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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州商帮、帮会行规在民间法与国家法博弈中所起的作用

    时间:2021-03-21 07:53:0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首先从威利斯顿关于商人行为的论断说起,引出国内社会客观存在的商人之间的一套民间法,并以黄州商帮为例,介绍了黄州商帮、会馆所独有的一套的江湖隐语和号规,然后与梁治平先生关于商帮最终发展为帮会的观点进行了对比,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并对抗日时期与黄州商帮有一定联系但有存在区别的奉土洪门汉留舍、国共双方对其的争取以及黄州帮会、商会对国共双方征税活动的影响进行了客观评价,最终得出结论:这些古老的接头暗语和不成文规则所组成的行会规约,看似毫无用处,实则很有研究价值,统治阶级用得好,它能够对国家法发挥补充和调节功能,使得各种社会关系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对于商业社会秩序和族群人际关系具有维系作用;统治阶级用得不好,它可以被在野党所利用,对国家法构成潜在威胁,并最终成为整体颠覆国家法的一支生力军。

    关键词:黄州商帮;帮会行规;民间法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5)01-0083-08

    塞缪尔·威利斯顿在其关于合同法的论著——多年来是这一领域内的领先著作——连篇累牍地论述了合同法所产生的那些问题。然而,所有这些学问在商务领域中是否很重要?在一篇经典文章中,威尔斯顿探讨了商人行为。许多商人被发现试图(倾向于、易于)回避或躲避正式的合同法或合同原则。特别是避免起诉双方,即使根据法律他们有“很充足的理由”。其原因也不复杂。商人之间是相互依赖的;他们生活在有连续性的关系网之中。一个制造商会从同一个生意人那里年复一年地购进纸张、回形针/夹、钢笔和办公用品。动辄诉诸法庭,或过分地争辩,或固守抽象的“权利”都是分裂性的行为,会导致有价值的种种关系破裂。而且,商人也习惯性地遵守自己的那套规范、规矩、荣誉和公正的观念。这些东西比法律人士的正式规范更公平,更复杂。不提西方现代社会,商人也习惯性地遵守自己的那套规范、规矩、荣誉和公正的观念在国内社会也客观存在。仅以笔者家乡明末一直到解放初期延续存在的赫赫有名的黄州商帮为例,其中就蕴含着不少民问风俗和行会规约。

    在那个遥远的时代,在外经商的黄州人(含清黄州府所辖黄冈、黄安、黄梅、蕲州、蕲水、罗田、广济、麻城等地),统称为黄州帮,简称黄帮。根据国内学者考证,明末清初,黄州商帮曾随同“江汉帮”来贵州省清水江经商,这是来自安徽、江西、陕西的商帮(号称“三帮”)和来自湖南的常德、德山、河佛、洪江、托口的商帮(号称“五勷”)之后第二批来到云贵高原经商的外地商队。这些溯长江、沅江而来的外省客商通称“下河水客”,他们到达锦屏后,与号称“上河山客”的当地的少数民族商人交易。木材市场的繁荣使得山林的市场价值体现了出来,从而刺激了山林交易,产生了大量山林买卖和租佃契约,这些重要的契约被民间法学者称之为“锦屏文书”。在鼎盛时期,黄州商帮更是以棉花、土布、晒烟、药材、黄丝、山货等农副土特产品购销经营活动曾名扬川陕。

    为了团结同乡,互帮互助,更好地开展商业经济活动,黄州帮在全国各地建有会馆。“尤其在汉水流域的县城、市镇更是广泛分布”。襄阳拾穗者民问文化工作群的李秀桦告诉记者,汉水流域至今还有这样的民间说法:鸡不叫,狗不咬,半夜团年是黄州佬(黄帮人又被称为黄州佬)。原来按黄州人旧俗,大年三十不兴串门,都在半夜团年,全家吃过年夜饭之后,要围着一棵燃烧的大树根“熬百岁”,熬得越晚,黄州佬越老。可见即使迁入外地生活的黄州人依然保持家乡习俗。黄帮商人不仅家乡观念浓重,而且同乡情谊敦厚。对于黄帮人,发了财的,死后要将尸体运回故土安葬;家境贫寒的,则由同乡会购买义地就地埋葬。据记载,黄州会馆当时有义地八亩,供安葬同乡之用。李秀桦说他2014年五月在友谊街施工现场看到了挖掘出来的黄州义地石碑。

