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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美政治选举制度比较分析

    时间:2021-01-25 07:57:4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中美两国作为政治形态不同的国家,由于双方在历史背景、文化习俗、生活方式以及政治组织形式上有很大不同,因而两国在政治选举制度上表现出了一定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中国政治体制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而美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制,二者在选举制度上产生了不同的方式。中美双方都是按照从地方到中央的选举程序,但在政治基础和选举模式上表现出一定差异,对两国的政治选举制度和选举目标及效果的实施,都产生了相应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政治;美国政治;选举制度;比较分析

    选举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事务和进行国家治理的重要形式。在现实的国际社会中,选举已融入到不同国家和国际行为体的政治活动中。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体系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国,尽管二者在国家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上不同,但双方都实行了一定的政治选举,体现出政治生态的多样性和民主性。

    一、选举制度的概念界定

    选举制度主要是统治阶级依据法律规定,通过相关程序,对国家公共事务人员进行公开选举的各项制度总和,以实现政治权力的获得和行使,促进国家政治环境的平稳。选举是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履行政治义务的有效手段,因而在主权国家和非政府组织等多个政治行为体中,都已经成为政治生活的常态,对政治组织和政治团体的权力实施和政治活动,都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由于不同国家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历史特点,以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不同,导致国际行为体的政治选举制度产生差异,包括选举程序、选举方法和选举效果等方面,都出现了或多或少的差别和不同,主权国家和非政府组织等政治行为体对政治选举制度的发生、发展和完善等工作方式上,采取了不同的政治方法和应对策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治选举制度的有效推进和不断完善。同时,伴随全球化趋势在国家和地区间的深入发展,新的社会现象和多种元素渗透到政治选举中,如中国全国人大的电子投票,美国奥巴马利用互联网拉动选举,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代政治选举的多样化特点,也反映出选举已经成为不同政治行为体实施政治活动的有效方式和常态模式。

    二、中美政治选举制度的历史背景

    1.中国政治选举制度的历史背景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拥有五千年璀璨的华夏文明,在政治构建上具有丰富的政治基础和传统的政治组织形式。然而,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使中国政治大体上形成了以家族血缘关系来传承国家权力的政治模式,并实现国家政治权力的交接和更替,因而在中国历史上的很长时期,中国政治没有出现选举制度的政治生态。到了近代以后,随着西方民主政治模式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展,以及西学东进的积极影响,如孙中山领导的近代民族资产阶级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一定程度推进了中国政治选举模式的建立和选举制度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从地方到中央的各级政府,都应建立相应的选举机构,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公共事务人员进行选举,不仅极大的推动了国家政治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促进国家各级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政治生态的长期稳定,而且进一步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有效实施,对于中国政治的良性发展,从法律上给予了更大的保证。

    2.美国选举制度的历史背景

    虽然美国的发展历史还不足三百年,但美国的政治选举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不仅推动了美国政治民主模式的发展,而且促进了美国政治生态的长期稳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美国的政治选举制度适合了美国政府政治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美国的政治选举制度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在美国,当大众团体能够组成全国性的组织,形成超越地区差别的政策需求,社会项目就能最终实施”[1]。究其原因,这与美国政治发展的历史背景有一定联系。美国政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实行了“三权分立”的西方民主政体,从1776年美国建国时颁布的《独立宣言》,至1787年制宪会议上通过的美国联邦《宪法》,都明确提出美国实行政治选举制度。19世纪中后期法国大革命提出的政治选举主张,对美国政治选举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使美国政治在继承欧洲大陆的选举政治后,结合了北美地区本土政治特色,形成了美国的政治选举模式,尤其是美国政治还包容了欧美地区的民族特色和传统习惯,吸收许多移民美国的民众思想和政治价值观,因而美国政治选举制度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体现出鲜明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3.二者的背景差异比较

    从以上中美政治选举制度发展的历史背景可以看出,二者形成的政治背景不同,因而导致其政治基础产生差异。中国政治选举制度是在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背景上,借鉴近代西方政治制度的经验而建立起来的,因而具有传统性和现代性相结合的特点,是东西方政治在现实性上的有机结合。“立宪会议阶段以第一个正义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为指导来确保人们自由享有的平等,并保证政治程序符合正义原则,就能够使政治正义得以实现。”[2]纵观美国的政治选举制度,从历史主线的发展脉络可以看出,其根源依据于欧洲大陆的民主政治架构,在政治选举形式上突出了资产阶级的多元特点,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现代性,因而其政治背景不同于中国政治选举制度,一个是以实现资产阶级利益的目标实现为政治基础,另一个则以实现无产阶级的利益目标为基础,二者在本质上是多元性与人民性的区别。

