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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严打退休高官以权谋财

    时间:2020-10-09 07:52:0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韩国储蓄银行连环倒闭案黑幕越揭越多,事态之所以能发展到这么严重的地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韩国官场的“前官礼遇”在起作用。

    所谓“前官礼遇”,原本是指韩国法律界的一种潜规则,指法官、检察官和政府部门高层官员退职后转行担任律师事务所或大企业的律师和顾问,享受在职时期般的待遇。

    “后职业路线”

    根据韩国媒体的统计,从2005年到2010年7月退休的13名大法官和20名高等法院院长中,分别有8人(61.5%)和12人(60%)就职于韩国20大律师事务所,远高于著名法官进入律师事务所的比率(35.3%)。

    检察官的情况大致一样。2005年以来,42名检察长出身的人士中,被20大律师事务所聘请的有19人,超过普通检察官比例(45.2%)的两倍。10大律师事务所2010年公开的76名顾问中,62%是经济部门长官和次官出身人士。

    韩国各大律师事务所和金融机构之所以愿意高价聘请这些顾问,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些离职高官仍然能在自己原先管辖的领域发挥“能量”,从政府部门那里获得国家重大项目,或者请自己提拔的官员帮助解决问题。

    前高官们甚至可以发挥“盾牌”的作用,防止检察、税务、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有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除了聘请法官、检察官出身的人员外,还会聘请军队将军、高层警察出身的人担任顾问。他们拥有强大的游说能力,甚至被称为“影子政府”。

    以此次闹得沸沸扬扬的釜山储蓄银行倒闭案为例,正是在韩国总统的直接关注下,该腐败案才能一查到底。

    据韩国《朝鲜日报》5月18日的报道,部分储蓄银行将国家情报院、警察厅、国税厅、监查院离职高管,国会议员和政府退休部长聘为顾问或外部董事,利用他们进行各种游说活动,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此次被勒令停业的6家储蓄银行,外部董事“阵容豪华”,不仅包括前国会议员,还包括前任警察厅厅长、首尔地方警察厅厅长,国家情报院次长等重量级人物,他们的活动能力可想而知。

    一位曾负责对储蓄银行进行监查的金融监督院负责人表示:“因为储蓄银行的人到处游说,曾多次因为忙于接实权部门打来的电话而难以开展监查工作。”还有一位金融当局负责人表示:“明明是只提交给国会议员的资料,但储蓄银行却非常清楚其中的内容,所以经常会很吃惊。”

    也就是说,这些金融机构在非法经营难以为继的情况下,仍然希望游说集团帮助自己解决问题。

    “前官”比“现官”收入更丰

    有韩国媒体总结了各领域“前官礼遇”的“价码”。

    一位原本在大检察厅担任高层职务,之后跳槽到韩国排名前列的某律师事务所就职的律师表示:“目前工资比原先担任公职时增长了10倍。”如果是人脉广泛、与现政府关系良好的高级官员(副部长级以上),到了大律师事务所的年薪甚至可以超过10亿韩元(1万韩元约合60元人民币)。

    经济部门高层官员获得的待遇虽然低于法律界人士,但仍然不菲。一般刚退下来的部长级和副部长级官员年薪超过5亿和3亿韩元,而像金融监督院这样具备“督查”功能的机关,院长、副院长的年薪一般是5亿韩元,局长级能拿到3亿~5亿韩元。

    正是由于“前官礼遇”潜规则的广泛存在,韩国社会的风气备受影响,很多老百姓对此非常不满。

    据《韩国经济》5月20日的报道,由于担任过法官或检察官的律师“路子野”,打官司胜算高,因此他们的律师费异常昂贵,一般刑事案件甚至可能收取1亿韩元的天价律师费。正因为如此,韩国老百姓中普遍存在“有钱无罪,无钱有罪”的说法。

    而今年年初针对全球10个国家国民进行的“富豪致富原因”

    (多项选择)民意调查显示,有66.4%的韩国人说“靠父母”,另有57.6%的人说“贪污和以权谋私”。而美国和丹麦的这一比率只有10%至20%,回答“因为努力工作”的人高达50%到60%。

    难以治理的“洗职务”

    韩国政府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并采取各种措施加以限制。

    现行的《公职人员伦理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就职于和自己退休前3年工作部门有直接业务联系的企业。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官员退休之前就更换工作部门,通过“洗职务”做法来钻法律空子。

    此外,“伪装就业”的变通方法也非常盛行,例如到企业附属研究所或集团内的其他分公司担任非常任顾问或外部董事。由于注册资金低于50亿韩元的律师事务所不受《公职人员伦理法》这一规定的限制,因此律师事务所成为代替企业对官员进行游说的代理方,并从中获取巨大收益。

    由于很多法规规定模糊,法院在审理如何界定“前官礼遇”官司时,往往采取保护个人权益的判定。根据韩国行政安全部下属的“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5月22日发布的统计数字,该委员会在过去3年为了防止“前官礼遇”采取限制就业等措施后,曾有当事人提出诉讼,该委员会没有一次获胜。败诉的最主要原因是法院认为:“不能过度侵害退休公职人员的自由和权利。”

    5月17日,韩国国会通过了《律师法》修正案,主要内容就是法官或检察官在离开本岗位后,1年以内禁止为原本工作的法院或检察院业务范围内的案件进行律师服务。由于该法主要针对的是担任律师职务的检察官或法官,因此被称作“前官礼遇禁止法”。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没有试用期,自通过之日起立即实行。

    韩国出现的第一位该法适用对象是大邱地方法院副院长金英唆。金的离职命令5月18日下达,刚好在该法通过并实行后1天。金法官已经表示,自己在离职后将到大邱地方律师协会登记注册,并将开设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但是根据“前官礼遇禁止法”。金英唆在未来1年内将被禁止接大邱地方法院西部分院、大邱地方检察院、大邱地方检察院西部分院的律师官司,但大邱高等法院的抗诉案件及大邱家庭法院的案子不在限制之列。

    5月20日,韩国司法界迎来第一位适用该法的退休高官——韩国高等法院大法官李宏勋。现年65岁的李宏勋对于自己“正好撞到枪口上”似乎有些不满。在光州高院的离别演说上,李宏勋表示:“不知道政治圈对司法的介入能到什么程度。如果政治圈过度介入司法,那么就会侵犯国民的主权和基本权利。”根据“前官礼遇禁止法”的规定,李宏勋在为来1年内不能接手任何有关韩国高等法院的案子。

    由于“前官礼遇”潜规则在韩国盛行多年,其社会和政治原因错综复杂,因此能否通过一部法律来铲除这一韩国社会的毒瘤,还需要韩国各界共同努力及经受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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