    黄帮虽然从地域范围上涉及黄冈(含现在的黄州区、团风县和武汉市新洲区)、黄安(即现在的红安)、黄梅(含现在的龙感湖)、蕲州(即现在的蕲春)、蕲水(即现在的浠水)、罗田、广济(即现在的武穴)、麻城等八县,但其实力派,只有黄安、麻城、黄冈三县。这三县有一个地方性的同乡会式的小组织,名叫“帝主宫”,是三县商人联合创办的。据说当时曾有黄安籍商人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同行是冤家,不必要成立此机构,但是麻城人还是首先在汉口建立了帝主宫(遗址在现在的汉口汉正街附近),即为此后的黄州帮。麻城商人首创“帝主宫”是依照其本地风俗习惯所创办的。明清时期,麻城境内道教盛行,县城西北五脑山是其活动中心,山上建有帝主庙,当地民众敬奉信仰庙中帝主菩萨。黄州帮内以麻城人人数最多,黄安县和黄冈县人数次之,此三县尤其是黄安县和麻城县人形成黄商的主体,另有蕲州、蕲水、广济、黄梅、罗田五县商人纷纷加入,形成了规模较大的商业经济势力。后来黄州帮中的黄安籍资本家先后在沙市、襄阳、老河口、重庆、宜昌、陨阳、陕西等地设立帝主宫,并担任值年,即负责人。对此,黄帮棉商谦益丰经理鲍殿臣也回忆道:“因黄帮商人贩运货物分赴长江、汉水流域各埠销售,为了保护同乡的商业兴旺团结,最先以麻城商人为主,在汉口郭家巷设立帝主宫,以迷信宗教方式供奉帝主菩萨。接着在沙市、宜昌、万县、重庆、襄樊、老河口等凡三县商人较为集中之处,也建有帝主宫,作为三县商人集会的联络点。帝主宫的经费来源是:一靠巨商捐助;二靠从商盈利中提成。组织方式是有巨商每年轮流推选‘值年’。所谓‘值年’,即为帝主宫的实际负责人。因时局不断变化,值年因人事关系,逐步趋于固定。如汉口的杨显卿,沙市的程锦山,重庆的吴小庭等,都曾长期为各地帝主宫‘值年’。每年三月三日,九月九日做财神会,各埠商人集聚帝主宫,喝会酒,演会戏,以联络感情,共庆生意兴隆。富商巨贾出于市场竞争,有意借助同乡会(帝主宫)的力量,抬高身份,压倒对手;若本帮同仁遇难,或翻船,或遭劫,或遭官司等,商帮‘值年’出面予以救济。辛亥革命后,各地商会成立,会员由各帮推出一位‘帮董’,作为一帮的代表。如汉口商会由驻汉十三帮董组成,其中黄帮帝主宫值年杨显卿,便是长期代表黄州府旅汉商人的总代表。”

