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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归生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与教村探寻

    时间:2021-10-21 18:23:2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回归生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与教材探寻

    一、回归生活:理解标准的基本线索

    在这次课程改革中,我们这门课在原有课程(包括品德课,社会课等)基础上所作出的改革,最主要的(或最根本的)表现在哪里?我们的回答是:“回归生活”。“回归生活”体现了本课程在基本理念上的变革。它所针对的是以往课程在相当程度上的脱离生活甚至背离生活的倾向;新课程所倡导的是:回归生活的品德发展、社会性发展的教育;新课程所反对的是:脱离、背离生活的道德规范教育、社会知识等教育。

    应该说:“回归生活”是这次课程改革中各门课程共同追求的目标。这也意味着,在以往的中、小学教育和课程中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弊病:那就是教育与课程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实际生活。

    其实,早在20世纪20年代杜威就警告,专门化的教育(也即是学校教育)内在地隐含着脱离生活的可能。我们大家都知道:最初的教育存在于生活之中,是为了生活并通过生活而进行的教育,教育与生活浑为一体。随着专门化教育的出现,教育从现实的生活中分化出来,教育不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而是在学校中进行。随着课程门类的增多,人类的每一方面的生活,都成为某一门课程的学习内容,分门别类,彼此孤立地进行教与学。每一门课程往往都是以各自的学科逻辑来安排它的体系,如:历史:中-外历史、古-今历史,地理:中国──世界地理,品德:把原本根源于生活的一些道德规范,分列为一些抽象的规范如诚实、勇敢、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等规范,它们构成了品德课的体系。学习的过程就是跟列入课程的抽象概念、体系、文字、符号打交道,把它们的字义弄明白了,背诵出来了,通过考试了,与学习者的实际生活过程可以是毫不关联的,这些就是专门化的学校教育内在地隐含着脱离生活的危机。应当承认,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这种专门化的教育机构──学校还不可能废除,那未有没有可能从这样的危机中走出来?这可能成为当代教育和课程改革所共同关心的问题。从这次我国所进行的课改,大家也会发现“生活化”成为各门课程改革所共有的趋势:如数学、语文、科学等等。

    “回归生活”是我们课程所追寻的理念,什么是“回归生活”它包含了哪些方面的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程把生活作为本源:以生活为本。

    我们的课程理念是:课程源于生活,生活是第一性的,就本课程所要学习的道德规范、社会知识、生活常识等等都是从生活中来的,它们既不是神喻,也不是人们凭空构架、制造出来的,它们都是出于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回归生活”也就是回到这个本源中去。正是基于这种以生活为本的基本理念,我们的标准是按照一种生活的逻辑来建构的,改变了过去学科逻辑的体系。“品德与生活”是按照儿童几个方面的生活:健康、安全的,愉快、积极的,负责、有爱心的,动脑筋、有创意的生活。“品德与社会”是按照儿童逐步扩大的生活圈(场域)来建构的:我的成长、我与家庭、我与学校、我与社区(家乡)、我是中国人、走近世界。它们不是从学科概念中推导出来的。

    在教材编写中我们也是力求从某一年龄的儿童在生活中所可能遭遇到的人、事、物;他们所关注的问题,可能产生的烦恼……来按排内容的,如小学一年级的儿童遭遇到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他开始踏进学校,要遇到许多不认识的陌生人……小学三年级的儿童在学习上开始有分化……在生活中开始感到有规则的约束……

    总之都从生活出发,生活中的现实,生活中的需要,生活中的问题、困惑。

    (二)课程是为了生活的。

    设置这两门课是为了什么?它们是什么课?它承担了什么样的教育任务?我的概括是:它们是儿童学习过有道德的社会生活的课程。

    在标准中作了如下的表述:

    品德与生活课程是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

    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中高年级开设的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

    如果将本门课程的性质作一种过程性的、以学习者为主体的表述,可以这样说,它们是:儿童学习过有道德的社会生活的课程。

    应该说,教育的基本任务就是促使人去过一种美好的生活。过去在教育为发展个人、还是为发展社会的教育本位问题上曾经有过不休的争论。“生活”一词应当说是融“个体”与“社会”为一体的。生活总是生命体的生存与活动,同样,人的生活决不可能是单个人的生命活动,它必定是与他人、与社会发生内在联系的活动。

