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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性艺术院校专业建设的认识基础与路径探索

    时间:2021-03-05 07:58:5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通过对“专业”、“专业结构”、“专业设置”、“专业调整”等一系列概念词汇的分析和辨识,厘清高校专业建设工作思路,从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品质等方面探索综合性艺术院校专业发展的建设路径。

    关键词:综合性艺术院校 专业建设 认识基础 路径探索

    随着国家对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的逐步放开,综合性艺术院校的专业发展势头强劲,现行本科专业目录下艺术学本科专业大部分已设置与建设,各校正积极向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拓展。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础,对高等学校办学规模、质量提升有决定性的作用。目前,综合性艺术院校的专业建设已完成了增长专业数量、齐备专业种类的“外观性”任务,正面临着丰富专业内涵、提升专业品质的新课题。[1]

    一、认识基础

    在专业建设中,经常遇到“专业”、“专业结构”、“专业设置”、“专业调整”等一系列用语,对这些概念词汇的分析和辨识,将有助于我们厘清工作思路,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荐学校专业建设各项工作。

    1.专业

    《辭海》①中对“专业”有如下解释:“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依据社会分工需要所分成的学业门类”,“各专业都有独立的教学计划,以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而《教育大辞典》②的表述是:“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根据社会分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科的发展和分类状况而划分的学业门类。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设置的各种专业,体现各自不同的培养目标和规格,制定各自不同的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2]

    对于高等学校中的专业,潘懋元教授的界定是:专业是课程的一种组织形式,课程的不同组合形成不同的专业③。

    由此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来界定“专业”。从广义上讲,专业即某种职业不同于其它职业的一些特定的劳动特点,主要是指一种特定的社会职业。狭义的专业即高等学校的专业,是根据学科分类和社会职业分工需要分门别类进行高深专门知识教与学活动的基本单位④。

    可见,专业在高等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过程中有着突出重要的地位,它是高校组织的基本元素,是高等学校根据科学分类和社会职业分工提出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而设定的人才培养范围。

    2.专业结构与专业设置

    在高等教育领域,专业结构是指各类各层次专业间的组合方

    式⑤。它有三个层面:一是国家层面,指全国范围内设置本科专业的种类,以及专业数量和专业布点的组合情况;二是区域层面,指一定地区和省市范围内高校专业的数量和专业布点的组合情况;三是学校层面,即某所高校开设的专业总和及其内在构成。

    专业结构的形成需要学校决策层做好“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整个理想化专业结构的搭建过程必须由学校总体把控,一方面缺少整体调控的专业设置行为,往往缺乏必要的调研与论证,呈现出片断式、随意性,那么后续的新办专业建设质量也就无法预期;另一方面,再完美的规划都要服从于教育发展的实际,当外界因素发生变化、影响到高校专业设置与专业结构调整时,只有依靠学校的整体力量才能更好的应对,通过资源的统筹调配,支持专业顺势调整与发展。

    专业设置是指国家和高等学校对专业的划分和安排。专业设置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规划的具体执行。专业设置的“责任方”一般有两个:一是国家,即高校管理部门代表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进行专业划分,制订专业目录,并根据结构合理的原则对高等学校专业进行布局指导。二是学校,即高校拥有设置专业的自主权,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条件安排自己的专业。

    从实际操作来看,高校专业设置的完整程序是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本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完成相应的专业备案或审批程序,接受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审核与评议,待教育部公布正式结果后方可正式开办或停办相应本科专业。[3]

    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应以学校的专业结构为前提,现有的专业结构是专业设置的基础,规划目标中的专业结构蓝图为当下专业设置工作的方向指引,而专业结构的优化就是由专业设置来实现的,可以说两者紧密相连,互为依存。[4]

    3.专业调整与专业建设

    专业调整,仅从高校的角度来看,是指依据学校内外部环境和专业自身发展需要所进行的有关专业的增减、合并、转向、调适等活动。对专业的调整应遵循合理布局、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自身条件出发适度发展,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不断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在全面考虑社会需求、产业结构、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处理好社会需求与办学实际、发展规模与学科组成、专业规划与课程设置等关系。就专业调整的内容而言,专业设置权的运用、专业管理机制的改革、课程体系的综合化建设等等,都是值得关注的。[5]

    应该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与高等院校都有专业建设的任务,但各方的着眼角度、考虑范围明显不同,作为办学主体与质量主体,高校承担着专业建设的核心工作,简单概括起来就是: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品质。专业结构的优化具体通过新增专业、撤销专业等专业设置等行为来完成,专业品质的提升主要是各专业要素的质量提升。基于上述分析,个人认为对高校而言,专业建设的范畴大于专业调整,专业调整往往特指专业结构优化,而专业教学质量建设与内涵提升则是学校专业建设工作另一方面的重要任务。

