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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思路

    时间:2021-12-03 15:03:2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和《衢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具有___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为我市跻身全国两百强县(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2、主要目标。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力争到2007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5至10年时间的[找文章到☆大☆秘☆书☆网(http://www.damishu.cn)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

    3、巩固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2005年,完善《___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从2006年起,各级党组织必须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中,统一规划、同步实施。2007年之后,逐步建立起切合党员干部实际的思想道德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纪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组织部、机关工委、政法委、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人劳局、文广新局、广电总台、文联、妇联、党校、新闻信息中心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2005年:(1)继续抓好以“___廉政网”为主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网络建设。(2)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创办的网站,必须开设党风廉政专栏,在确保自身业务安全的前提下,首页与“___廉政网”链接。(3)健全完善典型违纪案件通报制度。在“___廉政网”、___公文交换阅办系统上通报典型违纪案件,有选择地召开党员干部违纪案件通报会。2006年:(1)制订《___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与新闻发布制度实施办法》,采取例行发布和重大事项随时发布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向社会通报反腐倡廉重要工作情况。(2)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___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覆盖面。2007年后,探索和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的强度和密度。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文广新局、广电总台、新闻信息中心

    5、规范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求。2005年:(1)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双重组织生活和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2)把反腐倡廉理论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每年安排两次以上专题学习,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或征文评选活动。(3)各单位党支部、机关干部学习和各类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班,必须有党风廉政教育方面的内容。(4)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为本地、本单位上一次廉政党课或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5)每年对新任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集中进行一次廉政培训。(6)有选择地对因违纪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

    2006年至2007年,将反腐倡廉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大纲,纳入各级各类培训班的教学计划,课时不得少于总体课程的十分之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参训率和考试合格率均应达到100%。

    牵头单位: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协办单位:机关工委、政法委、教育局、人劳局、党校

    6、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2005年:(1)认真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双重谈话制度、纪委与组织部同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2)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同信访监督对象的诫勉谈话与信访谈话等制度。(3)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每年由纪委、组织部提出述职述廉的指导性意见,并抓好督促落实。(4)继续在市管领导干部中开展“读书思廉”活动。组织开展以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执政为民、廉洁高效”主题教育。2006年至2007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学习教育。

    牵头单位:纪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宣传部、机关工委、人劳局、党校

    7、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2005年:(1)开展正面典型教育,推出和树立一批廉政勤政优政的先进典型。(2)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3)通过发放学习资料、开展知识测试、组织干部任前考试等方式,分层次抓好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的教育。(4)积极参加“衢州市廉政教育基地”评选活动。抓好“___市党风廉政教育阅览室”、“___廉政网”、石门清漾“毛氏宗祠”等基地建设。(5)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纳入党风廉政教育范围,通过座谈会、学习会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6)开展中央《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拍摄好以“网上对话平台”为内容,以“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电教片,参加衢州市组织的联评展播活动。

    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抓好“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内容的学习教育。

    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继续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研究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协办单位:机关工委、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人劳局、文广新局、广电总台、文联、党校、新闻信息中心、妇联、老干部局

    8、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05年:(1)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2)积极推介《___本色》戏剧。(3)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等“六进”活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开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社区组织要结合“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积极开展创建“廉洁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各级团组织要把廉洁文化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课堂教学、课外阅读、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个环节,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中小学校廉洁文化教育活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影响面,巩固深化工作成果;积极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抵制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运用戏曲、小品公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活动。(4)加强网上舆情监测、网络评论和引导工作,让主流、正面的观点更具影响力,促进网络廉政文化建设。(5)将手机廉政短信发送对象延伸到重点部门的科(所、队)长以上中层干部。继续运用廉政贺卡、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促进党风政风与社会风气的良性互动。

    2006年至2007年:(1)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制定《___市廉政文化建设规划》,整体推进廉政文化建设。(2)召开全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一批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进“六进”活动的开展,力争形成一批“六进”工作典型示范群,将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宣传部、机关工委、农办、教育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司法局、农业局、经贸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联、乡镇(街道)