    教育从不同方面促进人的美好生活,在学校教育中设置了各门课程,它们各自从不同的方面进行这种“促进”。“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它们是为儿童学习过有道德的社会生活而设置的课程,这是它们所要承担的特殊任务。

    把这句话作一点分析:

    1.“社会生活”的意义:

    儿童所要学习的是“社会”生活,广义地说人类的生活都是一种社会性的生活,社会生活可以囊括人的生活一切方面。但这里所表述的是较为狭义的范围,它所指的是由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互动、社会环境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品社”标准p3所涵盖的内容)儿童要学习在一定社会关系、社会互动、社会环境中生活。

    2.“过”的意义:

    “过”的涵意不仅是适应,而且包括超越,不仅是生存(活下来),还包括发展创造。用杜威的话说:“生活是一种自我更新的过程”。

    3.“有道德”的意义:

    儿童所要学习的不是任何一种价值取向的社会生活,而是“有道德”的,是以道德为其价值导向的。

    道德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道德产生于生活,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起源于人类的生产劳动,也即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活动,在这种生活活动中,人与人发生各种关系,也产生各种矛盾和冲突,为协调各种关系,解决各种矛盾,才有道德的产生。最初道德表现为与生活融合一体的风俗习惯,在风俗习惯中人们感受到好的生活应当是什么样的。最初的道德教育也是以生活来示人以德,以生活自身来规范人的行为,而不是道德的说教,灌输道德的戒律。

    道德内在于(社会)生活,道德与生活不是“两张皮”。可以说,道德是社会生活的一个构成要素,是“生活的构成性规则”(米尔恩),道德是生活中的人的需要特别是精神的需要。应当说没有道德也就构成不了人的社会生活,也就不可能有美好生活的追求。

    课程标准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道德产生于、内在于(社会)生活。人们是为了(社会)生活而构建、提升社会的道德,培养、发展个体的品德,决不是为了道德而道德。另一方面,人们在社会中生活也决离不开道德、道德的学习。道德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基于这样的基本理念,所得出的结论是:学习社会生活离不开道德的学习;道德学习的过程必定内在于社会生活学习过程之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综合为一门课的主要根据也在于此。

    (三)通过生活学习生活

    课程的性质是学习过有道德的社会生活,这样的生活怎样学习?怎样学到?标准所倡导的是通过学习者自身的生活经验来学习。学习的过程是学习者生活经验持续不断发改造和推进的过程。“生活”既是本课程目的与归宿,同样也是本课程据此进行的过程和手段。

    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学习道德

    标准所倡导的是与学习者的实际生活有血肉联系的学习过程,要改变过去那种脱离实际生活的教育要求和教育方式。我们课程不要去传授那些与实际生活相脱节的知识和经验,不要把学习只看成是掌握某些书本知识和语言符号。这样的课程学习达不到本课程所要实现的目标,只有通过学习者自身的生活经验才能学习生活和道德,正如杜威所说:“准备生活的唯一途径就是进行社会生活,离开了任何直接的社会需要和动机,离开了任何现存的社会情境,要培养对社会有益和有用的习惯,是不折不扣的在岸上通过做动作教儿童游泳。

    无论是标准或教材我们强调的都是儿童自身的生活经历,生活经验,努力促使他们在自身的经验、体验中学习。大家可以仔细看看标准所列的各种“教学活动建议”,都是强调儿童在自身活动中获得经验,对自己已有生活经验的体验与反思。

    在教材设计中我们(1)努力调动儿童已有的经验。(2)通过自身的观察、调查、了解等活动和互相交流,扩大他们的经验,深化他们对自身经验的体验。(3)摹拟某种生活情景,如扮演、编故事等,在这种“准生活”摹拟中学习。

    二、儿童的生活经验:课程的基础

    (一)儿童在自己的生活中才能进行有意义的学习

    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学习做有德性的人。谁的生活?当然是学习者自身的生活,在我们这里也就是儿童的生活。我们应当承认儿童所在的生活世界也即是用他们的眼睛所观察到的,用他们的心灵所感受到的生活世界,这是一个和成人的生活世界很不相同的世界。在我们以往的课程中所采用的内容也可能也来自于“生活”,但是往往由于这种“生活”不是儿童所感受到、所观察到的生活,不是他们正在过着的生活,它们构成不了儿童自身的生命活动(包括需要、动机、感情、认知、思维等等的活动的萌发与建构)。这种“生活”对于儿童来说就不成其为生活,而只能是一些文字、符号、事实、事件……在这些内容中儿童找不到生活的感觉,他们理解不到、体验不到、也用不到。这样的学习也就成为一种无意义的学习。

