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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知识分子记忆写作中的“自传”与“回忆录”

    时间:2021-02-19 07:52:4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本文以1990年代以来的“右派”“亲历性写作”为例,讨论当代知识分子的“记忆写作”。这一历史区间知识分子叙述当代历史的文字,在很多方面符合一般意义上的所谓“自传”——如果我们参照法国学者菲力浦·勒热讷《自传契约》一书对“自传”这一文体定义的话:“一个真实的人以其自身的生活为素材用散文体写成的回顾性叙事,它强调的是他的个人生活,尤其是他的个性的历史。”a本文将这一概念作为讨论的基点,循此出发,将“记忆写作”范畴里的右派亲历性写作做为“自传”来看待和分析。换言之,本文将借用较具代表性的“自传”概念和理论,来梳理、分析这类写作。

    在法文里,“自传”(autobiographie)一词由三个拉丁词根构成:auto(自身)-bio(生活)-graphie(书写),合起来就是“一个人写他自己的一生”,或者说是某个人总结其人生的叙事。只不过目的略有差别:有的是为了怀旧,有的为了发泄怨恨,有的则是希望为别人树立榜样之作,或者为了补偿某次挫折、建立某种交流或延续某一传统。在文化史上,自传的写作和阅读,是一种与某一文明形态发展相伴随并与之密切相关的历史现象。

    勒热讷认为,作为一个复杂的、不稳定的类别,“自传”和大多数文学“体裁”一样,只是在形式、主题和创作方式上符合某些条件的文本类别。《自传契约》一书的译者杨国政在“译者序”里讲到,自传往往与回忆录、传记一道被视为“历史”一类的书籍,主要被当做研究社会历史事件和个人生活的资料来使用,因此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被排斥在“文学”这一范畴之外,即便一流的自传被列进了“文学”的范畴,它也还是难免受到歧视——如至多被视为二等文学作品看待。评论界对它或者忽略不计只字不提,或者语焉不详一笔带过,只看到或者强调其资料、史料价值的一面,而往往忽视、贬低其思想和艺术上的价值。一方面,人们对自传的阅读和评论不能算少,但另一方面,对其有深度的思考和研究却不多。在法国,这一状况在1950年代得到扭转。这要归功于一大批著名作家,如萨洛特、莱里斯、萨特、勒杜克、佩莱克、巴特等对自传的偏爱,使得自传在创作上迎来丰收、走向繁荣,进入高潮时期。从这时起,自传终于甩掉了二流文学或者边缘文学的帽子,作为一种独立体裁真正登堂入室,跻身“文学”的殿堂。与此相关,自传研究也借着这股自传创作的东风,成为文学批评的一股热流。b

    自1990年代以来,基于个体记忆的知识分子“自传”写作为数众多、蔚为大观,范围涉及各行各业,其中尤以“右派”群体的写作最具代表性。而依照我对1990年代以来“右派”写作的梳理分类c,本文所涉右派亲历性写作,数量繁多,而且庞杂。既有难得之佳品,同样不乏泛泛之作。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自传(及回忆录)写作的研究,应该说到目前为止,与创作的盛况相形见绌。或者说,从“自传”理论的角度来研究知识分子的记忆写作,还有极大的空间,亟待进行相关梳理和研究。

