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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再复红学研究述评

    时间:2020-08-22 07:54:5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 刘再复先生的红学研究,立足于文本,运用悟证之法,援引中西文学、美学、宗教哲学理论,多角度、多层次深入揭示《红楼梦》的内涵,这既是对红学研究前贤开创的红学研究脉络新延伸,也是对红学研究传统的一次新的学术重建,从而拓展红学研究的新路径,建构红学研究的新格局。本文兹就其研究著述加以梳理与评估,既可凸显其红学研究的贡献与现实意义,亦可通过指其谬误为红学研究者提供相应借鉴。

    关键词: 刘再复;红学研究;悟证法;述评

    刘再复先生作为国内知名学者,虽从未自诩为红学家,但却为红学研究领域做出更为深广的别开生面的开掘。从2005年开始,在短短几年间,他先后出版发表了《红楼梦悟》、《共悟红楼》、《红楼人30种解读》、《红楼哲学笔记》等红学著作与《悲剧与荒诞剧的双重意蕴》、《〈红楼梦〉与中国哲学》、《〈红楼梦〉与西方哲学》等单篇红学研究论文,援引中西文学、美学、宗教哲学理论,自觉地摒弃了索隐派繁缛的考证与无由猜测,运用直观把握方式,重视《红楼梦》的精神内涵,不仅以《红楼梦》作为审美对象,而且更以《红楼梦》作为生命感悟与精神开掘的对象,巧妙地将美学、哲学、宗教学、文学有机结合起来,以感悟的方式解读《红楼梦》,无疑在红学研究丛林中自立一家,为红学研究指出向上一路。简而言之,刘再复先生的红学研究大体具有以下的特点:

    一、援引中西理论,深入揭示《红楼梦》思想内涵

    刘再复先生红学研究的最突出特点,是援引中西文学、美学、哲学理论,作为联系比较的参照系,不仅重视宏观的把握与微观的文本细读,而且重视精神内涵与审美意蕴的开掘。这种比较联系,诸如“《红楼梦》与中国哲学”、“《红楼梦》与西方哲学”、“曹雪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骑士精神与女儿崇拜”、“曹雪芹与尼采的贵族主义”、“曹雪芹与斯宾诺莎的泛神论”、“《红楼梦》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曹雪芹与海德格尔的死亡哲学”等等,开辟出红学研究的许多新视角,力求从根本上扭转《红楼梦》研究中索隐派繁缛的考证与无由猜测的研究方向,令《红楼梦》彰显自身超越具体历史与个人局限的永久的审美魅力。而最具代表性的比较与联系,一是援引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探索《红楼梦》的哲学内涵,一是对西方有关荒诞意识理论的借鉴。

    刘再复先生援引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指出《红楼梦》是从‘存在’层面的提问。在海德格尔的存在论里,死既是时间的标界,又是生的参照系,因为这一未定的必然,才使人对存在意义的把握成为可能。刘再复由此加以联系比较,认为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展示的人物形象,尽管身份、地位、权力、财富相差悬殊,但正如其在书中所一再强调的“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一样,最后的归宿均为坟墓。并进一步指出曹雪芹对人生的思考与海德格尔“未知死,焉知生”的思路相通,即人在面对必有一死这一无可遁逃的必然后,才能认真思考如何生这一人生命题。不过二者对待死亡的态度却有巨大的差别,海德格尔强调的是存在只有在死亡面前才能充分敞开,在死亡面前仅有赴死的悲壮,这一哲学的中心点是礼赞毁灭、鼓动毁灭,在毁灭中实现存在意义哲学,而曹氏则全然不同,《红楼梦》一书中主人公贾宝玉为一个个生命的死亡而一一感伤,尤其是对青春生命的死亡,更是悲痛不已。而晴雯、尤三姐等女性虽均有赴死无畏的勇气,但却是悲愤盈胸,而见到他们死亡的大爱者更是肝肠寸断,悲恸欲绝。柳湘莲为尤三姐之死,挥慧剑斩断尘缘,贾宝玉为晴雯之死而撰写且歌且哭的《芙蓉女儿诔》,面对死亡痛惜的背后,是对生命的极端珍惜与无限眷念。在海德格尔的哲学中,读不出珍惜,更谈不上眷念,看不到死亡后的感伤。因此,与曹雪芹虽同为面对死亡,循着“未知死,焉知生”的思路思索人生,但一个认定的是唯有在死亡面前存在才充分敞开,一个创造的哲学是存在在爱的面前才充分敞开,应该说一为绝情主义哲学,一为伤感主义哲学。刘再复先生以海德格尔的存在论作为联系比较的参照,来探索《红楼梦》的哲学内涵,从而赋予存在与死亡这一人生命题以一种深邃的哲学思索,这无疑更为准确地贴近《红楼梦》被文学形式所遮蔽的哲学内涵,令我们完全有可能探寻《红楼梦》人物更为博大的情感空间。显然,这不仅是刘再复先生对《红楼梦》哲学意蕴的细致探析,更是对《红楼梦》人物精神境界的深入挖掘。