    “有意义的学习”是新课程经常提到的一个概念。什么是有意义的学习?查了有关的资料,有两种关于有意义学习的理论,其一是奥苏贝尔(d·p·ausubel)的有意义学习,其原文是meaningfullearning,其涵意为: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习者的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观念建立一种非人为的(nonarbitrary)和实质性(substantive)联系,它是与机械学习相对应的一种学习。其二是罗杰斯(c·r·rorgers)的意义学习,其原文为sinificantlearning,罗杰斯把学习区分为有意义和无意义两种,他所讲的有意义的学习是学习内容与学习者的目的、需要的相关性。当学生认为学习内容与自己的目的、需要有关时,学习积极性高,效率也高。

    无论是上述哪种有意义的学习都是要与学习者自身的经验相联接,它既符合儿童自身的需要,能满足这种需要的学习,又是与儿童的心理结构、生活历程相匹配的学习。这样的学习才能激发起儿童的生命活动;才能使儿童感觉学习的需要和兴趣,产生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才能从自身生活的直观性、本真性中去体验生活、理解生活;才可能将学习的结果转化为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智慧;并将不断改造和推进的经验建构成自己真正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生活。

    新课程按照新课程标准所编写的教材(不论是哪家出版社的)在实施中普遍为儿童所喜爱,他们开始对这门课感到了兴趣。新课程、新教材的魅力何在?从根本上说也许就因为它是儿童的。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儿童的生活世界与成人的生活世界决不是截然相隔的两个世界,应当看到,在儿童正在进行中的生活中,在他们各种生活经验中都已经融入成人的生活和他们的经验,儿童不可能在与成人相隔绝的世界中生存、生活,他们的衣食住行,他们的学校、家庭等等生活都是在与他人、与成人相互交往、相互作用中进行的,“生活”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个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者相统一的概念,我们之所以以“生活”为本体,而不是以“人”、“儿童”为本体,也是为摒弃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儿童的生活世界”只是说它是儿童自己参与,经过儿童自己建构起来的生活世界,而这个参与、建构过程必然是与其他人(成人)相互交往、相互作用的过程。

    为此,把儿童的生活世界与成人的生活世界看成两元对立的观点,是我们所不能同意的,绝对意义上的“儿童中心论”是我们所反对的。

    (二)教育和课程实施的过程就是一种生活

    我们还应当看到:对于儿童来说,他们的受教育历程本身就是生活,对于一个受教育的学龄儿童来说这是构成他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往我们往往忽视了这一点,我们只追求教育在未来的结果,而忽视教育自身作为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儿童们在与老师、同伴、课程教材、教育环境等等的相互作用中建构自己的教育与课程,我们说,我们的课程是从生活出发,是为了生活的,那未,首先就要让儿童过好他们的教育生活、课程生活。我们说,我们要让学生学习过一种健康、安全、积极愉快、有爱心有责任心、动脑筋有创意的生活,那未我们的课程生活首先就应当是这样的。正是出于这样的观点,我们在标准和教材设计中所倡导的课程文化是一种儿童文化,它应当充满“童趣”和“童乐”,我们所建构的课程生活是一种快乐、积极有意义的生活,促使儿童在这种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并从这种生活中得到身体的、精神的满足,快乐喜悦的享受。

    在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儿童们在这种生活中获得了一定的、快乐和喜悦,这种快乐和喜悦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从感性活动中得到快乐和喜悦

    在课程中的感性活动包括:游戏、扮演、各种竞赛等等,在这种种感性活动中儿童们的身体、各种感官、各种心理因素都处在积极活动的状态之中,它满足儿童好动的天性。

    2.从主动作业中获得快乐和喜悦

    新课程、新教材有许多要儿童自己去发现、去思考、去辨析,并且由他们自己作出的表达等等的主动作业,这一切都会使儿童感到某种程度上的自我实现,得到某种成就感,从中获得快乐和喜悦。