    首先,我们要区分自传与回忆录,这是两个经常被混为一谈的文体概念。有人认为:“回忆录与自传的区别是,回忆录叙述的主要对象通常不是作者本人,而是与作者相关的其他人物或事件。自传中当然也会涉及时代背景、社会关系网络、与他人的交往并接受他人的影响等等内容,但传主即自传作者本人是这一作品的社会关系网络的中心结点。而回忆录中虽然也会说及自己,说及自己的身份,甚至会说及自己的一些人生经历,但说这些的主要目的通常是为了更好地说明自己与所回忆的历史事件、社会问题、公众人物或其他相关人事的关系。也就是说,回忆录的作者并不是回忆录的主人公,而是回忆录中的社会事件亲历者或见证人、他人故事及焦点事件的关系人。”d也就是说,回忆录中的作者,更多的是作为一个“证人”而存在,他以个人的视角,来反映大大超出了个人的范围的话语对象,在这个意义上,回忆录是作者个人所隶属的社会和历史团体的历史。而在自传中,个人本身就是话语的对象,它追求的是生活的意义。写自己的历史,就是试图在文字里“塑造自己”,这一意义要比“认识自己”来得重要。详细一点就是:“自传首先具有一种非常经验式的记忆现象学。叙述者重新发现了过去,但这是在记忆力难以把握的状态下发现的,叙述者乐于把记忆力的种种活动记录下来:他不仅写下那些保留下来的有深刻印象的往事,而且记录在多年遗忘之后又浮出水面的往事的神秘特点、重新把握过去的困难,尤其是记忆的零散和空白特点。”e在“重组”记忆的过程里,纷繁杂乱的往事一起涌向作者。作者在搜寻记忆、进行书写的同时,不得不经常思考并出入、游走于“记忆”与“叙事”之间。

    在这一叙事实践中,个人渴望、试图通过写作来重新定位或建构自己的“身份”,通过写作和作品的出版流通,通过阅读的行为,与读者建立一种直接的交流和对话:“自传在作者和读者之间建立起一种新型关系:阅读变为一种交流现象,文本仅仅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的透明的中介。”f为了与设想中的读者群体进行对话,自传作者在写作过程中除了要和“过去”、和“历史”进行沟通之外,而且还要求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剖析和暴露自己。作者不可避免地要对自身进行反思,并将自己的“问题”提交给读者去思考。

    在勒热讷的自传理论里,自传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交流,必须通过他所说的“自传契约”才能进行的。在他看来,探讨自我行为的含义、方式和意义,乃是自传作者的首要行为。他曾经举例说,文本一般并不以作者的自我介绍开场(如我出生于某年、某月、某地,成长于……等等),而是经常以特定的话语套路或者模式,即他所说的“自传契约”而开始。除了自传以外,类似的契约也经常出现在回忆录的“开场白”,如作者陈述自己的写作意图或目的,介绍写作背景,解释写作方式,反驳异议或批评等等。这样一种开场白对于自传作者来说,其重要功能在于他要揭示的是关乎他个人,甚至是他自己的“真实”或者“历史”。《自传契约》的翻译者杨国政对“自传契约”做了更进一步的阐释,他认为自传契约“就是作者的某种暗示或公开的表白,作者在其中表明写作意图或介绍写作背景,这就像在作者和读者间达成的一种默契,作者把书当作自传来写,读者把书当作自传来读。”g

    以之来观照1990年代以来的部分右派写作,我们不难看到,在很多作品的“序”或者“前言”、“跋”或者“后记”等显要处,作者在表述自己的写作意图或者目的时,高度契合“自传契约”所做的描述:多数作者希望通过自己的回忆,自己亲身经历的书写,来还原、揭示被官方禁闭、或者高度简化,甚至严重扭曲了的历史“真相”。以个人经历或者故事,来烛照历史,以史为鉴,起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之效。部分作品明确地表达了作者(或者为其作“序”的人)写作的“契约”,兹举数例。王培元在为2014年7月出版的邵燕祥《一个戴灰帽子的人》所作的“序言”里,就有以下颇具代表性的表述:

    所谓“历史现场与个人记忆”,亦即通过个人记忆重返历史现场,拒绝遗忘过去,拯救历史记忆,为他们那代人亲历的那段不堪回首又必须审视的沉重、苦痛、荒谬的岁月,留下一份个人的宝贵证词。h

    新闻人、杂文家冯英子i在为何济翔所撰《沪上法治梦》一书所作的《序》中强调:

    我赞成何济翔先生这本书的出版,一是希望我们广大的读者,真正了解一个人被打成右派后过的是什么生活;二是希望这种自毁长城的蠢事,永生永世不再发生;……不辜负何济翔先生以垂暮之年现身说法,为时代留下真实的一页。j

    翻译家文洁若在其回忆录《生机无限》结尾《枕边私语(代跋)》中,写到萧乾讲过:“写东西不能图一时痛快。对过去,不要纠缠在个人恩怨上。尽量站高一些。……写过去,不能陷到过去里边去。说句时髦话:得有点反思。”并进一步感慨:“近来的纪事文学,像《王实味之死》 《乌托邦祭》 《文坛悲歌》,都不是着眼在算老账,而只是希望那种事不再发生。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有责任给后世子孙尽多地留几面镜子。希望他们了解点历史,懂得路是怎么走岔了的。在这个意义上,我赞成大家都来回顾一下那些难忘的日子。回顾,是为了不再重演。领导如真下决心不再重复错误,就会准许回顾。还有什么比通过回顾来确保过去的悲剧不再重演更有利于安定团结呢?……写过去,可要面向未来。”k

    刘乃元在《历劫不悔·前言》中指出:“必须对重要事件做出真实而完整的记录,后人看了才会知道究竟发生了哪些事中国才会变成这个样子。……如果每100名或1000名普通人中,有一个把自己在一个伟大时代的亲身经历写出来,加在一起就是整个国家的历史。这部历史不仅真实而且全面:都写第一手材料,所以真实;写的人多,所以全面。……虽是我个人的经历,但它反映了国家的历史,反映的范围很小,却是真实的。”l

    贾植芳在为张强华《炼狱人生》写的《与悲剧命运的抗争——为张强华同志的〈炼狱人生〉而著》一文里,说该书:“通过对历史的追问和逼视,昭示读者上世纪中期的中国历史和社会是一幅什么样的情景,告诉我们什么是真实的‘历史经验’。它也让我们理解了‘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的真正内涵。这是一部知识分子的受难史与心灵史。作品描写了知识分子在特定的历史时代的沉沦与苦难生活的真情实景。作者的人生故事涵盖了中国的一个特殊历史时期的特色与面影,反映中国知识者的特有悲剧命运。它显示了时代的残酷与人心的险恶,也显示了在特殊的生活环境中人性的美丽与卑污。‘改造’就是要扑灭人心中的真善美本性,发扬人性中的假丑恶,使人变成兽。”m

    以上所引,几乎所有1990年代以来的右派题材自传作品(或者部分回忆录作品),都程度不一地有类似的写作初衷或者倾向——也即所谓“自传契约”。通过“自传契约”这一概念及其标准,我们得以准确区分以自传、回忆录为主体的1990年代右派作品,与以自传体小说为主体的1980年代右派作品。因为“自传契约”清晰地界定了自传与自传体小说(以及一般意义上的小说)——一种与自传创作关系最密切,也最容易被人们所混淆的体裁——的重要区别。不可否认,这两种文本体裁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密深刻的亲缘关系,某些作家也会利用这一点来大做文章。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或许可以说,自传是小说的特例之一:它通常表现为一种叙述者和主人公同一的、以第一人称写就的叙事。但是,严格来讲,旨在讲述作者个人生活、个人历史的自传,意味着在封面、在版权页上署名的那位“作者”、文本的叙述者以及与文本所讲述的主人公名字上的同一。这样一个作者、叙述者、人物与名字三者间的关系。作为一个简明的标准,概括了自传的基本特征。而自传体小说尽管存在后二者在“名字”上的同一,但它一般不存在三者在名字上的同一。

    美国学者海登·怀特认为:“叙事的真实性在于所讲故事与过去现实人物的经历之间的一致性。”n在他看来,与其将叙事当作一种再现的形式,不如将其视为一种谈论事件——无论它是实在的还是虚构的——的方式。因此,我们就不仅仅认为右派作家对右派经历的书写(或者说“叙事”),只是一种简单的再现行为,其中饱含着作者们对于历史的态度和看法——他们用“回忆”的手段和“自传”的形式,来谈论历史,寄托自己的希望。

