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闲生活
  • 教育教学
  • 经济贸易
  • 政法军事
  • 人文社科
  • 农林牧渔
  • 信息科技
  • 建筑房产
  • 环境安全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达达文库 > 农林牧渔 > 正文

    《欢喜冤家》书名探微

    时间:2021-03-02 07:54:2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欢喜冤家》书名虽只四字,但却暗示了小说“婚恋情爱”的主题。于作品中又可见作者独特的“欢喜冤家观”及由此表现出的矛盾思想。更值得一提的是,《欢喜冤家》书名反映出的其对小说集内部叙事结构的整体性的关涉,以及对小说创作意旨和哲理内涵的自觉思考都是极具进步性与独创性的。对《欢喜冤家》书名的探微成为研究话本小说书名发展的关键一环。

    关键词:《欢喜冤家》 书名 话本小说

    《欢喜冤家》是一部“由内到外”都十分独特的作品。全书二十四回,以曲折生动的婚姻爱情故事为主体,可谓“以情始,以情终”,成为明代中后期反禁欲主义的代表作。其书名“欢喜冤家”常见于小说戏曲之中,有时用来指儿女,如马致远的《马丹阳三度任风子》:“儿女是金枷玉锁,欢喜冤家,我都割舍了也。”有时用来指情人,《王月英元夜遗鞋记》中有句:“本待要同衾共枕,则落的带锁披枷,倒做了风流话巴,也是个欢喜冤家。”{1}当然,“代指儿女或情人”只是我们从众多作品中找到的共同的、宽泛的含义,《欢喜冤家》既以此四字作为书名,则有着其更为丰富的寓意和内涵。

    一、何为“欢喜冤家”

    众所周知,“欢”与“喜”皆有高兴、快乐之意。它们在一起,又组成了一个较“高兴、快乐”更为内敛、更书面化的同义复词。除此之外,“欢、喜”还有“高兴、快乐”所不具备的特殊指向性:“欢”在《辞海》中第二种解释为“古时女子对所恋男子的爱称”{2},而“喜”还有“可庆贺的事情”{3}的意思,常用来特指婚姻之喜、妇女有孕。也就是说,“欢”“喜”二字本身还包含着特殊的性文化隐喻,其表达的那种欣喜愉悦之情往往已经暗暗设定在男女关系之中了。这一点我们从名题中带有“欢喜”二字的明清通俗小说亦可窥见:《欢喜浪史》,一名《谐佳丽》,清代白话长篇艳情小说;{4}《欢喜缘》,全称《第一奇书欢喜缘》,清代白话长篇艳情小说。{5}而《欢喜冤家》,也一度被认为是明代中晚期艳情小说的代表作品。

    “欢喜”还属一种佛教术语。“欢喜,梵语波牟提陀。接于顺情之境而身心喜悦也。”{6}可见佛教中所谓“欢喜”也是一种喜悦之情。佛教中又有佛名为“欢喜佛”,是佛教密宗供奉的一种佛像,原身为古代印度的神——毗那夜迦,他性格暴戾,为害世界,人称“大荒神”。传说为调伏他的暴恶,观音菩萨以慈悲根力化为毗那夜迦女身,与其拥抱相和,于是“大荒神”顿时欢喜,皈依佛法,成为“欢喜佛”。{7}这是佛教密宗中对“欢喜佛”呈“拥抱交媾状”的来历的阐释。密宗佛教相信色欲能够调伏那些阻碍修法的魔障和无明,修法者在男女性媾中,于大欢乐中悟得空性,即以欲制欲,以染而达净,这就是所谓“乐空双运”之男女双身修法。{8}可以说,密宗佛教中“欢喜佛”的含义是一种以异性为修行伙伴的“性空修炼”。“欢喜”二字即是指这种“战胜‘魔障’而从内心发出的喜悦之情”{9}。但值得注意的是,当这种佛像在元明之际传入中国,又有了新的内涵。如历史上有名的荒淫之君元顺帝,他对“密法”的修习,纯粹就是一种淫乐。到了明清之际,“欢喜佛”及“双修密法”更加走样。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有如下记载:

    余见内庭有欢喜佛,云自外国进者,又有云故元所遗者,两佛各璎珞严妆,互相抱持,两根凑合,有机可动,凡见数处。大云:“帝王大婚时,必先导入此殿。礼拜毕,令抚揣隐处,默会交接之法,然后行合卺。”盖虑睿禀之纯朴也。今外间市骨董人,亦兼有之,制作精巧,非中土所办。价亦不赀,但比内廷殊小耳。京师敕建诸寺,亦有自内赐出此佛者,僧多不肯轻示人。此外有琢玉者,多旧制。有绣织者,新旧俱有之。闽人以象牙雕成,红润如生,几遍天下。{10}

