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闲生活
  • 教育教学
  • 经济贸易
  • 政法军事
  • 人文社科
  • 农林牧渔
  • 信息科技
  • 建筑房产
  • 环境安全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达达文库 > 建筑房产 > 正文

    监禁期女犯自杀的特点、原因及矫正对策初探

    时间:2021-12-07 15:27:5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找文章到☆大☆秘☆书☆网(http://www.damishu.cn)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监狱是依法对犯罪人实施监禁的特殊社会环境。然而对于被监禁的女犯来说,她们经历着人生的许多坎坷,在其人生的轨迹中她们要承担许多不同
    的社会角色(女儿、妻子、母亲;学生、农民、职业女性),尤其是农村的女性,她们的多元价值取向的性别尚未真正塑造起来,在世俗的偏见中她们受教育程度很低,大多数单一地传承着繁衍、延续生命的动物本能,判断辨别能力弱,一旦犯罪并接受法律制裁后,经过人生自由被剥夺的社会隔离状态,成为被世人所鄙视的阶下囚,她们很难在短期内形成对罪犯这个角色产生认同感,难以正视没有家、没有孩子的现实,也难以适应严格的行为管束的环境,更难缓解和释放来自内心的各种压力,由此产生自杀意念,实施自伤自残自杀行为的均有之。据统计,我狱从2002年至2004年的我狱共排查出有自杀意念的49人,占总押犯人数的千分之五点七五,实施自伤自残自杀未遂行为的23起21人,占千分之二点四六,与北京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9月6日公布数据显示:中国每年至少有25万人死于自杀,有200万人自杀未遂。而在青壮年中,自杀列为死因的首位。如何预防自杀,尤其是预防青少年自杀,应该是当前值得重视的一个话题。
    明显高于正常人群。
    本文笔者试从心理、行为层面,探究监禁期女犯自杀的原因、特点及矫治对策。
    一、监禁期女犯自杀心理特点
    女犯自杀行为大多不同于男犯,也异于社会上其他任何群体的同类型行为,归纳起来主要具有以下六个特性:
    (一)自杀原因的多样性
    原因的多样性表现在:有的因杀害亲人而负疚平衡心理的;有对家庭孩子无法尽责而寻求解脱的;有因性压抑导致同性恋争风吃醋“殉情”
    的;有患精神障碍或抑郁症的;有对前程悲观失望的;有生产任务完不成企图逃避的;有被亲人抛弃绝望的。
    (二)自杀方式的多样性
    方式的多样性表现为自缢、割脉、跳楼、绝食、吞食异物、吃药、用塑料袋套头等。
    (三)行为的节律性
    1、角色转换的阶段性。在女犯入监初期、出监前期的三个月里,女犯的角色急剧变化阶段,在这一阶段,女犯思想复杂,并伴有社会角色冲突和所处环境变化,对狱内生活极不适应和对步入社会的无助及恐惧感,都可能造成女犯的适应不良,缺乏人生目标,产生自杀意念。
    2、病理季节性。每年春夏两季,既是狱内间歇性精神病发作高峰期,也是犯群情绪波动最活跃期,据统计表
    明,一年中,春夏两季女犯有自杀行为占全年的85%。
    3、生理周期性。有的女犯在经期前后1周左右、有的患更年期综合症的,往往表现为情绪反常失控,时而情绪低落或亢奋、自伤自虐或无故殴打她犯,或异乎寻常地公开顶撞或辱骂警察,部分女犯表现出典型的歇斯底里的狂躁、愤怒;有的则极度的焦虑、悲伤、恐惧、几乎崩溃;就像一颗颗不定时的“情绪炸弹”,陷入了“受人操纵”的恶性循环,处于这种生理周期的罪犯往往容易突发自杀意念,也是付诸于行动的高发时段。
    (四)行为的反复性。
    女犯的自杀原因大多存在于抑郁症、精神分裂症,而前者的产生和形成非一朝一夕,是与行为个体的成长经历和认知能力相关联的,行为人的成长经历与认知结构相对稳定,所以当行为人实施自杀行为的念头或行为被阻止后,其认知结构并未发生彻底改变,所以自杀念头被阻止或自杀行为被断然制止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如不继续采取积极的危机干预和长期的心理治疗,自杀行为仍会反复。
    (五)行为的隐蔽性和冲动性。
    女性有自杀意念的大多个性内向,且好面子,因此实施自杀计划的人大多数都选择在非常隐蔽的时间和地点实施,这给自杀行为的防范增加了难度;而同性恋女犯中有自杀意念的人则为证明自己对感情忠贞不渝,常采取“以死示爱”的冲动方式将自杀行为(如跳楼、自伤自残)公开示众。
    (六)行为的效仿性。
    女犯敏感多疑,心理承受力弱,易受暗示,对外界刺激有较高的趋同性。个别女犯在实施自杀行为引起关注之后,纷纷在女犯中散布,想达到某种目的,只要以死相威胁,就能为自己争取更大的权利,主要表现在想调换工种、工序或单位的犯人,有相同经历的犯人不辩真伪,纷纷加以仿效,这类行为在入监新犯、老弱病残犯、暴力犯罪群体较为多见。

    二、监禁期女犯的自杀行为及压力源分析
    (一) 监禁期女犯的自杀行为压力源分析
    从上图不难看出,应激性身心障碍的产生,必须以有压力源为前提,而如果不及时进行诊断矫治,就很容易导致严重的身心障碍,产生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