    随着“自传”(以及回忆录等其他回忆性、回瞻性的文本)的面世、公开出版并产生公众影响,这些原本属于个人经历、个人回忆领域,或者只在小众范围产生影响的“个人历史”,就不可避免地转到了公众领域,其中的部分,将成为所谓“集体记忆”或者“社会记忆”的组成部分之一。如此,我们遭遇并进入到一个由“记忆向历史转变”的过程。“1950-1970年代”这一特定的历史记忆,对于进入到1990年代、进入晚年的右派亲历者群体来说,仍然是一种“鲜活”的记忆,但这毫无疑问是最后的一代亲历者了。如果我们套用韦多·纳奎特·皮埃尔对于“大屠杀记忆”所提出的一个问题:“无论是这种记忆的泯灭还是(更糟地)被贬抑,都应该遭到反对,这对我来说似乎是很明显的。不管是规定还是宽恕都似乎是不可想像的……不过,它虽是我们的记忆,却并非每个人的记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对待这种记忆呢?”o

    我认为,这一针对“大屠杀记忆”的问题,同样适用于正在讨论的有关右派记忆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和分析我们的右派记忆呢?与此相关的,还有“自传记忆”(autobiographical memory)与“历史记忆”之间的关系问题。《论集体记忆》一书的作者哈布瓦赫认为,自传记忆要比历史记忆更重要、更丰富、更个人化,也更有意义。而且他进一步论证,对亲历事件的自传记忆,要比人们只是读到或听说的事件具有更为深刻的影响力。p刘易斯·科瑟在《论集体记忆》的导论中,则提出了两者的“显著差异”。他认为历史记忆“只是通过书写记录和其他类型的记录(比如照片)才能触及社会行动者,但是却能通过纪念活动、法定节日诸如此类的东西而存续下来。”q

    “自传记忆”作为我们对过去亲身经历事件的记忆,它虽说也可以起到加强参与者之间关系的纽带的作用,“但是,显而易见,随着时间流逝,自传记忆会趋于淡化,除非通过与具有共同的过去经历额人相接触,来周期性地强化这种记忆。如果在很长的时间跨度内,我们与一组特定的曾经很重要的人不在保有联系,那么,关于他的记忆就会渐趋丧失。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经历长时间的间隔,记忆就可能会完全丧失,除非接触到几乎已经被遗忘的别的什么东西,让人产生联想,使这部分记忆重新被意识到。无论如何,自传记忆总是植根在他人之中的。只有群体成员在进行记忆,但是,如果他们很长时间都不在一起的话,那么,这种记忆就会濒于消失。”r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人们通常必须在社会之中、在群体之中才能够获得记忆,才能进行回忆、识别和对记忆加以定位、筛选和分类。更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一部分回忆很清晰和逼真,仿佛就在眼前,而另一部分回忆却与此相反,显得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甚至无从回忆呢?按照哈布瓦赫对于集体记忆的解释,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之所以引起回忆和进行回忆,需要有其他人的“刺激”,由于相关人的记忆,触动(或者说帮助)了“我”的记忆,换句话说,“我”的记忆正是由他人的记忆而引起,“我”在这个重新记忆的过程中,借助了他人的相关记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哈布瓦赫说:“存在着一个所谓的集体记忆和记忆的社会框架;从而,我们的个体思想将自身置于这些框架内,并汇入到能够进行回忆的记忆中去。……而我们所谓记忆的集体框架,就只不过成了同一社会中许多成员的个体记忆的结果、总和或某种组合。”我们又可以说:“人们个体通过把自己置于群体的位置来进行回忆,但也可以确信,群体的记忆是通过个体记忆来实现的,并且在个体记忆之中体现自身。”s