    三、中美政治选举制度的异同分析

    1.中美政治选举制度的相同点分析

    虽然中美两国在政治组织形式上有很大不同,但两国在政治选举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相同点。

    首先,选举程序上相同。中国的政治选举大体上是由地方选举,然后再逐级向中央一级选举,主要是由地方选举机构选出人大代表,由县、市、省到中央,这样由下而上选出全国人大代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代表选出国家领导人。美国的选举也是从地方到中央的自下而上选举,先是由各州的选民选出选举人团,然后再由参选的不同政党选出每个政党的总统候选人,最后由总统候选人展开竞选,通过各州的选举人团选出总统。由此可以看出,中美两国在选举程序上是相同的,都是自下而上的选举。

    其次,都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结合。对于中国来说,在选举基层的人大代表方面,主要是直接选举,而在全国人大选举国家领导人时,则是由全国人大代表通过直接选举方式产生,这相对于基层民众来说,则是间接选举。而在美国政治选举过程中,先是由各州选民通过直接选举,选出选举人团,然后由选举人团选出总统,这对于基层选民来说是,选举选举人团是直接选举,而选出总统则是间接选举。因此,中美两国的选举在不同阶段,都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有机结合。

    再次,选举的范围相同。无论对于中国还是美国,双方选举的范围是相同的,都是面向全国范围的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反映出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都是面向全国范围内的所在区域选民直接选举。美国联邦《宪法》也明确规定,美国18周岁以上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它限定条件的除外),同样体现出美国的地方选举,也都是面向全国范围内的所在区域选民的直接选举。因此,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中美两国的选举范围是相同的,都是面向全国范围内的选举。

    最后,二者都坚持选举平等性原则。中国在政治选举过程中,对于符合法定程序的公民来说,无论男女,都具有平等参与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而在美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民也不论男女,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上,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因此,中美两国在选举过程中,都坚持了平等性原则,这对于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达到了公平公正的效果,有力地拆家了两国政治生态的稳定和长期发展。

    2.中美政治选举制度的差异性分析

    中美两国在选举制度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不仅由两国的政治体制决定的,而且还与中美两国的文化传统、政治体制与价值观念有一定联系。双方选举制度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意义上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差异。中美两国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方面有很大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论其性别和出生,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然而,美国公民在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方面,却有一定限制条件。一是普通选民年满18周岁。二是参议员的选举年龄应达到20周岁且在美国居住9年。三是众议员的选举应年满25周岁且在美国居住9年,四是美国总统选举年龄要达到35周岁且在美国居住14年。可以看出,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在普通选民方面年龄相同,但在参议员和众议员的选举方面,年龄和其它条件,还是受到一定限制,包括资金、能力、资历和家庭背景等多个方面,也会对选举产生一定影响。玛丽·道格拉斯认为,“通过投票做表决的功效在于发现权威的解决办法。投票者的角色,是要表达他们对正在被寻求的真理不同程度的理解”[3],反映出选民的投票是要表达他们的政治愿望和生活追求。

    第二,选举机构设置的差异。中美选举机构在设置上有一定不同,表现在时间上的跨度或常规性的设置与否。中国的选举机构是不常设或临时性设置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般都是在开会时才临时设置。中央一级选举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由其常务委员会来主持选举,基层选举委员会则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乡(镇)选举委员会来进行,而在选举过后则会撤销。反观美国选举机构,都是有明确设置时间的,而且在设置上都是常设的。美国中央一级设有明确的选举委员会,称为联邦选举委员会,由总统、副总统等多人组成,包括对众议院、参议院议员和美国总统的选举。美国的各个州和地方也都设置了选举委员会,由州和地方设置的选举委员会来主持选举。

