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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障人士阳光之家建设之探索

    时间:2021-12-09 15:58:3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当前,一个以建立智障人士“阳光之家”为主要活动载体的“智障人士阳光行动”正在全市范围内稳步推进。建立“阳光之家”,实施“智障人士阳光计划”,既是****年政府所确定的一项主要的实事项目,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智障人士的重视和关怀。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广大智障人士走出家庭,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实现人生价值,成为有益社会的人,同时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本文试结合个人的学习体会和工作实践,就如何建设“阳光之家”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氛围,切实解决一个思想认识问题
        要在全社会实施“阳光行动”,并在一定区域内建立“阳光之家”,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如何看待这项工作的问题。在这里,我认为必须积极倡导,正确树立并着力强化以下三方面的观点(关系)。
        一是权利和义务的观点(关系)。由于智力功能低于平均水平,智障人士与正常人的行为障碍差距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这决不能意味智障人士不享有与正常人同等的权利。在一个充满和谐人性的社会里,智力障碍导致的不应是权利的减少,而应是关怀与支持的增加。智力障碍者,包括极重度的智力障碍者,都是与我们一样平等的权利主体,享有与我们同等的权利。同时,现代文明社会所积极倡导的是尊重和博爱,尊重和保障他人(包括智障人士)的权利,关心和帮助他人(特别是智障人士)的生活,这既是我们的一份责任,也是一份应尽的义务,是现代文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所必然的要求。
        二是关爱与融合的观点(关系)。很久以来,智障人士们只是人们同情怜悯的对象。对智障人士往往习惯上比较多的是给予一定的关心和帮助,特别是捐款捐物、走访慰问这一方面的献爱心,这固然也确实为智障人士解决了一定的实际困难,也很有必要,仍需继续提倡,但从心理学角度看,在智力障碍群体中,绝大多数尤其是轻度智力障碍者的病因与社会心理因素有着不同程序的相关。世界卫生组织已将早期社会隔绝、人为情感剥夺、缺乏母爱、孤儿无人照顾、文化闭塞、不适当的教导方式归为影响智力水平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智障人士不仅仅需要物质上的帮助,更需要心灵上的引导,智障人士不仅享有与正常人平等的权利,而且应在融合的而非隔离的环境中实现其权利。
        三是接纳与期望的观点(关系)。当今的国际社会越来越坚定地认为社会态度是残疾人取得平等权益的最大障碍,并将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接纳度以及提高对残疾人权利、需要、潜能和贡献的认识作为实现平等参与的先决条件。过去,对智障人士的长期低期望使我们过分关注智障人士的缺陷,面对其潜能缺乏应有的认识。其实,大量的事实证明,社会期望与个人能力之间存在着互动的关系,社会的接纳以及及高期望将会成为智障人士奋力前行的巨大动力。
        任何思想认识的确定需要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方法。因此,我们在实施并推进“阳光之家”建设过程中,必须十分注重教育宣传的作用。善于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邀请社会人士参观“阳光之家”、组织有关方面人员与智障人士共同联谊、举行智障人士劳动成果展示及义务活动、开辟“阳光之家”学习园地等,多方面地展示“阳光之家”的成效,来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提高认识,从而为进一步促进“阳光之家”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合理布局,联合互动,资源共享,切实解决一个场所设置的问题。
        场所设置是建设“阳光之家”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合理规划选址,将“阳光之家”列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另一方面要针对区域大小和智障人士的需求,合理布局及设施配套,便于智障人士培训、娱乐、劳动、康复,在具体实施进程中,应重点地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注重强化功能。建设“阳光之家”必须立足于集“教育培训、简单劳动、康复训练、特奥运动、劳动就业”于一体,功能分布上应根据需要设立康复健身区、生活情景区、简单劳动区、文化活动区、阳光服务社等,有条件的应建有一定面积的室外活动区,便于组织智障人士室外活动。
        二要注重面上辐射。针对农村区域面积大的特点,在集中建设1-2个标准化规范化“阳光之家”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其示范、窗口、指导、辐射作用,因地制宜地在各村设立智障人士活动点,以点带面,联合互动,形成活动培训全覆盖。
        三要注重资源共享。为了进一步促进“阳光之家”与社会的融合,充分整合各类资源,确保智障人士阳光行动顺利推进,要紧密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建立资源共享,结对共建制度,充分利用地区内文化活动、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站等公共资源以及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等社会资源,开展各类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活动的有效性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健全机构,配好队伍,建章立制,切实解决一个队伍网络问题。
        要保证“阳光之家”正常有效的运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强配好工作队伍,制订完善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从管理和协调两个方面,明确地区残疾人联合会为“阳光之家”的行政主管部门,民政、劳动保障、文化、卫生、财政、教育等部门为智障人士“阳光行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协调“阳光之家”相关工作。
        二是组建工作队伍。聘用专职管理人员1-2名,助残员1-2名,同时招募一定量的志愿者,参与“阳光之家”的管理服务,要强化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明确岗位职责,注重专业培训,加强工作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制订工作制度。主要有“阳光之家”章程、学员个人档案台帐、财务管理、教学活动计划、安全要求等制度。
        四、丰富活动,拓展领域,注重实效,切实解决一个有效运行问题。
        “智障人士阳光行动”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各种活动,来逐步提高智障人士的认识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简单劳动能力,使他们能够走出家庭,融入社会,成为社会有用的人。丰富活动是“阳光之家”建设真正体现成效的重要环节。根据智障人士的特点和“阳光之家”的工作目标要求,在开展活动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活动的针对性。要根据智障人士不同的特点,尤其是根据他们不同的智障程度、动手能力、兴趣爱好等特点,采取分配编排,分类施教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安排活动,以增强他们对活动的适应程度,有效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社会交往、简单劳动等能力。
        二是活动的益智性。所有活动的设计、组织都应有利于智障人士的身心健康,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认识能力、适应社会能力、劳动能力、自控能力、驾物能力、是非能力、体锻能力、交往能力、鉴赏能力、安全意识、协作意识和关爱意识,使每个接受“阳光行动”的智障人士的能力都在活动中得到提高,在心智、能力等方面得到不同中程度的康复。
        三是活动的计划性。要强化活动的目标实施和计划安排,切忌随心所欲,前后无序。要按照渐近性和交替性的要求,合理安排活动,有计划、有目的地推进活动的实施。
        四是活动的拓展性。要注重从单纯的活动组织有针性地逐步向劳动技能的开发,以及与其他社会群体的互动,并在融合互动中实现共赢、和谐。智障人士的社会融合与互动将不仅造福智障人士,也将惠及其家庭以及所有社会成员。因为一个能够亲切接纳智障人士的家庭和社区一定是温暖的,一个能够平等对待智障人士的城市一定是祥和的,而这样的温暖与祥和正是我们每个人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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