    有关“集体记忆”或者“社会记忆”的理论借鉴和讨论,此处不赘。我们还是回过头来,集中讨论右派作家们的“个人记忆”。通过对右派回忆作品或者历史著作的阅读,我们发现:过去的历史与其说是被“保留”下来的,毋宁说它是在“当下”的基础上被重新书写和建构起来的。特别是对于身处1990年代之后的“右派作家”而言,这是一批基本上踏入人生暮年的老人,需要我们从老年人身心特征出发。一般认为,老年人通常更乐于回忆,也经常进行回忆。而且“通常,老年人不会满足于消极被动地等待记忆的复苏。他们试图使记忆更加精确,他们会询问别的老人,细察以前的文章、信件;尤其重要的是,即使他们不打算把记忆变成书面的东西,他们也要讲述自己记忆的内容。简言之,对于过去,老年人要比成年人更感兴趣;但据此并不能得出结论认为,老年人比起尚在成年的时候,能更多地唤起对过去的记忆。……社会通过赋予老年人保存过去痕迹的功能,鼓励老人把凡是自己可能仍拥有的精神能量都贡献出来,用以进行回忆。”t尽管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每个人的记忆内容、角度、范围及记忆能力可谓千差万别。但人们通过对为数众多的、丰富多彩的个体记忆的研读和思考,仍然能够得出一个关于宏观“历史”的大致印象,进而重构历史景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正确、客观地认识和对待1990年代以来右派亲历性作品——以及右派之外的其他群体的记忆写作——的价值和意义。

    【注释】

    a[法]菲力浦·勒热讷著、杨国政译:《自传契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201页。

    b参见杨国政:《〈自传契约〉“译者序”》,第3,5-6页。

    c相关分类及研究,详见本文作者博士学位论文:《论1990年代以来“右派”题材作品》,导师丁帆教授,南京大学,2008年。

    d陈墨:《自传、回忆录与口述历史》,《粤海风》,2014年第3期。

    e[法]菲力浦·勒热讷著、杨国政译:《自传契约》,第71页。

    f[法]菲力浦·勒热讷著、杨国政译:《自传契约》,第58页。

    g此段所引资料,请分别参见[法]菲力浦·勒热讷著、杨国政译:《自传契约》,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66、6页。

    h邵燕翔:《一个戴灰帽子的人》,江苏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

    i冯英子,江苏昆山人。曾任昆山《民报》记者,上海《大公报》记者,《中国晨报》、《中国日报》总编辑。建国后,历任《文汇报》总编辑,《新民晚报》编委、副总编辑,上海辞书出版社编审。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以写通讯、特写和杂文见长。著有《苏杭散记》、《长江行》、《移山集》、《相照集》等。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313619.htm

    j何济翔:《沪上法治梦》,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1年。

    k文洁若:《生机无限》,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230、232-233页。

    l刘乃元:《历劫不悔》,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m张强华:《炼狱人生》,中国三峡出版社,2004年版。

    n[美]海登·怀特著、董立河译:《形式的内容:叙事话语与历史再现》,文津出版社,2005年,“前言”第2页。

    o韦多·纳奎特 (Vidal-Naquet)、皮埃尔(Pierre):《艾希曼的文件吗?》 (A Paper Eichmann?),转引自[美]海登·怀特著、董立河译:《形式的内容:叙事话语与历史再现》,文津出版社,2005年,第111-112页。

    p参见莫里斯·哈布瓦赫著:《论集体记忆》,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1页。

    q[美]刘易斯·科瑟:《导论 莫里斯·哈布瓦赫》,莫里斯·哈布瓦赫著、毕然、郭金华译,《论集体记忆》,第42页。

    r[美]刘易斯·科瑟:《导论 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第42-43页。

    s引文分别见莫里斯·哈布瓦赫著:《论集体记忆》,第69-70、71页。

    t [法]莫里斯·哈布瓦赫著:《论集体记忆》,第84-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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