况,也进行了一些立法上的探索。比如《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规定了地下文物保护损失补偿机制,并且明确了补偿主体和条件;《广州市地下文物原址保护补偿办法》明确补偿对象、管理部门和三种补偿情形。但都没有规定文物保护的专门补偿标准。外国立法中,对于主动出资修缮文物、正当利益因文物保护受到减损、不可移动文物被征收等都有明确的补偿措施,比如金钱补偿、税收优惠、权利转移等方式,可以为我国的文物立法带来启示。

    二、强化主体责任、优化基层机构,以维护文物系统稳定有序管理

    保护利用好文物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主体责任。2018年国务院组建文化和旅游部,工作目标为彰显和增强文化自信,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开发和旅游资源开发。地方政府也随之做出相应调整,引发行业内人匕对可能削弱地方政府在文物誉理方面的工作力量的担忧。

    西安市政府参事郑育林做了题为“增强对地方政府文物保护责任监督”的报告。他指出,地方文物工作存在两大现象:1.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文物违法主体几乎都是政府项目单位。2.地方政府把快速发展经济作为头等大事,不善于统筹解决资源保护与建设发展之间的矛盾,关键时刻总是文物保护让路f项目建设。他认为,现在基层文物工作的问题有法律方面的原因,也有工作体制或者机制方面产生的问题。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加强国家文物主管部门的管理,以及社会尤其是专业机构的监督与制约作用。他提出,建立由国家文物局统一自接领导的文物稽查机构;建立由国家文物局或者中国社科院统一直接领导的全国文物考古研究和保护规划编制等专业技术机构。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文物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使得两项监督工作有法可依。

    重庆市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熊子华以重庆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建设的经验谈了对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标准化的思考。提出应加快推进基层文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从目标任务、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经费投入、库房面积、业务用房、安全防护、保护巡查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考评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优化文物保护管理的日常运营。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员刘爱河作了题为“新时代的文物保护公众参与”的报告。她提出,我国现阶段文物事业处于快速发展期,社会需求不断增长,相对而言,在文物业内,博物馆机构和人员增长较快,其他机构变化不明显甚至有下降趋势。各地政府机构的改革导致文物机构和人员严重短缺,省、市、县级层层削弱,越到基层越薄弱。因此,文物系统应加强自身的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正在展现越来越强的必要性。目前,国家推出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民间致力于文物保护的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数量快速增长,涌现出一批活跃的机构和组织,开展了薪火相传、拯救老屋行动、撑伞行动等一系列具有广泛影响的活动。

    天水市博物馆馆长李宁民作了题为“新时期市县级博物馆的使命与担当”的报告。近年来,我国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但是受地域、经济、文化等发展水平的影响,博物馆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逐渐凸显,西部中小型地方性博物馆尤其困难。他认为,市县级博物馆不必追求“齐、全、广、通”的效果,而应立足本土,依托地方文化打造特色收藏与陈列,着力解决“千馆一面”问题,实现“特色立馆”。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陈昀作了“试谈国有文物商店的改革与发展”的报告。他指出。近年来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失去了专营地位的文物商店营收下降。面对文物拍卖和古玩市场的两面夹击,競争能力不强,市场占比萎缩。同时,文物商店地位不清,在事业单位和企业管理之间徘徊,运营艰难。在此困境之下,文物商店开始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改革出路。有些实力较强且具有比较优势的依然坚持原有文物商店格局和品牌;有些建立或并入当地博物馆;有些改制成立文物交流信息中心。

    三、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理论方法研究和学科建设,助力文物事业长远发展

    我国文物领域长期以来一直是以保护实践为主,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理论研究薄弱,现有的保护理论基本上是承袭西方,虽然也有一些文物保护理念和指导思想层面或深或浅的探究,但缺乏从理论到实践的系统研究,更无法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文物保护理论的完善依赖学科基础建设,行业的发展依赖相关的科学,文物保护理论和学科建设将对行业的创新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也是建设中国特色文物保护事业的基石。

    西北工业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教授李颖科、程纤论述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体系的构建”。他们认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体系,应该立足于我国文化遗产特性和传统审美崇尚、价值取向,强调“保护为主、发展为要,保护与发展并重;传承为主,创新为要,传承与创新并举”。中国传统的文化遗产保护观念,主要考量文化遗产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关系,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与之相关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美学价值和社会价值,重内在意蕴而轻外在表现。文化遗产作为文化的物化表现,其发展是一个扬弃和创新的过程。应该尊重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思想和技术的同时,树立符合中国文化遗产特性和遵从中国传统审美崇尚、价值取向的保护发展理念,构建系统完善、富有特色、易于操作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体系。

