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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傣族“竜林”现代变迁及保护研究

    时间:2020-10-27 08:01:5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介绍了傣族“竜林”的历史变遷概况,将其变迁的动因归结为人口急剧增加、农业生产方式改变、外来文化对傣族传统文化的冲击。分析了傣族“竜林”变迁的生态及社会后果,认为其生态后果是导致水土流失、自然灾害频发,而社会后果是使得傣族传统生态观念淡薄、传统社会道德观逐渐缺失。在此基础上,提出傣族“竜林”保护的对策和建议,强调要树立傣族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开展“竜林”资源调查和梳理工作,制订傣族“竜林”保护规划,以及在生态学指导下进行“竜林”旅游景点开发。

    关键词傣族;“竜林”;变迁;生态观念;道德观;传统文化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517-6611(2017)20-0255-04

    AbstractThe historical changes of the “long forest” is introduced,while the reasons for the change are attributed to the rapid increase of population,the chang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mode and the impact of foreign culture on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of Dai Nationality.The changes of ecological and social consequences of “long forest” are analyzed,and the ecological effect are specified as water and soil loss,frequent natural disasters,and the social effect as poor ecological consciousness of the local people and fading traditional morality.On this basis,protection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bout “long forest” are put forward,which emphasize to establish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of the Dai Nationality’s selfconfidence,carry out the “long forest” resource survey and review work,formulate the protection planning of “long forest”,as well as develope “long forest” tourist attractionin under the guidance of ecology.

    Key wordsDai nationality;“Long forest”;Change;Ecological concept;Moral outlook;Traditional culture

    “long”音在傣語中的意思是森林,汉语通常将其翻译为“龙、垄、陇、竜”等。自从桑木底创立寨神勐神之后,傣族先民就把供奉祖先神灵的水源林敬奉为“竜林”。作为村寨的神林,除了举行祭祀活动外,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进入,“竜林”内的山水、林木、鸟兽虫鱼等均神圣不可侵犯。傣族先民以“竜林”崇拜的方式敬仰森林,以禁忌的方式阻止人们对森林和水源的破坏,借助这些措施,傣族“竜林”成为保存完好的自然保护区。

    解放后,人口的剧增、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和外来文化的冲击,使得傣族地区的“竜林”资源与“竜林”文化受到毁灭性的打击。“竜林”变迁所造成的生态和社会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水土流失、水资源匮乏、自然灾害频发等现象正是现今傣族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明显表征。此外,“竜林”信仰的缺失使得人们对自然、神灵的敬畏之心削弱,传统的环保意识逐渐淡薄,这些都应得到高度重视。笔者试图探析傣族“竜林”变迁的概况、动因及后果,并总结“竜林”保护的对策及建议。

    1傣族“竜林”变迁概况

    傣族地区的“竜林”资源亦属于森林资源,因此“竜林”资源的变迁也具有森林资源变迁的特点。但相对于一般的森林资源来说,它又具备自身的地域性与特殊性,它是千百年来傣族人民通过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保护的寨神林和勐神林。

    解放前,傣族地区森林茂密,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景象。据史料记载,1958年以前,西双版纳30多个自然勐、600多个村寨,每个勐和村寨都有一个或者几个勐神林和寨神林,“竜山神林”总计1 000多处。“竜林”范围,包括山坝区,总面积不低于10万hm2。据不完全统计,元江傣族全县108个寨子,约有寨神林和勐神林200多处,林地面积0.7万hm2。傣族人民像保护自己的祖先一样保护“竜林”,虽无今天的森林法规、森林警察,但通过“竜林”崇拜和“竜林”禁忌的力量使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避免了砍伐、开垦、狩猎等事件发生。

    直到1958年,傣族地区大规模砍伐原始森林,大面积“竜林”横遭劫难。1958年后有3个阶段傣族地区的森林和“竜林”破坏较为严重。第一阶段是1958—1965年,大跃进时期;第二阶段是1966—1976年,“文革”时期,在“大跃进”“破四旧”等运动的影响下,在“向鬼山开战,向神林要粮”“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的革命口号下,毁林开荒现象十分严重,甚至“竜林”也未能幸免;第三阶段是1977—1998年,改革开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傣族地区因人多地少及生产积极性大幅度提高的缘故,出现了较长时期的毁林开荒热潮,后因国家严格实行封山育林政策,此后毁林开荒的情况才基本被杜绝。在数十年的毁林开荒之后,据统计,傣族地区现有“竜林”总面积为5万~8万hm2。