    当“欢喜佛”披上了世俗的外衣,其“身心合一的修炼方法”的内涵也随之烟消云散,被视为“男女淫亵者之像”。它显然已成为了帝王们荒淫无道的借口与传授性交方法的“教具”。它在民间仿制品的滥造更说明了明代中后期淫风之炽、纵欲之盛。这时候“欢喜佛”“欢喜”的内涵无疑变为“男女淫乐”。从密宗佛教的本义到明清之际世俗的“误读”,“欢喜佛”“欢喜”二字含义的转变恰好可以作为我们解读《欢喜冤家》书名的观照物:“欢喜”既可以作為一种“空欢喜”,教化读者认清情欲、性爱的虚空,以淫抑淫,以欲制欲,是作者所谓“非导欲宣淫,实引邪归正”也,亦可以作“男女欢愉”之解,它暗含了明代中后期欲望的膨胀、社会的混乱,有一种观照现实之感。

    “冤家”,一指“仇人、死对头”,又是“对所爱的人的昵称”“为爱极之反语”。{11}此二字所表现出的情感不同于“欢喜”的简单,似一种盘旋于爱恨之间的、似恨实爱的复杂之情。即它包含了两种互相对立的情感:恨对方带给自己的痛苦(相思的折磨、言语的伤人、背弃的无情等),又由于本能的、强烈的爱割舍不下,爱恨相交,但爱胜过恨,是一种爱到极致的表现。故民间常用“冤家”“俏冤家”来称呼自己的恋人,一方面委婉地表达深切的爱意,另一方面,又带有一种轻松活泼的欢喜、甜蜜之情。

    二、西湖渔隐主人的“欢喜冤家观”

    无论是对“欢喜”的解读,还是对“冤家”探析,都使《欢喜冤家》书名向着“男女性爱”靠拢,它暗示了小说的主题,使小说内容更加真实地在明代中后期这一独特的时代背景下展开。“欢喜冤家”在作者西湖渔隐主人眼中,自然还代表着某种独特的情感联系、暗含了一些特殊的人物关系。这一点,我们首先从“序言”中可以得到答案:

    有客问曰:“既以欢喜,又称冤家,何欤?”予笑而应之曰:“人情以一字适合,片语投机,谊成刎颈,盟结金兰。一日三秋,恨相见之晚;倏时九转,识爱恋之新。甚至契协情孚,形于寤寐。欢喜无量,何复说哉!一旦情溢意满,猜忌旋生。和蔼顿消,怨气突起;弃掷前情,酿成激愤。逞凶烈性,遇煽而狂焰如飙。蓄毒虺心,恣意而冤成若雾。使受者不堪,而报者更甚。况积憾一发,决若川流,汹涌而不能遏也。张陈凶终,萧朱隙末,岂非冤乎!非欢喜不成冤家,非冤家不成欢喜。居今溯昔,大抵皆然……”{12}

    “序言”的这一部分文字很清楚地表达了作者对“欢喜冤家”的理解。何为“欢喜”?在西湖渔隐主人看来,“欢喜”是人与人之间美好的、愉快的交往状态:由奇妙的缘分牵引,透过只言片语,生出情谊。这种情感的对象可以是“刎颈之交”“金兰之谊”的好友,也可以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恋人。情投意合且彼此笃信,这是“欢喜”所包含的情感内容;朋友、恋人,或者还可以拓展为人与人一切正面的、友好的关系,这是“欢喜”所包含的情感对象。与“欢喜”相反,“冤家”则是出现在“欢喜”之后的一种敌对的、怨愤的情感状态:随着关系愈近,嫌隙与猜忌愈多,情感冷却,致使“前情”酿成了“激愤”。这是一种充满苦痛的情感状态,它往往吞噬了人们的善良与理智,使人堕入仇恨的万丈深渊。

    《欢喜冤家》是一部很重视作品整体性的拟话本小说集。除“序言”对书名的直接阐释和散见于作品中的零星观点之外,在小说的最后一回末尾,作者对情节片段的分析再次直陈了自己的“欢喜冤家观”。第二十四回《一枝梅空设鸳鸯计》讲的是江湖侠盗“一枝梅”的传奇故事。小说先写“一枝梅”偷了副使家的金银首饰,又恐累应捕,主动落网,后凭借机智与神通震慑住了副使,逍遥而去。作者着重写的是“一枝梅”从凶狠的继母手底救出少女端英,假意把端英卖与朝相,实欲使她为内应,日后洗劫朝相府,而端英受张朝相夫妻的真心相待,被感化托出事实,朝相反以礼相待“一枝梅”,使“一枝梅”放弃了原本的计划。其豪侠之气跃然纸上。西湖渔隐主人总结道:“……独此一回乃圆满之事,罢了冤家欢喜。”{13}这一回故事非“欢喜冤家”而是“冤家欢喜”,为何?原为先有应捕“为他打了”,又寻“他”不着,对“他”心生怨恨之“冤家”,后有“一枝梅”“复立府前”等待解官,使众捕人之“欢喜”;先有副使因失千金,对“一枝梅”恨之入骨之“冤家”,后有副使忌惮“一枝梅”的神通,将其释放之“欢喜”;先有继母凌辱端英之“冤家”,后有端英与继母冰释重逢之“欢喜”;先有“一枝梅”带端英蓄意为盗之“冤家”,后有“一枝梅”放弃了抢掠朝相的念头,“反为退盗”之“欢喜”。如此看来,“欢喜”并非全然是与人相交的快乐,还有与人冰释的喜悦;“冤家”并非全然是“欢喜”的“产物”,有时“冤家”之后还有“欢喜”。诚如作者所言:“冤家到后来或因小事解冤释结,亦是欢喜。”{14}这是作者独到的“欢喜冤家观”。

