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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探析

    时间:2020-05-22 07:53:2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与不断完善,不仅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巨大变化,而且也给中国社会结构带来了巨大变化,中国社会治理结构出现了从“一元治理”向“政府、市场、社会”三元治理体系的演化。新社会组织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它包括三部分: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其中社会中介组织是主体。国外一般称这类组织为“非政府组织”或有别于政府和企业的“第三部门”。经济社会的转型使得新社会组织得以前所未有的发展,也使新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面临着新的整合和调整。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大多数新社会组织成了无上级主管的“自由人”。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不能无上级,党员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新社会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对新社会组织的领导,探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已经成为新时期党建工作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新社会组织发展对党的执政方式提出的新要求

    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基,建立在她对社会各个领域发展的有效控制和对社会各个阶层政治诉求的高度整合的基础上。把党的组织建立在各种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党建模式,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基础的制度安排,也是党对基层社会实施有效领导的基本方式。新社会组织的崛起和壮大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新社会组织的生成是同我国当今社会的发展进步相伴而生的,不断发展的新社会组织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另一方面新社会组织的崛起是转型期我国政治生态中的新现象,对我国的政治体系和党的领导构成了深刻的冲击。多样化的新社会组织渗透在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在各个角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这种格局打破了执政党对中国社会的全面渗透和各种组织资源的绝对控制权,从而对执政党的执政方式提出了新要求。

    (一)对党的执政理念提出了新要求。在传统的管理理念中,执政党的管理是主导性甚至是唯一性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党政的管理逐渐从非公共事务领域退出,这样就需要增加市场主导和社会主导两个管理主体,与此同时也自然把新社会组织这个主体突现出来。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必将导致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公民社会的发展壮大又引发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演变。根据俞可平的概括,随着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由公民社会组织独自行使或它们与党和政府一道行使的社会管理过程不再是统治,而是治理。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其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①党要加强对新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维护政权和社会稳定,必须把新社会组织的精英分子纳入自身的政治系统,并使得他们的利益在这个政治系统中得以直接伸张。②

    (二)对党的政治整合功能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传统的单位制的逐渐淡出,新社会组织成为人们参与社会生活、表达利益的重要单元。因此,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是执政党新时期所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基层工作必须实现观念和体制上的转变,努力扩大党在基层的覆盖面,包括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党组织的覆盖面两个方面。党的工作覆盖面和渗透力应该是百分之百,而党组织的覆盖面就不必百分之百。必须以社区为着力点、以社会服务为导向,按照“有所建,有所不建”的原则来对新社会组织进行政治整合。以利益关怀、精神关怀、政治关怀、生活关怀来加强党在民间组织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凝聚力,从而在新的社会结构和新的社会生活中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整合。

    (三)对党的运行方式提出了新要求。作为一种普遍现象,新社会组织的发展给世界各国政党活动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政党面临着利益表达和精英聚集的功能被替代的挑战,政党面临着管理手段进一步民主化、法制化的挑战等。中国共产党希望推动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希望它们能够承担一部分社会公共职能,以缓解全能政党的压力,又担心它们在自主性和独立性上走向极端,离执政党和政府愿望太远。这种双重性不可避免地使政府对新社会组织的监管在短时间内无法有序化,无序化的监管又会导致执政党处理国家与社会关系时处于夹缝之中举棋不定。如何适应并牵引这种转轨有序化,对中国共产党的运行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③

    (四)对党的政治社会化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对执政党来说,有效实现政治社会化是执政成效的重要内容。过去,政治社会化主要是通过大规模的政治理论宣传和运动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影响基层政治。④显然,这种“注入式”的政治社会化模式,与新社会组织的内在需求存在差异,也不符合党民主执政的要求。传统的政治宣传方式往往善于通过建立的党组织体系来进行。显然传统政治社会化的方式还存在很大不足,关键是执政党要关注新社会组织的价值预期的实现问题,要通过体现执政党意志的法律、法规产生影响,要通过执政党的精英行为产生影响。

    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面临的难点与困境

    自改革开放以来,新社会组织在我国逐步兴起,近年来呈加速的势头,如何将新社会组织纳入党的活动视野,加强党对新社会组织的领导和引导,努力开展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课题。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既不同于传统的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又不同于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因此这类组织的党建工作并无现成的经验可循,面临着诸多方面的难点与困境。

    (一)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发挥缺少强势的行政依托。传统社会组织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其治理结构多沿袭机关事业单位的体制和机制,政治性强、民间性弱,而党组织可以依托强势的行政组织,直接发挥其在组织内和体制内的政治核心作用。新社会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发产生的,民间性强,这些非政府性或民间性、自发性的组织不代表政府的立场,不是政府或者国家的附属机构,这就决定了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定位和职能实现没有行政权力依托,缺少完善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新社会组织面广量大,种类复杂,甚至同一种类新社会组织的生成机制也有所不同。因此与传统社会组织单一的单位制党建相比,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更为复杂多样,决定其定位也各不相同。