    三、健全制度体系

    9、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2005年:(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___市代表大会代表活动制度》,健全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和代表议案的处理、回复机制,研究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2)研究制定关于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3)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一次以上民主生活会;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召开指定内容的民主生活会,查找原因,吸取教训,落实整改。

    2006年至2007年:(1)探索制定市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有关规定,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以上向全委会报告工作。(2)逐步推行全委会事先征求党代表意见和邀请党代表列席全委会制度。(3)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内民主等相关制度,推进党务公开。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市委办、市府办

    10、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2005年,认真落实《中共___市委工作规则》。

    2006年至2007年:(1)制订实施《乡镇(街道)、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2)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和纠错改正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

    1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政府行政行为。2005年:(1)认真落实《___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好对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实施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业务指导工作,推进政府职能和行政行为法定化。(3)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对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政过错的责任追究制度。

    2006年至2007年,制定出台《___市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牵头单位:法制办

    协办单位:市府办、监察局、司法局、发改局、财政局、人劳局、工商局、审计局、物价局、行政服务中心、统计局、公安局

    12、完善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规范。2005年:(1)深化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严格实行领导干部“网上诺廉”,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诺廉情况的监督检查。(2)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的条件、程序和辞职后从业行为的限制、监督。(3)做好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清缴工作。(4)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行为规范。(5)规范领导干部投资入股行为。2006年:(1)研究制定《___市公务员从政道德规范》。(2)探索制定村(居)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制定完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4)探索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警示制度。2007年,初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具有约束力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检察院、人劳局、监察局、财政局

    13、建立健全廉政评价办法、廉政激励制度和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2005年:(1)认真实施《___市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落实衢州市纪委《关于实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完善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3)研究制定《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

    2006年至2007年:(1)探索建立组织处理、经济处罚、限制职业资格等制度,作为对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补充。(2)建立健全廉政评价办法和廉政激励制度,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并与干部的晋升、晋职、任用和奖惩相挂钩。(3)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法院、检察院、监察局、人劳局、法制办、审计局

    14、加强纪检监察法规工作。2005年,对现行反腐倡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已经过时的及时废止,有明显缺陷的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出台配套制度的抓紧制定。2006年至2007年:(1)制订《___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规划》。(2)按照惩防体系构建要求,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把反腐倡廉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规范制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规范制度体系。(3)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加强责任追究,严格抓好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检察院、人大法工委、人劳局、法制办

    15、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05年,开展对乡镇(街道)、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

    2006年至2007年:(1)建立纪检监察机关责任追究分析制度。(2)积极探索在执纪执法机关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3)坚持和完善由各级党政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制度。由市级领导带队,每两年对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对各行政村、基层站所及下属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的运用。


    四、强化监督制约

    16、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5年,落实《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对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委常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的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做好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回复组织函询等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006年至2007年:(1)在全市组织对党内监督十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三谈一述”的内容和形式。(3)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办、市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人劳局、监察局、审计局

    17、做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2005年至2006年,积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2007年,做好准备工作,按照省、衢州市要求,制定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实行对市直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纪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人劳局、财政局、监察局、有关派驻(出)部门

    18、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2005年:(1)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2)完善后备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2006年至2007年:(1)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切实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

    牵头单位:组织部、纪委

    协办单位:宣传部、机关工委、人劳局、监察局、审计局

    19、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监督和财会监督。2005年:(1)制定并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对部门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国库集中收付规定情况、政府采购运行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2)强化对乡镇财务的监管。(3)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乡(镇)代理”制度。2006年至2007年:(1)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逐步将财政拨款的单位纳入集中核算。(2)强化部门、单位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资金活动量大、管理任务重的部门和单位建立内审组织,配备内审人员。(3)定期开展财务会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财政违纪违法行为。(4)补充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推行会计核算电算化管理。(5)强化财政部门日常监督、审计部门重点监督、社会舆论跟踪监督,形成监督体系。

