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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时代的宗族观念是神话历史化的重要契机

    时间:2021-03-25 09:39:1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上古时代近乎无意识的祖先崇拜,至夏、商特别是西周至春秋时代,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带着浓厚政治与伦理色彩的宗族观念。周代的宗族观念是昭示宗族地位的需要、“兴灭国、继绝世”的政治需要,也是完善婚姻制度的伦理层面的需要。而正是这种宗族观念成为神话历史化的重要契机:通过创造出虚构的、历史化的宗族体系,各不相关的神话传说人物被组合到一个家族之中,从而加速了神话人物向人格化始祖神的转变;宗族意识进一步扩展为民族意识。终于形成了以黄帝为中心的五帝系统,使神话史变成了华夏的人类文明史。当神话中的神性英雄变成了完全人性化的氏族始祖之时,神话故事便成了可信的历史事实,他们所处的时代因而也从神话时代提前进入了人类的文明时代。

    关键词:神话;宗族观念;民族意识;神话的历史化;黄帝

    中图分类号:1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7)02-0192-05

    在遥远的上古时代,先民们在中华大地上生活、繁衍,因血缘关系组成不同的部族。他们虽来源于同一种族,但其中众多的氏族和部落绝不会同属于一个大家庭。经过数十万年的发展、融合,这些各自独立的氏族如百川归海融入华夏民族这一文化圈内。这些被兼并、融合的氏族后代子孙们,以口口相传的形式,通过神话传说代代传诵着自己祖先的伟大业绩和自己部族的辉煌历史。这是一种怀旧意识,是一种具有原始宗教意味的祖先崇拜,也是一种民族的情结。

    这种近乎无意识的祖先崇拜,至夏、商特别是西周至春秋时代,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带着浓厚政治与伦理色彩的宗族观念,远古的神话传说也就成了承载这种宗族观念的原始工具。在这种宗族观念的影响之下,神话中的神性英雄变成了完全人性化的氏族始祖,各不相关的神话传说人物被组合到一个家族,神话故事成了可信的历史事实。重新编修的上古帝王谱系一旦被摆在中华文化殿堂之上,宗族观念于是也就成了中国古代神话历史化的重要契机。

    一、先秦时代宗族观念产生的历史原因

    当夏人和商人建立了王朝之后,由于所控制的疆域并不太大,也没有完全想一统天下、包罗四夷,加上礼法制度也尚不完备,所以现代意义上的宗族观念可以说还没有正式形成。然而,到了西周时代则就大不相同了。祖源不仅与政治地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也与礼法制度紧密相联,更主要的是与诸侯国的命运密不可分。于是,寻根问祖成为一种风尚,对诸侯国家族和士大夫祖源的了解与阐释也成了当时史官的责任。

    1.寻根问祖是昭示宗族地位的需要

    从有夏以来,当一个部族建立起新的王朝之后,为了显示自己民族悠久的历史、辉煌的过去和优秀的品质,以此证明自己占据统治地位的合理性,总要在神话传说中搜寻足以显耀自己民族伟大的英雄和他们的不朽业绩。所以,夏人不会忘记最早建立城堡的先祖鲧,更习惯津津乐道因治水而功德盖世的大禹;商人的甲骨卜辞中常出现远古生下十个太阳和十二个月亮的东方大神帝俊的名字,并尊之为“高祖”,以“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来宣称自己本是天帝的代言人和人间政权的拥有者,并进一步确立商人与上古英雄帝喾和契的血缘关系;周人当然也不甘落后,将其祖先后稷降生的神话搬进了民族的史诗之中:“厥初生民,时维姜螈。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诞弥厥月,先生如达。不坼不副,无灾无害。以赫厥灵,上帝不宁。不康禋祀,居然生子。诞置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置之平林,会伐平林。诞置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实覃实吁,厥声载道。”周人所追述的重点不在于其女性先祖姜嫄,而是后稷。姜嫄因“履帝武”而怀孕并生下后稷,采用的是中国文化中常用的感生神话。与商人一样,它确立了后稷“帝子”的身份,以后稷降生后不平凡的经历,证明了其神性特征。

    夏、商、周三代对远祖的追述一方面固然有怀念祖先、不忘根本的情感,但更重要的是通过确立祖先与上帝的关系和他们不朽的功德,从而昭示宗族的历史地位,并进一步说明自己民族统治天下的合法性。

    这种做法也为当时的诸侯国的君主所运用。鲁昭公十七年(前525),郯国君主郯子到鲁国,鲁昭公宴请郯子时,两人有一段关于少嗥氏以鸟名官的对话:

    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以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雎鸠氏,司马也;鸬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自颛顼天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

    郯国至春秋时代已十分沦落,只能仰人鼻息,在夹缝中求生存,几乎丧失了侯国的独立性。但是其祖先少嗥氏在远古时代所创造的历史辉煌永远铭记在郯人心中,这正是他们值得自豪的地方,也是保持其侯国地位和尊严的资本。当昭公问到少嗥的时候,郯子十分自豪地说:那正是我的祖先啊,我当然了解。于是郯子便以景仰之情盛赞其祖先的功绩和治民之法,真是如数家珍,并且将其高祖少睥与远古著名帝王黄帝、炎帝、共工、太皞等并列。孔子惊叹郯子的博学——“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犹信。’”在当时,孔子堪称博学,并且也是东方人,但他却不知道本土的少皞以鸟名官的具体情况,当时的史书也不记载,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明郯子的话可能是源于郯人对远古的传说,也可能是郯子自己的发挥与解释。但无论如何,只要通过祖先的事迹能够达到显示自已宗族的历史地位,就算达到目的了。

    不仅君王、诸侯为显示自己的地位而寻根问祖,周代的士大夫同样注重通过各种途径对自己家族历史进行宣扬与传播,以此来抬高自己家族的历史地位与社会地位。晋国史官蔡墨曾对鼹夷氏、范氏的家族渊源有过详细的叙述:

    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日董,氏曰豢龙。封诸鬷川,蔽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范氏其后也。

    可以这样说,如果鬷夷氏和范氏不去传播自己家族的历史的话,作为史官的蔡墨也绝对不会这样清楚地了解他们家族的源流。

    2.寻根问祖是“兴灭国、继绝世”的政治需要

    当周武王灭商建周之后,为了巩固王朝政权,对内分封同姓兄弟、功臣谋士为侯国之君长,对外则封立上古和前朝帝王之后裔。于是,“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封商纣之子禄父治商之余民,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助之。周成王时,因武庚、管叔、蔡叔作乱,周公诛之,“以微子开代殷后,国于宋”。后来还封少皞之裔于郯。对于周王朝这种作为,孔子概括为“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所谓“兴灭国”,就是重新分封灭亡之故国,如封夏、殷二代之后,以百里之地而为一小国,让前二王之后代以“政治特区”的方式存在;“继绝世”,即分封古帝王之后,使其承继绝祀的世族,如周立炎帝、黄帝、尧、舜之后;“举逸民”,则是提拔隐逸的人才,授之官爵,如释箕子之囚、表商容之间等。其根本目的就是让天下归心,这正是周王朝所采取的怀柔政策。

    周人的措施固然是在天下初定、人心未集的历史条件下所采取的仁德政策。但所分封之对象是有所选择的。上古帝王何其之多,其后裔子孙在周时也大量存在。然而,除商人之外,周所分封的这些侯国,其先人无不是在上古历史中对中华文明的进程具有重要功绩和深远影响者。周王朝分封这些侯国,就是想借助它们的历史影响来收拢人心,稳定天下。

    “兴灭国,继绝世”的政策,直接使寻根问祖变成一种自觉的家族意识,并把寻根问祖行为与政治紧密地结合起来。古帝王之裔孙因先祖的功德而获得荣耀,固然要大肆宣扬祖先的事迹;周王朝和诸侯国的史官也把收集和整理古代各宗族的源流资料作为自己的责任。正因这种宗族意识的产生,才会出现《山海经》中《海内经》、《海外经》和《大荒经》这类的作品,它们是宗族观念的产物。

    在宗族观念形成之时,“龙生龙,凤生凤”的文化意识也随之产生,并成为时人评价历史人物和评估宗族命运的一个标准。如史伯预测楚人、齐人和秦人未来在中国的地位是十分有代表性的:

    臣闻之,天之所启,十世不替。夫其子孙必光启土,不可倡也。且重、黎之后也,夫黎为高辛氏火正,以淳耀敦天,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其功大矣。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彰,虞、夏、商、周是也。虞幕能听协风,以成物乐生者也;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周弃能播殖百谷蔬,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后皆为王公侯伯。祝融亦能昭显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佐制物于前代者,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当周未有;己姓昆吾、苏、顾、温、董,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彭姓彭祖、豕韦、诸稽,则商灭之矣;秃姓舟人,则周灭之矣;妘姓邬、郐、路、倡阳,曹姓邹、莒,皆为采卫,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数也,而又无令闻,必不兴矣。融之兴者,其在芈姓乎!芈姓夔越,不足命矣;闽芈蛮矣;惟荆实有昭德,若周衰,其必兴矣。姜、赢、荆芈,实与诸姬代相干也。姜,伯夷之后也;赢,伯翳之后也。伯夷能礼于神以佐尧者也,伯翳能议百物以佐舜者也,其后皆不失祀而未有兴者,周衰其将至矣。