    刘再复先生借鉴西方有关荒诞意识的阐述,提出《红楼梦》具有悲剧与荒诞剧的双重意蕴。刘再复先生这一提法,也是在继承王国维先生《红楼梦》悲剧之悲剧理论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王国维先生在《红楼梦评论》中指出,《红楼梦》的悲剧并非世俗意义上的悲剧,而是超越意义的悲剧,既不是为现实中蛇蝎一类人物所左右的社会人生悲剧,又不是由于出现非常变故的悲剧,而是悲剧环境中人共同演绎的一幕社会人生的大悲剧,换句话说,是关系中人进入“共犯结构”的结果,“此可谓天下之至惨也”。[1]因而《红楼梦》在美学上更具典范意义,堪称“悲剧中之悲剧也”。[2]这是一种真正具有现代启示意义的悲剧思想,既展现出王国维先生融贯中西开阔的文化视野,又显示出王国维先生对人性的深入体悟与把握。但王国维先生在谈论《红楼梦》美学意蕴时,仅止于谈论悲剧,忽略了曹雪芹在为红楼人物吟唱人生挽歌,展现美好事物毁灭的悲剧同时,亦有一种对荒诞存在的透视精神和极端否定精神。

    基于此点,刘再复先生认为《红楼梦》不仅展示人间的大悲剧,而且展示人间的大荒诞。它不仅哀悼美的毁灭,而且讥讽丑的荒诞。“荒诞”虽与“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等概念同属文学艺术范畴,但确切地说,所谓“荒诞”本是喜剧的另类形式,源自传统喜剧却又有别于传统喜剧,它是将现实的无价值、无意义无限提升至不可理喻的程度。曹雪芹在《红楼梦》一书中并非再现荒诞的艺术理念,而是指认荒诞的现实属性,通过对社会现实中那些不可理喻的价值颠倒、本末颠倒的描述,以照见无可逃避的丑恶。刘再复先生说:“《红楼梦》的悲剧,倘若用佛教语言来表述(《红楼梦》第一回所用的语言),乃是‘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的结果。而其荒诞则是‘由空见色’的结果。无论是由色入空,还是由空见色,中间都有一个‘情’。或由色生情,或因情入色,一切人间的悲剧都是情的毁灭,情愈真愈深,悲剧性就愈重。情不是抽象物,它是人的本体即人的最后实在,可是它天生就与色纠缠一起并落入人际关系中,最平常深刻的悲剧便是情被无可逃遁的人际关系所毁灭。” [3]这是对王国维先生《红楼梦》悲剧论的进一步细致阐述,而其对《红楼梦》荒诞性内涵的把握应该说更具有思辨性与形而上特征。他认为《红楼梦》的荒诞意识已由《好了歌》作了揭示,虚妄是荒诞的集中体现,即世人于功名利禄、荣华富贵与美色的幻相中行迷神乱不得脱解,无法把握生命的本真,将原本纯净的世界变为污浊不堪的世界,这个污浊不堪的世界正是荒诞世界。在《红楼梦》中,荒诞即是现实属性,是色世界的无限膨胀,膨胀到沉浸于尔虞我诈、荒淫无度的世界中自得其乐,深信这个世界就是真黄金世界而至死不悟,荒唐至极。而《红楼梦》所说的“太虚幻境”,表面看似是警幻仙子所居的仙乡圣地,实际亦在影射尘世正是一个“太虚幻境”——一个由诸多色相装点、制造的虚妄之境。总之,演绎世道人生的无限荒诞,是《红楼梦》极为深刻的另一内涵。因此,“《红楼梦》的内在结构,是悲剧与荒诞兼备的双重结构。也可以说,《红楼梦》的伟大,是大悲剧与大荒诞融合为一、同时呈现出双重精神意蕴和双重审美形式的伟大。” [4]

