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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丁·路德民族思想研究

    时间:2020-03-26 08:01:4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马丁·路德不仅是一位宗教改革家,而且还是一位重要的爱国主义思想家。马丁·路德民族思想主要体现在建立民族国家和民族教会,实行经济自主和司法自主,开展国民教育和重视民族语言等方面。实质是要求德意志民族从政治、经济、宗教等方面彻底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加强王权,创建独立的民族国家和民族教会。路德的民族思想集中体现了德意志民族独立的愿望和企求,并对德意志民族和国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德国;马丁·路德;民族思想

    作者简介:邢来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 武汉 430079)

    李富森,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 武汉 430079)

    16世纪宗教改革是德意志历史上一次重大的宗教斗争,实质是要求德意志民族彻底结束罗马教廷的统治,加强王权,建立民族国家。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一生著述浩繁,思想宏富,其中争取德意志民族独立、维护德意志民族利益在其思想中占据核心地位。马丁·路德的民族思想对宗教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及德意志民族教会、民族经济、民族文化教育以及德意志民族意识等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虽然国内外学者对马丁·路德和宗教改革的研究成果颇多,但却对路德的民族思想缺乏深入系统的剖析,本文参考相关文献资料及研究成果,试就此问题做些初步探讨。

    一、民族国家思想

    从中世纪直到近代早期,天主教一直在西欧各国封建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德意志徒有帝国虚名,皇权衰落,政治分裂,日益成为罗马教廷最大的掠夺对象。天主教会占有德意志1/3的土地,成为德意志最大的封建地主。帝国诸侯中1/5是高级教士,7个选帝侯中3个是大主教,这些教会封建主支持分裂,抵制统一。16世纪初,德意志的经济发展一度走在欧洲前列,德意志资产阶级的实力和政治作用日益增长,但国内分裂割据、教廷掠夺构成了德意志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因此,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国家就成为路德宗教改革最重要的目标,也是路德民族思想的核心内容和总纲领。

    首先,路德主张“君权神授”,提出国家的存在源于神的旨意和命令,而君主的权力则是神的意志的体现。他的“因信称义”说,从神学理论上彻底否定了中世纪教会制度、教阶制以及罗马教皇统治的合法性。1517年10月,路德在维登堡教堂门口张贴《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九十五条论纲》),强调信徒凭借信仰,无需教会就能够直接与上帝沟通。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以下简称为公开书)及《基督徒的自由》等书中,路德都阐述了“因信称义”,强调信仰的作用。路德驳斥了中世纪的“神权论”,他认为上帝设立了两个王国:一个是属灵王国,即教会。在属灵王国,人是完全自由的;一个是俗世王国,即国家。在俗世王国,人是受管辖的。二者都是上帝的王国,但又是完全独立的。也有两种法律:上帝的法律和世俗的法律,前者适用于恩赐与仁慈的国度,后者适用于愤怒的国度,国王手里拿着宝剑,保有惩罚、法庭和判决。路德进一步论证了世俗权力来自上帝。“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任命的。”{1}世俗政府行使权力是合法的,因为上帝是全能的。世俗的政治权力是上帝委任的,服从并依赖于上帝。国家是上帝在俗世中的仆人与佣人,它的建立是上帝对人们的关怀,是为了惩恶扬善以及教会的福祉。

    基于此,路德主张君权独立。路德认为世俗的政权独立性是直接由上帝的意志来决定的。他号召推翻超国家的教会神权,代之以民族的世俗权威,建立一个由世俗政府统治的、独立于罗马的国家,并鼓励世俗君主来领导宗教革命。他说:“教皇应该交还我们的自由、权利、财富、荣誉、身体和灵魂,让帝国成为名副其实的帝国。”{2}路德认为罗马教廷是德意志长期分裂的罪魁祸首。他敦促德意志王公贵族使用暴力,把教皇使者驱逐出德意志,实现真正的民族独立。在《公开书》中,路德呼吁,让德意志的皇帝做一个真皇帝,不让他的权力或刀剑为教廷伪君子的糊涂托辞所压服。《公开书》是路德宗教改革的政治纲领和德意志的独立宣言。

    其次,在国家和教会的关系上,路德主张政教分离。路德认为国家和教会并非隶属关系。神授的君权独立于教会,可以用国家权力约束、惩罚教皇和教士,并有改革教会的义务。针对教皇世俗权力过大现象,路德认为教权所辖范围仅涉及灵魂,不应涉及金钱、土地以及世俗的行政、司法权力,不能干预国家事务。在国家管理上,国王的权力是唯一合法的。路德主张世俗事务划归国家管辖,教会活动也由国家来监护。针对宗教改革运动中国王干涉宗教信仰问题,路德发表《论世俗的权力》,规定了国王权力的限度。路德说,只有上帝与人的灵魂得救有关,因为人内心是人难以看见、知晓、审判、惩罚和改变的。因为灵魂只受上帝所辖,所以假如世俗权力擅自为灵魂制定法则,就必然侵犯上帝的统治,只会将灵魂引入歧途而毁灭。他认为国家应避免使用暴力干涉信仰,异端邪说从来都不能以武力征服,只能以上帝的话来进行争论。1545年, 路德还进一步阐述了世俗政权无权干涉上帝领域的原则。