    史伯认为“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彰”,并举虞、夏、商、周为例,因其祖先有圣德,故其后代相继建立了王朝。而古代成大功者尚有佐高辛氏的祝融、佐尧的伯夷和佐舜的伯翳。祝融为芈楚之先祖,伯夷为姜姓齐之先祖,伯翳为赢姓秦之先祖。这些宗族虽不失祀,却未有兴者,所以史伯断言当周衰之后,这些侯国一定会代周行政,尤其是赢姓秦国“若周衰,其必兴矣”。果然,在春秋时代,齐、秦、楚相继成为霸主;至战国,秦、楚为当时主宰天下的强国,最后以赢姓秦人一统天下而告结束。

    3.寻根问祖、加强宗族观念是完善婚姻制度的需要

    到周代,从礼法制度上规定了“同姓不婚”,并为当时各个阶层所自觉接受,从而形成一种婚姻习俗,并作为一种婚姻禁忌在中国文化中存留下来,一直到今天仍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什么要规定“同姓不婚”?《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说:“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国语·晋语四》则说:“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故也。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性,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故异德合姓,同德合义。”这些资料说明了周人之所以规定“同姓不婚”的两个重要原因:一是不利于人口的繁殖,因为同姓同血统,同姓婚配,不仅影响后代子孙的生育,也会影响子孙的身体素质;二是同姓结婚会产生人际关系的纠纷和怨灾。

    因为有了这种婚姻上的礼法制度,所以不仅上流社会中的王族和士大夫要别姓氏、寻祖根,普通的百姓也要理清自己的祖源,弄清自己的姓氏。了解祖源和姓氏之别,是避免触犯婚姻制度的必要措施。所以,《白虎通义·姓名篇》云:“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为重人伦也。姓者生也,人禀天气所以生者也。”郑樵在《通志·氏族略序》中也说道:“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庶姓、异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

    这种追祖源、别姓氏的行为不仅可以避免同姓相婚,同时也是人们在选择婚姻时确定是否会“门当户对”的重要的参照和依据。《国语·周语》中载,周襄王欲娶狄人之女,大臣富辰坚决反对,并劝谏说:“夫婚姻,祸福之阶也,利内则福由之,利外则取祸。今王外利矣,祸阶乎?昔挚、畴之国也由大任,杞、缯由大姒,齐、许、申、吕由大姜,陈由大姬,是皆能内利亲亲者也。……夫礼,新不问旧,王以狄女间姜、任,非礼,且弃旧也。”富辰的话是说,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任来自于挚、畴之国,乃古代名门奚仲、仲虺之后代;文王之妃大姒来自于杞、缯之国,乃夏禹之后;大王之妃大姜(王季之母)来自于齐、许、申、吕姜姓之国,乃四岳之后;舜之后代陈国的虞胡公娶的是周武王之女大姬。周之历代君王所娶之妃如大任、大姒、大姜等都系出身名门、上古望族,而周王之女所嫁大多也选择的是异姓诸侯。狄人非我同类,也非古之望族,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娶狄女不仅有违礼法,也不利于国家之安定。

    二、先秦宗族观念对古代神话历史化的影响

    为了寻根问祖,别源流、辨宗族,周人极尽其所能向远古追溯,于是远古时代十分模糊的神话传说在史官们的梳理、加工下就变成了清晰而可信的历史;也许是虚无、也许是真实的神话英雄都纷纷脱去神的外衣,摇身一变成了人类的始祖,当他们由神变成人之后,他们的神话故事也就变成了史实。一些氏族的后代为了自抬身价,从而虚编自己氏族的系谱、整合上古的神话传说,从而使中国上古的神话系统产生严重错乱。周人重同类与异类之别,重华夏轻蛮夷,特别至春秋时代,北方文化尽量想把中原各侯国都纳入华夏大文化圈之内。在这种背景下,以黄帝为中心和血缘纽带的华夏承

    继系统基本形成。这些都是在改变神话特质、整合神话内容、重写上古神话史的基础上实现的。所以从西周以来,随着宗族观念逐渐形成且深深地渗透进时代文化之中,神话历史化的命运也就“在劫难逃”了。