    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办单位:审计局、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局、行政服务中心

    20、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监管。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2005年:(1)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国有股权代表报告制度。(2)建立健全国有投资公司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加强对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严格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加强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4)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6)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各项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

    2006年至2007年:(1)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加强对经营者任期经营业绩的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2)实行重大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论证制、稽察制及责任追究制。(3)逐步规范国有企业单位管理层职务消费行为。(4)探索制定资产评估机构委托和重点项目专家评议与质询等制度。(5)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办单位:发改局、经贸局、监察局、检察院、审计局、人行、统计局、农业局、水利局、粮食局、文广新局、广电总台、开发区、教育局、规建局、总工会

    加强金融监管。2005年至2007年,进一步健全金融机构监管协调机制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完善内控建设,有效防止金融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牵头单位:银监会___办事处

    协办单位:人行、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

    21、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监督。2005年:(1)坚持和完善述职评议、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工作。(2)实行人大任命的“一把手”任前公开承诺制度和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3)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政府投资资金的审查监督。(4)加强对代表建议、议案的督办工作,提高办理质量。2006年至2007年,探索运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人大代表视察、选举任命干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不适当决定和依法罢免等法定手段进行监督的具体形式和途径,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牵头单位:人大办

    协办单位:市委办、市府办、法院、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司法局、法制办

    22、支持和保证审计、监察等政府专门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2005年:(1)召开全市行政监察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行政监察工作经验,对今后一段时期的行政监察工作进行部署。(2)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案卷等进行规范。(3)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具体办法。(4)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加大绩效审计力度。(5)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突出对部门的财政负债和乡镇财政赤字问题的审计。(6)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国有企事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交接制度。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将其与干部的提拔、使用、交流、奖惩紧密挂钩。

    2006年至2007年:(1)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行政监察职能。(2)全面推行重点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全程跟踪执法监察。(3)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4)加强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监督。(5)完善并落实《___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6)加强对市政府代理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7)探索试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和运用制度,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执法监督结合的方法和途径。

    牵头单位:市府办

    协办单位:组织部、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局、经贸局、人劳局、行政服务中心

    23、支持和保证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2005年:(1)建立完善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支持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充分运用建议案、提案、课题调研、视察督查、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重要情况专报、委员举报等各种民主监督形式,重点就法律法规的实施、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情况加大民主监督力度。(2)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有关行业的特约监督员,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大事项的调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2006年至2007年:(1)健全完善聘请特约监督员制度。(2)支持政协通过听证会、双向交流、群众代表参加或旁听政协会议等形式,反映党政机关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民主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3)促进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纪律监督相结合,形成民主监督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政协办、统战部

    协办单位:市委办、市府办

    24、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2005年:(1)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2)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推进职务犯罪个案预防、行业系统预防和重点工作专项预防,积极探索在司法领域联合构建惩防体系的方法和途径。

    2006年至2007年:(1)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健全人民检察院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查处机制。(2)加强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和审查逮捕工作。(3)完善案件协调会议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健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政法委

    协办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25、深化政务、村务、厂务和校务公开工作。

    深化政务公开。2005年:(1)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依托“___信息网”建立窗口网站并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2)探索将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内容。2006年至2007年:(1)制定出台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深化乡镇以上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2)制定出台政务公开举报督察、奖惩制度和信息化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法制化进程。(3)建立市非涉密性文件档案查阅中心。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

    协办单位:人劳局、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工商局、物价局、档案局、行政服务中心

    深化村务公开。2005年:(1)规范村务公开,扩大公开面,重点抓好村级财务公开。(2)加强“民主法治村”建设,健全村民议事制度、村务民主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推进村民自治。2006年至2007年:(1)积极推行网上村务公开。(2)推进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建设,建立村务公开市、乡(镇)两级督查制度。

