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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乐清湾水产生物大规模死亡原因调查

    时间:2021-01-30 07:54:2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 通过对2011年7月乐清湾水产生物大规模死亡原因的调查,结果表明,江厦排涝水系的水质和底质受到严重污染,相关污染物到达了乐清湾养殖水域,污染物对水产生物存在明显毒性,排涝时搅动起来的江厦排涝水系内的底泥增强了废水的毒性,在不利的水文和气象条件下,排放的废水未能有效地被稀释、扩散,导致水产养殖生物中毒、抵抗力下降,直至死亡。

    关键词 污损事故;急性毒性;废水;水产生物;死亡原因;乐清湾;2011年7月

    中图分类号 S93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1-0284-03

    乐清湾是一个半封闭内湾,位于北纬27°59′~28°33′,东经120°57′~121°16′之间,口宽内窄,南北狭长,呈葫芦形,长约40 km,宽为5~14 km,湾内自然生物资源丰富,滩涂有缢蛏(Sinonovacula constrzcta)、泥蚶(Tegillarca granosa)、彩虹明樱蛤(Moerella iridescens)、青蛤(Cyclina sinensis)等贝类达58种,是浙江省的贝类重要产苗地和人工养殖基地,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是鱼、虾、贝类养殖地,全湾养殖面积约为1.33万hm2,并有大规模网箱养殖。

    2011年7月20日14:20—18:37,温岭市江厦排涝水系乌沙门闸开闸放水,水体有明显异色、异味,经东门头港海域流入乐清湾。从当天下午开始,附近海域和滩涂养殖的鱼类、虾蟹类出现异常及部分死亡现象,在随后几天,乐清湾湾内及沿岸养殖的水产生物陆续出现死亡,至7月底出现死亡高峰,部分养殖塘死亡率接近100%。为查明本次乐清湾水产生物死亡与江厦排涝水系排涝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特开展调查分析。

    1 社会调查

    2.3 水体毒性试验结果

    2.4 生物体病害监测结果

    对死亡的鱼类和贝类进行解剖观测,均未发现流行性疾病。

    3 水产养殖生物死亡原因分析

    3.1 水产生物死亡与病害无关

    本次水产生物死亡事件包括鱼类、虾蟹类、贝类均在短时间内集中死亡,因此可以排除慢性疾病的原因;对死亡鱼类、贝类的解剖观测,均未发现流行性疾病,可以排除本次水产生物死亡不是由急性流行疾病所引起的。

    3.2 江厦排涝水系受到严重污染

    社会调查表明,江厦排涝水系两岸企业和居民众多,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江厦排涝水系,江厦排涝河道常年处于污染状态。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部分企业排放的废水已经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而江厦排涝水系的水体为劣Ⅴ类水质,污染指标包括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溶解氧、氨氮、总磷、苯胺、硝基苯等。底质监测结果表明,江厦排涝河道底泥受到重金属严重污染,河道内底泥中铜和铅含量为中国土壤元素背景值算术均值的39.3倍和60.7倍,反映了江厦河道水体曾受到了重金属严重污染的事实。

    3.3 乐清沿岸滩涂和围塘养殖区受到江厦排涝河道排放的废水扩散影响

    7月20日乌沙门闸门放水后,废水迅速通过坞根东门头港海域扩散到乐清湾海域,卫星遥感图片等证据均证明乌沙门闸门排放的废水已经到达了雁荡镇、大荆镇所辖的乐清湾海域沿岸滩涂及围塘养殖区。通过对水体的未知污染物定性分析可知,江厦排涝河道排放的水体中含有硝基苯、苯胺等化合物,这些化合物已经到达西门岛等发生水产生物死亡事件的养殖区域。

    3.4 江厦排涝水系排放的废水对水产养殖生物毒性效应大

    江厦排涝河道排放的废水中污染物种类多,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石油类、总镍、铜、铅等污染物的超标,导致乐清湾渔业水域COD、非离子氨、石油类、铜、铅、镍等指标超过《渔业水质标准》或《海水水质标准》关于养殖用水的二类要求。江厦排涝河道排放的废水中含有硝基苯、苯胺等污染物,已有的研究表明,硝基苯、苯胺等对水产养殖生物具有较强毒性[14-15]。江厦排涝水系底泥受到了重金属严重污染,排涝时底泥被搅动起来,进入乐清湾,悬浮在水中,进一步增强水体的毒性。江厦排涝水系水体的毒性试验证明,水体对藻类具有明显毒性,而藻类被大量杀死会造成贝类饵料减少,从而造成贝类体质下降、导致更多贝类死亡。

    江厦排涝水系排放的废水含有多种污染物,排涝导致乐清湾渔业水域水质被污染,从而对水产养殖生物产生严重影响,导致水产养殖生物的大量死亡。

    3.5 水产养殖生物死亡事件与排涝时间上存在对应关系

    本次水产养殖生物大规模死亡是在江厦排涝河道排涝后发生的,本次事故鱼类在排涝当天就出现死亡,贝类则在第2天后陆续死亡,并在7月底达到高峰,时间上具有很好的一致性。本次排涝排放的水体数量大,又是在半年多后首次排水,排放水中污染物超标严重,毒性效应大,再加上当时正好为农历6月20日,小潮期间,乐清湾内水交换慢,水体自净能力相对较差,又处于高温期,养殖生物抗污染能力弱,从而造成了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生物死亡。历次水产养殖生物大规模死亡事件都是在排涝之后发生的,时间上非常吻合,这也就印证了水产养殖生物死亡事件与排涝之间的因果关系。

    4 结语

    江厦排涝河道两岸企业和居民众多,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江厦排涝水系,江厦排涝河道常年处于污染状态。水体受到石油类、氨氮、重金属、苯胺、硝基苯等污染物污染,底泥受到铜、铅等重金属污染。本次排涝之前乌沙门闸关闭了逾6个月,污水量特别大、污染物浓度特别高,污水已经到达了乐清湾内雁荡镇、大荆镇所辖的网箱、滩涂及围塘养殖区,养殖水域的COD、非离子氨、铜、铅、镍等指标均超过养殖水质要求,苯胺、硝基苯等化合物对水产生物具有明显毒性,排涝时搅动起来的江厦排涝水系内的底泥进一步增强了废水的毒性。在不利的水文(小潮期)、气象(高温)条件下,排放的废水未能有效地被稀释、扩散,导致水产养殖生物中毒、抵抗力下降,直至死亡。因此,分析认为本次江厦排涝水系排涝是造成乐清湾渔业水域受到污染,最终导致水产养殖生物大量死亡的重要原因。

    5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17378-2007海洋监测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11607-1989渔业水质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0.

    [3] 魏复盛.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M].4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GB8978-1996水综合排放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

    [5] 国家环境保护总.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6]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

    [7] 郭远明,钟志,陈雪昌,等.气相色谱质谱法在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中的应用[J].水产科技情报,2005,32(5):223-224.

    [8] 魏复盛,陈静生,吴燕玉,等.中国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J].环境科学,1991,12(4):12-19.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17138-1997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8.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17141-1997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8.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17139-1997土壤质量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8.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HJ491-2009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18407.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14] 李铁军,郭远明,张小军,等.硝基苯对四种海洋生物的毒性及安全评价研究[J].河北渔业,2009(4):13-16.

    [15] 李铁军,郭远明,尤炬炬,等.苯酚、苯胺、氯苯和硝基苯对三疣梭子蟹的急性毒性研究[J].现代渔业信息,2009,24(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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