    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史和文化遗产学院院长潜伟教授作了题为“文化遗产科学刍议”的报告。他认为,文化遗产作为新兴交叉学科,尚处于积极摸索阶段,需借助多学科理论和方法。文化遗产研究大体可以分为见“物”的自然科学(包括工程技术),以及见“人”的人文社会学科。因此,围绕文化遗产应开展三个方面的研究——文化遗产科学认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古代文化遗产进行研究,结合田野考古资料和历史文献,揭示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展现其对人类文明的重要作用;文化遗产科学保护:在对文化遗产本体材料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各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探明其腐蚀损毁机理,研究制定合理保护方案并实施,以更充分地发掘其历史文化价值;文化遗产科学利用: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渠道,考察民族民间工艺技术,探讨其与人类文明发展的关系,科学技术文化传播,为实现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提供智力支撑。若单纯针对文物保护,则文化遗产科学主要是研究分析和认知各类文化遗产的性质和组成,研究保护和利用各种文化遗产的理论、方法、材料和工艺等。因此,可以将文化遗产学视为是一个学科群。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张继焦作了题为“从新古典‘结构一功能论,看文化遗产的现代转型”的报告。他认为,物质文化遗产是“形”,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神”,两者是一个整体。人们的风俗习惯、行为方式、道德伦理、价值观念等在发生结构性变动时,会形成一种巨大的、潜在的力量。1990年代,内源型发展模式逐渐地成为联合国重视和鼓励的一种新发展观。文化遗产不仅是基于当地的内源性独特资源,而且是有利于当地形成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的关键要素。文化资源的积累是一个动态的功能转变与结构转型,历史文化遗产具有一定的物化形式与现实载体。由于主要以历史文化遗产这个关键要素为基础,一些特色小镇才逐渐形成了文化旅游产业规模和影响力。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员曹兵武作了题为“考古学的中国路”的报告。他认为,考古学的中国路是科学化认知中国历史之路、求索民族之根之路、发现民族之魂之路、支撑民族复兴之路。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认为中国的基本国情就是拥有“超百万年的文化根系,上万年的文明起步,五千年的古国,两千年的中华一统实体”。这个历史的国情是包括苏秉琦在内的数代考古学者和历史学者筚路蓝缕不断探索的概括。新时期的中国考古学必须走科学考古学支撑基础上的可持续的考古学,这种考古学应该包括科学的考古学、人民的考古学、公众的考古学和公共考古学等。公共考古学、考古资源管理学应该成为未来考古学关注的重心之一。科学考古学、普及考古学、保护的考古学、规划与展示的考古学、融入人与社会发展的考古学,都应成为可持续发展考古学的有机构成部分。科学探索与文化责任的融合,将为新时期的考古学开辟新的发展维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梁宏刚作了题为“学科建设与基础科学研究——以预防性保护概念下的环境控制研究为例”的报告。他认为,我国文物保护的概念大体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文物保护主要是指政府行为的政策管理型保护、考古发掘的抢救性保护、文博单位的安全性保护与日常养护,濒危或损毁严重的古建筑和古遗址修缮保护,以及利用自然科学技术对抗文物自然损毁的可移动文物科技保护。狭义的文物保护就是指利用自然科学技术,减缓文物蜕变进程、延长文物寿命,尽可能保存并传承展示文物价值内涵。文物保护学的学科构建,应围绕如何挖掘文物价值、如何保存文物价值、如何展示文物价值来进行学科布局。针对狭义的文物保护学学科建设,其基础是物理、化学、生物、地质、材料学等,具有应用型学科的性质,应属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相结合的一门学问。文物保护学学科设置与环境保护学及医学关系密切。

    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博士研究生赵慧君作了题为“文化遗产等级体系:生成中的价值认知与理解困境”的报告。她认为,将文化遗产价值按高低定级,从而实施相应等级的保护策略是文化遗产体系建构的显著特征。在中国语境下,传统的文物观逐渐扩展至更为丰富多元的文化遗产观,这种名相之变意味着传统理念在世界遗产体系影响下的价值調试。整体而言,现行的中国文化遗产等级体系是半个世纪以来逐步生成与完善的结果,想要深入理解与剖析这一等级体系,首要工作即是对其社会建构过程进行知识考古学的爬梳,进而通过“历史回溯”的方法论路径来探究该体系所引发的保护、利用、等级、价值等方面的问题。