    牵头单位:民政局、农业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纪委、农办、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

    深化厂务公开。2005年:(1)规范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2)重视私营企业主的政治、法律教育,规范企业行为和职业道德。积极推进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在新组建工会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中推行厂务公开制度达20%以上。2006年至2007年:(1)研究制定厂务公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2)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ISO9000质量体系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总工会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经贸局、人劳局、监察局

    深化校务公开。2005年至2007年健全完善校务公开制度。

    牵头单位:教育局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各乡镇

    26、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2005年:(1)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2)大力提倡网上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深化完善网上对话平台,督促有关部门年底前进入对话平台。(3)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继续实施重要信访回告制度和越级重复上访通报制度,完善信访排查、署名信访办理情况告知制度、预警和调处机制。(4)积极探索和完善领导下访、领导接待日等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机制。(5)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6)完善特邀监察员、效能与行风监督员等制度,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

    2006年至2007年:(1)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开展信访活动。(2)探索开展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公开评议工作。

    牵头单位:信访局、纪委

    协办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大办、机关工委、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老干部局、新闻信息中心

    27、积极稳妥地开展舆论监督。2005年,贯彻落实《舆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2006年至2007年:(1)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监督性新闻稿件处理暂行办法。(2)研究制定关于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的工作意见、新闻媒体批评报道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的若干规定等文件。(3)严肃新闻工作纪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落实激励措施,充分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正当权利,促进舆论监督的经常化、规范化。


    ___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计划(下)

     

    五、深化抓源治本改革

    28、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005年:(1)深入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2)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继续推行差额考察和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积极运用成果,提高考核考察水平。(3)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把好公务员“进口”关,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及公务员调任、转任程序。(4)制定并实施《“争先创优、全力干事”领导干部评选办法》,完善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研究制定《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单位竞争上岗意见》,推进乡镇一般干部交流,加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跨层级交流的力度。(5)进一步完善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从业限制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离职、辞职和退(离)休后从业行为等有关规定。

    2006年至2007年:(1)探索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2)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初始提名、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群众广泛参与的干部遴选机制。(3)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4)规范和全面推行全委会任免重要干部票决制。(5)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制定完善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的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有效机制。

    牵头单位:组织部、人劳局

    协办单位:纪委、宣传部、机关工委、监察局

    29、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5年:(1)认真落实《___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完善政府职能配置,逐步将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审查审批等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等职能相对分开。(2)深化“一心一线”工作机制,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3)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方式,简化前置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4)改革和完善审批办法。认真落实“创业绿卡”制度,实行重大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制。规范审批程序和职责权限。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部门办事大厅之间互通互联。(5)对《___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6)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建立和完善网上办事审批系统,逐步扩大网上预审批项目。(7)认真落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争先创优评比办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8)加强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抓好《___市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试行)》的落实。

    2006年至2007年:(1)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办法。(2)建立全市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和网上监管平台。(3)建立行政审批、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资料定期报送检察、监察机关备案审查制度,逐步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4)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监管。(5)完善深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建成衢州乃至全省一流的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府办、监察局

    协办单位:发改局、人劳局、法制办、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

    30、规范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2005年:(1)将会计、审计、税务、监理、勘察、设计、评估、咨询等绝大多数的中介服务机构推向市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鼓励各行业组建、完善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协调、协作、自律作用,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行业管理职能,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2006年至2007年:(1)清理行政事业单位以各种名义创办的职工技协。(2)制定并落实《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试点方案》,基本完成行业组织、中介组织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在经费、财产、人员编制上切断与政府部门的隶属关系。(3)建立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阳光”活动制度,强化内部运作机制和执业质量保障机制,促进社团、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发改局、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府办、检察院、经贸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劳局、工商局、总工会、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审计局

