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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与社会理论在海外中国研究领域中的兴起及其反思

    时间:2020-04-23 08:01:3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中国研究是一个新兴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它已经相当深刻地影响了当下中国学术的研究方法与理论视角。海外中国研究的主要成果集中体现在社会史及汉学人类学的研究之中。本文分析了中国研究的主流分析框架,即国家与社会理论在社会史及汉学人类学研究中兴起的思想背景、涉入中国分析的思想理路,并在此基础上对国家与社会理论分析中国经验的有效性及适用性进行了反思。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中国研究;中国中心观;汉学人类学

    中图分类号:D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6)12-0070-05

    中国研究(China Studies)是一个新兴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这门学术首先发端于西方,早期是带有意识形态倾向的“中国观察学”和“中国情报学”。但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这门学术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一方面摆脱了意识形态的束缚,研究的领域不断扩展,另一方面中国研究突破了单一学科的界限,研究的范围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民俗、宗教、法律等诸多方面。近年来海外中国研究已经相当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学术的研究方法与理论视角,以至于不了解一点海外中国研究,也许就很难理解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学界。

    但这门起步尚晚的学术与中国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矛盾性相比,仍然显得十分单薄。它目前还在努力摸索能够适用于这个领域的研究方法,试图建构起能够经得住验证的理论和哲学上的归纳抽象。而国家与社会的理论与研究框架是目前中国问题研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种理论与方法,在海外中国研究的诸领域中,它尤其被经常使用于社会史和汉学人类学的研究之中。本文力图通过对国家与社会理论在海外中国研究中的兴起及发展的分析,探寻这一研究方法的有效性及其限度。

    一、海外中国研究的源起

    西方很早就有一些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探险家在其作品中描述过中国。但对中国系统的研究是在16世纪西方开始向外扩张以后。为了服务于西方对中国财富的掠夺及对中国进行殖民的需要,由传教士、学者、探险家组成的“汉学”(Sinology)研究团体逐渐兴起。汉学在发展之初主要关注的是中国的语言,后由语言领域扩展到包括社会、历史、文化、军事、地理、习俗等等在内的研究学科。19世纪以后,西方学术界出现用自然科学的研究路径来构建社会科学的热潮,倡导以“科学”、“实证”的方式开展社会人文类型的研究。在这种研究导向的推动下,早期的汉学与社会科学融合,逐渐演化成为一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即中国研究。

    对中国问题的研究也曾经是西方较早的一些主流理论家著作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早期的研究构成今天独立的中国研究传统的滥觞。常被人们提及的当属马克思和韦伯的中国研究①。马克思的中国研究集中于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而韦伯集中于社会制度和宗教价值观。

    马克思曾经提出在原始公社初级阶段结束后,人类社会出现了亚细亚生产方式、古代的生产方式、封建的生产方式及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亚细亚生产方式”被认为是对中国社会生产方式的一种概括。不过马克思并没有对这一概念进行充分的论述和展开,只不过是作为他提出的欧洲社会发展模式以外的另一种模式。尽管如此,他的这一模式仍然对后来的中国研究具有一定的影响,如魏特夫的名著《东方专制主义》与马克思的视角就有一定的联系。

    韦伯的中国研究不仅更为系统和深入,并且对他的理论体系的建构有重要的作用。韦伯从宗教的角度切入,将中国的宗教同基督教进行对比,从而进一步阐发了他关于理性化的观点,并探讨了资本主义为何首先出现在西方国家。正是在与中国的对比之中,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关系才更为凸显出来。尽管韦伯对中国充满了“想象的异邦”的误读,但他将中国研究当作一个严肃的问题来研究,而且结论也不乏真知灼见。韦伯的研究深刻地影响了后来的中国研究,尤其是对中国的宗教的研究。

    尽管马克思和韦伯可以视为中国研究的奠基人物,但这些早期的理论大师毕竟很少将中国研究当作自己理论的核心部分。而20世纪以来西方社会史及社会人类学等领域的西方学者真正开辟了中国研究的新领域,对中国问题进行了相当精细化的研究。在此过程中,中国研究的主流理论框架不断地发生着转换,在经历了从“西方中心主义”到“中国中心观”的演变后,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理论视角观察、分析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历史及当代社会现实成为一个最为常见的研究模式。

    二、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在社会史研究中的兴起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受西方现代化理论的影响,西方史学家当中流行以“传统—近代”的二元对立模式来解释中国近代的历史发展。实际上,此模式内含着一种理论预设,即西方近代社会是当今世界各国万流归宗的典范,中国社会在西方入侵之前停滞不前,只能在“传统”模式中循环往复或产生些微小的变化②。只有在西方猛击一掌后才能沿着西方已走过的道路向西方式“近代化”社会前进。

    在这种模式的影响下,西方学者又派生出“冲击—回应”的中国研究模式。在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此模式一度是占据主流位置的中国研究的分析理论,它认为在19世纪的中国历史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线索是西方入侵,可采取“西方冲击—中国回应”的公式来解释这段历史。