    再者,在国家和人民的关系上,路德主张人民必须服从世俗政治权力。路德认为国家的存在来自于神的旨意,君主的权力是上帝意志的体现,是绝对的。君主的权力是神授的,而教皇的权力则是人为的。包括神圣罗马帝国在内的世俗政权都是上帝创立的。它的成立是上帝慈爱的工具,同时也是上帝愤怒的工具。路德认为,既然世俗权力是上帝的佣人与代理人,是合法的,那么人人必须服从世俗政治权力,这也是对上帝的服从。任何对世俗政权的反抗都是有违上帝,即使君主不公,也不得反抗。服从是良好的品德,反抗是最大的罪恶。基督徒生活在上帝统治的宗教国度里,同时也生活在依法治理的世俗国度里,顺从一个不公正的君主实际上是人在尘世中必须背负的一个十字架和必须承受的苦难。

    同时,路德也认为:由于世俗权力是上帝意志的体现,故此世俗政治权威也应受到限制。路德强调诸侯必须负责地行使上帝授予的权柄,虔敬地服务臣民,保护和促进臣民的和平与富足。

    路德提倡因信得救和“君权神授”,根本否定了教会的教权至上论,并对世俗政权的合法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是当时西欧正在萌发的民族意识的反映,为民族国家和民族教会独立于罗马教会提供了理论依据。此后,罗马教会在德意志的神权统治江河日下,德意志新教诸侯势力大大加强,以诸侯国为中心的地方性民族统一倾向日趋增强,为19世纪德意志民族的统一创造了条件。

    二、民族教会思想

    建立一个独立于罗马教廷的德意志民族教会是路德宗教改革的目标,也是路德民族思想的核心和宗教改革的关键环节。路德民族教会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路德宗教改革思想的核心是“因信称义”。路德主张人人在上帝与《圣经》面前都是平等的,信徒只有信仰基督才能获救。路德进一步提出了“平信徒皆为祭司”的主张。他说:“每一个基督徒都是祭司,但并非都是牧师,要想成为一个牧师,必须有一个职位,承担相应的工作,才能使他成为牧师及教师。”{3}在《公开书》中,路德抨击教会依靠的三道墙:属灵权高于属世权;教皇有解释《圣经》特权;教皇有召开教会会议特权。路德否认特权属灵阶级的存在,否认神职人员与平信徒有本质区别。他认为每个基督徒都是属灵的阶级,除了职务不同,没有其他差别,每个基督徒的祭司身份都直接来自基督,有形教会中的神甫是由大家选举执行公务的职员,是受大家之托来完成施洗、行弥撒、宣赦和传教等活动的。路德认为只有教皇才能解释圣经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并指出人对上帝的信仰不需要任何中介。路德还说唯独教皇才可召集教会会议这种说法也毫无根据。路德论证道,《圣经》中和历史上的几次重要教会会议,大都是由使徒、长老或皇帝召集,并非由教皇。甚至最著名的尼西亚会议,也不是由罗马主教而是由君士坦丁皇帝召集批准的。他呼吁德意志贵族致力于宗教改革,德意志教会从罗马教廷的控制下独立出来,并号召全体德意志人团结起来反对罗马,建立以德意志总主教为首的国家教会。

    路德强烈主张建立民族教会。路德特别反对罗马教会对德意志的干涉和掠夺,号召推翻教皇在德意志的教皇权。在宗教改革初期,他甚至号召市民、贵族、诸侯大张旗鼓地惩处罗马教皇和主教。从维护民族利益的立场出发,路德提出了建立民族教会的一系列原则。路德宣称,国王有权管理和处置教会财产。每个国家都有权建立不受罗马教廷统治的民族教会和异于传统天主教的新教制度。路德极力否定教皇在教俗两界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尤其是在信仰中的决定权。他强调教皇不得干涉皇帝的权力;教皇应当放弃那不勒斯、西西里、波伦亚、拉温那等领地,不得享有任何特权;德意志的宗教不能是罗马的臣属,德意志的牧师、僧侣应享有自己的宗教权利。路德拟定的改革计划包括:完全废除高踞于国家权力之上的教皇权力;民族教会的宗教会议是德意志的最高上诉法院,并像帝国议会代表德意志那样代表德意志教会。