    3.这种自我实现在一个充满相互交往、沟通的课堂生活中也易于得到他人(老师、同学)的肯定和赞许。

    4.在新的课程生活中的小组学习、合作学习等,都能满足个体与他人交往的需要,在这种交往中他又能感受人与人之间达成的融合、沟通的快乐,得到集体、小组的认同,看到自己在小组中合作中的力量,找到了自己与他人之间许多共同感受,这些都是令儿童快乐的事。

    我们之所以关注儿童正在进行中的课程生活,是因为儿童只能在这样的生活过程中发展,我们不能越过今天去预设明天。

    三、综合课:本门课程的类型

    从本门课程“学习过有道德的社会生活”的性质的说明中已可见,道德(品德)与(社会)生活、道德学习与生活学习的内在统一性,它们相互纠结在一起,成为不可分的整体,但是,在以往的学校教育中由于对这种统一性的认识不足,也由于受传统的分科教学的影响,长期以来是按学科课程的设置原则,分别开设品德课和社会(生活)课的,在这样的分科课程中,不论是品德课或社会课都是按照学科的逻辑来开设的,品德课是按抽象出来的道德规范,德目来编排教学内容的,社会课则是原来历史、地理课的拼盘,按古代史、现代史、中国地理、外国地理等的学科逻辑来编排,这样做的结果是使这两门课程都脱离了它们原本存在的与生活的密切联系,同样也割断了这两门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学习成了抽象概念、原则,或与学生生活无关的一些事实、现象、故事等等的传授、灌输、记忆、背诵,这是这些课程缺乏针对性、实效性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在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经国务院批准,小学低年级段将品德课与生活综合设置“品德与生活”课;在中高年级将品德课与社会课综合设置“品德与社会”课。这是一项重大的课程改革举措,此项举措的最主要意义就是:通过课程的综合为小学生开辟一条通向他们生活的渠道,使他们在生活的内在联系中获得整体的发展,特别是有利于他们的品德与社会性发展。

    确定把思想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合并为一个新的课程,是我们课程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大胆尝试。这个决策是非常正确的,它既适应我们这两门课程改革的要求,也符合世界课程改革的潮流和趋势。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走向就是课程的综合化,这种综合化的趋势主要针对的是以往分科课程所存在的问题。我们沿袭了很长时期的模式是分科的学科课程,这个课程模式从70年代后开始受到来自各方面,包括社会学、知识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的批判,认为分科课程是工具理性的产物,提出至少在一些领域中,我们必须要实现课程的综合化。这些为课程的综合化建立了新的理论基础。

    课程的综合化有以下几个根据:

    第一,课程与学生实际生活的联系。

    学生每天过的和以后将要过的实际生活本身就是综合的,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生活可以按照学科分为“历史”“地理”“公民”,也没有一种“纯道德的生活”,道德的生活总是寓于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能离开学生的家庭生活、班级、学校与社区生活来谈道德生活,也不能离开经济、消费、政治、文化等生活来谈道德生活。道德存在于学生的全部生活之中。

    学科课程的逻辑基本是从概念出发的,是以概念和范畴来建构体系的。这种以概念和范畴建立起来的课程体系难以使学生在他们在课程中所学习的和他们实际的生活世界之间建立意义的联系,很容易使儿童真正的生活被蒸发掉。这样,学生的发展和他们所处于的实际生活被这种学校课程人为地分割开了,这就会导致一种无意义的学习,使学生对学习产生冷漠乃至对立。

    因此,课程综合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让学生的学习真正面对学生的真实生活,真正学会解决各种现实问题。综合最大的根据和要旨就是要和学生的实际生活联系起来。

    第二,课程与学生发展的联系。

    儿童的发展是整体性,学生的任何一种学习也是整体性的。学生的品德社会性发展过程也是在他们的身心整体投入、全面学习的过程,决不是孤立的或只是某一个方面的学习,同时,在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头脑、思维乃至躯体也都是共同参与的,而不是分割的。研究证明,当学习者处于种种信息、资料、观点互相关联和形成网络时,就能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特别是小学生的心理发展具有更大的综合性,更需要考虑课程的综合性。

    第三,知识本身的综合性。

    知识本身是在不断分化和不断综合的,在新的综合中会产生新的知识,这是知识发展自身的规律。

    学科课程和综合课程是两种不同范式的课程,它们之间具有各自不同的知识观和认识观。长期以来存在着一种理性主义的知识观,它把知识看作是外在于人的,是独立于人的和价值中立的,认为知识有它自身的系统和体系,学习就是掌握这种系统的知识。而综合课程则是建立在一种新的知识基础上的,综合课程的知识观认为:

    1.知识是个人和人类用以探讨生活中问题的工具,是为了人的生活的。

    2.要在人的实际生活中间发现问题、考虑问题和用多种广泛的知识来探讨与解决问题,在人的生活中运用知识并且创新知识。

    3.重视把知识运用到对人有意义的问题上去,使知识意义化、价值化。

    综合课程强调的是新的学习观:

    1.学习者参与他们现在的生活,要活用知识,是在参与中学习。

    2.所有的社会过程都包括学习,所的学习都是社会参与的过程。

    3.学习是一个意义建构的过程,而不仅是知识的或认知的建构。只有学习有了内在的意义上的建构,才能够真正面对实际生活中要面对的各种问题。

    根据本门课程的性质,也按照综合课的设置原则,在两门课程标准的设计中我们努力使儿童能置身于他们生活中所能遇到的各种自然、社会、文化等等复合因素之中,引导他们在各种环境因素、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的相互作用中形成和发展各种良好的品质。

    课程设计努力将各种教育融合起来进行。“品德与生活”是将品德教育、生活教育、社会文化、科学教育进行有机整合;“品德与社会”是将品德、行为规则法制、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国情、历史与文化、地理环境等教育有机融合。

    这种种教育的综合既是生活中各种自然、社会因素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的综合,也同样是儿童与这种种因素的内在联结。我们的努力是让原本具有丰富、多样关联的儿童,原本综合在一起的生活,不为自成体系的课程所分裂,尝试去营造和展示一种与生活本身一致的综合课程形态。

    四、新课程中的教科书:

    按照新课标所编写的教科书,实现了教科书功能上的转变。以往的教科书只被当作单向传输信息的载体和工具。教科书载负着某些知识、信息,学生学习教科书就是被动地接纳这些知识、信息,有时为了应付考试还要死记硬背地将它们纳入自己的记忆中。

    新课标要求教科书实现的功能是“激活”,是要成为一种“活性因子”,它的主要功能是要能提高、增强学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建构的机能──“造血机能”。斯普朗格说:“教育的目的并非传授或接纳已有的东西,而是从人的生命深处唤醒他沉睡的自我意识,将人的生命感、创造力、价值感唤醒”。

    教科书要被理解为学生进行学习活动(包括探究知识,探讨道德的是非、善恶)所凭借的话题、范例,它只是学生学习(获得)人类文化的一根拐棍,学习教科书中的知识和信息不是唯一的、最终的目的,只是实现调动学生的学习活动,促使学生进行自我建构的一个手段。

    学生凭借教科书所呈现的话题、范例来组织自己的思想和知识,学习人类的文化成果。这里所说的是“凭借”,而不是“重复”,也就是说教科书功能并不是要让学生在头脑中去“复制”教科书所呈现的一切,而是“凭借”它激活自己的思考,做出自己的结论,转化为自己的心智结构。

    教科书怎样才可能成为一种“活性因子”?要让学生智慧与人类知识相融合。人类的知识、智慧都是活生生的人、有生命的人所创造的,但当它们外化、物化为书本或其它载体以后,它与人的生命体相分离,这种分离内在地包含着一种危险,也就是它可能成为一堆“死物”,再也不能回到作为个体的生命体中去。我们有的书本,有的教材就是这样的“死物”,要使它能够再进入一个活体中去,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它要具有内在的、潜藏着的活性因子,它能够“活”起来,“动”起来,能够与作为生命体的学生发生相互作用。

    教材的“活性因子”从何而来?或者说一本具“活性因子”的教材是怎样的教材?“活性因子”来自于作为人类经验结晶的智慧与学生的经验、智慧的融合。这是一种“主体间性”,在这种融合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教材也通向学生生命体的渠道得以开通。教材可能成为一种活体在与学生的遭遇中彼此吸引,教材吸引了学生,学生吸引了教材,教材在学生学生的生命体中活起来,运转起来,相互作用起来,它就可能转化为学生自身生命中的一部分,也就是成为活在学生生命中的智慧、知识、品性素质。这时外在于生命体的知识、智慧,载负于那些外化、物化中的智慧和知识等又回到人的生命体中来,在这种回归中人类知识得以创新,智慧得以提升。教材与其它文本之不同,就在于它要有两种经验融合。

