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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刍议

    时间:2021-03-05 07:52:5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关键词: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高校;科研基地;科研评价;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

    摘 要: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作为依托高校建设的重点科研基地,是开展技术创新的重要平台。由于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充分,高校对其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加之现行管理体制的制约和评价机制的缺乏,其权益分配受高校的制约。因此,高校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重视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同时,应理顺管理体制,正确处理知识产权问题,建立科学评价机制,促进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中图分类号: G644 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9-4474(2013)01-0110-05

    一、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概况

    1.背景

    工程研究中心是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倡导,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组建,其目的是为了扭转当时美国工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劣势,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我国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以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科研与生产实际相脱节的问题,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分别启动了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近20年来,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促进工程化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产业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工程化能力提升、人才培养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绩。

    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从探索开始,逐步走上规模建设的道路。2006年7月,教育部原周济部长在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发表题为《创新与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演讲,指出:大学应积极推动以工程技术为主体的应用研究实验室(中心)建设,并提到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定位,“这一金字塔体系的顶层是国家工程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层主要是科技部统筹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三层是省部级工程(技术)中心以及与企业联合组建的研发中心”。

    2.建设现状

    2001年,教育部启动了第一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共批准45项。2004年10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印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技〔2004〕2号),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定位、宗旨、目标,各级部门管理职责,以及立项与建设、运行与管理、验收评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这极大地推动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

    随后,教育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2006年又启动第二批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共批准126项;2007年启动第三批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共批准107项;2008~2009年,启动第四批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共批准95项。截至2010年10月,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共建设373项,覆盖了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分布在188个部委直属高校和地方高校中,其中依托地方高校建设的工程研究中心超过30%。这些工程研究中心分属新材料、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轻工纺织、石油化工、能源交通、生物医药、农林牧渔业、电子与通信、网络与计算机应用、制造业、资源环境12个领域,涵盖多个学科。其中共有80个左右的工程研究中心通过教育部验收,转入运行阶段,其他工程研究中心也正处在建设期或计划验收阶段。

    3.典型案例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自启动建设以来,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开展工程技术研发、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促进科技合作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很多工程研究中心结合学校的科研优势和自身的科研实力,充分发挥学校综合科研优势,结合地域或行业特色,开展工程技术研发,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成绩显著。如2006年依托宁夏大学建设的葡萄与葡萄酒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联合国内外葡萄酒生产企业,对制约我国葡萄与葡萄酒发展的各种问题开展工程化技术研究,大大提高了我国葡萄与葡萄酒生产技术水平。同时,该中心还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法国蒙彼利埃国际高等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多所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建立了紧密的科研合作关系,并派技术人员长期到葡萄酒企业和葡萄园种植基地进行技术指导,传授葡萄栽培和病虫害防治技术,以提升葡萄管理技术水平。目前,该中心已成为宁夏大学参与宁夏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平台,得到社会各方面的高度评价。

    4.重要地位

    2005年1月,教育部原周济部长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15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现代大学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社会职能〔4〕。培养人才是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高等学校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最本质的属性。高等学校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学科门类齐全,学术氛围活跃,是科学技术创新的源头和主体,在高科技研究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同时,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解决现实生产生活中大量的科技问题、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高等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同时,三者并不是简单的平行发展,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协调发展。高质量的人才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为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优质的社会服务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供广阔的实践舞台和坚实的经济支持。要建设好高水平大学,就要充分履行三大职能,实现三个一流:培养一流的人才,创造一流的科研成果,提供一流的社会服务。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作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加强资源共享、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组织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和聚集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基地和平台〔5〕。它集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技术研发、开展社会服务三大职能于一体,通过集聚学校科研资源,凝聚技术创新团队,开展工程技术研发,联结高校和企业,组织科技合作交流,培训工程技术人才,完成技术辐射和扩散,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从而实现从基础研究到技术中试验再到成果转化的完整过程。也就是说,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发挥高校科研优势、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重要依托。