    “竜林”面积的大幅度衰减,并不表示“竜林”文化已经退出了傣族人民的社会和生活。“竜林”崇拜虽逐渐淡化,但并非完全消失,从几个例子中可以看到。例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是当地重点打造的旅游小镇,从2011年起,当地村民赖以生存的林地及农田被低价征用。曼别、曼真、曼暖等傣族村寨的“竜林”“竜树”以及“神树”菩提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此,村民集合起来,向西双版纳州和景洪市的领导反映,要求保护村寨原生的“竜林”。例二:勐养镇曼景坎村在发展旅游村寨的建设过程中,为方便接待游客,受当地政府指示,砍伐村寨“竜林”修建了一处休闲小广场及一个公厕,村民为此提出申诉无效。公厕修建完工后,村民都不敢前去使用,因为受“竜林”禁忌的影响,在“竜林”内大小便会被认为是对神灵的不敬而受到责罚。虽然“竜林”被毁,但“竜林”崇拜仍存在于村民心中。笔者在实地走访调查中发现,如今部分傣族村寨仍基本保留着自己的“竜林”,只是基于村寨发展的需要,“竜林”的面积有所减少,但“竜林”的位置和寨神的神宫仍得以保留。

    2傣族“竜林”变迁的动因

    2.1人口急剧增加,人地矛盾突出随着傣族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急剧增加,森林资源被不断开发利用,这其中也不乏“竜林”资源。人口的增加就意味着对粮食、薪柴、建筑材料、器具耗材等的用量都会随之増加,为了解决生计问题,开垦荒地、砍伐薪柴及木材的情况十分严重。据西双版纳州农林水利局资料显示:1958—1962年,全州毁林开荒4.12万hm2,单1962年全州就毁林开荒1.12万hm2(表1)。在历史上,西双版纳的森林覆盖率一直很高,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这里还有大约69.4%的天然森林覆盖率。而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西双版纳的人口增加了4倍多,耕地面积增加了8倍,然而自然森林覆盖率则下降至30%[2],至少2/3的“竜林”在开荒热潮中被毁坏。

    2.2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改变,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面对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傣族以农耕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伴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崛起,傣族地区建立起了各式各样的傣族园。

    这在增加傣族人民收入的同时也改变了傣族传统

    的生产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的村民把田地租出去,投入到旅游经营的队伍中。此外,为了追求较高的经济效益,自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傣族地区大面积种植橡胶、香蕉、甘蔗、茶叶等经济作物。例如勐海县勐遮镇曼洪村,村域面积4.16 km2,总人口7 353人,近年来就出现了村民大量砍伐“竜林”及其他水源林改种橡胶树、茶园及其他经济作物的现象。从表2中可以看到,曼洪村经过1956—2006年的50年,天然林面积减少了2/3,而橡胶树和茶园从无到有,如今已然成了全村的农业经济支柱。稻田面积大幅度减少,笔者走访该村发现,该村居民基本已经不再种植水稻,仅剩的十几亩水田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稻作生产的衰败也影响着傣族传统文化的传播,傣族稻作生产从修筑沟渠、检查沟渠、放水、撒秧、栽秧直到稻谷成熟进仓都有祭祀活动。以稻作农耕为基础而建构起来的相关文化事项,如传统的水利管理制度、水神祭祀、谷魂奶奶祭祀、“竜林”信仰等也会随着稻作生产的衰败而逐渐被淡化。“竜林”、坟林、竹林、薪炭林被橡胶、茶园等所取代,傣族传统的林业结构逐渐崩塌。

    2.3外来文化对傣族传统文化的冲击随着20世纪50年代对云南傣族地区民主改革的完成,傣族社会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也带来了一系列意识形态的急剧改变,对当地长期穩定的传统文化形成了巨大的冲击。“文革”所带来的无神论思想强势传播,极大地干涉了傣族当地的传统宗教信仰,傣族传统的“竜林”文化、水文化等有益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习俗受到严重打击。在“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的革命口号下,傣族的“祭竜”习俗一度被视为封建遗毒而中断。一些村寨在1958年之后就未进行过“祭竜”活动,至今也没有恢复。文化传承的断裂对一个民族发展的影响是不可小视的,没有了传统的“祭竜”习俗,部分傣族群众的“竜林”保护意识也逐渐淡化。由于老一辈掌握民族传统的傣族人逐渐逝去,新一代傣族人没有继承传统文化的精髓[3],致使破坏“竜林”、砍伐“竜林”、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在今天的傣族村寨时有发生。