    1.宗族观念和对祖先的崇拜加速了神话人物向人格化始祖神的转变

    上文所引郯子关于其祖先少皞氏的传说,是出于对先祖的崇拜和对自己族源的抬升的政治需要。郯子在为自己的宗族感到自豪的同时,却通过把少皞氏的神格特征向人格特征转化,把这古老的神话与传说完全历史化了。帝俊、太昊伏羲氏和少嗥氏同属中国远古东方的神话传说人物,也许他们是真实存在的东方部族的始祖,但他们的事迹却虚幻得不可捉摸。“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少皞氏以鸟名官”——这本是后来根据远古神话传说编造出来的东西,或因为炎帝配以五行中的火,位居南方,故想象出炎帝以火纪;神话中的共工引发洪水,所以编造出共工以水纪;而少嗥氏与鸟的关系则源于其部族对鸟的崇拜,其以鸟名来命“九官”纯属虚构之语。但是郯子将古代的神话传说完全附会成为历史事实,从而使少皞氏由神话人物变成了有血有肉、可以触摸的历史人物。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晋国史官蔡墨向魏献子说过一段话:

    木正曰句芒,火正日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少嗥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这段话所涉及的人物中重、该、修、熙、犁(祝融)、句龙、柱等都属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史官蔡墨不仅为他们编好了世系,而且引用后天的五行学说和社稷祠礼,把他们一一安排好位置。在这里,神与人完全叠合。

    2.整合神话传说、虚构宗族谱系,创造出历史化的宗族体系

    在《左传·文公十八》中,鲁国季文子曾概括出上古时代“八恺”、“八元”、“四凶”的来源:

    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聩数、楠戭、大临、龙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对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拳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德,丑类恶物,顽嚣不友,是与比周,天下之民谓之“浑敦”;少皞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蒐慝,以诬盛德,天下之民谓之“穷奇”;颛项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语,告之则顽,舍之则嚣,傲很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之四裔,以御魑魅。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

    季文子所列出来的高阳氏八才子(“八恺”)和高辛氏的八才子(“八元”)中绝大多数既不见于专门描述上古部族历史、神系家谱和收奇记异的《山海经》,也不见于《尚书》、《国语》和诸子著作,在口口相传的上古的神话传说中也没有他们的名字。可以这样说:这十六族的核心内容是当时史官编造出来的,或者说是直接由季文子凭空杜撰的。关于浑敦(帝鸿氏之子)、穷奇(少嗥氏之子)、槁杌(颛顼氏之子)、饕餮(缙云氏之子)合称为“四凶族”,其世系渊源和名字首见于季文子语。自此以后,关于四凶的说法各不相同,一直到汉代也没能统一起来。所以,《史记·五帝本记》说:“讙兜进言共工,尧日不可,而试之工师,共工果淫辟。四岳举鲧治鸿水,尧以为不可,岳强请试之,试之而无功,故百姓不便。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於是舜归而言於帝,请流共工於幽陵,以变北狄;放罐兜於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於三危,以变西戎;殛鲧於羽山,以变东夷:四罪而天下咸服。”《史记》以共工、罐兜、三苗和鲧为“四凶”。《史记·五帝本纪正义》解释说:“驩兜,浑沌也;共工,穷奇也;鲧,梼杌也;三苗,饕餮也。”可见,《正义》为了调和《左传》与《史记》两种不同说法而故作是解。季文子的一番话,将一些从来未曾出现过的虚无人物和古代神话人物以历史化的手法并入不同的宗族系统之中,实现了神话向历史的自然过渡。

