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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心得体会汇编(5篇)

    时间:2021-09-26 09:24:0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心得体会汇编(5篇)

    目录

    1.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xx建设再上新台阶2

    2.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5

    3.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7

    4.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8

    5.在深化依法治市实践中谱写法治政府xx篇章11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xx建设再上新台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近日,xjp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xjp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精神在牧野大地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让法治光芒照亮xx高质量发展之路。

    树立宪法信仰是法治xx建设的前提。xjp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纵观新中国成立70多

    年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从1954年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通过宪法修改,不断地、及时地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使宪法具有持久生命力,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树立宪法信仰,坚持依宪治国,是法治建设的基本内涵,也是全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法定义务。

    加强宣传教育是法治xx建设的基础。树立法治信仰,关键在于做好法治宣传教育,xx近年来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未来我市还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以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宗旨,以宪法宣传为核心,积极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宣传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做好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特别是要抓好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法治讲座、警示教育等活动,将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列为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的必修课,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继续推动各级政府常务会前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制度落实,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推动学法守法用法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坚持厉行法治是法治xx建设的关键。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具体到地方实际,就是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具体实践中坚守信仰,厉行法治。一要科学立法。在起草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时,要结合xx实际,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各领域改革,同时要积极拓展渠道,广泛听取民意,使各种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将立法的过程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充分保障公民权利。二要严格执法。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把传统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公正司法。司法机关要主动服务大局,围绕防范化解风险、优化营商环境、遗留问题解决等全市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等改革,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排民忧、解民难、惠民生、增民福,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加强失信惩戒,大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妥善化解教育、就业、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妥善处理企业互保、资金链断裂引发的风险,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让我们在xjp法治思想的正确引导下,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将宪法学习成果转化为精神追求和内在动力,在宪法指引下团结奋进、勇于担当,为建设法治xx、实现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加强合法性审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预防矛盾纠纷的作用不断显现,基层政府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以增强。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xjp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浙江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以xjp法治思想为科学指引,坚持问题导向,从加强合法性审查这一重要环节入手,实现“小切口、大牵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

    合法性审查,主要是在政府行政行为作出前,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属于前置性审核方式,起着预防、避免和减少法律风险的重要作用。这是浙江细化法治实施制度设计、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权力规范有序的积极探索,包括统一规范合法性审查的领域和范围、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合法性审查系列配套制度、健全和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合法性审查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合法性审查数字化水平等方面。目前,浙江已经把合法性审查延伸到乡镇一级,在提升合法性审查精准性、有效性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让政府更有为、让市场更有效、让社会更和谐稳定。

    合法性审查是法治实施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浙江以此为切入点,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和社会治理成本,促进诉源治理。实践表明,经过依法治理,一些地方的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都呈逐年下降趋势,有些乡镇(街道)实现行政复议“零纠错”、行政诉讼“零败诉”。这说明,加强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预防矛盾纠纷的作用不断显现,基层政府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以增强。

    随着合法性审查的正向效应不断释放,浙江破解基层治理难题获得更有力抓手。基层合法性审查领域不断拓展,基层党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已统一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进一步完善基层合法性审查格局;合法性审查逐步向村(社区)延伸,探索把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村(社区)重大事务等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扩大合法性审查覆盖面;结合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对立案拟作出处罚的案件要求必经合法性审查程序,有力确保基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合法性审查不仅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制度探索,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富和发展,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了前面。