    此外,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南下部队的留驻和后来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政治活动影响,大批内地汉族迁移到云南傣族地區。随着旅游业的兴起,大量外来游客的涌入更加剧了傣族社会和文化的变迁。旅游者的频繁进入开拓了民族地区与外部社会的交流渠道,也增加了就业机会。许多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这一方面能够使他们接触到更多先进的外来文化,对经济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他们对于自己民族本身的传统文化逐渐淡漠。在对傣族村寨老人的访谈中,许多老人对“竜林”文化的逐渐消逝表示担忧。

    3傣族“竜林”变迁的生态及社会后果

    3.1“竜林”资源变迁的生态后果

    3.1.1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匮乏。众所周知,森林具有保持水土的功能,而“竜林”与普通林地相比,又具有更多优势。“竜林”有较大的植被覆盖率,较为稳定的群落结构,有较厚的枯枝落叶层以及较好的土壤结构。“竜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功能大大高过于受人类干扰的普通林地,这即是“竜林”能成为傣族地区重要绿色水库的原因。然而“竜林”遭到大面积破坏的直接生态后果之一就是水土流失,“竜林”被橡胶林、茶山所取代,生物多样性不复存在,保水能力缺失。“竜林”里发源的小溪渐渐萎缩、消失,水量明显减少。部分傣族地区日常饮用水出现危机,水质浑浊,缺水严重。在西双版纳勐海地区1989年的政府报告中称,当时已连续干旱3年,这一现象在之前是极其罕见的。有的靠山村寨,砍了“竜林”就等于断了水源,不仅无水浇灌田地,甚至人畜饮水也成了问题,最后被迫搬迁。

    3.1.2自然灾害频发,气候变化异常。解放前,傣族地区从未听闻有大风将房屋掀翻,将大树折断,或遭遇低温灾害,使农林作物被冻死的情况。但近60年来,由于傣族地区森林植被减少,“竜林”大部分被毁,相对湿度下降,风速不断增大,气候恶化,气温升高,年变幅加大,低温灾害增多。以西双版纳州为例,统计数据表明,20世纪80年代与50年代初相比,平均风速增加了0.5 m/s,大风频率增加,8级以上的局地阵性强风年年都有发生,多在4—5月旱雨交替期,最大风速10~34 m/s。大风吹倒树木,常造成局部性伤害。1967年3月,勐龙发生陆地龙卷风,拔起直径1.5 m的大树,多栋房屋受灾。50年代初景洪年均气温为21.4 ℃,1990—1993年升高到22.5 ℃。1973—1974年冬,全州出现历史最低温度,景洪2.7 ℃,勐龙、勐腊-0.5 ℃,勐海-5.4 ℃,≤5 ℃有害低温持续13 d,橡胶树受害严重。

    3.2“竜林”文化变迁的社会后果

    3.2.1傣族传统生态观念淡薄。在自给自足的传统稻作生产基础上,傣族人民的生产形式十分单一,对自然、神灵的依赖性很大。傣族传统的生态观是在长期以来适应自然、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形成的,“竜林”的存在反映了傣族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朴素生态观。“竜林”文化的主要目的是构建生态环境的平衡,“竜林”禁忌下形成的很多“法律制度”对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促进作用。例如应保护寨子边的树林,禁止砍伐。“竜山”上的树不能砍,寨子上和其他地方的“竜树”不能砍[4]。又如“要进山,先祭神”,只有在征得神灵的“许可”之后,才能进入森林中狩猎、采集或砍伐。这些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的作用,不仅仅是一种规则与秩序,其背后体现了傣族的行为规则与整个生存理念、生活范式的紧密结合,共同调解着傣族社会与周边生态的关系,固化了傣族的传统生态观念。