    20世纪60年代以后,美国史学界一些比较激进的学者从毛泽东著名的论断“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反对中国独立与发展资本主义的历史”得到启示,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催生了“帝国主义模式”。此模式认为帝国主义是中国近代各种变化的主要动因,是中国百年来社会崩解、民族灾难、无法发展的祸根。与此同时,受全球革命热潮的影响,西方又出现以 “革命”模式解说中国近现代史③。此种模式对中国近代史的描述以革命史为中心展开。革命论认为,革命“将人们从过去的被压迫状态中解放出来,并使他们摆脱了传统的思想奴役。革命使中国摆脱了帝国主义,并转变为一个现代主权国家。革命还清除了或由历史形成的,或由近代帝国主义导致的种种发展障碍,解决了发展问题”④。不过“革命”历史的解释模式却于80年代因全球性的对革命的否定思潮以及中国内部对“文化大革命”进行否定的因素的影响而开始遭到质疑,并因为柯文等人倡导在“中国中心观”下开展对微观社会的精细化描述而受到削弱,进而被边缘化。

    柯文认为,以上理论模式都过分地夸大了西方冲击的历史作用,把近代中国所经历的一切有意义的变化都归为是因西方冲击而引起的,因而本质上同属“西方中心模式”,是由于种族中心主义造成的歪曲。这些模式忽略了存在于中国内部的社会变迁的动因,所以他提出要“根据中国人自身的经验而非西方人的想法去重构中国历史”,从而“摆脱欧洲或西方中心先入为主的假设来审视中国的过去”⑤。柯文倡导的“中国中心观”强调,首先要从中国而不是从西方着手来研究中国历史,并尽量采用中国内部的而不是外部的准绳来判断中国历史中哪些现象具有历史重要性;其次,把宏观的历史研究转入对微观社会的精细化研究,开展区域性与地方史的研究,并推动较下层社会历史的研究;再次,强调史学与其它社会科学在理论、方法与技艺上的结合⑥。

    而此时,西方理论界出于对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初显并于20世纪中叶膨胀起来的各种形态的“国家主义”的理论反思,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在西方日渐升温并逐渐形成一股影响全球的风潮。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是对现实世界当中国家对市民社会的日益侵吞与渗透的一种批判,通过诉诸于“市民社会”理念来对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进行调整,以求透过对市民社会的重塑和捍卫来重构国家与社会之间应有的良性关系。于是,已经转向“中国中心观”取向的中国研究开始借助市民社会的理念,并结合哈贝马斯“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的概念,试图建构起对中国历史经验作重新解释的“公共领域/市民社会”模式。

    社会史研究是海外中国研究中人数最多,成果也最丰富的一个领域。在社会史领域,学者们在对清末民初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的研究中,围绕中国的市民社会、公共领域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例如,罗威廉(William T. Rowe)通过对汉口(1796—1889)的个案研究刻画了这个城市中行会的自治管理和社区认同,并认为由于行会组织的发展,使得“在官吏和地方社会的领袖之间存在着实际上的权力平衡”⑦。玛丽•兰金(Mary Backus Rankin)在对浙江北部地区的研究中发现,太平天国之后国家精英与地方精英之间权力平衡有了重大改变,这导致有关地方福利、教育,较低程度上还有治安等等的主要创议从官僚那里转到了社会方面⑧。

    实际上,这些研究的出发点都是基于对中国社会自身演进逻辑的强调。他们一般都认为在明清至民国初年,中国的“市民社会”或“公共领域”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发展带来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自主空间的拓展,并进而使社会自治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取得了摆脱国家控制的生存空间。地方精英或地方士绅日益卷入各种地方公共事务之中,表现出独立于国家而维护社会的自主性的倾向,于是类似于市民社会的团体及“公共领域”逐渐生成。不过,这种变化的趋势后来因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对抗这种侵略的革命而被打断了。

    三、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在汉学人类学研究中的运用

    关于中国社会的人类学研究,即汉学人类学,是海外中国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是社会人类学的区域性分支的一门。但汉学人类学的发展过程和具有的特点却与其他区域性人类学大不相同。

    从社会人类学的学科传统来讲,其目标是“通过‘异文化’(other cultures)的探寻获得对‘本文化’以致全人类的理解并从这种理解中寻找文化沟通和反省的道路”⑨。不论布朗还是埃文斯—普里查德等人类学大师都认为“社会人类学者务必以‘异文化’或‘简单原始社会’为研究对象”⑩,而对本土文化和文明社会的研究通常被划定为社会学的研究。

    但汉学人类学研究的是一个“复杂的文明社会”,而不是一般人类学所研究的简单、无文字、无国家的部落的社会。因此人类学一般通用的在简单社会的研究中发展起来的社区民族志方法及有关的理论用来研究中国并不完全适用。此外,汉学人类学的开创者不是来自西方的人类学家,而是中国本土的人类学家。20世纪30年代费孝通、林耀华等一批年轻的中国学者被派往海外学习社会人类学,他们后来用英文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本土社会的成果。费孝通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对中国年轻的人类学者采取了较为开放的态度,他在为费孝通的著作《江村经济》写的序言中认为“《江村经济》一书将被认为是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11},因为这开创了作为本土研究的社会人类学的新领域,而且有可能使社会人类学把注意力由“简单社会”转向“复杂的文明的社会”。

