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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湖北孝感城区小学招生方案已公布

    时间:2021-08-26 11:18:4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大海范文网为大家分享了2021年湖北孝感城区小学招生方案,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大海范文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1.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2.招生原则


      坚持“市区一体、规范招生;尊重历史、执行政策;维护和谐、体现公平”的原则,执行孝感城区“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孝南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孝感市、孝南区、市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及孝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孝南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管局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统筹指导工作。

    4.学校学区范围


      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原则上按《孝感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年)》保持不变,过渡性招生范围局部调整方案由孝南区、高新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范围请登录孝感市教育局查询。原属各相关学校学区的有关单位,学区不变。

    5.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孝感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孝感城区常住户口或在孝感城区居(暂)住,符合在孝感城区就读条件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孝感城区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孝感城区常住户口或在孝感城区居(暂)住,符合在孝感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型

      1.居民子女

      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孝感城区。按照《2021年孝感城区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2.随迁子女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孝感城区。按照《2021年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3.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政策的军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和司法民警优抚对象子女。按照《2021年孝感城区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三)审核资料

      请家长根据学生类型,对照各类学生招生办法,相应提供有关证件或资料。

      同一套房产,无论是自购还是租赁,在6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小学的依据;在3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初中的依据。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

      1.网上登记。8月12日-17日,各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今年网上报名系统有两种登录方式:一种是直接登录http://zsjz.xgjy.cn/,还有一种是登录孝感市教育局,在首页“专栏”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链接进入。进入报名系统后再选择“小学新生报名入口”或“初中新生报名入口”进入。

      2.查询信息。8月18日-20日,各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学生,可修改审核资料(每个学生最多只可修改一次资料)。

      3.资料现场审核。网上初审通过的学生家长,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反馈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未按期进行资料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申请。

      4.相关部门资料审核。各学校将初审结果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把关。

      5.学校公示预录名单。8月26日,各学校根据审核的情况,在阳光招生平台上公示审核的结果及预录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预录顺序是: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符合优待政策的军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和司法民警优抚对象子女,随迁人员子女(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申请就读学生,积分相同情况下,在孝感居住工作年限长的优先安排)。

      6.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剂。对于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均无房产,未达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在城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对于达到了基本积分(30分)且房屋租赁备案时间(或居住证)满一年,但未达到申请就读学校积分要求的随迁子女,教育主管部门在城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入学。不接受调剂的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

      7.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9日,各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报名入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五)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根据管理权限报孝感市、孝南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免试的原则,按照招生规模招生。

      (六)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初中、小学就近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孝感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

    6.工作要求


      (一)明确招生责任。各学校校长为招生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强化管理,坚持原则,严格操作程序,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要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家长咨询要认真回复,对符合条件的要迅速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解释,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招生环境。

      (二)严肃招生纪律。要严格做到“六不准”:不准提前组织报名,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准拒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不准跨学区招生,不准举办特长班、重点班、实验班,不准乱收费。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违规招生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收费的,除责令清退所收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做好对社会和家长的政策宣传、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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