    二、目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大部分工程研究中心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进度缓慢,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工程研究中心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充分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高校既要成为教学的中心又要成为科研的中心,随着发展逐渐演变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但长期以来,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发展处于不平衡的状态,未能实现三足鼎立,协调发展。其中,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最基本的职能之一,也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同时,高等学校也成为“我国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之一”〔6〕。相比之下,其社会服务职能就显得弱得多,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提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其中提到:“鼓励、推动大学与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全面合作,加大为国家、区域和行业发展服务的力度”〔6〕。因此,高校必须把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放在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背景下,才能充分认识到工程研究中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才能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真正重视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

    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地位相对较低,高校对其重视不够

    从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目前相当数量的综合性高等学校均建设有大批国家级、省部级的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属重点实验室、省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只属于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之一。且综合性高等学校一般拥有多个优势学科,在优势学科方向上多分布有国家级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所属学科地位相对较弱。这种现象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表现尤其明显,从而使得学校在资源分配上难以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倾斜,影响了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投入。

    而依托地方高校建设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反而受到所在高校及地方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首先,依托地方高校建设的重点科研基地数量有限,因此增加一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就是增加了一个省部级科研基地,意味着所在高校在博士点申报等争取各方资源方面有了更多的条件支撑;尤其是在部分具有特色专业的地方高校中,优势学科数量有限,依托建设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所在学科一般属于所在高校的优势学科,工程研究中心的负责人多为所在高校的学科带头人,甚至具有领导职位。因此,此类工程研究中心在所在的高校地位较高,能得到高度的重视,也就能获得较多的资源投入,其建设进展就比较顺利,容易取得实质性成果。这也就是部分依托地方高校的工程研究中心比部分依托部属高校的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得更好的重要原因。

    3.现行管理体制使其发展受到限制

    从本质上讲,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高等学校的一个下属科研实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指出,“工程中心是依托高等学校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的科研实体,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要内涵。高等学校要将其列入重点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工程研究中心在资源分配上计划单列,是相对独立、与院系平行的依托高等学校的二级机构”〔5〕。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一部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达到了这一要求,即作为科研实体成为与学院平级的二级单位,但数量较少。

    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基本上实行了二级管理模式,学院等二级单位拥有独立的决策权、人事权和财权以及学术权力等〔7〕。如果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成为高等学校独立的二级单位,那么就会拥有相应的决策权、人事权和财权等行政权力,从而拥有较大的自主权,有更多的机会获得资源投入。但由于二级学院要承担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和科研任务,工程研究中心以科研为主,不承担教学任务,因此学校在对其进行考核时不能与二级单位一概而论,应该比照科研机构进行考核。而依托二级学院建设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至多只能实现相对独立,难以获得相应的行政权力,它的建设和发展势必受到多方面的制约,从而影响其可持续发展。

    同时,长期以来,高等学校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方面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这个新生事物还是缺乏有效管理,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

    4.缺乏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

    科学研究按其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研究三种类型。不同的研究活动有不同的特点,其成果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基础研究是指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的研究活动,其成果表现形式主要为科学论文和学术专著;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的研究,它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其成果强调技术性,表现形式以技术论文、技术专著和专利为主,但一般情况下,专利形式更能体现其技术特征;技术开发研究是指将某些应用研究在试验、试制、设计阶段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进行中间试验、定型设计、试生产,达到可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的条件,其研究成果主要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评价标准,强调实用性〔8〕。

    目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工作人员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聘用人员,一部分既是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又是高校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工程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科研成果的转化等工作,具体表现在通过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当前科研考核主要以发表的论文、著作和科研项目为考核指标,这必然会挫伤工程研究中心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工程研究中心的长远发展。

    5.其权益分配受到高校的制约

    权益分配是关系到工程研究中心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工程研究中心的权益分配包含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技术成果的归属问题,另一个是工程化成果产生的利润如何在参与主体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由于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因此不能作为参与主体进行权益分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工程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取得的知识产权为所在高等学校拥有,因此权益分配主要在高等学校和企业之间展开。工程研究中心产出的成果以专利等技术成果为主,必然涉及到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如何分配,目前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只能由所在高校与企业商谈确定;同时工程化成果产生的利润也要根据所在高校的规定与企业商谈确定,然后再与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内部分配。即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在与企业合作时,其利益分配要受到高校的制约,须符合高校的相关规定〔9〕。

