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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时间:2021-03-07 07:59:3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目录(2010-2020年)一、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发展目标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一)着力开发培养重点领域紧缺技能人才(二)有序推进第三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举措(一)加强职业培训,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二)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企业认定工作(三)着力开展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贯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四)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培养机制(五)加强“海峡两岸”职业技术交流,培养高技能人才(六)不断发展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夯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基础(七)大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八)建立高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库四、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工作服务机制(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优化技能人才评价发现机制(二)有效调控人才资源,优化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三)建立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五、规划纲要的实施保障(一)加强规划实施的领导(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三)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四)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五)加大高技能人才宣传工作力度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建设一支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一、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人才优先战略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动”的指导方针,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和提高技能人才队伍和区域竞争力,为推动**跨越发展,建设省会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二)发展目标**市高技能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为重点,建设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并带动初、中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1、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结构更加合理到2015年和2020年技能劳动者总量从2009年54.02万人增加到67.9万和77.3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分别达到29%和30%,总量达到19.7万和23.2万人(详见表一),高技能人才技术工种从目前服务性工种和通用技术工种为主,向机械制造、冶金建材、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等经济重点领域渗透。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占高技能人才比例分别达到3%、12%、85%。表一:**市高技能人才发展主要指标指标单位目标2015年2020年高级工万人16.74519.72技师万人2.3642.784高级技师万人0.5910.696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19.723.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2930技能劳动者总量万人67.977.3注:高技能人才系指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2、高技能人才培训机制基本形成,高技能人才素质明显提升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再教育制度,技能劳动者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每两年参加技能研修和知识更新不少于20天,参加企业技术革新、产品攻关、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的高技能人才比例不低于70%,使高技能人才素质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3、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技能人才竞争力与省会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政府在政策层面上积极引导企业、社会机构、职业院校参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职业培训、技能开发方面的权利、义务得到明确和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进一步加大,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经济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在制度建设、机制优化上有较大突破,榕台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成效显著,高技能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

    用显著增强,技能人才竞争力与省会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一)着力开发培养重点领域紧缺技能人才加大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工种技能人才开发力度,到2015年在电子信息、物流、文化创意、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石油化工、轻工食品、冶金建材、新材料及新能源等经济重点领域培养开发紧缺高技能人才6.21万人,到2020年培养开发上述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紧缺高技能人才9.03万人。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各类专业人才数量充足,人才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主要措施:一是通过劳动力供求平台加强对重点领域紧缺技术工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紧缺技能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鼓励我市企业与在榕高校联合办学,培养紧缺人才;二是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企业认定工作,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心落到企业;三是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工程,着力开展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工作,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基础;四是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社会化考评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民营培训学校、企业行业培训中心举办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五是积极开展榕台职业技术交流活动,合作举办榕台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六是不断发展技工教育,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创建**市技师学院;七是积极开展职工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大批技能人才在竞赛中脱颖而出,并获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破格晋升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八是制定完善支持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对参加我市支柱产业和急需紧缺行业高技能培训人员给予培训补贴。经济重点领域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开发一览表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类型发展目标2015年(人)2020年(人)电子信息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测试人才、系统分析、信息服务外包人才、网页设计、三维动画、动漫游戏人才、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平板显示(FPD)、集成电路(IC)设计、有机发光显示器(OLED)人才1155016800物流港口建设、管理人才、仓储管理人才、货物运输、物流配送人才26503200文化创意制造业涉及创意、数字服务文化创意、建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创意800010000机械制造机床研发、操作、调试人才、工程机械研发、调试人才、数控机床操作人才、汽车总布置、发动机、底盘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加工人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业人才、汽车零部件制造人才、有色金属冷加工人才、电气焊专业人才、机电一体化、液压传动、电机电器调试与操作人才2075533110纺织服装纺织技术及管理人才、纺织材料及服装设计专业人才、纺织品设计与生产人才18202520石油化工化工工艺与自控人才、石油仓储、运输、冶炼、精细化工人才、热能工程、管道工程人才48007200轻工食品水产品、粮食食品、方便休闲食品和果蔬饮料专业人才、新型包装材料人才1020013800冶金建材陶瓷工艺、陶瓷设计、陶瓷新产品开发人才、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人才、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人才、金属冶炼、冶金工程人才8501300新材料及新能源纳米、超导、光电微电、新型能源、环保等新型材料应用人才,建材、化工、高分子等基础材料高性能、低成本和绿色制备方面的工程技术人才,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等领域复合型人才15202400总计6214590330(二)有序推进第三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服务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推动工艺美术行业、寿山石雕、软木画、脱胎漆器技艺的传承工作,加强餐饮、宾馆、美容推拿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旅游服务业人员技能水平。到2015年工艺美术行业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000人,2020年达到3000人,全市旅游服务行业从业人员30%达到高级工以上技能水平。主要措施:通过企业认定、培训资金直补、建立大师工作室等措施广泛在工艺美术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开展服务行业技能竞赛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鼓励旅游从业人员在考取行业上岗证得同时采取“一考两证”办法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提升导游服务技能水平。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举措(一)加强职业培训,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原则,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其职业生涯不同阶段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力争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和企业在岗职工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

