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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政治思想史上的道义与功利之争

    时间:2021-01-28 07:53:4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先秦政治思想领域一直存在着重道义和重功利两种思想的对立。这种对立,在商代表现为商王朝崇尚严刑峻法和周邦倡导明德慎罚的不同,在西周表现为鲁国“亲亲上恩”和齐国“尊贤上功”的不同,在春秋表现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和“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的不同,在战国则集中表现为推崇礼治的儒家和推崇法治的法家之间的激烈交锋。两派思想的对峙与冲突不但贯穿了先秦政治思想史的始终,还从根本上决定了当时政治思想的局面和进程。两派政治思想对立关系的形成,与中国早期国家的特殊形态即宗族国家形态密切相关。宗族组织与国家机器的紧密结合,家族伦理与政治伦理的高度一致,首先促生了代表宗族势力、富于宗法与亲情气息、带有浓厚中国文化特色的道义派政治思想,而作为代表国家势力的一端,注重政治与法规建设、看重行政效率和国家实力的功利派政治思想也相伴而生。道义与功利之争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领域反复出现并产生广泛深刻的影响,这是中国古代家族组织、家族文化和宗法意识特别发达的社会政治现实必然导致的结果。

    关键词:先秦政治思想史;道义;功利;儒法之争;儒法互补;宗法

    中国古代政治思想领域一直存在着有关“礼法”、“义利”、“王霸”的争论,这种争论在先秦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如何看待中国政治思想史上这两种思想的关系及其影响,本应属于学术话题,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这个话题却被当时流行的绝对化政治思维严重地扭曲了:儒法斗争被看成现实政治中“阶级斗争”的历史版,儒法之间的互渗互补关系、儒法之外纷繁复杂的思想活动以及儒法两家思想的阶级归属和价值评判等问题,都被作了粗暴武断的处理,从而使这场思想史评说完全失去了学术意义。然而,此后的学术反拨似乎又表现出另一倾向,即不再强调历史上儒法两家的对峙和交锋,而是更多地强调两者的互补关系。其实,既然说到两种政治思想“互补”,就已经意味着它们或多或少存在着对应、对立的关系。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上,宣扬道义和鼓吹功利的政治思想曾经长期对峙并在战国时代集中表现为儒法两家的激烈交锋,这一点并不是某人某家的主观构想而是历史事实,我们不能因为这个事实曾被涂以政治油彩并被加以漫画式的歪曲就视其为没有价值、无需评说,而是应当真正从学术研究的立场出发对它作更深入的剖析。理清先秦政治思想史上道义与功利之争的来龙去脉,揭示两派思想发生的社会政治背景,尽可能全面地说明两派思想对中国政治思想史的深刻影响,现在看来仍然是很有意义的课题。

    一、先秦政治思想领域的两大派别

    先秦时期特别是战国时期的政治思想,品类众多,头绪纷繁,乍看不免有乱花迷人之感,但是在这些形形色色的思想中,对中国政治思想和政治文化的影响最为深远的其实只有两大派别,此即崇尚道德教化的道义派和崇尚严刑峻法的功利派。春秋以前还谈不到儒法之争,而有关道义和功利的争论早已存在;秦汉以后儒家和法家的主张在国家层面和政治实践领域已基本合流,这时政治思想

    作者简介:胡新生,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山东济南250100)。的主流也不能再简单地归属为儒法之争。因此,用“道义”和“功利”两个概念来指称先秦乃至整个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两大派别的对立与互补关系,或许更接近历史实际。这里称两个派别为“道义派”和“功利派”,是截取了董仲舒的名言“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班固:《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524页。中的字眼,其实如何命名这两个派别或两种类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思想史所呈现的事实就是如此:先秦政治思想领域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围绕着这两种价值取向形成了两派不同的政治思想和学说。这两派思想在战国以前尚处于各自发展、较少碰撞的阶段,到战国时期则呈激烈交锋、冰炭不容之势。但无论是在先秦时期的哪一阶段,两派思想的关系都构成了某种核心、主干或主旋律,从根本上决定了当时政治思想史的局面和进程。

    夏商以来,统治者和思想家关注的政治问题始终是与政治实践直接相关的问题,即如何治理国家的问题。古希腊政治学著作讨论的谁有资格做国王、何种政体较好等问题,在中国先秦时期的社会政治背景下是无从发生的。如何治理国家的问题主要包括政治目标、政治理想如何,以及采用何种方法、通过何种途径实现既定的目标和理想等具体问题。由于文化背景和利益需求不同,思想者对这类问题给出了不同的解答,综括来说主要有两派答案:一派以社会和谐与国家稳定为目标,强调平均而轻视竞争,强调情义而轻视利益,主张君主以高尚的道德去教育和感化人民,通过强化家族伦理和增进血缘情感提高国民的道德水平,使社会和国家像家庭一样井然有序而又充满温情;另一派则以国家迅速发展和富强为目标,强调才干而轻视私德,强调功效而轻视平稳,主张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主张通过行政强制和刑罚手段对民众和官员严加管理,使国家成为强悍有力、高效运转的军政机器。这就是先秦时期道义派与功利派政治思想的主要区别。根据历史阶段的不同,这种区别在商代表现为商王朝统治者崇尚严刑峻法和周邦统治者倡导明德慎罚的不同,在西周时期表现为鲁国“亲亲上恩”和齐国“尊贤上功”的不同,在春秋表现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和“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的区别,在战国表现为儒家推崇“王道”、礼治和法家推崇“霸道”、法治的不同。崇道义与尚功利这两派政治思想的对立和交锋,交织成一条主线,贯穿了先秦政治思想史的始终。两种思想又像是先秦政治思想舞台上正反两派的主角,在其周围分别聚拢了众多大大小小的角色,构成了若隐若现的思想阵营,使其他个性突出、难以归类的中间思想或边缘思想都隐没在两个阵营的巨大背影之中。

    二、商代至春秋时期两种政治思想的对峙

    先秦政治思想史上崇道义与尚功利这两种治国思想的区别,在商代已初现端倪。商王朝以重视刑罚制度建设和推崇严刑峻法而著称。《尚书·康诰》所记周公之言有“殷罚有伦(条理)”、“罚蔽殷彝”(断罪定罚用殷法)的说法;《荀子·正名》明言“刑名从商”,认为商朝的刑罚制度可为后世之楷模;《左传·昭公六年》提到“商有乱政而作《汤刑》”;甲骨文显示,周代以来流行的五种肉刑即通常所说的“五刑”到商代已然齐备,只是名称与后世稍有不同而已裘锡圭:《甲骨文中所见的商代五刑》,《裘锡圭学术文集》第1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如此等等,都表明商朝统治者十分重视刑罚制度的建设并在这方面取得过突出的成就。商朝实施刑罚偏于严苛。《尚书·汤誓》威胁说“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尚书·盘庚中》声言对于奸邪之人“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动辄就要灭人之族、断人之种,其用刑之酷可見一斑。《韩非子·内储说上》说“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或称“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商纣王创制“炮烙之刑”,又有醢九侯、剖比干等滥刑行为。这些事例都可以为商朝统治者崇尚严刑峻法提供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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