    路德还提出改革教会内部管理制度及活动方式,建立德意志的廉俭的民族教会。在《公开书》中,路德提出27条改革计划,涉及政治、经济、宗教、司法等方面,主要有:废除教皇权力;建立民族教会;宗教当局只能掌管属灵事务,凡属世俗事务均归世俗当局处理等;每一教会推选一个主教,并有神甫或执事做助手,以传道和圣礼来治理教会;减少托钵僧和流浪汉数量;允许修士还俗和教士结婚;改革大学教育。路德认为改革教会应属于世俗君主而非教皇的职权范围;废除教会神职人员的特权和教阶制度;废除教士独身制;教会应是教徒自愿结成的组织;减少朝圣和节日;只保留洗礼、圣餐和忏悔;取消兄弟会、赎罪券、放任状、许吃奶油状、享受弥撒惠益状、特许状等。

    路德还努力革新崇拜仪式。路德将拉丁文《圣经》译成德文,鼓励信徒读《圣经》。路德认为讲道才是圣餐聚会的重心。路德提倡一种新的崇拜仪式,并于1523年制订出第一套崇拜仪式《弥撒和圣餐的仪式》,将讲道(德语)列于中心地位,并鼓励以德语唱圣诗,而非拉丁文;删除弥撒中由神甫代替信徒献祭仪式,由信众直接领圣餐;以德文进行整个弥撒程序。1526年,路德修订德文弥撒,编写德文《教义手册》,1529年,编订了两种教义问答书。这些都大大推动了新教会的民族化。

    路德的“因信称义”和“平信徒皆为祭司”的主张,推翻了罗马教皇统治的合法性及教会的救赎理论和教阶制,为德意志及各国建立民族教会提供了理论论证。1525年撒克逊约翰公爵领地建立路德教会,教会首领为约翰公爵所控制,并用德语进行圣事活动。这是德国及欧洲历史上的第一个民族教会。此后黑森、梅克伦堡、波美拉尼亚、普鲁士等相继建立邦国教会,虽然此时德意志还没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但在诸侯支持下成立的新教会本质上属于民族教会。随后丹麦、挪威、瑞士民族教会也建立起来,最后扩展到英国和其他国家。

    三、经济自主思想

    德意志政治分裂,国力削弱,罗马教廷不惜任何手段对德意志进行剥削,征收贡赋和什一税,出卖圣职、圣徒遗物,兜售赎罪券。16世纪初,教廷年收入的1/2来自德意志,德意志成了“教皇的奶牛”。

    路德认为改革教会应首先从经济上割断德意志与罗马教廷的一切联系。在《九十五条论纲》中,路德发出质问:“为什么今天教皇的财富比首富克拉苏的财富还多,为什么教皇不用自己而用贫穷信徒的钱建造圣彼得大教堂呢?”{4}路德认为罗马教会的奢侈靡费源于对于意大利、德意志的掠夺。教廷对各主教区、修道院进行赤裸搜刮,以征收首年捐、出售赎罪券、颁发特许状等手段劫掠德意志。路德主张世俗政府应当废除罗马教廷和天主教会一切政治、经济司法特权,剥夺他们的一切骗钱权利,如圣职任命权、免税权、什一税等。在《公开书》里,路德主张禁止向罗马缴纳上任年贡和一切其他收入。在1520年6月发表的《论罗马教廷对莱比锡最著名的罗马法学家的攻击》一文中,路德抨击了罗马对德意志的经济掠夺,指出德国的王公贵族若不尽快行动起来,德国将变为不毛之地,人民就会被迫彼此吞噬,而这将使罗马教廷引以为快。这些罗马人视德意志人为禽兽,并嘲讽道:要千方百计榨取那些德国蠢货的钱财。路德说,每年罗马从德意志搜刮的现金达三十万钱币以上,而德意志人得到的只有侮辱和轻视。路德痛斥说:“德意志人为什么要容忍教皇对自己的财产这样掠夺榨取呢?法兰西王国已防止了这等事,为什么德意志人还要忍受呢?”路德还抨击教会:“每当他们假装要打土耳其人时,就派出代理人敛钱,并常常打着同样的旗号发行赎罪券,他们认为我们德意志人将永远是大傻瓜,会继续供给他们金钱以满足其无穷贪欲。其实我们很清楚,无论是上任年贡或赎罪券款以及其他钱,都没有一文用于打土耳其人,全落入了他们无底的私囊。”{5}路德要求各地教会经济活动自主,由政府官员进行管理,实行教会税收国有化。君主应当防止其土地和人民被无故劫掠。路德抨击罗马教皇高价出卖主教职位,越权管理各种基金,向各国兜售赎罪券,搜刮全世界的钱财。德意志每个诸侯、贵族和城市应坚决停止向教皇缴纳首年捐。所有教士职位都应由德意志人自己担任,由世俗君主任命,脱离贪暴的教皇,使圣职俸不再流归罗马,并取消赎罪券。由本国主教管理修道院。修道院的基金和钱财不能再送教皇。教皇无权颁发特许状,其家属和红衣主教都应用自己的费用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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