    (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功能定位模糊。《党章》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农村等领域的党组织有明确的定位,如“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保证监督”等,但对于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定位却不明确,理论指导不明晰,部分党务工作者对开展这一领域党建工作没有底气、缺乏信心。⑤实践中,人们对于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与业主的关系如何协调,党员在新社会组织中如何实现自己的政治诉求等问题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些党组织成员是企业领导层的行政下级,自身的经济利益决定了党员很难发挥党的监督作用,这种关系的不顺严重阻碍了党组织发挥作用。由于新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党组织的管理体系也存在相应问题。

    (三)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开展的难度较大。新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数量多而规模相对较小,员工流动性强,大多数管理比较松散,党员绝大多数是“流动党员”,再加上开展党建工作的力量薄弱,难以经常进行逐一的调查摸底,因而在这一领域到底分布多少党员也就难以掌握。已经建立了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其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中层管理人员兼任,而党员绝大多数是工薪阶层,“雇佣”色彩很浓,加之业务工作繁忙,平时很难开展组织生活。同时党组织学习教育的形式单一,缺乏新意和有效性。绝大多数党组织开展教育还是沿用传统的教育形式,单调、枯燥,难以受到广大党员的欢迎。

    (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要求与资源配置的不统一。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具体要求体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这个目标要求需要有充分的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的支持,需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党建干部和党务工作者。但是,在现有情况下,相当一部分联合党支部和临时党支部处于松散性管理状态,党务工作者大多是兼职。由于新社会组织普遍以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为取向,业务管理工作繁重,很难有精力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日常的党建活动,这使得党组织难以全面了解党员情况,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难以落实,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开展党员活动难以保证。⑥另外,可供选择的高素质党务干部很少,难以形成一支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

    三、构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机制的路径选择

    新社会组织的成长以及新社会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具有的影响力决定了新社会组织党建的有效发展对执政党建设与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积极有效地开发与运作新社会组织党建的执政资源以及构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明确职责,完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保障。加强各级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机构力量,规范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机构职责。推动完善区县、社区(街道)和乡镇社会(综合)工作党委的职能,重点对基层综合党委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职能等出台指导性文件,构建上下对应、工作联动的新社会组织党建网络。通过认真抓好“班长工程”、扩大人才选聘范围、加强教育培训等方式,努力构建能适应新社会组织特点的以支部书记、党群工作者和党建志愿者组成的人才队伍,使之成为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骨干力量。加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建设,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管理和领导人才。把新社会组织作为一个界别,在推荐各级各类代表和“评先树优”时,对其中的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给予合理的比例分配。建立党务工作者经济待遇和解雇报告制度,新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书记享有与中层以上业务或管理人员同等的经济待遇,解雇党务干部,须事先向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说明原因,征求意见。

    (二)分类管理,构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大格局的机制保障。根据不同新社会组织的特点,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属业、属地管理相结合,探索社区党建、单位党建和行业党建“和谐共进”的新体系,积极推进区域性“大党建”的建设。专业性强、党员流动性强的新社会组织,可以属业管理为主;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强的新社会组织,应以社区管理为主,党组织隶属社区党组织。⑦充分发挥现有商业联合会、文联、社联、科协等联合组织的作用,对其积极扶持和政策引导,使其协助党承担起领导、管理、服务新社会组织的责任。这些联合组织可以建立党委,可以视情况管理若干有关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这些联合组织作为财政的预算单位,其党务干部和党务活动经费可以由财政列支。社区党组织要将这类新社会组织作为驻区单位纳入区域性“大党建”的管理范围,实现社区与新社会组织党建资源的互通有无、资源共享与合理配置。

    (三)形成合力,探索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资源保障。新社会组织党建经费的特点是非制度性,缺乏长期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经费支撑脱离社会资源配置的主渠道。大力改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经费状况,为其正常开展工作和发挥有效的作用提供必要和稳定的经费保障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为此,必须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党建经费支持制度,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新社会组织要从管理费中列支部分资金,作为党组织活动经费。各业务主管单位、行政挂靠单位有帮助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解决经费不足的义务。同时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整合社区文化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学校等活动场所资源,使其成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的阵地。开发建设适应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载体和平台,增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和白领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效率。

    (四)营造氛围,培育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文化保障。在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的进程中,完善与精致的制度结构与体系安排固然重要,但积极主动地培育党建制度文化与党员党的意识,并使这种文化与意识内化为每个党员乃至整个社会的主导价值取向,则更为重要。⑧在整个组织与社会层面营造良好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氛围,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提高新社会组织成员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认同度。要有效开发与整合新社会组织的各种社会资源与政治资源,营造新社会组织党建的合力氛围与制度文化生态。可以借助工会的地位与职能开展党建工作,人员相互交叉任职、合作,以工会为载体增强党建工作的影响力与辐射力、渗透力。

    注释:

    ①③尹德慈:《中国民间组织发展与党的执政方式研究》,《探求》2004年第3期。

    ②刘宗洪:《执政党建设的新视野》,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78页。

    ④郭亚丁:《民间组织发展与党的民主执政方式》,《社会主义研究》2005年第4期。

    ⑤束锦:《江苏省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问题及对策研究》,《探索》2008年第2期。

    ⑥《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上海党史与党建》2008年第2期。

    ⑦何庆明:《构建新社会组织党建统筹发展新格局》,《中国民政》2009年第3期。

    ⑧康晓强:《民间组织党建的双重发展路径》,《党政论坛》2008年第4期。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教研室副主任,讲师

    责任编辑:晏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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