    第三,选举规则的差异。选举规则的不同,使得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出现了很大差异。中国采取过半数票即当选的绝对多数制,而美国在选举过程中则实行“相对多数制”的方式,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而不需要得票过半数。《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体现出中国从地方选举到中央选举,候选人得票数过半数以上即可当选。然而,美国的选举规则与候选人的当选与中国不同,美国先是由各州选举,当总统候选人获得了某个州选举人票的简单多数时,则该总统候选人按照“胜者通吃”的原则,获得这个州所有选举人的选票。由以上可以看出,中美两国在选举规则上有很大不同,这与双方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的发展有一定关联。

    第四,选举来源经费的差异。中美两国政治选举经费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公费还是自筹经费上。从经费来源方面看,中国政治选举的经费来自国库,而美国政治选举的经费则来自社会多方自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明确反映出中国选举经费来源于国家拨款,包括中央一级和地方各级选举。纵观美国政治选举经费,则来源于社会多方筹措,既有利益集团、公民个人、政治行动委员会方面的捐助,还有政党资助、候选人本人和家族、政府补助等方面的经费来源。同时,美国政治选举还可以通过音乐会、演讲、聚餐会以及发表电视讲话等多种渠道,进行选举筹集,以达到为选举而私募基金的目的。由此可以看出,中美两国政治选举经费的来源是不同的,而且有很大差异,本质在于公费拨款选举还是社会私募选举基金。

    第五,当选制度的差异。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在选举方式和当选时间上存在一定差异。中国政治选举要求政治候选人在选举期间,不得从事拉票和贿选等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将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美国的政治选举方式则有很大不同,美国政治选举人包括总统候选人,可以通过游说、吸收社会资金、网络拉票等多种手段,以达到政治选举目标的实现。同时,中美领导人的当选时间也有所不同。中国政治领导人经过选举后,每届任期为5年,而美国总统候选人当选总统后,每届任期为4年。由此可以看出,中美两国领导人在选举方式和当选时间上存在一定差异,反映出中美政治选举在当选制度上有很大不同。

    3.中美政治选举制度的特点比较

    通过中美两国政治选举的差异性比较可以看出,双方在选举制度上存在一些特点。首先,广泛性特点。无论中美两国选举的程序和方式如何,双方选举都是面向全社会,将广大人群纳入到选举范围之内,因而体现了选举过程中最广泛人群参与的特点。其次,平等性特点。对于中美两国来说,两国选民在参与选举的过程中,都具有平等性特点,尤其是对于普通选民来说,在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的年龄结构和权利及义务上,都具有平等性。再次,独立性特点。中美两国由于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等方面存在很多不同,因而双方的政治选举具有各自的独立性,不仅在选举经费上,而且在当选制度上,有很大的不同。

    最后,稳定性特点。虽然中美双方政治选举制度不同,但是两国在多年的政治选举中依据各自制定的规则,使双方的政治生态保持了长期的稳定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两国政治选举制度的优越性。因此,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制度具有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规则和历史特点。

    四、中美选举制度的优劣比较

    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制度虽然存在很多差异,表现出了各自的优越性,同时在多年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足。

    1.中美政治选举制度的优势

    (1) 中国政治选举制度的优势。中国政治选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及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选举,这种选举的优势是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的直接参与,真正体现政治选举对于人民主全赋予的本质。另一种是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以及市级(设区)人大代表,则由下一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即以间接选举方式产生。这种选举优势在于能够真正体现代议制的本质,因为是有代表绝大多数人意志的少数人来选举出少数人,而这部分少数人又代表了绝大多数意志的意志。卢梭说过,“在我看来,拥有一个人数较少的议会,使其成员获得更多的自由,这比增加他们的人数而又在商议时限制他们的自由更为可取,因为当人数增加时人们总是要被迫限制自由”[4],反映出选举制度的特点,在选举过程中的表现。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也是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体现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意志,因而这种政体促进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5]

    (2) 美国政治选举制度的优势。美国政治选举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各州选举人团的选举,而是美国总统的选举。对于第一种情况来说,选举人团的选举实行普选制,即由各州的普通选民选出选举人团,这是一种直接选举。然而,对于美国总统的间接选举,则是非直接选举,真正决定总统候选人胜选的关键在于选举人团,而非普通选民。从这种情况看,美国政治选举也并非绝对的民主,在某种意义上是相对的民主。但是,美国政治选举全民参与程度高,其优势在于被选举权的要求比选举权要求高,尤其是选举的监督机构更加完善,不仅有常设的选举监督机构,而且候选人还要接受来自社会多方的监督,包括普通选民和政党的监督,反映出美国政治选举监督的力度比较大。因此,美国政治选举制度在选举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优势,不仅反映出人民的主张和意志,而且促进了美国社会的长期稳定和政治生态的发展,以及人民权益的维护。

