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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少平,所有辩护都通向正义

    时间:2020-10-09 07:52:0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律师名片】

    莫少平,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人权与宪法专业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早就听说,中国有一位十分神奇的律师。

    他最早开办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他以代理别人不敢代理的案件著称于世;他多半坐在辩护席上,有时坐在仲裁席上;他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亚洲英雄、被香港《亚洲周刊》评为年度“风云人物”,还把律师事务所开办到距天安门城楼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中山公园。他就是莫少平律师。

    他比我从网上看到的更加高大英武,非常坦承热情。只是,记者采访他的时候,他刚刚搬离了中山公园。他的律师事务所已经在那个闹中取静的地方存在了16年,也就是说,30多岁的时候,他就扎根在那里了。他说他真是依依不舍。

    早年熏陶

    莫少平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但籍贯是广西,父母都是医生。

    早年的莫少平喜欢拉小提琴,参加过区里和市里的演出,差点进了艺校;他还是史家胡同小学乒乓球队的队员,也喜欢游泳、打篮球,至今仍保持着这些爱好。中学时代,几乎所有的中外名著都成了“四旧”,不见踪影了,他却在一位被打入冷宫的学者的指导下,系统地阅读了大量文学名著。这些名著,他的绝大多数同龄人闻所未闻。

    1976年年底,莫少平参军。军校恢复后,被推荐报考炮校。成绩不错,却未被录取,原因是“家庭历史关系复杂”——他的祖父是民国时期的国大代表,解放后当过政协委员,“文革”中不堪屈辱,投河自尽。外祖父是美国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金陵大学(现南京大学)教授,基督徒,解放后被打成历史反革命,“文革”中被批斗致死。

    这真是阴差阳错。他说,如果当时让我上军校,也许我现在还是个职业军人。

    1980年,莫少平复员,分配到北京市检察院。他一边工作,一边复习功课备考大学。从前他偏好理科,深受“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观念的影响,备考时才发现,“文革”中他作为“白专”典型学的那点“数理化”还差得很远,只好改考文科。1981年,他考上北京政法学院(1983年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1985年,莫少平大学毕业,直接考取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法专业的研究生。他的导师曾庆敏是一位非常正直、毫不媚俗且有深厚刑法学功底的知识分子,主编过改革开放后第一部《法学词典》。

    1988年,莫少平分配到劳动部,在外资处工作,后来到部属中国华龙国际劳务合作公司,主要业务是外派劳工。总经理是劳动部一位司长,他在那里呆到1992年,当过总经理的法律事务助理,后来做了综合计划部的经理,负责审批劳务合作项目。

    从1989年开始,他还在司法部直属的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做兼职律师,这是国办的律师事务所。1992年政策允许合伙创办律师事务所了,他就下决心全力搞自己的专业,离开了劳动部,创办了北京惠中律师事务所。当时有五个合伙人,他做主任。

    1995年上半年,北京试点设立了6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他们是张涌涛、李文、开来、莫少平、徐玉光、谢朝华。当年,这6位律师的影响和贡献都是业界所公认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应运而生。

    他不无自豪地说:“新中国各种所有制形态的律师事务所,我都经历过。”

    了解了莫少平早年的经历,不难发现,他具有很好的人文素养和理想主义情操,从小就立志做一名心无旁骛的专业人士。

    律师生涯

    莫少平还代理过很多种类的案件。这也是一般律师望尘莫及的。

    他代理过数百件民商事案件,涉及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保险、借款、三资企业、股权转让、侵权、担保、专利、商标、著作权、税务等法律领域,并先后担任十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和项目法律顾问。

    他还代理过许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和名人案件,如陕北油田案、三十八军姚宗贺涉嫌贪污案、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贪污受贿案、全国十大律师张建中涉嫌作伪证案、王建中状告刘晓庆案、方宏进涉嫌商业诈骗案……的律师中选拔法官的传统,中国一时还做不到,但是,以某种方法增进法官对律师的理解,却是做得到的。

    莫少平代理的案件,辩护精湛,别出机锋,堪称经典的数不胜数。试举几例——

    当年被称为“军内第一大要案”的三十八军八十一师后勤部军官姚宗贺涉嫌贪污案。姚宗贺自己出资以军队名义注册了一家公司,后被指控贪污了近2000万元人民币,军事法院两审均以贪污罪判处其死刑。莫少平力

    方宏进涉嫌诈骗案。著名电视主持人方宏进自办广告公司,与厂址在河北隆尧县、生产“今麦郎”方便面的华龙公司签订了广告合同,预收了100万元广告费,因广告未能在原定的节目中播出,隆尧县公安人员以涉嫌诈骗将正在深圳机场的方宏进逮捕。

    莫少平接受委托后指出,这是经济纠纷,不是合同诈骗,何况广告未能在原定的节目中播出,是因为上级

    审片没有通过。而且,方宏进采取了

    他也代理过不少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案件。

    另外,他长期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承办过60多件仲裁案件,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股权转让、担保、借款等法律领域,其中12件,他担任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

    他说,大家总是批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我却“顶风而上”,代理案件的时候我是运动员,与另一方的运动员——公诉人或辩护律师对垒抗衡;当仲裁员的时候我又成了裁判员,成了类似于法官的角色,坐在仲裁庭的正中央。