    黄州商帮为维护同乡或同行的商业利益和经济地位,制定有严明的行会规约。据蔡寄鸥(红安人)《四十年闻见录》记载:“凡经商营生者,与生产上绝对无关,人皆谓之江湖。大抵江湖事业,帮口极严,而又富于冒险而耐久之性也。”“黄州土布大批打捆运往汉口、沙市、宜昌、老河口等公所之后,商人肩驮布梱,手持竹尺,怀藏剪刀,奔走千里之外,湘、云、贵、川、陕皆有,适其异域,以度流浪之生涯。综计执此业者,不下数万人。虽不满载而归,亦足以糊其口也。一出鄂境,初数十人为一群,逾深远逾散开。任至何地,必从江湖隐语作同人之问答,个中人谓之打局子。例如称不同帮的人,谓之杂毛格;自称则为之令大爷。称数目宇:一谓之伢;二谓之两;三谓之川;四谓之苏;五谓之甩;六谓之抡;七谓之皂;八谓之厂;九谓之勾;百钱谓之则圆;千钱谓之索圆;女人谓之牛;俏皮女人,谓之掣牛;女人之夫谓之盖老点;坏人谓之篡点;说话谓之绑林;说坏话谓之御篡林;不许多说话谓之念绑;无钱谓之割念圆;妇人操淫者谓之赛热格;食油谓之滑老;食盐谓之蒿老;肉为腻格等等。大抵每有一物,必有别名;每有一动作,必有一隐语。凡属同帮之人,必先行学习,而后能共同操业。若个中隐语为外人知之者,则重新更改矣。至于本帮因经营所涉与外帮及官方发生往来时,均按行规行事,任何人不得违规”。

    而其中最为有名的黄帮棉花号,多数为私人资本。各字号老板各定一套号规:第一条不准带家属;第二条不准在外面过夜;第三条收学徒时要有合格的保人……号规不能违反,否则就要受到处罚。

    对于明清时代开始出现的这种会馆和商帮,民间法学者梁治平曾有精辟论断。他认为,会馆乃是建立在异地的同乡组织,其主要功能是联络乡情,兼营善举。会馆亦称公所,皆有自己的馆所以为居住、集会和日常各种活动之用。会馆的类型依其性质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为同乡士绅官宦提供往来便利的行馆、试馆,系由公众筹捐,各省公立;另一种则是商人或商帮组织的会馆,即所谓货行会馆,系由私人合资。黄州会馆就属于后者。这种货行会馆,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管理和调节行内生产或经营上的各个环节,如生产组织的形式和规模、原料的获得和分配、产品的数量和品质、业务的承接、销售的范围、度量衡的标准、货物的价格、结账的日期,以及同行之人的行为、福利和相互关系,等等。由于工商活动中关系的复杂性和利益的多样性,也由于相近行业之问的竞争,各工商行会的行规自然也都细致、具体和相对完备,其对违反行规者的处罚,从罚钱、罚戏、罚酒席,直到逐出本行。

    上面讲黄州会馆组织时提到黄州商帮,实际上,“帮”也是行会上通用的一种名称,梁治平认为,在很多情况下,“帮”被用来指无须某种专门训练,单纯从事体力劳动的职业组织,如挑夫、河工、码头工中的组织。对此,笔者有不同认识,以黄州商帮为例,其经营商品具有强烈的地方性。清朝、民国时期,本地域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产品较著名者有棉花、黄丝、土布、茶叶、药材、晒烟等。各地商人将其收购,运往团风、阳逻、仓埠沿江码头,装船出口,到所设黄州商帮会所之商埠分销。时问一长,这部分人就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他们以本地物产为主货,以团风、阳逻等埠为窗口,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专门从事购销贩运经营活动,显现产、供、销一条龙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在这条产业链条上,走乡串户者称之为“贩子”,如花贩子、布贩子、烟叶贩子等;驻团风、阳逻埠头收购调运者,称之为行庄老板,他们是黄州商帮中的坐贾;商品贩运到外埠,有外埠黄帮本行分销者,则称之为黄州商帮中的行商,亦称“水客”。此三者为黄州商帮的骨干。这些人并非简单的体力劳动,没有长年累月的江湖经验和行会培训,是无法胜任这样的角色的!