    2.中美政治选举制度的劣势

    (1)中国政治选举制度的劣势。中国政治选举制度的劣势在于非直接选举的情况较多,直接选举的情况较少,只有县乡级有直接选举的机会,有时造成最底层民众没有选举机会,因而对于全民选举来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对于公民选举来说,选民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要求上是一样的,而对被选举权没有做更多的要求,这对于中国政治民主高水平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限制作用。

    (2)美国政治选举制度的劣势。美国政治选举看上去是很坚持原则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按照选举程序和正常规则进行,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程序实行,而是保持了比较灵活的选举程序和方法。例如,当总统候选人所在政党选举人在一州所得选举人票,超过另一总统候选人所在政党选举人的选票时,则得票多的总统候选人将全部获得该州所有选举人票。这种方式并一是两位总统候选人都会获得该州的选民选票,显示出美国总统选举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一人一票绝对选举,而是在选举原则上表现出了一定的灵活性。因此,由以上可以看出,美国的总统选举在民主实现方式上也是相对的,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绝对的民主选举。

    五、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制度的完善

    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在一定程度上适合了两国政治生态的发展,但仍有一定的不足。因此,双方应找出进一步完善的措施。首先,应提高政治候选人的素质。对于被选举人来说,应提高其参选的标准,包括知识、能力、资历等,这样有利于提高政治治理水平。其次,不断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无论对于中国还是美国,双方的政治选举在很多方面是间接选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选举的范围,尤其是容易忽视最底层民众的意志。因此,扩大直选的范围,有利于体现最广大民众的意志和主张。再次,引入公平的竞争机制。由于公平的竞争机制能够促进政治候选人通过正当的方式,实现政治权力的获得,来为广大民众服务和做出贡献,避免利用不正当竞争方式来实现权力寻租,不仅损害广大民众的意志,而且对国家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制度应不断引入公平合理的政治竞争机制,这样对于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习近平指出,“中美两国合作好了,就可以做世界稳定的压舱石、世界和平的助推器”[6],反映出中美关系的重要性。最后,探索符合中国的选举工作。中国政治选举制度,不仅要实现部分选举的专职化工作方式,而且要找出合适中国国情的政治选举制度,从而使选举过程更加公平公正,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力和被选举权力,促进中国政治选举制度的成熟、进步和完善,以达到中国政治生态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期健康发展。

    六、结论

    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制度在选举程序上具有一定相同性,但由于双方在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政治制度、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很多不同,因而两国的选举制度又表现出根多的差异性。这些差异主要集中在被选举权的规定、选举机构的设置、选举规则制定、选举经费来源,以及当选制度方面有很多不同,因而对双方的选举过程和选举结果产生不一样的影响。然而,中美两国选举制度却适合了双方的政治稳定和政治生态的长期健康发展,这从侧面反映出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相较于不发达的政治体制和政治选举制度来说,具有明显的优势。尽管中美两国政治选举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劣势,因而双方应查摆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如提升候选人素质、扩大直接选举范围、引入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等多个方法,使中美政治选举制度更加成熟和完善,从而推动中美两国政治生态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期健康发展,以及人民权力的维护,以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进一步促进中美两国政治民主化建设进程的高水平发展。

    注释:

    [1][美]理查德。拉克曼著,郦菁、张昕译:《国家与权力》[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26页.

    [2]孙平:《当代美国新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研究》[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10-311页.

    [3][英]玛丽·道格拉斯著,张晨曲译:《制度如何思考》[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年版,第100页.

    [4][法]卢梭著,刘小枫编,崇明、胡兴建、戴晓光等译:《政治制度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年版,第74页.

    [5]刘亚军:《政治学基础理论研究》[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01-102页.

    [6]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79页.

    作者简介:王颖: (1991- ),女,汉族,吉林抚松人,中共党员,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15级外交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区域与国别研究;大国关系与中国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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