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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做好基层部队法律服务工作的四个着眼点

    时间:2020-04-29 08:00:0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本文从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骨干队伍建设和军地司法共建四个方面探讨了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法律服务;基层;宣传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8)07-0113-02

    当前部队法律服务工作面临社会法治化进程加快与官兵法律知识欠缺、部队涉法问题逐年增多与法律专业力量不足、官兵法律需求日益迫切与法律资源利用不好、基层组织维权能力弱与官兵对组织期望高等四个方面的矛盾,探索化解矛盾的方法途径势在必行。

    一、着眼形成学法守法用法新常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把法治种子播撒在军营,让法律法规融入官兵血脉,植根部队建设肌体,是增强部队法纪观念、培塑官兵法治信仰、引导各级形成依法办事良好习惯,推动部队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朝着强军目标迈进的重要工作。

    1.教育内容要强调实效性

    法制宣传教育要克服以往政治教育“走过场、喊口号”的定式思维和模式,在确定教育内容的时候要注意了解和关注当前一个时期内部队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结合问卷调查、访问座谈、交流沟通等方式了解广大官兵感到迷茫和疑惑的问题,系统梳理部队在依法治军、從严治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及产生的不良影响。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牵引原则,精心准备教育内容,做到基层建设和官兵成长成才需要什么重点教什么;新兵入伍后、老兵退伍前、部队遂行重要军事行动中,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教什么,使法制教育内容和主题紧密结合部队实际。

    2.教育对象要体现广泛性

    法制教育的对象应该包括从机关到基层、从大单位到小远散单位的所有人员,做到不漏一人。在各类人员的教育内容上应该结合岗位和级别,有所区别和侧重。对团以上机关和干部,主要进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教育,重点突出依法履职用权、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对基层干部要增强依法办事意识,改变依靠行政手段、依靠地方照顾、依靠人情关系解决涉法问题的陈旧观念,从维护法律尊严,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和官兵思想稳定出发,依法解决官兵涉法问题。对基层士兵主要进行法律常识普及和警示性教育,重点突出知法纪、明职责、守规矩,引导士兵认清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教育手段要注重多样性

    改变以往法治教育手段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等问题,大力推广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官兵讨论热点和身边发生的涉法问题,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可以采取“订单式”送法服务为官兵推送急需的法律知识;举办庭审进军营活动使广大官兵零距离感受了法律威严,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组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法官讲法”活动以及通过案例分析、警示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教育感染力。

    二、着眼满足官兵知法用法新需求,有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基层法律咨询工作是依法治军方针在基层部队的具体体现,是基层部队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积极做好基层法律咨询工作,对有效解决官兵的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部队、官兵合法权益,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深化认识。基层部队各级领导要把基层法律咨询工作提高到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高度,始终贯穿到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之中,积极发挥法律咨询教育人、规范人、挽救人的作用,增强基层法律咨询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健全组织。健全以旅(团)法律咨询站、营法律咨询组、连法律咨询员为主的法律服务工作网络,编配专职法律咨询员,促使基层法律咨询工作走向正规化。三是加强领导。基层部队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法制观念,把对基层法律咨询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始终摆在重要位置。

    2.拓宽咨询渠道,创新工作方式

    一是建立法律咨询员“坐诊日”制度。安排两名以上的值班人员集体解答官兵的涉法问题,确保官兵在遇到涉法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解答。二是开展“法律巡诊”活动。在新兵入伍、老兵复退以及事故隐患多发期,组织法律咨询员主动深入基层和官兵,把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提供法律咨询。三是开展在线服务。通过“法律在线”网上法律咨询和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及时为基层官兵提供法律帮助,妥善解决基层官兵遇到的涉法问题。四是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对法律咨询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普遍性问题及事故、案件苗头隐患,要及时向部队首长和机关业务部门报告。请求协助解决的同时,举一反三,跟踪问效。

    3.加大建设力度,完善基本设施

    一是完善相应的办公设施和设备。为法律咨询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在显要位置悬挂法律咨询标牌;配备电脑,连接网络;装配军线和外线电话,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及时为涉法官兵及其家属提供电话咨询。二是做好法律服务专项经费保障。满足法律咨询日常办公消耗和办案需求,维持法律咨询正常工作开展。三是补充完善法律咨询的相关资料。特别是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确保法律咨询工作的专业性和时效性,能够有效为官兵提供具体、合理、实用的司法建议。