    梁治平在《中国法律史上的民间法》一文中认为,明清会馆组织时提到的商帮,实际上,“帮”也是行会上通用的一种名称。“帮”往往与社会下层组织有关,也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帮”转义而指以社会下层人士为主要分子的秘密组织,因有“帮会”一词。如“青帮”最初只是漕运水手行帮中的一个组织,后则凭借其组织严密等优势而逐渐成为一种垄断势力。19世纪中叶,漕运制度被取消,水手行帮亦随之瓦解,但是“青帮”依然延续下来,它重新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问,并与其他帮会势力相结合,形成了著名的“青红帮”。对此,笔者觉得这只是个例而已。黄州商帮最终就没有演变为任何帮派。而在家乡黄冈境内的一大帮会——洪门汉留,其形成、发展、组织和活动等,则是与17世纪中叶之后在民问活跃的反清复明势力有关,与黄州商帮没有太大的关系。只不过对于商帮的那一套行规,身处同一时代的帮会人士相当熟悉。以黄帮中的“黄丝客商”说事,尽管历史文献记载残缺。但是笔者却从《漆先庭传》中发现了一段故事,足以让后来人了解当时的一些情况。1925年左右,蚕茧上市了,做大买卖的“黄丝”客商纷纷进山,年少时“挑过脚”、学过手艺、熟悉江湖规则的漆先庭看到湾里乡邻个个青黄不接,便带着3个常住身边转的穷哥们出去碰运气。到了罗田三里畈,他钻进赌场观察,发现一个庄家转眼间进账不少,便知此人跟自己一样,在洪门汉留会练过。漆先庭待庄家再次将筒子盖住铜钱时,眼疾手快地用一只大手将筒子罩住,说道:“上面是个‘麻’,中问是个‘麻’,下面还是个‘麻’!”那做“皇帝”的庄家听此江湖行话,朝漆先庭看一眼,吃了一惊,因为这样的话,是此行中一方首领对另一方首领说的行话、庄家知道此人来头不小,立即起身对助手说:“你来代我,我出去陪陪这位客人。”于是恭敬地叫上漆先庭和在一旁等候的穷哥们去喝茶吃点心,并再三请四人到家里住几天再走。漆先庭说:“住不住以后再说,这次进山来是去罗田,再到英山,放些钱出去,准备收黄丝。”“黄丝”客,这可是大老板呀!对方以为十分荣幸地碰上贵人了,邀请他再来一定到家里去做客,并把自己姓名住址全告诉了漆先庭,最后还按江湖规矩掏出60块银元作“茶钱”,恭敬地递给漆先庭说:“一点小意思,您就带着在路上喝茶吧。”回去后,漆先庭将60块银元分给同行和穷乡亲们养家度荒。此举让随行的穷哥们对漆先庭钦佩不已。通读《漆先庭传》,漆先庭前半生经历丰富,早年练过八年武艺、十四五岁时又和父亲一起去“挑脚”(即挑着本地生产的烟叶、茅柴等山里特产,送到几十公里外的地方,再从这些地方挑回莱饼、杂货等生产资料。有时候是挑自家的,更多的时候是替人家挑,以赚取力资),22岁又离家卖手艺、28岁与洪门汉留会“玩圈子”,学过玩铜钱赌博、占卜、扶乩等“把戏”以劫富济贫。

    梁治平在《中国法律史上的民问法》一文中还认为,清代著名的帮会,除上面提到的“青帮”和后来的“青红帮”外,还有“天地会”“哥老会”“小刀会”以及可以名为“丐帮”的各种组织。这些帮会往往支派蔓延,会众繁多,联结数省,声势浩大,因此成为官府防范、限制乃至取缔和镇压的对象。对此,笔者对照了家乡的洪门汉留,发觉这一论断显得有些武断部分。因为有时候帮会还是官府和反对势力竞相争取的对象。如1926日,蒋介石利用黄金荣、杜月笙的青红帮镇压共产党领导的上海工人运动。1930年,湖北绥靖公署主任何成浚效法蒋介石的办法,把张啸林的得意门生栖霞山、太华山寨主杨庆山封为少将,充当反共打手。这些帮会势力在官府的利用下,对处于在野状态下的反政府的共产党制作了很多麻烦,也让共产党认识到了争取帮会的重要性。