    如果说王国维先生是借用叔本华悲剧论解说《红楼梦》,声明欲望造成悲剧,那么刘再复先生则是在吸纳此观点并借鉴西方有关荒诞意识论述的基础上,在人生、人性的矛盾悖反中,深刻揭示出《红楼梦》悲剧与荒诞剧的双重意蕴。

    二、分析人物,重视开掘个体生命的人性内涵

    刘再复先生在分析、考量《红楼梦》人物时,尽可能对人性进行深层开掘,力求从人性的角度,不仅还原丰富复杂的个体生命,而且深入挖掘人物性格的复杂因素。正如他在《红楼人三十种解读》自序中所言:“对《红楼梦》的阅读和此书的写作,使自己更具体地面对生命个案,更明白每一种生命都是丰富复杂的……我们该面对的,是世上独一无二的无比精彩的人性的孤本、不可替代的生命的主体图画。”[5]正因如此,他一再强调不应当用政治尺度来丈量《红楼梦》的人物,“不应当把贾宝玉、林黛玉解释成具有先验意识形态的反封建主义的自觉战士。实际上,主人公贾宝玉完全没有预设性的反叛。……”[6]刘再复先生认为贾宝玉对人的喜爱与厌恶,与人的亲疏远近皆为天性与潜意识的导引,并非受某种理念的驱使,他仅是作为一个体生命单纯而好奇地看待人世,珍惜万事万物,尊重他人,不苛求他人完美,即使对恶人,亦从不刻意与其斗争或划清界限。这无疑是在人性的关照下,凸显个体生命的丰富内涵。

    此外,针对《红楼梦》众多人物,刘再复先生还借助“共名”这一概念,即人物意象性与类型性的通称,将其浓缩为“梦中人”、“富贵闲人”、“槛外人”、“可人”、“冷人”、“痴人”、“通人”等三十种人,同一人物可拥有多种不同性格特征,如林黛玉既为“槛外人”、“玉人”、“泪人”,亦为“痴人”、“真人”,不仅强调人物性格的多层次性、非单一性,而且能够多角度、多侧面地展现置身于复杂环境与关系中人物性格的多样性与复杂性,注重从人性角度把握现实和生活关系中的人,以完成对人复杂的个性心理世界的深入开掘。如评论薛宝钗这个“妥当人”时说:“……既有妥言,又有妥行,还有妥心。而且无论是对肇事者和受害者她都表现得很妥当,达到‘双妥’。她送给王夫人一顶‘慈善人’的高帽,这是一妥,二是送给宝钏儿一顶‘糊涂人’的小帽,两个命名就足以安慰王夫人。……但王夫人毕竟还有恻隐之心,要做两件装裹新衣以慰内心,在为难时她立即说明自己不怕忌讳的理由,成全了王夫人的心愿,这又是一举两得,既可慰藉生者的心灵,又可以慰藉死者的亡灵,处处都照顾到,妥当得贴贴切切,这不能不说宝钗很有做人的功夫与技巧。” [7]正是在对普遍人性的宏观审视与对人性复杂性尊重的基础上,将人置身于复杂关系中,以深入剖析人物性格。

    即便是对同一类型人物形象的分析,亦能彰显彼此的个性差异,如他虽将贾宝玉、林黛玉、尤三姐等归入“痴人”之列,却又别有见地地指出 “《红楼梦》的痴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诗痴,其代表人物是香菱;另一类是情痴,第一级情痴自然是两位主角:贾宝玉与林黛玉,第二级情痴则是尤二姐、尤三姐、司棋、潘又安等因情而死的女子与男子,……除了这两类痴人外,还有一类是义痴,……紫鹃对黛玉的真诚,也达到痴境。还有一类痴人,是傻大姐这种‘白痴’” [8]以简练精辟的文字准确地指出归于此类人物个性存在的差别,显然,这不仅是在人性审视下的宏观视野,而且也是一种不局限于单纯用典型性去观照人的独特艺术眼光。可见这些“共名”的提出,既是对《红楼梦》文本的发掘,更是作者对“人”这一概念本身的剖析与归纳。