    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共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更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只有真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才能更好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来,浙江将继续把合法性审查引入更宽领域、实现更深层次治理变革,为浙江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规划了建设路径;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作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全局性、规划性、指导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几年的实践,广大法学专家、律师积极投身政府法治建设,切实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作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顾问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主轴,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xjp法治思想为指导,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作用,善作善为,不断完善“中国之治”的“地方方式”,为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要充分发挥律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先天优势。xjp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队伍中的重要力量,是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法律工作者,具有最知百姓冷暖的先天优势,是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因此,要凸显律师的参与能力,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引导律师参与立法、执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方方面面,不断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作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确立了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时的基本行为规则,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是公民私权保护的基本依据,也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基础。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保障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作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确立了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时的基本行为规则,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是公民私权保护的基本依据,也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基础。在5月29日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xjp总书记强调,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鲜明态度,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民法典中政府既以民事主体出现,履行相应的民事法律义务;又以行政管理主体出现,承担行政法义务。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民政部门要为居民提供必要生活照料措施,物权登记过程中政府履行登记职责,政府实施征收征用措施,行政机关对高空抛物的调查责任等。因此,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政府机关具有民法典规范的义务主体和国家行政管理主体的双重角色。法治之治是规则之治。政府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严格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决杜绝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一方面,作为民法典规范的义务主体,政府应树立诚信守约履约的理念,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法律规范,严格兑现向人民群众作出的政策承诺,服从市场交易规则,切实履行与社会主体订立的合同,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诚信。另一方面,作为国家行政管理主体,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最大限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贯穿于行政管理全过程,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各类民事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制度建设,抓紧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规定,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制度规定要及时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确保民法典的有效正确实施。要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重大契机,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善治是法治的目标。xjp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深入开展民法典的普及宣传工作,引导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民法典,正确运用民法典,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群众基础。广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模范,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从根本上处理好公法与私法、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民法典在保障私权与规范公权方面的功能。

    在深化依法治市实践中谱写法治政府xx篇章

    今年以来,xx市坚持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方位新高度出发,以xjp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为指导,强化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全面发力、持续用力,在深化依法治市实践中谱写法治政府建设的“xx篇章”。

    以法治思维规范依法行政

    坚决守好依法治市“第一准则”

    完善顶格推进体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列入2020年全市“双重点”工作,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创新建立全国首家行政诉讼教育基地,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等系列文件,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科学规范行政决策。先后修订完善《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xx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专栏,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等全部纳入政府决策规定动作,聘任法律顾问x名、公职律师xx名,邀请法律团队开展法律服务xx余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集体讨论率全部达到xxx%。

    严格规范权力监督。人大和政协监督方面,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xx%以上;司法监督方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由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履行;党内监督方面,建立常态化察访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社会监督方面,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审核、保密审查、发布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顺利通过省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

    以法治方式浓厚法治环境

    坚决夯实依法治市“第一保障”

    在权责清单改革上“出实招”。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规范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完成xx个部门“三定”方案制定工作,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事项xxxx项、公共服务事项xxx项、责任事项xxxxx项,进一步明确了xx项县乡“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事项,构建起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放管服”改革上“放高招”。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大力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实行“多事一流程”,积极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设立烟台市首个“xx小时不打烊”综合自助服务区,审批时限平均压缩率达到xx%,审批效率提升xx%以上。

    在执法体制改革上“亮硬招”。积极推行“互联网+执法”改革,在市政府网站设立“行政执法与监督”专栏,开通电子行政执法证件认证,将住建、农业等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全部划入综合执法局,设立公安局派驻警察大队、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法院派驻巡回法庭,构建综合执法与公检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以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和谐

    坚决抓牢依法治市“第一宗旨”

    “复议为民”化争议。严格按照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把行政复议受理关、证据关、法律关、决定关、落实关“五个关口”,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xx个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不断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全力做好涉诉案件处理工作。“调解便民”促和谐。将“一村社一法律顾问”与“法律管家”工作有机结合,成立“法律管家”服务团和工作室,建立形成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统筹、镇村调解组织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重点的网络体系,实现法律服务零死角、全覆盖。

    “诉访分离”纾民怨。健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运行机制,在联合接访大厅设立涉法涉诉登记窗口、公检法联合接访室、律师服务室,积极推广“信访+互联网”工作模式,依法规范信访听证程序,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切实维护信访人合理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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