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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1-12-11 15:47:0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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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假药事件发生,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促进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得到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正规、储存条件符合规定标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重点:突出抓好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药品市场两个区域,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走空票”、“体外循环”等违法经营活动,确保药品质量。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6年10月)。各有关部门要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并按照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药品流通环节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县卫生局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县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各单位实施方案要报送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06年11月)。各涉药单位要对药品经营、使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自查,对药品gsp执行情况搞好内部评审,查问题,找隐患,彻底整改。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2006年12月-2007年5月)。对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乡镇医院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零售药店和各类诊所按30%的比例抽查;对2005年以来有群众举报的单位、监督抽验有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gsp认证满24个月未跟踪检查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7年6月)。专项整治基本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扎实有效地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药品注册申请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要大力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1、全面清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走空票”、“体外循环”等违法经营活动。

    2、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和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违反规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违规经营行为。

    3、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严肃查处不按gsp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产品的抽验。

    4、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

    5、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各有关定点单位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销售去向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2005年11月前批准的、2006年资格核查予以撤销、注销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其库存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去向严格检查,严防流弊。

    (三)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

    1、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和不合格药品管理行为。查处违法采购药品和变相经营药品的行为。

    2、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制度,抽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加强对地标升国标的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等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药害事件发生。

    3、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和药房管理,加强临床合理用药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4、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疗效不确切的医疗器械产品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样送检。

    5、加强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的监督检查,对未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擅自配制、标记、合成、使用放射性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秩序。对被投诉、举报和存在安全隐患及列入重点监管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进货检验及产品出厂检验,组织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取缔清理;组织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专营植入、介入材料的法人经营企业以及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六)突出查处大案要案。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机制,突出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全省统一举报电话9600111的作用,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渠道。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及时移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查处。

    (七)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成立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组织,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机制、定期会议制度和月调度汇报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和相互配合。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卫生部门负责对药品使用环节的整治,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的管理。工商部门要抓好药品、医疗器械非法广告的集中整治。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窝点,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四)完善应急体系,防范突发事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

    附:##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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