    三、着眼构建法律人才培养新平台,聚力加强骨干队伍建设

    当前涉法问题的专业性、知识性和广泛性,对法律服务队伍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只有充实部队各级法律咨询组织骨干力量,使每名法律骨干成为合格的法律普及的“宣传员”、了解情况的“信息员”和一线服务的“咨询员”,才能为维护官兵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发挥更大作用。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骨干队伍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1.要紧贴实际选准骨干

    要选拔好个体,重点将具有法律专业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律师认证和取得基层法律服务资格的官兵吸纳、定编为专兼职基层法律工作者,保证让懂专业的人从事专业工作。主要做好旅团政治机关干部和营连政治干部法律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培训工作,使他们成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明白人、带头人。要带动群体把每年新入伍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士兵、新招收的具有法律方面知识的士官、新报考的法律方面函授、自考的官兵全部吸纳进来,不断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骨干队伍。

    2.要紧贴实用训强骨干

    要借助上级力量代训,选派人员到军队院校法律专业短期学习深造,到军级单位法律顾问处、师级单位法律办公室,以及就近到各個有军区法院进行代培。同时结合军以上单位组织开展的“送法下基层”活动,面对面地学习方法、求教经验。要依托法律拥军帮训,以驻地政府开展的“法律进军营”活动为契机,引进地方法律资源,建立军队共建共育协作关系,把地方律师、司法专家请进军营授课辅导、答疑解惑。要开展岗位练兵自训,采取集中授课、案例解读、模拟法庭等形式,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骨干素质。

    3.要紧贴实效用好骨干

    法律服务工作骨干要当好宣传员,围绕军队总体要求和目标,重点宣传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宣传,突出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学习宣传,突出国防和军队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帮助基层官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建立基层法律服务专题网页,开通基层法律服务咨询热线、信箱、微博,通过多种形式畅通法律咨询渠道。运用法律常识、法律手段合理解决驻训演习、执行任务期间与地方政府、人民群众出现的各种法律纠纷,帮助官兵及其家庭妥善处理婚姻财产、人身伤害、名誉侵权、合同纠纷、抚恤安置等常见的涉法问题,切实维护部队和军人军属权益。

    四、着眼形成横向对接互动新局面,持续推进军地司法共建

    当前,部队涉法问题数量明显增多、案情日趋复杂,仅仅依靠部队自有法律服务资源,在短时期内难以满足部队和官兵的各种法律服务需求。部队可以与驻地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每年为律师事务所支付一定经费,受聘律师就有关涉法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建立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才培养为一体的服务平台。

    1.开阔思路,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效益

    组织受聘律师开展“法律下连”活动,把官兵经常遇到的债务纠纷、房屋产权、人身伤害、婚姻家庭等涉法问题作为教育重点,开展“面对涉法问题怎么办”“如何维护军人正当权益”等讨论。受聘律师每月利用一天时间,专门受理军人军属咨询服务;接受部队官兵或其直系亲属委托解决涉法问题;协调地方有关部门处理官兵及亲属的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受聘律师还可以以自身丰富的办案实践经历,以案说法,改变以往普法教育照本宣科、枯燥、乏味的问题,有利于增强授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既教育引导官兵用法律视角全面看问题,又可以提高官兵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2.拓宽渠道,健全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加大送学、培训和帮带力度,努力打造集团军有法律顾问处、旅团有法律咨询室、营有法律咨询小组的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在选送部队专(兼)职律师到地方司法系统锻炼,鼓励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自学考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受聘律师的专业优势,每半年组织一次法律骨干集训,由受聘律师采取理论讲解、辅导授课、举案释法等形式,让法律骨干在具体涉法问题中锻炼培养,在实践中学方法、强能力。最终建立以受聘律师、部队专(兼)职律师、保卫干事和思想工作骨干为主体的法律咨询服务队伍,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工作网络。

    3.多措并举,完善法律服务制度机制

    建立完善受聘律师开展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梳理汇总涉法问题,为受聘律师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搞好分析预测。在开展网上服务和电话服务的基础上,每月固定一天时间为“法律咨询接待日”,面对面接受官兵现场咨询、答疑释惑。定期召开汇报交流会,将梳理出的棘手难题向军地律师进行专题反馈,共同研究对策建议。上级管理部门定期对下级单位涉法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涉法问题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坚持每年评选“优秀(受聘)律师”,给予一定经济奖励,激励其工作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石成林.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概论[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2:101-143.

    [2]王岳华等.关于做好基层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J].基层政治工作研究,2014(6):58-59.

    [3]陈红超.健全体系延伸触角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效能[J].军队保卫工作,2014(9):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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