    四、全面提升文物保护价值认知、保护力度和科技水平

    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首先,对文物保护工作来说保护是基础,研究是核心,传承是目的。保护文物不仅要保护文物的“形”,更要保护文物的“神”,就是保护传承文物的价值。因此,保护文物的前提是对文物本身的认知研究,以及文物文化的研究。其次,应向文物保护的广度和深度拓展,涉及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的保护,博物馆建设和文物展示,以及水下文物考古和保护。再次,实施文物保护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强调研究科学的保护方法和保护技术,紧密结合科学技术的前沿,以实现最佳的保护效果。

    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杜晓帆、博士研究生刘邵远作了题为“从价值认知到功能实现——文旅融合下的遗产保护利用”的报告。他们认为,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在政策层面上早已开始,主要是基于旅游本位的融合,目的是实现文化从资源化一产品化一产业化的发展进程。遗产的保护利用虽然主观上被赋予了重要的文化政治功能,但是这一功能的实现对于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文化遗产来说存在客观差异。国家层面对新时期文旅融合目标使命进行了统一定位。当下,建立以价值为核心的遗产保护利用体系已逐渐成为共识。在策略上,要对遗产进行分级分类的保护利用指引,辨清遗产特征与价值,明确社会功能定位。分析遗产功能与管理、利用工作的相关性,从而更明确遗产的有效管理与利用方式,指导遗产保护实践工作。

    中国文物报社副总编李学良作了题为“浅谈中国特色博物馆建设”的报告。中国特色博物馆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体现:首先,文物藏品资源丰富多样。时间上各历史时期文物藏品完整链条再现中华五千年文明不间断的完整演进;空间上文物器型展现从中原到边疆渐进性多样化发散性分布,反映多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中华文化多元一体格局;文物藏品内涵上则表现为聚合各地区各民族的融、和、统,反映出中华文化强大的融合力、亲和力、传承力。其次,鲜明的时代特征——社会主义制度优势。1)国有博物馆为主干的博物馆体系。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3)免费开放的制度意义,对国内观众提供均等公共文化服务,对国外观众传播中华优秀文化。4)博物馆管理的事业单位体制,对内管理政府的文物资产,对外以博物馆为桥梁实现政府对社会的文化服务。再次,博物馆的功能——陈列展览。1)常设的基本陈列和专题陈列完全可以构建出一个物的中华文明史的大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种呈现,也是文化自信的表现。2)成就展、人物展等传递着正能量和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3)艺术展、民俗展等为人民群众提供鉴赏、休闲等精神文化服务。另外,博物馆的中国特色还表现在文化创新上。

    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宋建忠作了题为“新时代中国水下考古事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的报告。他指出,近年来,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迅猛发展,首艘考古工作船“中国考古01号”交付使用,陆续在沿海和内水建设多个基地,“致远舰”与“经远舰”水下考古系列调查、西沙水下考古调查、“南海工号”保护发掘工作、中沙联合塞林港考古,等等。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水下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肩负着二新的责任和使命。面对未来30年,不仅应将水下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做大,关键更要做强,中国的水下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应当成为世界一流,不仅体现在水下考古与保护工作层面,而且还要体现在水下考古与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层面。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遗产保护与城乡发展研究中心副总工张瑾作了题为“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制度与政策建议”的报告。她认为,从“殷墟”的发展现状与安阳城市发展的关系来看,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现阶段协调艰难。第一是地方政府面对文化遗产的矛盾心态,遗产一方面会为地方带来声誉,扩大地方影响,另一方面也会限制地方城市化发展,影响地方经济。第二是文化遗产保护运营资金的来源,仅靠政府投入难以为继,社会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投入受到资金规模和资金投资预期收益的限制。第三是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方向性问题。从大遗址的规模和性质来看,圈起来保护是圈不住的,关键还是文化遗产自身特点、保护规划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巧妙结合。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员何流作了题为“我国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应用历程、现存问题及未来发展”的报告。她分析了当下文物保护科技工作面临的诸多问题。从学科体系上来说,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属于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定位并不清晰。文物本身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文物的复杂性决定了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的复杂性。世界公认的文物保护原则都有其局限性,如最小干预原则、可逆性原则、可识别原则都存在本身的不确定性、认识上的不一致性和操作上的困惑性。文物保护理论的薄弱在现实中反映的往往是理论与技术的割裂,导致技术缺乏约束,保护措施的最后效果评价不一。未来发展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一是文物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相结合,找准学科在科学体系中的定位;二是促进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的融合,探索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技术;三是开放人才流动与促进科研合作;四是集中力量办大事,适时地推出一些重大文物科技攻关项目,突破现有体制机制的束缚,探索科技协同创新路径。