    业技能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走素质就业、技能成长道路。(二)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企业认定工作“以用为本”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心落到企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岗位要求相结合,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打破唯学历、唯身份、唯资历人才评价观,科学制定高技能人才企业认定条件与原则,在企业、行业公平、公开、公正的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企业认定工作。(三)着力开展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贯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贯彻“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方针,建立技能人才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发展通道。大力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引导企业根据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与岗位工艺要求开展岗位提升培训,并通过社会化考评取得初级工到高级技师不同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升企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整体水平,贯通技术工人梯次成长通道,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基础,政府按照规定对取得证书的人员给予补助。(四)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公办、民营社会力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在中职、技工学校广泛推行“双证书”制度,毕业生除学历证书之外至少获得一门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能力。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与民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鼓励民营培训学校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到2015年公办、民营培训学校培养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比例要达到20%以上,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其中技师以上100人。(五)加强“海峡两岸”职业技术交流,培养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台湾优质职业培训资源与我市地缘优势,有计划的举办“两岸”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聘请台湾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来榕授课,也可选派重点企业技术工人、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到台湾学习、深造,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开展“两岸”职业技能竞赛,力争每年举办一场以上有台湾选手参加的职业技能竞赛,扩大“两岸”职业技能交流平台,鼓励台湾技能工作者参加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六)不断发展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夯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基础1、不断发展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力度、立足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优化专业设置,深化校企合作。加速“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培训和到企业实习制度,鼓励职业院校从企业聘请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优化师资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水平。2、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提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办学水平,到2020年创建**市技师学院1所、国家重点高级技工学校1所、省级重点技校3所。到2020年全市中职学校数量调整为38所,其中创建国家级改革示范性中职学校4所,国家级优质特色学校5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4所,技校在校生达10000人,高级工班比例达50%,中职学校在校生达60000人左右,全部持“双证”毕业。(七)大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广泛发动企业和职业院校以岗位技能为核心,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引导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通过技能竞赛掀起学技术、学技能热潮。在技能竞赛中培养人才、发现人才,推动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程序、参赛条件、竞赛工种的选择、竞赛后的激励方式等,不断提高高技能竞赛水平。到2015年每年参加按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竞赛职工达到万人以上。(八)建立高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库一是贯彻“高端引领”高技能人才发展指导方针,着力推动企业、行业高技能人才名师带徒以及民间绝技绝活技艺传承活动,建立高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以此为平台建立名师带徒制度,使大师的绝技绝活在行业内得到传授、推广;到2020年**市建立100个“大师工作室”。二是按照不同行业不同专业工种建立我市技师、高级技师人才库,发挥高技能人才专业特长,为企业行业技术横向交流、技能创新、技术革新攻关提供有效平台。四、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工作服务机制(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优化技能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改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拓宽技能人才评价渠道,完善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突出以技能和业绩评价技能人才。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建立公正、规范、专业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和推进高技能人才职业水平社会化评价办法和企业、行业认定评价办法。

    建立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高技能人才的机制。建立技师、高级技师业绩档案机制,对技师、高级技师真才实学、真实能力和水平进行记录、总结和鉴定,为技能人才流动、使用和定薪定酬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二)有效调控人才资源,优化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完善技能人才流动、职业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争议仲裁等人事服务功能,加强劳动力人才市场执法队伍和劳动力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健全劳动力市场许可制度和年审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人才市场环境。建立完善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企业高技能职业工种工资指导线发布制度,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结构动态预测机制,加快建立社会化的技师、高级技师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坚持市场配置和政策引导相结合,政府相关部门在产品评优、企业升级、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增加企业高技能人才拥有量条件。促进高技能人才向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主导产业聚集。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项目开发、技术攻关、科技咨询等方式横向服务企业。完善高技能人才流动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险衔接机制,消除人才流动的身份、地域、所有制等限制和政策性障碍。(三)建立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收入调整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健全以政府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国家、社会和单位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级酬挂钩和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技能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在企业退休的技师、高级技师给予重点倾斜。统筹规范技能人才奖项设置,定期开展首席高级技师和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优秀高技能人才予以重奖,在高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优先满足引进高技能人才住房需要。研究制定技师、高级技师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高技能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五、规划的组织实施(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领导《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是我市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下,形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运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规划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工作协调机制;各经济主管部门、各企业、行业要以本规划为基础,制定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一把手抓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高技能人才工作部门职责,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开展人才工作的绩效评估。切实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在党委、组织部门统一领导下,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规划中的重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分阶段、分步骤提出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单位绩效评估、干部政绩(业绩)考核,有关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控和评估建立高技能人才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各单位每年年底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规划实施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各县区、各行业上报信息,结合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应措施向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四)建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建立高技能人才发展基金;为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研修、技术攻关、创新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提供支持,实行校企合作的企业定向培训费用可以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自身无能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进行统筹,由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各级政府要把高技能人才发展主要指

    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确保高技能人才培养支出稳步增长。同时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徒补助以及首席高级技师补助投入,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物质保障。(五)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实施规划目标的重要意义,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点工程,同时大力宣传规划实施中典型经验、成效以及高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迹,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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