    (二)压力源的构成。压力对监禁期女犯来说是指身处监禁状态下的女性,随时可能遭遇到来自主客观方面不同强度和不同性质的刺激。这些刺激并不是独立地、单一化的呈现,它们往往纠合为一个整体,对监禁期女犯发生作用,形成压力源。主要有以下几类:
    1、生理性的。疾病特别是久治不愈的慢性疾病,青春期、更年期综合症、经期前后的不适等;
    2、心理性的。如个体的认知倾向,情绪特征、经验、行为习惯、人格特征等。
    3、社会性的。主要体现在人际冲突,监禁环境适应不良,比如与干警之间、与囚犯之间、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等。
    (三)监禁期有自杀意念的女犯对压力源的回应
    从人性心理学的基本原理来看,因为人的本质包含有生物、精神、社会三种基本属性,人们身体心理与社会的联系状态都应保持正常。而自杀意念、自杀行为的产生就是一种病态,是生理心理和社会异常。国外有专家认为应将自杀作为疾病来处理,这完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健康的定义:“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或不虚弱,而是在肉体、精神和社会方面的完全良好。因为从疾病的角度看,自杀有典型性或不典型性的前驱症状,自杀有病因,如生物、心理、社会的原因,自杀就是一种疾病,自杀者绝大多数患有精神疾病,尤以抑郁症常见,而自杀行为又是精神分裂症和躁狂症的常见症状。”
    1、生理性的压力源是导致罪犯的抑郁、悲观、思维迟钝体重下降等不良症状的主要原因。罪犯在自身丧失了经济来源,监狱医疗经费保障相对紧张,监狱医疗技术力量不很充足的情况下,对自身的健康表现出过份的关注,一旦出现身体疾病,就有“大祸临头”之感,惶惶不可终日。
    2、心理性的压力源是导致内疚、自责、悔恨、恐惧等不良心理的主要原因,比如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女犯,许多被害者就是自己的亲人,其犯罪初衷就是想同归于尽或是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约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有过犯罪后自杀的经历,由于自责、悔恨、内疚心理的终日“浸泡”,她们在监禁期间,放大了自己的罪恶,过去情感上的微小精神创伤造成了其敏感、薄弱、多疑、妄想,于是在其潜意识中常出现被害亲人没死经常呼唤她,甚至叫她同赴黄泉,为此,时刻寻求机会自杀,以示赎罪和平衡心理,有的认为那才是爱的归属。
    3、社会性的压力源是导致仇恨、愤怒、妒嫉、孤独等不良心理的原因,同时也是导致抑郁、焦虑、自暴自弃等不良心理的原因之一。如有的罪犯自入狱后,家人就失去了联系,孤独无助感油然而生,有的罪犯因个别警察的处事不公变产生投射心理,导致了对所有干警的敌意,如遇干警的批评教育,心中不服,既以死威胁。
    三、监禁期女犯自杀心理的预测及矫治对策
    本文数据表明被监禁社会隔离的女犯有自杀意念和有自杀行为的比例显然高于正常人群中自杀死亡的比例人数,由此可见,监狱对有自杀意念的自杀行为的罪犯实施有效预测和矫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而高难的课题。笔者认为在监管改造的实践中我们要注重研究分析这些自杀未遂人群中与自杀关系密切的心理行为特征。自杀未遂者是否死于自杀,又与年龄、性别、婚姻状态,健康状态,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综上所述,我们监狱应从心理保健,行为控制,危机干预等多角度来实施女犯自杀心理的预测。
    一是可对新收押的罪犯在入监教育阶段进行个别深入访谈,全面了解个体的婚姻、健康、家庭及社会关系等相关因素,并做出筛查和相关的判断,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因为监管安全无小事。
    二是对筛查、判断的病态对象进行人格测试(如mmpi,卡特尔16pf、艾森克人格问卷);心理评定(如scl-90症状自评、sds抑郁自评、sas焦虑自评量表)和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以求科学客观地掌握她们人格的形成发展的变化,准确地实施心理评估,因为,许多个案表明情绪问题和抑郁症状与自杀行为之间有着因果关系,将监禁期的女犯的自杀意念和行为归因于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是有科学依据的。所以我们要及早地进行自杀意念行为的科学预测,才能提高预测效果,防患于未然。
    三是将前两者筛查的对象的危险因素划分为高危端与低危端两类,实施多重夹控管理,分监区、监区、监狱三级预防,当然在目前物防、技防还不能充分满足时,必须构筑“盯死看牢”的人防工程,不得有半点闪失,否则不仅给监管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也可能给直接管理的警察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不能自我调适,容易导致警察自身心理障碍的产生。