    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副教授黄明玉作了题为“国家文物资源数据库数据标准之基础分析与建议”的报告。她认为建立国家文物资源名录和数据库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要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藏品数据标准是对国家文物资源数据库的支撑和保障。目前,各博物馆的藏品信息以及普查的文物信息对于元数据标准的使用尚未规范化,应在博物馆藏品管理系统和数字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文物资源数据库的数据需求,采用元数据标准的工作方法,包括使用标准数据值标引文物信息,以利用户检索使用文物信息和馆际数据交换共享。建立规范的文物描述元数据标准和发展文物领域规范词表,对于推动文物登录、数据库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

    河海大学图书馆教授谢友宁作了题为“关于‘数字文物发展战略的思考”的报告。他指出,数字文物发展战略是从管理维度出发,是对实体文物的加工、整理、分析与再利用。数字文物发展战略,即是现有的数字博物馆、数字考古、数字修复、数字展示、数字遗址、数字重要性建筑和纪念性建筑、数字民俗、数字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文物数字化保存与利用的集合。一定意义上说,数字文物发展战略是从顶层打造一个数字化文物保存与利用的管理系统和平台,开辟一个文物虚拟空间。

    五、鼓励文物利用实践与探索,在保护利用中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文物的保护与传承、活化与利用、重塑与创新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课题。文物是国家文明的标志和优秀传统文化的象征,坚定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需要不断提升保护理念,实现文物保护、文化传承、社会价值、经济利益等多方面的协调,才能真正做到合理的文物活化利用。

    河北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李宝才作了题为“我国文物资源的特点与活化利用”的报告。他认为,文物利用工作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已经开始。2002年《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而真正把文物利用放到非常的高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国文物机构设置中,应在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和文物事业单位设立相关的部门,建立专业的文物开发利用队伍,对文物活化利用情况进行专门研究、指导、研发、推广。

    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员李琮作了题为“浅谈新时期我国文博机构革命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的报告。他认为,应加强革命文物的资源整合,对相关革命文物资源进行深入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以期更加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国家大局、资政教化育人及推动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革命文物活化利用的基础是细化馆藏革命文物分类体系和对馆藏革命文物进行认真的整理,应举办更多与革命文物主题相关的展览,努力挖掘馆藏革命文物背后的故事。加强交流合作,以互学互鉴的方式开展交流,增加合作办展。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高级工程师徐进亮作了“建筑遗产保护利用的产权机制政策建议”的报告。他认为,建筑遗产产权机制的“资产化”绝非是“资本化”。“资产化”首先要求明晰产权,厘清责权利关系,确定谁在利用、为谁利用。产权是由多项权利构成的权利束,产权界定即将物品产权的各项权能界定给不同主体,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是产权的归属关系(界定归谁);第二是在明确产权归属的基础上,对物品产权实现过程的各權利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进行界定(界定约束)。目前的产权管理问题,产权确权混乱、管理范围界定不清、保护限制设置模糊、用益权分离形式简单、收益与成本管理混乱,因此,建立产权机制是为了在使用与配置稀缺资源的过程中,规范人与人之间责、权、利关系。通过设置一些局限条件,来提供合理的经济秩序、产生稳定预期、减少不确定因素、减少交易费用。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研究员袁永明作了题为“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资产化论献疑”的报告。他认为,一般而言国有的、公益性质的不可移动文物不能“资产化”。不可移动文物的“资产化”在改革开放后不久,就已渐露端倪。20世纪八九十年代,文物行业一度提倡“以文养文”。那时虽然并没有明确的“资产化”的概念,但事实上存在以文物机构的藏品、馆舍、人员和资金等作为要素,投人营利活动。就整体而言,不可移动文物的“资产化”不可能只是做公益,更不能指望资本的力量主要用以追求社会效益为目的。“资产化”很有可能只会对不可移动文物中的那些“绩优股”感兴趣。

