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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时间:2020-09-18 07:34:4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落实,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的主体及其职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是进行述职述廉的主体;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

    (二)领导干部一年来自身廉洁自律的情况,主要包括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学习党政纪条规和接受廉政教育、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工作作风与生活作风以及个人年度工作业绩与奖惩情况等;

    (三)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针对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而采取的整改措施,对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本人应承担哪些责任等。

    四、述职述廉工作开展时间。每年年末,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结合年度总结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进行述职述廉。

    五、述职述廉的范围。各乡镇听取述职述廉报告的人员范围为:乡镇直机关单位的党政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参加,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及个

    私企业代表参加;县直各单位,由全体机关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参加。

    六、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也可以扩大到工作联系较广的单位中进行。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报告班子以及班子成员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前,要向县纪委报告,由县纪委视情况派员参加。述职述廉后10天内,将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的《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表》和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单位留存一份。

    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如实报告自己的廉政勤政情况,述职述廉的内容纳入人大述职、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廉政谈话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八、监督检查和考评。结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县纪委牵头,每年对部分乡镇、县直单位进行抽查和考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民主测评。组织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测评结果差票率达30%以上的,对其实行责任追究或作出组织处理。

    (二)个别访谈。由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掌握的情况,向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等知情人进行个别访谈。

    (三)查看原始资料。详细查看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制、落实反腐败工作和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方面的文件、简报、总结、会议记录等。

    (四)综合评价。由考核组根据述职述廉情况、调查核实情况、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领导干部是否勤政廉政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得分较低,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县纪委将采取诫勉谈话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等形式,帮助提高认识,督促纠正错误。

    白家庄镇述职述廉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镇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述职述廉的范围为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干部)。

    第三条述职述廉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

    (一)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情况;

    (四)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依法行政情况;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六)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白家庄镇过程中,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干事创业、履行职责情况;

    (七)密切联系群众,改善民计民生,实现、维护、发展群众利益情况;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九)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十)其他需要述职述廉的情况。

    第五条述职述廉于每年11月进行,具体时间由镇党委自行确定,并提前一周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告。

    第六条述职述廉的范围和方式

    乡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要在有党政班子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农村党支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工作可结合领导班子年度总结报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专题会议进行,也可结合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干部考察测评工作进行。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第七条述职述廉的程序

    (一)召开述职述廉会议,进行述职述廉;

    (二)民主测评,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表》;

    (三)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指定专人对民主测评的情况进行汇总,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

    第八条对述职述廉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督促其改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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