    四是直接管理罪犯的警察要加强对罪犯的观察,注重细节的变化,就像一个医生观察一个病人的变化一样,要学会观察每一个罪犯的细微表情、言语、动作等,观察是否有生理、心理变化,做到胸中有数,防微杜渐,举一反三,宁可“神经过敏,切勿神经衰弱”。
    四、监禁期女犯自杀意念行为的矫治对策
    笔者认为要实现真正预防监禁期女犯的自杀行为,除及早掌握她们的心理、行为表象,竭力将监禁期罪犯自杀行为降到最低状态,应该整合社会资源,使广大干警能学习掌握应用心理学的知识、方法和技术对有心理问题或心理异常者及时发现,早期治疗,帮助她们消除心理障碍。解决心理冲突,达到心理健康,而对有精神障碍的人则要配备专科卫生实施康复治疗。
    第一,提高警察综合素质。要使我们的警察从看守型警察迅速转变为矫正型警察,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心理学、伦理学、法学、管理教育学,心理咨询、心理测验与专业知识、理念和方法要实现传统型向科学型的转变。争取用1-2年的时间培训警察,使五分之一的警察监狱设立心理咨询科,监区有2—3名专职心理辅导员,每个分监区设1到2名具有认证资格的兼职心理咨询员,能够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去解决罪犯存在的心理问题,去疏缓她们的心理压力,构筑气氛和谐、充满希望彼此信任,人格平等的绿色心灵通道。干警也要转变观念,时刻用人格的力量去影响改造罪犯,去征服她们的心灵,将她们改造成为对社会有益无害无他人的守法公民。
    第二,建立男警教育中心,针对我狱女犯中存在的同性恋现象,虽然同性恋在教科书中已不属于心理障碍,更不属于性变态的一种。但这种监狱里所发生同性恋行为已给我们的监管改造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是管理难;二是矫正难;三是易发生因“失恋”而带来的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在我狱发生的21起自杀未遂行为中就有5例因同性恋而引起的,更有甚者是在99年一名叫彭××的犯人因同性恋而跳楼自杀,导致终身残废,对此如果在我狱组建一支男警心理咨询队伍,让女犯在看得见,摸不着的屏幕中接受异性警察的心理辅导或沟通对话,即可使其生理上释放性的张力,减少来自心理的压力,又可矫正她们的畸型心理,使她们重新社会化。
    第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监禁期的女犯是心理问题的高发群体。而她们大多实施犯罪时就已经存在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因此对女犯进行全面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她们重建认知结构,正确地认识自己、他人和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增强道德领悟能力,努力实现将罪犯改造成为认罪服法,悔过自新、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心理健康,人格完善的终极目标。
    第四,实施“三个延伸”,整合社会资源。
    教育改造罪犯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借助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关注,共同预防。更好地预测和预防,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实施“三个延伸”:
    1、向前延伸。当看守所将罪犯押解至监狱服刑时,监狱应主动向看守所新收犯的全部情况以及在看守所的心理行为表现,是否有过异常行为和自杀意念及行为,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有利于提前介入心理危机干预。
    2、向后延伸。当女犯出狱前几个月,也就是当其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角色转变时,心理承受力差,有着自杀史的女犯应当受到监狱和社会的帮助(主要是择业上的帮助),监狱方可以双管齐下,一方面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在改造期间培养她们的劳动技能,掌握谋生本领,充分利用“回归在线”的平台帮助其立足社会,消除后顾之忧。
    3、向外延伸。有自杀意念的绝大部分女犯都是暴力型犯罪,有相当一部分罪犯因为受害人或其家属扬言待其出狱后不放过她,她十分恐惧,产生轻生念头,一般经矫治在狱中可以打消其自杀念头,但临近出狱,该犯的恐惧心理日渐加剧,自杀心理出现反复。对此,一方面监狱应根据实际情况找受害人或其家属,劝其以宽容心对待;另一方面继续给该女犯做好心理辅导,改变其认知结构,消除其心理障碍,稳定其健康心态,正确面对各种压力。三是要加强全民的心理健康教育,增强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与宽容,以利构建和谐社区和社会。

    相关热词搜索: 监禁 矫正 初探 对策 自杀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