    二、路径探索

    在我国独立设置的31所高等艺术院校中,有7所为综合性艺术院校,他们分别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以及解放军艺术学院(排名不分先后)。相对于其他艺术院校,这些综合性艺术院校在建校之初就同时开设了美术、音乐、舞蹈等多种类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专业建设与发展上也呈现出多头并进、专业交融的特点。作为地方性高等院校,各综合性艺术院校为地方经济发展与文化艺术建设培养了一批批高素质的专业艺术人才。

    综合性艺术院校虽然被普遍承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其本质仍是高等院校,必须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規律和高校办学的基本原则。就其特殊性而言,笔者认为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综合性,艺术院校的主干学科往往明确且单一,围绕艺术学学科的专业拓展以融合文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为主,新增专业的内容包括了补充艺术学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也包含了增设跨学科、目录外的新兴专业,而从数量上看后者的建设比重越来越大;二是分类建设,主要体现在传统专业与新兴专业、优势专业与新办专业在专业内涵建设的措施上有所不同:传统、优势专业的改革力度较小,主要是教师个体教学行为的改善以及课程教学内容的部分调整,而新兴、新办专业的课程结构、教学模式等调整明显更加频繁。

    这里我们探讨的是专业建设的路径,那么新增和撤销专业可以说是优化专业结构最直接的方法,以质量建设为抓手的建设方式则是促进专业内涵提升的关键所在。

    1.优化专业结构

    (1)新增专业

    提到专业发展往往会以专业增设为前提,数量上的增加是最直观的“发展”。在教育部高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管理规定(2012)》中,对高校新增专业的管理有着一整套完整、严谨的审核流程。

    从学校内部开始,由拟新增专业所在学院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拟新增本科专业是否已纳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分备案专业与审批专业两种情况提交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经教务处经初步审核后,组织校内外专家学者召开教学委员会或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专题会议,听取专业负责人关于专业增设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集体审议增设专业的建设意义与筹建情况;通过专家会议审核的增设意向,可由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上报。

    由“98版专业目录”过渡到“2012版专业目录”,综合性艺术院校专业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自2012年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后,艺术学由文学学科中独立出来成为高等教育体系中第十三个学科门类,下设5个专业类、33个本科专业。此时艺术院校的专业结构发展了明显的变化,除了专业数量的显著增加,更重要的是确立了以艺术学学科为核心、多个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体系,综合性艺术院校更是基于艺术学专业设置齐全的优势,突显出艺术学学科主动发力、跨学科拓展方向明确的专业建设模趋势。

    (2)撤销专业

    鉴于我国高等教育由弱到强、由特殊到普及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以来的70年中,大部分的时间里高校都是在努力的新增专业,专业数量整体呈不断上升趋势。以南京艺术学院等6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为例,仅1999年-2012年期间,各校依照“98版专业目录”相继增设本科专业70个,专业总量达134个,换句话说一半以上的专业是高校扩招以来新设立的。

    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之后,许多高校自觉不自觉地开始反思增设专业的节奏与效益,正如扩招给高校带来的压力与考验,迅速增长的本科专业同样面临着数量与质量、外延与内涵的辩证关系。近几年来,在教育部公布的年度专业增设与撤销审核结果中,“撤销专业”的名单越来越长,2013-2017年的五年间共撤销本科专业604个布点、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中央部委,撤销专业的数量由2013年25个增长到2017年241个,增幅达近十倍⑥。可以说,高等院校正以一种战略眼光重新审视高校专业发展的现实状况,从大局出发、从质量建设出发,客观理性地调整专业结构、撤销个别不符合学校专业建设实际的专业,这不失为理性之举。

    2.提升专业品质

    (1)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的过程的总和。对于”人才培养模式”这个概念我国很多学者都对其下过定义。1998 年在教育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普通高校教学工作会议上,时任教育部副部长的周远清同志曾对这一概念作出过阐述,他认为所谓的人才培养模式,实际上就是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以及实现这些培养目标的方法或手段。