    三、“欢喜冤家”哲理性的构思模式

    《欢喜冤家》这部小说在选材上和构思上具有相当的独特性与开创性。“欢喜冤家”四字所包含的人情(尤其是爱情)交往中的“不可避免的发展过程”{15}的哲理内涵,已开创性地成为这部小说构思的主题。这一“不可避免的发展过程”如果用作者的话说,恰为那句“非欢喜不成冤家,非冤家不成欢喜”,这也是小说思想内容与选材构思所围绕的核心。

    “欢喜冤家”在叙事构思上的确体现了一种“从欢喜到冤家”“从冤家到欢喜”的哲理性模式,这在作品中表现为婚恋情爱的常态。而这种常态,亦如小说书名一般,可一分为二作“欢喜”与“冤家”两部分。一方面,作品所描写的婚恋故事大多是有悖于传统道德伦理的非常态的婚外情,其大胆与反叛的程度,在今天看来甚至都是超前的,并且,小说对背叛丈夫的女性采取了一种极为宽容的态度,她们几乎未曾受到道德的斥责与法律的制裁。可以说,这种“宽容的欢喜之描写”,反映了小说作者对情欲的肯定,他同情书中女性原本不幸福的婚姻生活,认为她们的婚外偷欢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另一方面,小说中种种分离、欺骗、破财、丧命等“残酷的冤家之描写”,往往置于“欢喜”之后,作为放纵情欲的恶果出现,说明了作者對“情”的危险性的认识,并以此来教化人们要节制欲望。其“欢喜到冤家、冤家到欢喜”的哲理性构思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作者思想矛盾性的体现。

    《欢喜冤家》书名体现出的这种哲理性构思模式的独特性与开创性是毋庸置疑的。从“三言”开始,话本小说的创作多以“搜括宋元旧种”为主,文人的创作主体意识尚未觉醒。如“三言”、《石点头》《醉醒石》等小说的书名只起到了提示小说教化目的的作用,而“二拍”、《鼓掌绝尘》等书名意在渲染小说的新奇与可读性,以吸引读者注意,均与小说内容及叙事结构无直接关系。而《欢喜冤家》之后的作品,如《豆棚闲话》《十二楼》等书名,虽然关涉了小说集内部叙事结构的整体性,但仍达不到如《欢喜冤家》书名这般既能高度概括小说题材又暗含作者意旨,且深具哲理内涵的水平。《欢喜冤家》确实“体现了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由无主题简单搜集加工,向围绕一个主题有意识创作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系列的转变;体现了白话小说由散兵游勇式地散泛地反映社会,向着专题式系列化反映社会的某一侧面和现象的转变”{16}。

    {1} 《辞源》,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661页。

    {2}{3}{11}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1130页,第1246页,第863页。

    {4}{5} 张兵(主编):《五百种明清小说博览》,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47页,第1657页。

    {6} 丁福保(编纂):《佛学大辞典》,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1483页。

    {7}{9} 李冀诚:《佛教密宗礼仪窥探》,大连出版社1991年版,第96页,第99页。

    {8} 马书田:《中国佛教诸神》,团结出版社1995年版,第88页。

    {10}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659页。

    {12} 〔明〕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13}{14} 〔明〕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88页,第388页。

    {15} 〔美〕P.韩南:《中国白话小说史》,尹慧珉译,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58页。

    {16} 《欢喜冤家》编委会:《欢喜冤家·前言》,华夏出版社2015年版,第1页。

    参考文献:

    [1] 西湖渔隐主人(撰);于天池,李书(点校).欢喜冤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2]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 P.韩南.中国白话小说史[M].尹慧珉译.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

    [4] 嵇文甫.晚明思想史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3.

    作 者:张泽如,宁夏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明清方向);李淑兰,宁夏大学教授,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明清文学。

    编 辑:赵红玉

    相关热词搜索: 欢喜冤家 书名 探微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