    但随着傣族社会的剧烈转型和“竜林”文化的变迁,扰乱了傣族社会传统的运行机制,现实的利益模糊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人们对自然、神灵的敬畏之心少了,传统的环保意识逐渐淡薄。“竜林”一度被斥为迷信,年轻的傣族人发现对神林的破坏并没有带来老人口中那么严重的灾难,当“竜林”禁忌的神秘面纱被揭开后,人们就无所顾忌,失去了对神灵的敬畏。殊不知“竜林”崇拜是傣族人民在长期生产劳作中通过不断认识自然、理解自然后总结出来的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存之道。随着大量“竜山”“竜林”的毁坏,自然崇拜的载体遭到侵害,“竜林”文化对年轻一代傣族人民的影响逐渐减小,传统环保条规和习俗也逐渐被淡化。如今在傣族村寨,人们可以随意进山砍伐树木修建房屋,将大片森林砍伐种植橡胶或其他经济作物,甚至砍伐村寨的“竜林”、坟林以及其他水源林,这在以前是绝对禁止的行为。

    3.2.2傣族传统社会道德观逐渐缺失。“竜林”崇拜中所传递的行为规范具有神性的约束,如果违反就是对寨神勐神的不敬,这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灾害,还会连累全村。就是在这样的全民意识和神性约束下,人的私欲和私心得到抑制,此外,“竜林”崇拜包含着浓郁的村寨及家族意识,这有助于增强村寨凝聚力,形成团结互助的社会风气。以前傣族村寨里的活动全村人都要参加,如修路、架桥、修筑沟渠、修建寺庙、水井等公益事业。若有哪家要修建新房,全村人都会去帮忙。在祭祀寨神勐神时,全村人都要参加,大家集中在一起置办祭祀活动。如果某户人家对公众活动漠不关心或不积极参与祭祀活动,将会触犯神灵,轻者被同寨人谴责,重者被罚款甚至逐出村寨。祭祀“竜林”之前,除了清查人员、检查未婚怀孕情况等事务外,还会特别关怀一年内发生重大事故的家庭,村民会一起储备钱财,对十分困难的家庭给予经济支持。“互相帮助、共同生存”的道德意识成为全寨乃至全勐和睦相亲,共同战胜自然灾害,应对生活困难的精神支柱。

    而如今的傣族社会已经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傣族社会越来越信息化、现代化,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寨神勐神传统权威的地位和影响也随着现代思想的扎根而逐渐被抛弃,随着“竜林”的毁坏,特别是有的村寨祭祀活动的取消,寨神勐神的权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此外,橡胶种植业和旅游业的兴起开拓了村民的就业渠道,村民大多忙于割胶,有的家庭经营起“农家乐”。过去有家庭建新房都是全村人来帮忙,互相交流思想,传播消息,人们以此为荣,以此为乐。现在村中有家庭新建房屋,或是村里修路搭桥以及修缮佛寺等大多是出钱请专业建筑施工队,村民多忙于劳务无暇顾及,那种全村参与的其乐融融的景象越来越少。外来施工队对村寨环境不大在意,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现象在如今的傣族村寨中屡见不鲜。在实地调研中,笔者走访过大量傣族村寨,今天的傣族村寨,在低于海拔800 m的低山、丘陵地带,随处可见一排排整齐划一的橡胶树。寨内用现代建筑材料修建的新式楼房色彩斑斓,原来的竹林、柴薪林、茅草地、菜地、果园越来越少,庭園里也不再是鸡鸣犬吠、花果飘香。大部分村寨存在建筑材料及生活垃圾占道的情况,村寨里聚众赌博的现象也十分常见。

    4傣族“竜林”保护的对策及建议

    4.1继承和发扬“竜林”文化,树立傣族传统文化自信心事实证明,“竜林”虽然是出于宗教信仰而形成的结果,但它在傣族地区自然保护和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对此应该持客观的评价态度。继承和发展傣族传统生态文化,保护“竜林”信仰,并不意味着要强化傣族原始宗教信仰,其重要意义在于吸取傣族人对森林、对自然的道德情怀,以便更好地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竜林”信仰不能视为恢复迷信活动,而是借傣族“竜林”文化这一特有的民族形式,恢复傣族热爱森林、保护水源的优良传统,恢复傣族传统的环保制度,恢复傣族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人居环境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坚定文化自信,就要充分认识、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如果不珍惜自己的思想文化,丢掉了思想文化这个灵魂,那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是立不起来的[5]。著名傣文化研究员高立士[1]也提出“竜林”是傣文化的根、傣民族之魂的传统文化,但由于“竜林”信仰曾一度被斥为迷信,导致傣族人们对其产生过怀疑,特别是年轻的傣族人。在走访调查中,年轻人被问及“竜林”问题时,大多持避讳和不肯定的态度。因此,肯定“竜林”信仰、认识和学习“竜林”文化、继承和发扬傣族传统生态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一种积极态度,这对于保护“竜林”资源本身也是极其重要的前提。