    抗战时期,国共双方在湖北黄冈境内展开了一场针对洪门汉留的较量。早在抗战初期,黄冈的洪门汉留组织多达70多个,信徒约20万之众,如紫金山、民国山、大红山、回蒙山、景堡山等汉留组织都具有相当的规模,这些汉留组织有的是占山为王的土匪,有的为国民党顽固派所利用,有的盲目性抗日,五花八门。

    国民党顽固派利用洪门汉留会组织与共产党争取信徒,陆续将紫金山、大红山、景堡山等重要的汉留山头控制在自己手中。共产党一方面改造争取为国民党利用的汉留组织,如新洲(当时属于黄冈管辖)向华山,这个山头的汉留组织一开始是国民党所掌握,后来内部矛盾趋于分裂,共产党就派熟悉此行道的杨子宽去做思想工作争取过来,改造收纳了100多人的土匪队伍。一方面,接受发展抗日的汉留组织。先是通过懂江湖的刘天元搞了一个复兴山汉留,争取民众入会,但扩张速度和势力还远不如“紫金山”,更不能达到瓦解“紫金山”等其他山头的目的。1939年5月上旬,党组织决定让前文提到的非常接地气的本地传奇人物漆先庭组建山头,与国民党拼人气!漆先庭经慎重考虑,选择故乡贾庙颇有名气的泉华山作为新的山头,更“泉”为“全”,定名为“全华山”,意为团结全中华的山头,自任全华山的“双龙头大爷”。组织形式与传统“汉留”大体一致,“双龙头大爷”即领头寨主,顺次排圣香老二、当家三兄、金花四蛆(女)、红旗五哥、心腹六弟、花七妹(女)、八贤王、江口老幺,一色穿着长袍,与众人歃血为盟,在山上举起抗日的杏黄大旗。全华山汉留组织每发展一批人叫“收堂子”,发展仪式是“砍香”,喝“血酒”,砍香誓词是“中华全华山,民国仁义堂,统一三江水,结义一炉香”,喝血酒誓词是“全华山上把香烧,仁义堂前聚英豪,统一抗日齐努力,得到解放自然高”。根据地方党史办同志整理回忆,1939年5月11日,“全华山汉留”在附近的杜皮铁冶东山寺大厅“开堂”。晚饭过后,会场布置完毕。当时大厅一尊锦披失色、玉体尘封的观世音菩萨面前,高挂着一幅关老爷夜读《春秋》的画像。大厅上方墙上悬挂有红布黑字的“忠义堂”条幅,条幅下搭1个小台子,放上1张大圆椅,其他桌椅依次排列在大厅两边。神龛上设3层红烛,外层3盏,中层8盏,内层21盏,意思是把“洪”子拆开为“三八廿一”。佛案上有1只盛水的铜盆和3炷神香,地上缚着1只雄鸡,放了1把闪亮的莱刀。为了增加神秘气氛,开堂时间选定子夜午时。晚12时一到,领头会众《当时主要是青壮年农民和青年学生)共30多人和庙里1名和尚、附近1名道士在其助手熊发季的引导下分立神龛两侧。然后,熊发季大声宣布:“全华山开堂砍香,现在开始!”随后,快50岁的漆先庭在助手袁星瞿的搀扶下,登上台子,坐上大圆椅,抑扬顿挫地诵读开光词:“天皇皇,地皇皇,弟子站在忠义堂。站在香堂无别事,志心皈依开神光。开光莫开灯火光,灯内油少不久长。开光要开日月光,日月团圆照四方。开头光,头戴金盔高高扬。开眉光,眉分八彩似帝王。开耳光,耳听钟鼓响叮当。开鼻光,鼻子闻得桂花香。开口光,金杯玉盏美昧尝。开胸光,胸中韬略志高强。开肠光,腹中文才过斗量。开过光来拈过香,好似丹凤出朝阳。自从今日开光后,保你弟子得安康。”接着,袁星瞿宣布“全华山”的宗旨、组织系列和各项规章制度。熊发季带领会员下跪宣誓:“八帮自心情愿,甘受约束,誓守帮规。”誓毕,漆先庭一步上前,一手擒雄鸡,一手执菜刀,手起刀落,一股鲜红的鸡血从颤动的鸡脖子喷射出来,滴进佛案上一字儿排开且事先均盛了大半碗白酒的数十个大碗里。漆先庭下令:“喝酒”。每人端上一大碗雄鸡血酒,把碗举过头顶,左右一摆,一饮而尽。随后,漆先庭下令:“砍香”。他一刀将手中的1支香斩为2段,会员依样进行,有刀的用刀砍,没刀的用手折,表示如违背“全华山”规矩,就像手里香一样,被砍为2段。最后,袁星瞿、熊发季与东山寺启林学校的林少儒等齐聚大厅中央,带头高呼:“漆大爷!”30多名“汉留”兄弟一齐高呼:“漆大爷!”由此,漆先庭当上了“全华山”寨主——双龙头大爷!