    旧教材是或以学科知识体系为本,或是以儿童为本,都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两者的融合。

    教科书的智慧与学生智慧的同构与异构:上述两种经验的融合,其一是体现为教科书的智慧与儿童智慧在一定程度上的同构。儿童从教科书这个“你”中觉察到有一个“我”。教科书中有了儿童,儿童心中才有了教科书,它才能在儿童的心灵中运转起来,活动起来,构成儿童生命活动的一部分。“同构”才能形成上述的意义学习,只有同构,教科书的内容才能和儿童的需要、动机相连接,才能激发起他们的学习动力;只有同构,才能与儿童已有的智能结构、发展水平相匹配,才能纳入到儿童的心智结构中去。就象玩电脑,输入的信息要与已有的程序设计相匹配,否则输入的信息就会被排斥,不被接受。

    两种经验的融合其二是体现为教科书上的儿童之间的不同构。如果是完全的、绝对的同构,教科书就发挥不了引导的作用,教科书就会失去它的教育功能,也不能成为一种“活性因子”,使儿童在矛盾和运动中建构新的心智结构。完全的同构,也就形成不了意义学习,教科书的内容如果都是儿童已知的、已有的,它们对儿童来说也成为无意义的。怎样找到同构与异构之间的平衡点,这一直都是我们在教材编写中的难点。

    教科书要成为对话的文本。

    新的教科书的主要功能是要成为“活性因子”,要能激活学生,它就必须激发和引导学生和它之间产生相互作用的活动,这种相互作用的活动,也即是我们称之为“对话”,教科书要成为一种对话的文本,而不是“独白”的文本。教科书在儿童面前就好象是一个跟他进行对话的另一个人,它不是一个客观对象,一个与儿童毫不相关的“他”,而更象是一个而对着儿童说话的“你”,这个“你”是和儿童相待的,能够激起和它热忱交往的朋友、伙伴。

    在教材编写中,我们始终把儿童当作主角。其意图是要使“教材中的儿童”和“教室中的儿童”形成一种“我──你”之间的对话关系。教材中的儿童与教室中的儿童相依相伴,一起面对并解决成长中的问题和烦恼,共同享受成长的幸福。在对话的过程中,文本中的儿童不断地走向教室中的儿童提出一个又一个的问题,为了要理解、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理解教科书给出的准备性知识,同时,也必须对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行反思和整理。通过这种对话,学生的思想观点和认识与教科书的思想观点和认识不断融合。正是在这种融合中,教室中的儿童通过他自主建构,生成一个新的意义世界。这个新的意义世界既不是教科书所呈现世界的翻版,又不是学生原本的主观世界,而是教科书与学生在互动之中创造出的一个新的意义世界。

    我们在教材中留出了大量的空白,为学生表达思想和感情、进行创造活动提供方便。对话中的学生并不只是倾听的一方,他们是对话的卷入者、参与者,他们的感受、思想、感情和对问题进行思考后得出的结论可以向对话的另一方(教材)表达。这样的教材不是外在于儿童的客观存在,而是与儿童日日相伴的一个亲密朋友。每一课的学习,都是儿童在倾听教科书过位朋友说话的同时,敞开自己的内心世界,用文字或图画等方式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告诉这位朋友。因此,学习过的教科书不是可有可无、可以随手丢弃的旧物品,而是凝聚着儿童思想和感情、体现着儿童创造性的作品集。

    我们在编写教材中,苦苦思索,努力探究的也是如何形成这种“对话”,教材所得出的话题是不是能调动起儿童已有的经验和体验,使他们感到这是一个对他是有意义而不是漠不相关的话题,又怎样从他们自己的经验中发现问题,又怎样激起解决这些问题的愿望和需要?要适当地给予他们一些什么样的信息使他们得以通过自己的积极探索、思考、情感的体验、认知的提高自己找出问题的答案……这一切都是为了使我们的新教材能发挥出新的功能。