    同时,从西周至战国时代,史官们出于不同的目的,采用合并神话部族、绞杀上古神话英雄的方式来整合上古神话系统,消除神话历史化道路上的绊脚石,这在对帝俊神话的改造中体现得最为鲜明和集中。帝俊在中国古代神话中是一个谜一般的神性人物,他的事迹集中反映在《山海经》一书的《大荒经》和《海内经》之中。作为上古的东方大神,帝俊拥有超凡的神性特征,又有一个庞大的神系集团。首先,他有三个伟大的妻子:羲和、常羲和娥皇。其中,羲和“生十日”,常羲“生月十有二”,所以,帝俊及其妻子们便是日月之父母,也是上古的日月之神。其次,帝俊集团中有诸多著名的子孙,这些子孙以自己的才智开创了人类的新时代,使他的部族从低级的蒙昧时代一步一步坚实地跨入野蛮时代,并向着文明时代挺进:“帝俊生禺号虎,禺号虎生淫梁,淫梁生番禺,是始为舟。番禺生奚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为车。”“帝俊生晏龙,晏龙是始为琴瑟。帝俊有子八人,是始为歌舞。”“帝俊生三身,三身生义均,义均是始……作下民百巧。”“帝俊生稷,稷降以百谷,稷之弟曰台玺,生叔均,叔均是代其父及稷播百谷,始作耕。”这些已经足够了。舟、车、歌舞、琴瑟、百巧、种植,从食到行,从劳作到歌舞,无不闪烁着智慧之光。其三,帝俊的子孙们在东、南、西、北各方建立起了各自的国家,《山海经》记载的帝俊子孙之国有11个:中容之国、白民之国、司幽之国、黑齿之国、三身之国、季厘之国、西周之国、儋耳之国、牛黎之国、儋耳之国、牛黎之国等。可以说,帝俊的威风和在神话中的影响与地位盖过了黄帝、炎帝,也远远超过了后起的尧、舜、禹。为了凸显黄帝的宗祖地位、塑造新王尧、舜、禹的形象,就必须先消除帝俊在神坛上的耀眼光彩,然后再一步步将他逐出文化圣坛。儒者和史家们费尽心机,通过改头换面法、枝叶移植法两大再造技术实现了这一目的。于是帝俊之妻羲和与常羲(常仪)变成了黄帝手下掌管历法的二大臣:“黄帝使羲和作占日,常仪作占月。”其子季厘成了《左传》中的高辛氏才子八人之

    一的季狸,中容成了颛顼之子。当帝俊核心神话产生变异之后,其神性也就从神话天空中消失,其神话系统也在史官文化的改造之下土崩瓦解了。

    3.宗族意识进一步扩展为民族意识,以黄帝为中心的五帝系统初步形成

    在上古原始神话与传说中,神性特征最为明显的是东方大神帝俊,最光彩照人的是以补天、造人而闻名的女性大神女娲,最壮烈的神话英雄是射日的后羿、怒触不周山的共工、逐日的夸父和有战神之美誉的蚩尤,而伏羲、炎帝、黄帝、颛顼等则是以神话始祖的身份出现的。黄帝部族与蚩尤部族因涿鹿一战取胜而入主中原,成为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原始部族,从而也成为上古最有影响的神话人物。在此之前,诸多独立的部族或被其征服,或因为各种原因而投入黄帝大旗之下,成为其部落联盟的成员。但从神话传说来看,后起的帝喾、尧、舜、后稷、契等都与黄帝世系无关。然而到了春秋时代,随着宗族观念的逐步加强、华夏集团的文化意识基本形成。为了有别于四夷文明,维护华夏集团的团结与统一,势必要确立华夏集团的核心人物。在这种情况下,整合神话传说,编造华夏民族的世谱的任务就摆在了史官面前。在上古大神中,东方大神帝俊、伏羲固然不能成为中原民族的始祖,炎帝因为被黄帝战败也丧失了领袖的资格,于是黄帝就成了首选人物。

    确立黄帝为华夏民族始祖是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的。

    其一,从姓氏来源和宗族谱系人手,将一些与黄帝有关和无关的姓氏都纳入黄帝氏系,从而确立黄帝“人祖”的地位。《国语·晋语四》说:“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彭皆为纪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彭。肜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纪、滕、箴、任、苟、僖、姑、儇、衣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黄帝二十五子、四位妻子的说法纯属后代史官们的想象,既无神话传说为凭,也无史料记载为据,将黄帝后代分为二十五宗、十二姓,便将夏、商、周很大一部分有巨大影响的氏族都纳入了黄帝世系。

    其二,以王朝祭典、宗庙制度为据,将黄帝等人纳入华夏民族始祖系统,从而确立了黄帝在华夏民族的文化传承和血脉延续中的核心地位。《国语·鲁语》中有这么一段话:

    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日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日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鲧鄣洪水而殛死,契为司徒而民辑,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谷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以武烈,去民之秽。故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喾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神喾而祖文王,郊稷而宗武王。

    这段话的重心不在于表明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历史地位,其用意是想通过表述他们的历史功绩,从而明确上古时代王权的传递过程。有虞氏和夏人都以黄帝为祖先;商人、周人都尊喾,而喾也是黄帝之后。所以无论有虞氏、夏人、商人,还是周人,其始祖都是黄帝。那么从颛顼、帝喾、尧、舜,到夏、商、周都出于黄帝的一系相传,他们有着共同的始祖,一样的血统。

    随着五帝系统的初步形成,黄帝诸人从神话英雄和神话始祖身份变成了部族始祖,进而成为华夏民族的真正祖先,于是其神性也就完全消失,他们所处的时代也从神话时代提前进入人类的文明时代,于是神话传说也就演变成了历史。

    责任编辑:行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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