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闲生活
  • 教育教学
  • 经济贸易
  • 政法军事
  • 人文社科
  • 农林牧渔
  • 信息科技
  • 建筑房产
  • 环境安全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达达文库 > 环境安全 > 正文

    社会政策学导引

    时间:2020-08-28 07:53:2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社会政策是研究国家与其公民的福利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把国家和社会的作用纳入到个人的“福利组合”中去的一门应用社会科学学科。在发达国家尤其在欧洲,社会政策学已经成为一门“显学”。社会政策学科价值理念如下:以“公平”与“人权”为基本价值观;从不讳言自己的“价值立场”;以“公民参与”为基石;以“渐进主义”为发展策略。社会政策的学科建设也表现出四大鲜明的特点:研究领域的边缘性、交叉性和开放性;研究方法的具体化与技术化;政策建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知识体系的系统化和专门化。

    关键词:社会政策;福利国家;学科特点;公共政策

    中图分类号:C913;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9)04-0071-09

    作者简介:唐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北京100732)

    一般认为,作为一个专门术语的社会政策(Social Policies)发端于1873年由一批德国经济学家创立的“德国社会政策学会”,迄今已经有130多年的历史。130多年来,诞生于德国,发展与成熟于英国,上个世纪中已经遍及欧美,而现在正走向“全球化”的社会政策学,在发达国家,尤其在欧洲,已经成为一门非常惹人注目的“显学”。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党的最高文献中的这段话确立了社会政策学科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标志着社会政策学科春天的来临。

    一、什么是社会政策?

    1、社会政策的起源

    德国社会政策学会的中坚骨干、曾经帮助俾斯麦首相创建社会保险制度的瓦格纳(Adolf Wagner),最早提出了社会政策的定义,他认为“社会政策是依立法和行政的手段,以排除分配过程中的弊害的国家政策”,“现在国家的主要目的,在变更财富的国民分配,而使劳动阶级获受利益。一切政策应使其社会政策化,国家当保护劳动者”。

    瓦格纳的“社会政策”定义有三个特点:第一,明显是针对当时德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普遍存在的“分配过程中的弊害”的;第二,明确指出国家的责任在于“保护劳动者”、“使劳动阶级获受利益”;第三,瓦格纳的定义有其特殊的含义,“一切政策应使其社会政策化”,这意味着国家的所有政策的基本立场必须符合上述两个条件。

    从以上引述的关于社会政策的早期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130年前的德国乃至西方世界显然是存在着“分配过程中的弊害”的,而当时另外一些经济学家,如英国的曼彻斯特学派,则主张“自由放任主义”,“社会政策”的概念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有针对性地提出来的。

    2、英国学者对社会政策的界定

    社会政策的发展与成熟则要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当时在英国的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出了两位大师级的人物,一位是马歇尔(Thomas Marshall),一位是蒂特马斯(Richard Titmuss)。马歇尔提出:社会政策是与政府相关的政策,并涉及向公民提供服务与收入的行动,而通过这些行动会对公民的福利产生直接的结果。社会政策的核心是社会保险、公共救助、健康和社会服务、住房政策以及教育等等。蒂特马斯则认为:社会政策应该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社会福利”或“社会服务”,二是“财政福利”,三是“职业福利”。他把“社会福利”或“社会服务”的部分形容为“社会政策的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对于这一部分蒂特马斯诠释道:“我们关注的是对一系列社会需求,以及在稀缺的条件下人类组织满足这些需求的功能的研究。人类组织的这种功能在传统上被称为社会服务或社会福利制度。社会生活的这个复杂的领域处于所谓的自由市场、价格机制、利益标准之外。”

    对比两位大师对社会政策的界定,最显著的特点是前者相对狭义,而后者相对广义。从以后社会政策学的发展及后人的评述来看,广义的解释更被普遍接受。譬如,米休拉(Ramesh Mi-shar)认为“社会政策是依据需求的某些标准分配社会资源的有关的社会安排或社会行动模式”。拉特里迪斯(Demetrius Latridis)认为“社会政策是向全体人民提供公民权利的媒介物”。瑞恩(Martin Rein)则认为“社会政策被认为是社会生活中那些不太具有交换特征的方面,在其中等价交换被单方面的转移所替代。这种替代由具有某种合法的身份,或属于某个社会群体来证明其正当性”。

    3、社会政策的两个来源和两种模式

    毫无疑问,社会政策的源头是在欧洲,现在欧洲的社会政策有三大流派:一是英国模式(也称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二是德国模式(也称欧陆模式);三是北欧模式,但真正源远流长的社会政策源头应该是英国模式和德国模式。

    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因此也是最早遭遇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社会矛盾的国家。一时间,传统的宗教的或世俗的慈善事业难以应付汹涌而来的社会问题。1601年英国颁布的“伊丽莎白济贫法”,通常被认为是开了国家干预社会(济贫事业)之先河,因此“伊丽莎白济贫法”也被后人追认为是最早的社会政策。

    英国模式强调的是“国家责任”或“政府责任”,基本特点是自上而下的“施与”。是以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集体供给”方式实施的,其核心是“需要”。当时,国家对“需要”的界定是很苛刻的,能不饿死人就算是满足需要了。在行政程序上,也强调要以进行严格的“家庭经济调查”为前提,以确定申请者是否“真的”贫困或有需要。

    在社会福利理论中,有一种称为“补救型”(一译“剩余型”或“残补型”)的社会福利模式,可以理解为对社会成员因市场和家庭的作用的缺失而造成的生活困难进行补救的社会福利模式。这可以与以“需要”为核心的英国模式相对应。

    19世纪末,德国走上了工业化的道路并开始崛起,但在当时并未形成有效的社会责任机制。容克地主对工人阶级的剥削是十分残酷的,所以劳资矛盾十分尖锐,工人阶级的反抗日趋激烈。于是,工人阶级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争取权利的斗争风起云涌。最后迫使国家建立社会福利制度,意欲通过改善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状况,使劳动阶级与贫苦民众的处境有所改善。所以,欧洲大陆的社会政策是工人奋起斗争而得来的胜利果实。这种白下而上争取来的社会政策,强调的是“个人权利”或“三方机制”,是从维护个人权利出发,通过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谈判协商的方式来确认的,其核心是“人权”。

    社会福利理论中的“制度型”社会福利模式,可以理解为以与劳动力市场相关的个人(及其家庭)权利为基础,通过谈判明确国家和雇主责任,从而形成国家制度的社会福利模式。这可以与以“人权”为核心的德国模式相对应。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问世的《贝弗里奇报告》秉承了英国社会福利“补救型”的老传统,对

    相关热词搜索: 导引 政策 社会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