    三、立足传统文化,开阔红学研究理论视野

    作为作者文化思维的体现和物化,《红楼梦》,这部文学经典同样也凝聚了中国多种优秀传统思想文化的精华。刘再复先生不仅给予《红楼梦》以“中国文化百科全书”的盛赞,而且在分析人物形象时也明确指出,《红楼梦》一书所塑造的众多生动的人物形象,虽不是理念的化身,但却是中国诸种大文化的生活取向与精神取向的折射。以女子形象而论,林黛玉折射的是庄禅文化,薛宝钗折射的是儒家文化,贾母看似折射出儒家文化,实际是人情练达,洒脱旷达,内心深藏对自由的向往,善于及时行乐,并不以儒为然,正是骨子里蕴涵着名士文化。王熙凤、贾探春因其法家气概,故折射的是法家文化,妙玉折射的是唯识宗文化,甚至赵姨娘也折射俗文化、萨满教文化。就书中的男主人公贾宝玉而论,则折射大乘佛教与庄禅文化。“贾宝玉的文化内涵极为丰富,他有大乘原典精神,也有庄禅、禅,尤其是禅,甚至有儒的深层内容,如守孝道与亲情,他包含多种文化,又超越各种文化,非常奇特……”[9]

    由于《红楼梦》中的人物,尤其是主要人物丰富的文化内涵,因此刘再复先生在审读《红楼梦》人物所折射的文化时,并非简单地、孤立地视人物为某种或多种文化理念的形象转达与符号,而是能够在把握人物个性的基础上揭示其所折射的文化内涵。比如在论证林黛玉无视功名利禄,身上折射出庄禅文化时,能够抓住林黛玉异质的精神细节:在元妃省亲时并非沽名钓誉之徒的她,却意欲大展其才,将众人压倒。刘再复先生捕捉这一貌似与庄禅文化冲突的细节,认为与其说林黛玉试图占尽风头,不如说她率性而为,纯真而无所顾忌,故而不可以当今的道德评判语言来批评她。正是由于有这样异质的精神细节,人物形象才真实丰富,才不致成为某种文化理念的图解。即使是《红楼梦》人物形象折射出相同的文化,刘再复先生亦能从性格矛盾的多重层面探其迥异之处。如他指出王熙凤、贾探春二人均折射出法家文化,但两个人的个性与折射点又有区别,王熙凤“势”、“法”、“术”三者皆备,而贾探春注重的则是“法”与“势”。 这种在极为广阔的文化背景和视野中来审视人物的心灵和性格的方法,将人物形象的文化解读提升到一个充满感性、又深具理性的更高的审美境界中。此外,刘再复先生在探析《红楼梦》人物所折射的文化内涵时,能够注意到文化本身精华与糟粕的双重属性,他明确指出:“《红楼梦》中的释家文化、释家哲学精华主要是由主人公贾宝玉呈现,而其表面功夫——甚至可称糟粕——则由王夫人、惜春等呈现,道家的末流则由炼丹炼到走火入魔最后吞砂而死的贾敬体现。” [10]可以说,刘再复先生立足于儒、释、道等传统文化对《红楼梦》加以解读,既注意到作者潜在的审美思维定势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与选择,也注意到作品文本对中国文化的多层次、多类性的展示。