    他还说,这种角色互换特别有意义,同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律师、检察官、法官三方确实有必要角色互换,增进了解。西方国家就有从优秀争无效,直接向最高法院陈情:根据“谁投资,谁所有”的产权界定原则,姚宗贺不能构成贪污公款罪。最终,死刑判决被改判。此案还导致中央下令禁止军队办公司。

    某报社追索到期保险金案。某报社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关村营业部签订保险协议,并支付300万元保险金。到期后,中国人寿以中关村营业部签订协议时即已撤销为由拒付到期保险金,并让某报社到公安部门报案。

    莫少平搜集证据后指出,就算中关村营业部被撤销了,中国人寿未履行告知义务,也未收缴相关保单和涉案人的工作证,导致某报社“错误投保”的责任仍在中国人寿。最后,法院支持了他的意见,判决中国人寿支付到期保险金及利息。中关村营业部涉案人也被法院刑庭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弥补措施,在另一档节目中播出了标价252万元的广告。抓捕方宏进属于严令禁止的“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的行为”。

    此后,方宏进虽然获得了自由,但是,公安机关拒不作“撤案”处理,莫少平又接受委托,发表了一个声明,指出“华龙公司董事长系隆尧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事实真相。

    陕北油田案。2003年,陕西北部数万名民营投资者的油井被地方政府强行收回,导致大规模上访,多名投资者及代理律师冯秉先、朱久虎被捕。此案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被称为“中国保护私有财产第一案”。

    经投资者再三要求,莫少平答应接手此案,但要求投资人调整思路:从要回油井产权变成争取加大经济补偿;从诉省、市、县三级政府变成与政府的协调和谈判;走上下结合的道路。这个思路不仅被投资人接受,也为地方政府所欢迎,投资人一度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莫少平还多有著述,并曾应邀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交流和讲学。

    寻梦那片树林

    采访即将结束,记者围绕文中并未展开的“敏感”案子向莫少平提了一些问题。这也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是这些问题和莫少平的回答。

    记者:您如何为那些敏感案件中的敏感人物辩护?

    莫律师:我给自己定了四个字,就是“低调、专业”。还定了一个原则,就是政治问题法律化,法律问题专业化,将所有的案件都放在法律框架内考量。当然,我说的法律不是美国的,不是法国的,而是中国的,中国现行生效的法律,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尽管中国的法治还不够完善,但它还是给了我一定的辩护空间。

    记者:为什么许多律师对这类案件避之唯恐不及,您却大胆接受?

    莫律师:不管是谁,不管被指控犯了什么罪,都有权获得律师的辩护;如果他本人无法聘请律师,国家也应当为他指派律师,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律师也有义务为这些人辩护,这是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如果律师们都不去辩护,他们的权利无形中就被剥夺了,国家制定的法律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从我的个性上来说,我也喜欢挑富有挑战性的案子做,如果没有这种案件,我也会挑难度大的刑事案件做。当然代理这样的案件风险很大,收入又低,甚至没有收入,但是这样的案子总要有人做,别人不做,只好我去做,这就是担当啊。

    记者:您代理这类案件有没有感受到压力?

    莫律师:如果说没有一点压力,这不是事实。但是也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可怕,要不莫少平律师事务所怎么还开着,还一直通过年检?要不我的工作怎么还干着,还老是出国?记者:法官和检察官的态度呢?

    莫律师:法官一般都是客气的。他们显然懂得我也是在履行职务。有时候,大概是考虑到这种案件会有比较专业的律师,他们还会更加顾忌法律程序。比如,一般的案例,法院都是电话里口头通知开庭时间,但是陕北油田案,那是法院专人坐飞机送来的,送到我手上。这也可以视为司法的进步。世上许多的进步都是在潜移默化中达到的。

    至于检察官,他们对被告的指控不代表个人,而是代表国家,他们是国家的公诉人嘛。所以,在法庭上,他们一般都不跟我争辩,只是将公诉意见照本宣科读一遍而已。大多数情况下,反而是我在滔滔不绝地发表意见。在这类法庭上,很难见到控辩双方唇枪舌剑、激烈辩论的情形。记者:法学界的看法呢?

    莫律师:法学界包括律师界就更好说了,他们都非常理解我做的事情,尽管理解我的人不一定愿意像我那样去做。

    记者:您对中国建立法治社会有何想法?

    莫律师:总体上我对中国的法治前景是乐观的。中国的法治毕竟在一点一点地完善。要不然,也不会有我这样的律师存在。当然,这样的路不会一帆风顺,有时走两步退一步,有时原地踏步,有时还会后退。至于要多长时间中国才能真正实现法治,谁也没有办法确定,但中国走向法治、民主、宪政是历史潮流。

    高峰是莫少平律所的一名律师,本文结尾,特摘录其博文的一段,以一瞥莫少平对青年律师的影响——

    1996年,金色的秋天,阳光洒在天安门广场上,五星红旗正在蓝蓝的云天下飘扬。从中国政法大学买了几本书,我和同学曹向东、谢中华按照事先约好的计划,挤着120路公共汽车来到天安门西侧的中山公园水榭,找到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这是我在梦中向往的地方,这是一个灵验的梦想。从这一天起,莫少平律师便成为我一生中所遇到的关键影响者。这一年我28岁。8岁的时候,我也做过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前门向北,走到红墙边,在一片葱郁的林中停下了。梦醒了,那片葱郁的树林消失了,我怅然若失。不曾想,20年后,我真的来到了这片树林……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8月下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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