    3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2005年:(1)推行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建立项目管理库,改变“切块预算”做法,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2)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查处铺张浪费行为,严格防止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3)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清理过渡性收入账户和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开设的资金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4)探索制定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5)规范行政许可收费行为,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取消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向社会公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接受公众监督。控制并逐步为减少财政支出而由行政相对人承担成本的收费,严禁乱收费行为。(6)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办法,初步构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7)全面推进“金财工程”建设。(8)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9)加强对农村各项转移支付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006年至2007年:(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决算的制衡机制。(2)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3)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实施办法,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市府办、财政局

    协办单位:纪委、审计局、发改局、经贸局、规建局、法制办、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人行、银监会___办事处、农办、行政服务中心

    32、探索完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职务消费改革。2005年,对各部门发放的津贴进行清理整顿。2006年至2007年:(1)探索开展分配制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采取“削峰填谷”等措施,逐步缩小分配差距。(2)开展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改革方案的调研,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推开。

    牵头单位:市府办

    协办单位:市委办、纪委、组织部、人大办、政协办、发改局、监察局、人劳局、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局

    33、深化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2005年:(1)根据《___市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2)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认真落实《___市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试行办法》。

    2006年至2007年,健全投资调控体系,加强投资监管,进一步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继续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完善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决策和法人约束机制,建立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和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市府办、发改局

    协办单位:经贸局、财政局、规建局、监察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2005年,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存款账户实名制,健全和完善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大额资金外流的预警和监控体系。2006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推进和深化金融改革。

    牵头单位:人行、银监会___办事处

    协办单位: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

    3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05年:(1)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2)运用各种形式,推行和完善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和警务公开制度。(3)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

    2006年至2007年:(1)按照中央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诉讼制度和人民法庭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与廉洁。(2)研究制定案件审判监督相关制度,完善执行工作体制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3)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修订完善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具体办法。(4)健全司法工作规范制度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政法委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安站、人大法工委、人劳局

    35、改革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制度。2005年:(1)争取年内建成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立健全招投标交易制度、管理办法和内部工作制度,成立___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行机制,切实做到管办分离、监管有力。将隶属于规建、财政、国土、水利、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及土地经营性所有权出让等职能剥离出来,统一纳入招投标中心,实行招投标信息、场所等资源共享。(2)完善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___市乡镇招投标平台管理办法(试行)》。(3)加强监督检查,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的项目外,政府性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村集体等单位投资的工程进场交易率和公开招投标率应达到100%。(4)充分发挥“___廉政网”的作用,做好招投标信息、结果公告统一发布工作。(5)全面推行资格预审进场和统一的资格预审办法和评标办法。(6)实行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建立招投标案件查处联动机制,加大惩处力度。(7)加强招投标后的管理,严格把好合同关、履约关、结算关,抓好设计变更、补充内容的审查,防止“三超”工程出现。(8)出台《___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阳光规划”。(9)加强对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的监管,完善廉租房管理办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与建筑市场秩序。

    2006年至2007年:(1)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2)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在建筑领域专项构建惩防体系。

    牵头单位: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市府办、检察院、经贸局、规建局、国土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工商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人大法工委、法制办、教育局、经济开发区、机关事务局

    36、改革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2005年:(1)制定完善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探索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出让综合评价办法,积极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工业用地租赁制度,强化对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加强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和管理使用。(2)出台市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标准和管辖的规定,规范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3)制定出台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具体办法及其配套政策措施。

    2006年至2007年:(1)进一步健全征地程序,落实《___市征用集体土地实施办法》,加强征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单位、被征地农民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征用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2)严格按照《___市建设项目供地原则意见》,集约使用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使有限的建设用地发挥出最大的效益。(3)修订完善《___市土地供应公示制度》和《___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廉洁从政实施意见》。(4)规范土地补偿和安置办法等制度规定。

    牵头单位:国土局

    协办单位:市府办、发改局、规建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

    37、改革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2005年:(1)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2)加快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制度,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探索开展网上采购。(3)制定政府采购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办法,研究建立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制度。