    就像如今的新浪微博大V涨粉丝一样,全华山要发展,漆先庭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抓住关键人,基于对占卜、扶乩之类的旁门左道的共同兴趣爱好,漆先庭将“天恩先生”方亚杰领导的同善社(系从“先天道”分化出来的一种会道门组织)成员全部归并到“全华山”里。这也是全华山开堂后最大规模的一次吸收会众。因原同善社几十个成员中有地方开明士绅、医生、教师、商人、说鼓书的艺人和绿林豪杰,加入全华山后,使得后者更有生气、更加兴旺,令黄冈各方人士刮目相看。“全华山”要发展,漆先庭还对原洪门汉留会的帮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1.凡参加“全华山”的兄弟每人发放一个“宝扎”(即“全华山”汉流证件,由圈内人大崎地区著名扎匠林宝庭制作)。传统“汉留”的“宝”是用红绫子制成,“全华山”的“宝”则是用黄绫子制成,以示与传统“汉留”相区别。“宝”宽约10厘米,长约25厘米,版面内容为:上方是山堂名称“全华山”三字,第二行为“寨主漆先庭”。以下依次为总口号、内口号、外口号。总口号为“拥护中央政府,实行一致抗日”,内口号为“团结抗日”,外口号为“争取胜利”。并规定堂规、堂语为“中华全华山,民国仁义堂,统一三江水,结义一炉香”和“全华山上把香烧,仁义堂前聚英豪,统一抗日齐努力,得到解放自然高”、“吃力扒外罪非小,勾引敌寇难恕饶”。最下一栏四角分别为恩兄、承兄、保举、引进四大拜兄的名字,中问位置是持“宝”人所在“堂口”和所列位次。所有文字为黑墨小楷,正中央盖有7厘米见方的朱红色“漆先庭印”。

    2.原《海底》规定,加八“汉留”的人“身价不清各自走,己事不明早回头。王八戏子吹鼓手,剃头修脚下九流,要想参加不能够,除非二世把胎投。哪怕金银堆北斗,即使有钱也不收。”“全华山汉留”则允许“下九流”的社会人士参加,规定只要是宣扬“团结抗日”“一致抗日”和凡是愿为抗日做出贡献的,无论什么地位的人都可加入,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待遇,不受任何歧视。但对共产党员则有严格的规定,除漆先庭。刘天元等受党组织指派的领头外,其他共产党员都不得加入。