    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是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的,人才的培养目标与规格也可以理解为相应本科专业的目标与规格。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的教学工作有宏观的规定与要求,教育部高教司主编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出版)中,对目录中收录的352种基本专业都做了介绍,包含了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知识领域、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修业年限、授予学位等信息。可以说这是国家对高校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内容,是“规定动作”。落实到具体的高校专业教学过程中,如何将“规定动作”完成,实现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质量建设的标准,就需要一整套制度与操作流程,这样体现着某种人才培养的思想或理论、规定着人才培养活动的程序与框架、包含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具有规范性与操作性的方式方法的总和,就是人才培养模式。可见,人才培养模式是专业教学在不同高校具体化、应用化的过程,同一个专业在不同高校开办数年后应当能够总结出具有不同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以南京艺术学院为例,学校基于齐全的艺术学学科、专业资源,实施“分类分型”培养,确立了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等三种人才培养目标,同时围绕学校的“综合性”优势,逐步构建起“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这一人才培养模式的确定,不仅为现下各专业、各学院的教学发展指明了方向,也稳定了专业建设长远规划的思路,专业间因为不同的目标定位最大程度避免了同质化倾向。人才培养目标与特色的明确,实际就是对专业建设方向与教学要求的明确,“人才培养模式”的外延应当是大于“专业”的,那么符合学校发展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实质就是为本科专业建设创建了友好的外部环境和科学的本质内涵,事半功倍、一举两得。

    (2)落实专业准入机制

    高等院校专业的准入往往涉及教學单位、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等多个方面,做好新增专业的申报审核是高校开展专业设置与建设的第一步,简而言之就是力求设立的专业确实需要办也确实能办好。“确实需要办”是对专业增设必要性的体现,教学单位在完成人才市场需求调研、现有教学资源分析等论证的基础上,向学校教学委员会提出增设申请,接受校内外专业的集体审议。在这项工作中,需要高校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盲目冒进、不“因人设岗”,真正从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出发,贯彻执行“一个专业原则上只在一个学院开设”的要求,避免专业建设出现通知后和低水平重复。“确实能办好”则落实在新办专业建设上,高校应加强专业新增头四年的专项建设,制订建设规划与工作细则,做好“新生儿护理”,有针对性地扶持新办专业完善课程体系、优化专业教学、强化师资队伍,同时细化对新办专业的质量监测与评估,使工作重心尽快由专业筹建与申报进入到规范管理与建设上来。

    从南艺近年来的建设情况看,将专业准入的范畴延长至新办专业的建设评估、以评估指标补充专业建设方案的做法,有效缩短了新增专业的“磨合期”,增强了新专业的发展动力。2016年学校首次参加省教育评估院的新办专业评估,公共艺术、工艺美术、中国画、书法学等4个新办专业全部一次性通过审核。

    (3)加强专业内部要素建设

    以专业内涵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工作,是高校专业建设最为核心的内容,初建专业满怀豪情与信誓旦旦必须融入到专业各内部要素的建设中去。

    在课程、教材、教师、教学组织、专业实践等各类专业内部要素中,个人认为教师是关键。首先是专业带头人,二级学院在新增专业建设上最重要的是专业带头人的选择,要求这个人既要了解专业内涵、从学科的角度熟悉专业,也要对高等教育政策、高等教育规律等有一定的了解,可以带领教学团队在现有制度环境下充分调动教学资源,围绕专业建设目标开展各项教学工作。其次是师资队伍。所有的目标和方案都必须由教师在一线专业教学中一步步实现,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在一定程度了决定了专业教学质量提升的高度。因此,需要充分肯定教师在教学建设与专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广大一线教师的教学成果,鼓励并帮助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将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看待,在工作量计算、岗位津贴发放、评优评奖、职务评聘等方面,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鼓励政策,全面调动教师投入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此外,课程建设也是专业内部要素建设中值得关注的一个方面。专业是课程的一种组织形式,但不是课程的简单组合。在形成专业的过程中,课程需要根据专业的定位和培养规格适当调整,从课程核心内容、主要教学方式以及考核方式等方面配合、适应专业的教学要求。换句话说,专业的生长起点应该是课程和课程群,这个课程组织形式其是否有意义、课程结合是否科学、课程结构是否合理,将直接反映出专业发展的价值。

    注释

    ①夏征农主编.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

    ②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第3卷.第1版.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

    ③潘懋元,王伟廉.高等教育学[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

    ④薛天祥.高等教育学[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⑤张忠华著,高等教育专题新论,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

    ⑥教育部文件,教高[2014]1号、教高函[2015]2号、教高函[2016]2号、教高[2017]2号、教高函[2018]4号.

    参考文献

    [1]潘懋元、王伟廉.高等教育学[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3.

    [2]赵曙光、朱立光、张艳博、张锦瑞[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

    [3]季晨.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的调查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2.

    [4]周丽霞.当代我国大学专业设置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策略[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0(9).

    [5]汪明义、刘立新、蒋建华.论艺术院校专业设置的原则[J].艺术教育,2008(12).

    作者简介

    季晨(1980.05—),女,江苏南通人,高等教育学硕士,职称: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南京艺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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