    中国是一个有国家的社会,汉学人类学的分析要体现出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和“历时性”,就必须走出传统人类学功能主义的“封闭性社区整体论”和“无历史”的局限。因此为了适应研究对象所具有的特点,汉学人类学在研究方法上不仅使用人类学的传统民族志研究模式,而且采用国家与社会的研究框架,力图在“小地方”的社会场域的描述之中体现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以对中国汉族村落社会的宗族研究而闻名。他在方法论上强调中国的村落研究应该注意探讨国家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的关系。他于1958年出版了《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12},在该书中他提出,一定区域宗族的发展程度受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制约,中国东南地区宗族组织之所以比其它区域更发达,主要原因是该地是远离国家权力中心的“边陲地带”。

    萧凤霞的《华南的代理人与受害者》一书对珠江三角洲一个乡级社区进行了研究,该书较为集中地体现了社会人类学的社区研究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关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皇权止于县政”,国家政权只延伸至县一级,而县以下的广大乡村地区是自治性的社区,主要由民间社会组织控制。但萧凤霞认为,传统时代国家与乡村社会并非完全分化,因为国家通过意识形态和象征的等级制度把地方的精英吸收到国家的势力范围之中,并进而利用他们的网络控制民间社会和社区生活。而晚清以来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使国家的行政力量更是不断地向乡村社会延伸,力图将社区变成“细胞化”的社会控制单位,把新政治精英阶层改造成这些“行政细胞”的“管家”,造成社区国家化的倾向。萧凤霞认为联系着国家与地方社会的地方精英扮演着“代理人”的角色。

    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同样对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极为关注,不过他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述是从经济人类学的路径展开的。他发现中国乡村社会中,经济因素决定了非正式的市场区系与正式的行政区系建立在同一个基础之上,即它们均位于地理上的同一空间格局。这就使得在中国,国家与社会不是对立的,而是在社会空间上密不可分的{13}。

    黄树民的村庄民族志虽然没有明确地使用国家与社会的理论框架,但他通过细致入微地描述一个村庄党支部书记的人生经历,从而将宏大的社会变迁史与微观的村落史和个人生命史有机结合起来,说明来自国家上层的政治变革是如何影响一个人乃至一个村落的政治、经济、文化变迁的{14}。

    总之,虽然海外的汉学人类学研究突出地反映了把中国当成是“异文化”的西方人类学者的看法,但它的独特视角及理论框架,包括国家与社会的理论对于反思传统中国的社会变迁具有无法漠视的重要作用。

    四、讨论与反思: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的解释限度

    任何一种理论的解释力都是有限的,真理只是针对其所要解决的问题而存在。国家和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研究框架替换了旧的研究范式后,旧框架导致的旧问题随之消失,但新的框架也可能带来新的问题,因此需要对这些新的问题做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实际上,国家与社会框架在中国研究领域运用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怀疑与争论。虽然不少学者承认这一框架有助于从整体上更为准确地说明中国历史和现实的变化,但也有不少学者指出其存在的局限性,认为其分析理路的确当性是需要在不同场景下加以证论的。

    1. 西方话语与本土经验的冲突

    在有关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研究中,“国家”与“社会”的概念和分析框架的普遍使用已达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至于绝大多数研究者对这些概念和框架的历史和文化限度缺乏足够的反思意识。政治学理论中,“国家”(State)的涵义是有特指的。“国家一词是在14世纪到17世纪末逐渐演变为表示政治实体的一般概念”,“许多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都同意‘国家’一词的运用应当仅限于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后在欧洲发展起来的那种政治共同体,笼统地运用国家一词来表示一切政治实体将会歪曲和混淆历史发展过程”{15}。而“社会”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国家”概念的对应物出现的。在不同的学者那里,“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不尽相同,但一般的倾向认为“社会”具有“私人的”、“市民的”和“经济的”特征,而国家具有“公共的”、“政治的”特征。

    国家与社会理论作为一种西方的理论,是对西方社会历史实践的一种概括与总结。而把具有特定内涵的、源自于西方的“国家”与“社会”概念照抄照搬地运用于非西方文明,就有可能导致对历史的歪曲和误读。比如在讨论政治学的核心问题——秩序问题时,西方政治学是从权利分化与交换的立场来讨论的,认为秩序的基本问题是权利的界定。而“国家与社会”理论正是从这一立场出发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强调以市民社会制约国家的权力扩张。中国传统的秩序论证从“合”的立场出发,主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整体统一,并认为这是达成秩序的前提,权利分立在这里不仅不是讨论秩序的前提,而且可能被视为有悖于秩序建设{16}。因此,不加反思地直接套用“国家与社会”的框架来分析中国经验,可能会忽略中国区别于西方的权利分立而特有的界限模糊、秩序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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