    馀 论

    刘再复先生的这些论点见解精辟独到,引人深思,无疑令《红楼梦》研究别开生面。取得这些成绩与刘再复先生所采用的独特的研究方法密不可分。这种方法是与传统的以王国维先生为代表的以分析论证见长的“红楼梦论”和以俞平伯先生为代表的以考证探佚见长的“红楼梦辨”不同的第三条研究道路,即“红楼梦悟”的研究方法,借用刘再复先生自己的话说:“‘红楼梦悟’与‘红楼梦论’是有区分的;论是分析的、逻辑的;悟是直观的、联想的。悟是禅宗的方式,明心见性,击中要害,就是在大家熟悉的情节中悟一点新意……” [11]由此可知,刘先生的这种感悟式研究方法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既不同于理论形式的“论”,也有别于考证式的“辨”,形式上更近似于早期的脂砚斋等人的红楼梦评点,其特点是“论”“辨”结合,形式不拘一格,短小精悍,语言简洁明快、直指要害。但与脂砚斋等人的评点不同的是,刘先生虽借用了类似中国传统的古典文学研究惯用的“诗文评”的形式,采用片段感想连缀式的短小精悍的笔记体形式,其中却承载了现代哲学对于文学与人生问题的深刻思考,从中西哲学的高度审视文学问题,堪称是古典文学研究方法的现代式复归。这种独特的研究方式,决定了刘再复先生的红学研究的独特之处,其优点在于此,其缺点也源于此。从积极方面说,刘再复先生这种研究方法无疑开拓出《红楼梦》研究的新路径,从另一方面看,这种研究方法也必然造成许多新问题。具体来看,刘再复先生在阐释论证这些观点时经常显露出两大缺欠:

    (一)对红学研究传统重视不够,坚持将《红楼梦》的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视作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如他在《红楼梦哲学笔记》中说:“曹雪芹正是对故乡知之太深,所以笔下人物便有思之太切。林黛玉抚琴奏的(宝玉、妙玉偷听的)其实是‘思乡曲’。” [12]众所周知,林黛玉抚琴是《红楼梦》八十六回的内容。《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与程伟元续作,这已成不争的事实,而在刘再复先生的著述中,既有多处认可这一定论,亦有多处将《红楼梦》前八十与后四十回视作一整体研究,显然自相矛盾。

    (二)为附会某一固定理论而陷入阐发过度之弊或错误扭曲的缺失。如“林黛玉的智慧是心灵智慧,不是头脑智慧,她的诗是‘观’的产物,不是‘识’的产物,所以其诗离概念化的东西最远……她的诗所以写得好,是因为她具有天眼、天耳、天身,即具有大观的眼睛、大观的耳朵、大观的六根。光用脑或普通的肉眼、肉耳、肉身,无法看破诸相。唯有用大观眼睛、大观身心才能穿越时空的多重帷幕把一切幻相看穿看破,看到万相万色的暂时性和非实在性……” [13]、“王熙凤虽是有名的‘烈货’、‘泼辣货’,但对贾家的‘正人’即嫡系亲家儿女都很亲近,很有情意。她从未侵犯贾家的任何一个人(贾瑞并非嫡系)。……他不仅对宝玉好,视宝玉为亲兄弟,对林黛玉也好,在和林黛玉开的善意的玩笑中,真把她和宝玉看成天生的一对。” [14]显然,这两处皆因循着文本所提供的些许痕迹与线索,随意发挥,而陷入过多的误解或过度诠释的泥淖,与林黛玉、王熙凤的形象有一定出入,这亦显示出刘再复先生研究方法的瑕疵。

    我们知道,最早从哲学与美学的观点来评价《红楼梦》之艺术价值的,是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的《红楼梦评论》,人们在褒扬其视角独特、观点新颖的同时,也指出其理论先行,颇多牵强附会之弊。相比之下,刘再复先生的禅宗式的感悟研究更重视直观与联想,虽追求明心见性、一语中的,但在很多方面比王国维先生走得更远。不过,刘再复先生在红学研究过程中显示的这些缺欠仅为白圭之玷,其研究因既有宏观的理论开拓,又有具体的细致深入的挖掘,为红学研究开启了众多新颖视角,拓展了红学研究的新路径,建构起红学研究的新格局。

    参考文献:

    [1][2]王国维:《红楼梦评论》,《近代文论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754页。

    [3][4]刘再复:《悲剧和荒诞剧的双重意蕴》,《读书》2005年第7期,第145、148页。

    [5][7][8]刘再复:《红楼人三十种解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6、104、74页。

    [6][9][10]刘再复、刘剑梅:《共悟红楼》,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49、165、185页。

    [11][12][13][14]刘再复:《红楼梦哲学笔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60、56、228、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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