    五、新课程中的教师

    (一)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共同建构课程生活

    如果我们把课程实施过程看作为一种生活的话,那末,这个生活是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建构的,师生之间的互动是这个生活重要内容,我们从“生活”为基点,也就是摒弃以往把教育过程中的教师与学生看成是相互对立的两极,或是以教师为主体,或是以学生为主体,这两个主体是是相互排斥的,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长期以来折腾着我们的教育理论和实践。教育和课程(实施)作为一种生活,它既不是学生单独生活,当然也不是教师的独角戏,他们在这个生活中组成一个共同体,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他们在一起生成和推进教育和课程的生活,实现经验的改造。

    在这个生活共同体中教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但是,他们在课程生活中所承担的角色是不相同的,在以往的课程生活中,教师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灌输知识、课堂管理的教头角色,学生则是一种受动被控的“从属”角色,教师经常成为“独裁之王”,那未在新课程中教师是不是又变成了“无用之物”?回答是否定的。在新课程中,教师对学生而言居于何种角色地位呢?他应当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激活者,他要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习生活中来,并且在与学生之间不断发生的互动、对话、交流、沟通中引导他们的学习活动,不断扩大、改造、推进他们的经验,促使他们在更高层次上的自我建构。他是一名引导、激发和深化儿童学习生活的人。他的角色从“教书”转向“教人”。他的日常教学行为就不是专注于“备教材”“讲教材”,而是以对儿童高度关怀的精神,去了解儿童的不同需要,不同的发展现状,并且在和儿童双向交流中不断加深这种了解。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创设有意义的教学情境,支持儿童各种学习投入,促使他们的心智发展。“备教材”的日常教学行为要转变为“备儿童”的教学行为。教材要根据儿童来教,教材要融入于儿童。

    (二)教师与教材的关系:同构与异构的辩证关系。

    同构:教材是教师用以教学的工具,这一工具跟工人、农民使用的工具不尽相同。工人也使用工具,但是,工人在使用工具时,不一定跟工具中所包含的智能同构。工人开动机器,不一定要掌握机器中所包含的科学原理乃至技术原理,就如同我们玩电脑,只要记住按那几个键,也就能完成我们所要完成的任务,电脑的平台设计得越来越傻瓜,我们这些人也变得更傻瓜。

    教师则不然,教师的智能要在一定程度跟教材同构,教师要理解教材,将教材同化为自己的智能、智慧结构,才能使用这个工具,教材要能成为一种活性因素,首先要使它在教师的生命体中活起来,使它成为教师生命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否则只能是机械地讲教材、“背”教材。教师不仅要理解教材所阐发的道理,所讲述的知识,而且还要和教材的内容具一定的价值观的认同,情感的共鸣。教材要成为教师智慧的一部分。

    异构:教师与教材又必须是异构的,不存在这种异构,教材也就不可能成为促进儿童发展的“活性因子”,有效的教学工具。

    异构的必要:

    1.教材的普遍性和具体教学对象的特殊性:

    教材作为一种普遍使用的文本,虽然其中融入儿童的经验,但就每一本教材所包含的内容,它提出的话题、范例决不可能涵盖我们所面对每一班级每一个别儿童的生活经验。教师所面对的只可能是各具特殊性的具体班级、具体儿童。为此,在教师的心智结构中必须要有对教学对象的实际了解,具体把握这样的“学问”,这也是我们上面所说的要变“备教材”为“备儿童”,要做到教材与儿童融合。

    2.教材的相对固定性,教学的生成性:

    教材这一文本一旦产生,就成为一种固定化的文本,它不可能随教学性境的变化而“自我生长”。但是,教学却是不断生成的。在课程生活中,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在活的生命体的相互碰撞中不断生成新的教学资源、新的教学内容、新的教学程序、乃至新的教学目标。

    教师要具有与教材不同的异构心智才可能实际驾驭课程和教学的生活,在具体的教学情境中不断开发出与教材不同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资源,获得教材规定以外的教学效果。

    新的课程要求教师树立一种新的教材观,摒弃那种“教教科书”的课程生活,教材不是不可更改的静态的文本,它不是师生课程生活的一根指挥棒,不是指令性课程范式下的产物,它本身就包含了多元性和差异性的教学空间。教师要由教材的忠实宣讲者转变为教材使用中的决策者,确立起自己作为课程教材的创造者和实施主体的意识,摆正教材作为工具的地位,学会“用教科书教”,能够在具体教学情景下,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对教科书进行修正、开发和创造。

    新的课程、新的教材是对教师创造精神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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