    4.2开展“竜林”资源调查、梳理工作“竜林”资源保护工作涉及的地域广、数量多,是一个牵涉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庞杂工作,应由政府主导,并在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州林业局的指导下成立“傣族竜林保护办公室”,市、县一级成立“地方竜林保护组织”,共同指导“竜林”资源档案的建立和保护工作的实施。地方林业部门分配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寨现存“竜林”资源进行清查和统计。

    清查工作主要包括3个方面:①对现存“竜林”的调查和记录:主要对现存“竜林”类型、名称、面积、祭祀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记录,查清“竜林”内的资源特征,包括资源的种类、结构、数量、质量和分布,特别是成材树木、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等,提交“竜林”资源调查材料、图面材料、统计资料和调查报告等。②对已毁“竜林”进行调查。各村寨已毁勐神林、寨神林几处,面积多少、被毁的时间以及原因等都应详细记录,如被毁“竜林”的木材去向及处理方式;被毁“竜林”遗址作何用途,是开垦种植橡胶树还是其他经济作物等。③通过访谈了解村民对“竜林”保护与修复的想法和建议,为日后“竜林”保护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等提供必要的信息。

    4.3制订傣族“竜林”保护规划对傣族“竜林”进行分级分类:按“两类四级”进行管理,“两类”包括勐神林和寨神林;“四级”分为州、县、乡镇和村社级。划定保护范围:“竜林”保护范围的大小,根据其现存的规模、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划定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为“竜林”森林资源本身,以其自然边界为参考。一般保护区包括“竜林”祭祀场所、神宫所在地以及其他影响范围。划定目的是为了保护“竜林”遗存,保护其自然环境以及重点保护之外的文化场所,以利于保护、研究以及展示。制订保护规划:在进行勘察和取得详细资料的基础上,研究制订“竜林”保护规划。根据“竜林”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保护措施,对于生物多样性保存完好及有特殊保护价值的“竜林”可纳入自然保护区范围。

    4.4生态学理论指导下的“竜林”旅游景点开发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并不是孤立的事物,事实上它与经济发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合体,没有经济基础,也就没有傣族村寨社会的进步。因此,在发展“竜林”资源和“竜林”文化保護事业的同时,不能仅仅着眼于文化本身,还必须考虑傣族村寨的经济发展。“竜林”自身的资源特色有助于发展“竜林”民俗生态旅游,旅游业发展起来后,当地居民也可以通过旅游者对自身民族文化的参观、参与和学习,更加增强了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加強了对自身文化的传承[6]。

    因此可以选取傣族村寨中一些保存较为完整的“竜林”打造成为民俗生态旅游景点,例如勐腊县勐仑镇的城子村,该村的“竜林”与该地区广为流传的“香发公主”“象神保卫家园”等动人神话传说有关。这就可以开发成为傣族民俗生态文化旅游的一个景点,通过民俗生态旅游的发展而使“竜林”能得到持续的保护。此外,“竜林”旅游景点也可以结合“竜林”自然博物馆共同打造,协同发展。“竜林”有着原始的生态系统,山高林密,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有些是濒临灭绝的珍稀动植物。在进行“竜林”旅游景点规划时,不能单单将其作为旅游景点来开发,还要作为保护区来保护。应邀请专家学者及当地村民代表进行座谈讨论,倾听他们的观点和建议。在生态学理论的指导下,做到科学合理地开发,在保护下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建设美丽迷人、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旅游景点。

    参考文献

    [1]

    高立士.傣族竜林文化研究[M].王静,等译.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10:3.

    [2] 卞骥,晓露,段其武.逝者的龙山林,生者的基因库[J].自然与科技,2011(4)::32-36.

    [3] 金晶.哈尼族竜林的生态价值与保护机制探析:以云南省墨江县为例[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4):41-44.

    [4] 陈令华.系统危机与法律的整合:基于傣族传统生态文化的变迁研究[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3,26(5):109-113.

    [5] 冯思淇.习近平的传统文化观初探[J].实事求是,2015(1):89-90.

    [6] 蒙睿,周鸿.少数民族神山旅游开发初探[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5(5):13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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