    3.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各帮会要求新加入“汉留”的会众每人交纳4至8块银元作底金;排位为大哥、三哥者则要捐款,作为帮会的活动经费;每人每年缴纳一定的份金,以作聚餐费用。所收经费除放在银行、钱庄生息外,还在经商的帮会成员中措股,营商分红,使帮会经费增值。“全华山汉留”则倡导“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发“宝”给穷苦平民,分文不取。但那些豪绅地主要想加入,要交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块银元。消息在大崎山及周边地区传开后,穷人亲拉亲,邻串邻,纷纷要求加入“全华山”;一些富豪士绅为保全生命财产,愿出钱找依靠,也要进“全华山”。如果哪个富户人家没有“宝”,既不安心,也没有面子。就这样,“全华山”会众中富人多了,其会费总量非常可观。而汉留会每十人中的老大即“小大爷”趁势扛起“漆大爷”的牌子,到处“开堂子”。原“紫金山”成员见势不妙,也纷纷“换帽子”、“移山头”,加入“全华山”。不到4个月,发放“宝扎”3万多张。其会员后来达到8万余人,除黄冈以外,有阳新、大冶、黄陂、成宁、汉口等地群众参与,到解放战争时期,其会员更是发展到数十万人,遍布以鄂东为中心,上至武汉,下至南京大江南北的滚高迭地区,成为所有山头中最赫赫有名的一个,以致于当时麻城、罗田、浠水和黄冈等县民谣中唱道:“全华山,往里钻;紫金山,莫沾边。”一举挤垮并吞并了国民党鄂东调查室专员夏南山联合地方士绅操纵的紫金山、大红山、景堡山等组织。

    在电视剧《彭雪枫》中也有一个让人耳熟能详的故事情节,为摆脱经济困境,彭雪枫率新四军游击支队进军淮上,遇到拥有数万会员的当地红枪会的阻拦,双方几乎发生冲突,彭雪枫后来从一本名叫《家里》的道门书籍中潜心研究了一下红枪会的行规,之后单刀赴会去见红枪会的高大当家,一见面就用道上的手势和暗语与之交流,让高大当家对这位新四军首长心生敬佩,当即通知各分会给新四军沿途通行提供便利。

    当然,抗日时期,黄州帮会、商会也曾对国共双方的力量对比共同发挥过作用,最明显的例子体现在对国共双方征税活动的影响。1940年春,国民政府鄂东税务局主任邱云峰带着一班人到新洲汪集孔埠征粮纳税。这里是共产党控制下农会山汉留大爷邱国卿的地盘,邱云峰知道他的部众很厉害,到了他的地盘,不敢贸然行事。于是,以邱姓长辈的身份,在孔埠邱氏祠堂约见邱国卿,希望给予关照。邱国卿心想,你这是送货上门,表面满口应承。当天晚上,邱国卿带着汉留人员组成的游击队,包围邱氏祠堂,强迫邱云峰交出税票和印章。他自己摇身一变,成了国民党政府的税收人员,带领队员找富户征粮纳税,并及时将粮、款押送给共产党黄冈县委民运部长漆先庭查收。在这个事件中,洪门汉留会对国民党的征税活动及其税收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而1942年下半年至1944年仲夏,共产党鄂东贸易总局成立,下设5个分局,其中第二分局管辖范围为团风及其周围的西河、鹞子湖、黄土岗、铁铺、大埠街、辛冲、挖沟等,局长袁星瞿原是“全华山”汉留会的“二哥”,是漆先庭的得力助手。另外总局下还专门设立针对日商经营的烟叶、牛皮、丝麻等土特产品税种的特税局,局长是李仲华(注:原为复兴山老幺)。因日商经营地点大都在团风镇,拿下团风镇对全黄冈县的税收影响极大。应袁星瞿、李仲华请求,漆先庭与时任黄冈县公安局长的刘天元(注:前文提及,原为复兴山龙头大爷)反复协商,决定由公安局配合税警队(注:从1940年8月起,当时成立的共产党黄冈县税务局即配备20多人的手枪队协助征税),坚决攻下团风镇这块“硬骨头”。经过反复较量,采取游击战的方式劫船劫车劫货劫持人质,迫使团风日商不得不按黄州商帮(注:当时中国人开办的团风镇商会也属于这一系列)的规矩,多次托团风镇商会会长胡六记邀团风镇的几名头面人物,出面找特税所表示愿意谈判交税。特税局当时也提出三条意见:(1)裕隆烟叶组合、福利和三菱三家洋行都实行定税,每家每年9万元;(2)税款只收豫鄂边区建设银行发行的“边币”,或者折交制定的物资;(3)税款每年年底前必须交情,不得拖欠分文。有时候,涉及到一般人质释放的事情,还需要团风商会这一中间人承诺为人质取保;为日商税款担保,满足这些条件,如果一时筹措不到资金,只有团风商会到场才可将缴税期限放宽到2个月。涉及到日商自己作为人质要求释放的事情,还需要保证交税、缴纳罚款才肯放人。在这一系列事件中,黄州商帮、帮会共同发挥作用,对于共产党能从重兵保卫下的团风镇日商手中征税发挥了官方组织所无法取代的作用,这也是在抗战时期,无论是国民党被打压得残缺不全的国家法,还是日寇强势推行的大东亚共荣圈,都无法将商帮、帮会势力滋生的民间法土壤完全铲除的一个历史鉴证!