    目前大部分工程研究中心已经与一个或多个行业或区域内的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与一个大型企业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工程研究中心,其利益分配关系较为简单,双方易于处理,但是遇到与若干企业有合作关系,且企业之间存在竞争时,利益分配关系就较为复杂,需要着重予以解决,否则容易出现利益纠纷,影响工程研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三、几点建议

    1.高等学校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重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首先,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重要平台。高等学校是人才成长的摇篮,是知识创造和传播的重要基地,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力量和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功能。如前所述,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社会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应加强与企业合作,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让发展的视野向社会延伸,形成发展的大格局。这样不但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区域经济发展,还会进一步提高高校的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其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作为高等学校的科研实体,集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技术研发、开展社会服务三大职能于一体,也是进行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高等学校应从加强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的三大职能的角度看待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重要作用,并应重视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

    其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链的重要一环。教育部目前依托高等学校建设有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平台。其中重点实验室作为知识创新平台,主要进行基础研究,开展知识创新活动;工程研究中心作为技术创新平台,主要进行应用研究,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大学科技园和技术转移中心等作为成果转化平台,主要进行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三类平台构成完整的大学科技创新链,实现从基础研究到技术创新再到成果转化的全过程,形成技术辐射源,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而工程研究中心作为连接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桥梁,是科技创新链的重要一环。高校应该从构建大学科技创新链的角度出发,重视工程研究中心的重要地位。

    高校只有充分认识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才能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大对其投入力度,推动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

    2.理顺管理体制,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在高校实行二级管理的现行体制下,不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作为独立的二级单位,还是依托学院建设、相对独立,高校都应该从现实出发,积极探索新型的管理体制,为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方面,高校应该努力达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的要求,使工程研究中心成为与二级单位并列的科研实体,或者使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学院实现相对独立,并给予一定的财权、事权。另一方面,还要从学校层面重视开展产学研合作,为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3.建立科学评价机制,稳定工程研究中心的研发队伍

    学校还要认识到,工程研究中心与实验室不同,它侧重于技术创新研究,在管理上要考虑其特点,应对现行的科研评价机制进行改革。建议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在其职称评定、个人收入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以稳定研发队伍。

    4.妥善处理知识产权问题,促进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可持续发展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最核心的资产就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它是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最重要的支撑。因此工程研究中心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做好权益分配,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实现工程中心可持续发展,以推动行业或区域技术进步。

    由于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一般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为保证工程研究中心与企业顺利开展合作,保护工程研究中心的权益,建议依托高校给予工程研究中心一定的指导政策,让工程研究中心在某些工作方面具有自主权,使其与学校之间建立恰当的分配机制,支持工程研究中心与企业进行合作,促使工程研究中心可持续发展。而工程研究中心发展得越好,学校获得的收益就更多,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就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注释:①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名单参见http:///outpart/moduledetail.jsp?id=1228。

    参考文献:

    〔1〕范云翠.校企共建工程研究中心的协同机制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管理学院,2006:7.

    〔2〕周济部长在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的演讲〔R/OL〕.(20061125)〔20120315〕.http:///cm/jycm/beijing/jybgb/zh/t20061125_51107.htm.

    〔3〕孙耀东.自然舞者 为振兴葡萄产业而生〔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10,(3):76-77.

    〔4〕周济部长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15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R/OL〕.(20080907)〔20120315〕.http:///v2/html/zhengzhigongzuo/200809/07-1040.html.

    〔5〕教育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EB/0L〕.(20041026)〔20120315〕.http:///cxtx/gcyjzx/201204171113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EB/OL〕.(20060209)〔20120315〕.http:///jrzg/200602/09/content_183787.htm.

    〔7〕骆利民.高校实行二级管理的思考〔J〕.泉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10-12.

    〔8〕王 攀.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2006:31.

    〔9〕李 刚.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发展策略研究〔D〕.沈阳: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08:8.

    (责任编辑:舒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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