    杭州师范大学讲师马庆凯对“‘一带一路倡议视野下的遗产外交”进行了梳理和展望。他指出,近年来遗产研究的新趋势正从“遗产是什么、如何保护”转为“遗产可以发挥什么作用,有何贡献”,从“保存过去”转为思考遗产在当下以及创造未来的过程中可以发挥的作用。遗产外交是基于遗产的中外人文交流。通常由政府主导,借助各种传播和交流手段,向国外公众介绍本国国情和政策理念,以遗产为纽带建立合作、交流的机制,旨在获取国外公众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争取民心民意,树立国家的良好形象,营造有利的国际舆论环境。遗产外交是一种可以将“硬实力”和“软实力”有机平衡起来的文化外交。

    人民日报海外版主编齐欣作了题为“文化遗产传播:视角、方法、实践”的报告。他认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世界遗产发展、中国话语权与文化力、社会文明进步等不同层次,“文物一文化遗产”都可以找到实现的途径与判断标准。作为一种力量和资源,媒体自觉地参与进来,在变革的节点和方法上,进行了初步实践。文化遗产传播的空间是文化遗产信息传播串连的公共资源、公众(利益相关者)和公共文化产品共同形成的体系、规则。文化遗产传播形成了自身的特征:真实性、公共性、实践性。文化遗产通过理念的传播,在公众化和社会化两个方面会逐步形成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而产生巨大的消费市场。

    山西大学美术学院孟妹芳女士作了题为“媒介与目的——文化遗产活化与现代民族国家的身份认同”的报告。她认为,文化遗产研究的论域从国际视角而言,其主要呈现为在人类学的视角下探究文化遗产的“普遍性价值”。具体就中国而言,文化遗产的活化问题一方面涉及在“世界国家”论域中他者‘对“中华民族”的“身份认同”问题,另一方面涉及在“国家民族”论域内国人对“中华民族”的“自我认同”问题。文化遗产凭借其可视(感)性和内含的文化性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从视觉到心灵、从碎片到整体、从此时到历史的形象建构并进行身份认同,从而重新构建起基于价值认同的民族身份意识和内在凝聚力。文化遗产在现代人的视野中除了是兼具

    “可视、民族、历史”三重属性的媒介物之外,更主要的是其在现代人的精神世界中建起了人们生生不息的奋斗精神和历史长河,为现代人提供了“来于何处、去向何方”的自觉意识和生命动力。

    中国民族博物馆副馆长韦荣慧作了题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活态保护与利用——以西江千户苗寨为例”的报告。西江千户苗寨立足于民族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资源的优势,创新民族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坚持保护与开发的统一,闯出了脱贫致富的独特发展天地。组织成立了民族文化交流中心、西江苗族博物馆、苗学会、老人协会等机构,挖掘整理文化遗产资源并加以保护;培育民风、民俗等民族传统;进一步建立健全西江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法治基础上的村民自治,加强景区环境综合治理,严格保护传统吊脚楼和村寨风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北京联合大学讲师郑慧铭作了题为“历史街区的保护修缮探词以五里街为例”的报告。他认为,我国传统历史街区资源丰富,蕴含了丰富的时代性、传承卜L和地域文化的综合价值(历史文化、经济资源、社会价值)。要探求不同时期历史街区的建筑特色和保护更新措施,将公共空间的营造成为设计的重点,旧建筑可融合展览、演讲、交流、住宿、办公、会议等功能。以文化为特色的业态重组,通过“体验化”场景主题营造、空间形态变化、景观构成要素、复活文化特色,让公众感受新奇和有趣。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员赵夏以“发现遗产的魅力、呼唤经典之作的出现——读约翰·缪尔及其《我们的国家公园》”为题,介绍了约翰·缪尔(John Muir,1838-1914)倡导万物有灵的自然保护主义思想的基本特点及其引人注目的社会影响,被誉为“感动过一个国家的文字”。她认为,应该珍惜当下我国的“遗产热”,只有充分地发现与阐释遗产的内涵、价值、魅力,带动和启发更多人们了解、关注、欣赏并获益,才能为做好保护管理和利用传承等工作打下广泛而有力的社会认知和心理基础。

    六、结语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文物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应深刻认识新时代文物工作的重大意义,努力破解文物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锐意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实践总结和理论探索,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修复濒危的历史文物,维护突出其宝贵价值,全面展现中华文化的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传承子孙后代。进一步拓展文物合理利用的科学途径,让文物活起来,促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利用制度体系,服务于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教育功能,加深對中华文明悠久历史的认识,充分挖掘和阐释文物资源的时代价值,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让文物工作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研究”(批准号为:17@zHO18)]

    (责任编辑:王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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