    对笔者介绍的一套商帮和帮会行规,梁治平教授大体上是将其纳八民问法范畴予以研究,对明清时期的货行会馆和地方商帮、“青帮”的“三祖训诫”“十大帮规”“十禁”“十戒”“十要”“家法十条”及相应制度、洪门汉留法规中所谓的“十条三要”“五伦”“六条”“八德”“九章”“十禁”“十款”“十要”以及刑法例书,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谢晖教授也基本上是将其纳八秘密会社的民间规则加以研究。但学术界对此还是有不同看法,如学者马小红提出,用“民问法”的概念将中国古代帮会组织中的帮规也视为“法”,不仅是犯了历史常识性的错误,而且抹杀了“法”在人们观念中一向应该具有的正当性和法所应具有的本质特征。其对中国传统法的研究将会起到误导的作用。对此,我结合前文的分析,认为马教授的上述观点有些武断。从一部斗争史来看,共产党在与国民党争夺大陆统治权的初期,正是不重视商帮和帮会行规的学习,才一度在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双重夹击之下被边缘化,只有在其重视民间法的学习的时候,它的统一战线才真正发挥了作用,从而在与国民党政权语境下的国家法的博弈中逐渐转败为胜!

    由此可见,不管是黄州商帮的江湖隐语和号规,还是“青帮”、洪门的帮规,抑或是红枪会的手势等等。这些组织及其制度安排虽然不为官府所承认,但却构成了民问社会秩序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不仅为民间法研究者所关注,对于共产党宣传统战政策、运用民间法与国民党的国家法博弈中也发挥过积极意义。

    当然,黄州商帮、帮会行规留给后世的也有一些消极因素,一是时至今日,本地生意能够打开局面的富商基本上同时又有或多或少的黑社会背景,这或许还是受了已经消失半个多世纪的黄州商帮和本土洪门帮会两种文化各自相对独立却又彼此交叉渗透的不良影响;二是本地商人顾念同窗故里的情义相对浓厚,讲求在功成名就之时能够回报家乡,造福桑梓,以此作为人生价值的终极实现方式,以致于很容易被地方的招商大员坑蒙拐骗。这与黄州商帮中除了子承父业之外还利用封建的裙带关系将事业交给外甥、女婿打理,将自己的财富让家乡人民沾沾光以及本土洪门帮会中重视拉拢老乡、同学等关系的模式无疑具有某种时空上的承继关系。但是种种消极因素并不能否定我们将秘密会社的民问规则作为民问法的一个子科目加以研究的学术价值!

    综上,这些古老的接头暗语、手势套路规矩和不成文规则所组成的行会规约,看似毫无用处,实则很有研究价值,统治阶级用得好,它能够对国家法发挥补充和调节功能,使得各种社会关系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对于商业社会秩序和族群人际关系具有维系作用;统治阶级用得不好,它可以被在野党所利用,对国家法构成潜在威胁,并最终成为整体颠覆国家法的一支生力军。

    [责任编辑: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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