    2006年至2007年:(1)开展政府采购执法检查。(2)健全供应商库、专家库、商品信息(价格)库,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府办、发改局、审计局、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

    38、完善效能建设工作机制。2005年:(1)建立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与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合署办公。(2)制定《全市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___市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___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办法(试行)》。(3)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4)组织效能与行风监督员,开展全市性明查暗访活动。(5)建立健全群众评议党政机关制度,继续开展评选“满意、不满意”单位活动。(6)加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建设。

    2006年至2007年:(1)进一步健全投诉网络体系,畅通基层和群众投诉的渠道,不断完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群众投诉及时办结率要达到98%以上,回复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2)深入创建文明行业、单位,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3)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建立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效能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委办、市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纠风办、机关工委、人劳局、行政服务中心、广电总台

    39、加快“信用___”建设。2005年:(1)强化政府信用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信用制度。(2)加强中介机构信用建设,探索建立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制度。(3)启动个人信用建设,实现全国统一的个人诚信系统在我市联网运行。(4)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推进企业诚信经营。(5)构建执行协助网络、被执行人名录制度,借助社会力量缓解“执行难”问题,依法、诚信、自觉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06年至2007年:(1)研究出台市“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规划。(2)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建设,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3)健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市府办、发改局、人行

    协办单位:法院、检察院、经贸局、财政局、人劳局、规建局、交通局、审计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国税局、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___办事处

    六、坚持从严惩治

    40、突出办案重点。2005年至2007年,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赌博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案件,以及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牵头单位:纪委、检察院、公安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政法委、法院、监察局、审计局

    41、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能力。2005年至2007年:(1)完善并认真执行案件检查工作程序,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2)加大办案装备建设,努力提高办案工作科技含量。(3)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纪执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4)进一步完善和推行主审员制度、乡镇部门案件联查联审制度和案件公开审理制度。(5)完善执行机制,每年开展一次检查,保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和法院判决切实得到执行,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6)建立囊括各行业业务骨干的全市办案人才库。(7)每年定期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增强办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法纪意识。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政法委、组织部、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人劳局、财政局

    42、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调配合。2005年,修订完善《关于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相互提供案件材料的实施办法》,总结交流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协调配合的工作经验,完善相关程序,形成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

    2006年至2007年,探索制定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整合执纪执法资源,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联合排查、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及追逃、追赃机制,探索建立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工作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办案工作程序体系和组织协调机制,增强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政法委、组织部、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

    43、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2005年:(1)重点查处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五方面”突出问题,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2)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等问题。

    2006年至2007年,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办、市府办、组织部、机关工委、公安局、财政局、监察局、人行、人劳局、工商局

    44、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05年:(1)重点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2)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和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切实减轻农民、企业负担。(3)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4)开展广电部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2006年至2007年,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建立健全行风评议和考核评价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牵头单位:监察局

    协办单位:纠风办、公安局、经贸局、人劳局、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广电总台、交通局、规建局、国土局、农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环保局、物价局、信访局、林业局

    45、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促防功能。2005年至2007年:(1)加强信访分析和案件分析,健全全市违纪违法案件数据库和案件分析平台,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防治的对策措施。(2)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提出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纠、以案促管、以案促建,及时堵塞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可能产生腐败的漏洞。(3)加强廉情收集、廉情分析、廉情反馈工作。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测评预警机制,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预防腐败和优化环境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时效性和创造性。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审计局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46、各级党组织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和党建工作的各个领域,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建立___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进行专门分析研究,加强对体系构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确定一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具体抓,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并落实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

    47、各级纪检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每年的工作重点,作出周密部署,并加强监督检查。

    48、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村、社区、中介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以整体、行业、专项、联合等构建方式和科技手段,全面推进体系建设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主抓的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地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各协办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参与、支持、协助、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49、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检查,推动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建立测评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分析,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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