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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举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僵化的因素分析

    时间:2020-08-15 07:50:4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科举制度是贯穿于隋以后中国古代史极其重要的选官制度。结合历朝历代的实际情况,从它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当中可以得出,政治权力的归属、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统治者维护统治的需要、重视传统的意识和思维方式都对科举制度的发展起到了明显、直接或较为隐性的作用,使之在形成之初不断发展,随后逐渐僵化。

    关键词:科举制度;僵化因素;权力归属;传承传统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17.078

    1 引言

    科举制度,以隋炀帝设置进士科为起点,直至清末废除科举制,持续了一千多年,是中国古代极其重要的选官制度,它从周代到魏晋南北朝对选官制度的实践和影响中不断总结,改革发展而来,将分科考试置于选官途径的主导地位,不断演变、传承,并最终走向僵化。本文旨在研究科举制度僵化因素及其作用机理,为当代的政治制度运行和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2 科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科举制度创立于隋朝,隋文帝时废除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制诸州岁贡三人,开皇十八年命“京官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干济二科举人”。又于隋炀帝大业二年町榆设置进士科,标志科举制度正式形成,隋实行科举制度,最初目的是选拔地主阶级的精干人才,轻“门弟”,重“才干”,“任人唯贤”。

    “大唐貢士之法,多循隋制”。唐代科举在隋代的基础上考试科目种类更加齐全、丰富,并且完全废除了九品中正制残余,士人入仕,朝廷选官,无不以考试为重,奠定了此后历朝历代以科举考试为主的选官制度。唐初科举考试常举科目中最受欢迎的是明经和进士科。随着尚文风气的兴盛,之后又逐渐重进士科,同时,制举也成为唐代科举的一大特色,“其天子自诏”,即皇帝随时下诏举行的科举,制举所列科目,由皇帝亲自选定,“道其所欲问而亲策之”,制举特点是可以迅速发现,破格启用人才,也由于这一点,制举出身的官员官品较高,敢于直谏不讳,颇受皇帝重用,后因影响大官僚利益,加之党争激烈而不再开科。

    宋代科举之制较于唐朝又有许多变化,“宋之科目,有进士,有武举,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举。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取士,其后遵行,未之有改”,宋代科举与唐代的不同主要体现在选官的只依据考试成绩的好坏,对于取士的公平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宋代的武举,制举受近臣推举的影响较大,其中制举到宋后期逐渐成为统治者笼络民心的工具,实际的选官意义已不是很大。另外,宋代科举受冗官制度的影响较大,这一点将会在后面的内容中具体论述。

    元朝由蒙古族建立,本质上是由一支少数民族建立起的部族政权,基于这一本质,元朝统治者制定了相应的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基础,符合和满足本民族利益与需求的政治制度。包括科举的许多政治制度在这方面的特征比较明显。元朝科举制度实行共约50年,由耶律楚材首次提出,后人多次进谏后实行,与历代不同的是,元代科举中沒有武举的考试科目,因武举官职皆世袭,此外,元朝还将等级秩序充分体现在科举制度中:将考生分为左(蒙古人、色目人)右(汉人、南人)榜。元代科举受皇位争夺,党派斗争等权力归属因素的影响,导致选官不公正,受时势者维护权力,结党营私的影响也较大,科举时存时废,从而导致官场腐败现象日趋明显,有才之士不堪官场污浊,隐居山林,这样的现象在元朝期间并不属于少数,元朝中央还曾专门招求山林隐逸之士,以求其才,这即为一种“荐举”制度,独立于分科考试。此外,元朝还通过科举确立了程朱理学在经义上的统治地位。

    明代科举,本为“三途”之一,后洪武年间重科举,此后选官逐渐以科举为主体,规模上大体沿袭唐宋之制,并借鉴前朝,明朝科举特点之一即是学校教育与科举制度的紧密结合,将士人的知识获取,技能提升,入考科举,升迁秩序等纳入可控,可视的管理当中,且明代士人正式入考前须先获取资格,即进行资格获取考试,与历代相比多出一道程序。另外,明代科考的出题范围及答题格式、语言具有局限性:“专取四子书及《易》、《诗》、《书》、《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及八股文。

    “清朝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之大成,全盘吸收汉文化”,清代科举制度也因此受益。清朝科举主要沿袭明代的制度,又放宽了士人参举的一些限制,主要分为常科(文科、武科)、特科、翻译科,其考试和监督管理程序更加复杂严格,将八股取士也传承了下来,并且,同元朝一样,将高压政策、民族等级制度与科举相结合,满足了满族统治者的需求,同时也注重对汉族士人的笼络,提倡“崇儒重道”“满汉一家”,这也使清代科举在创立之初具有特点鲜明的、独特的定位,这一点将在后文具体论述。总之,科举制度经过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其在封建社会基础上的政治价值已被近乎开发至极限,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它也随之走向彻底僵化,与社会实际发展脱节。

    3 科举制度封建基础上僵化的因素

    3.1 皇权不断加强及满足统治需求的影响

    古代中国,皇帝制是封建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本质即是将有关国家的一切看作皇帝的私有财产,从这点出发,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原动力便取决于皇帝“管理和使财产增值”的热心程度,这也就导致了古代封建政权的符合“私有”运行的特征。

    官僚权力的不断削弱,上收,导致权力行使目的的单一性。由于宋朝的皇权加强具有明显的典型性,故以宋代的科举制度为例加以分析:宋太祖赵匡胤吸取唐朝灭亡教训,防止他人重走自己的夺权之路,将官僚的军事,行政权力不断削弱,并开始试图通过科举制度来达到笼络士人的目的。例如,宋时设特科,即制举,“特科之设,以应天下士”,并号称“起之山林、召之州县”,但实则多为形式,遭世人诟病;另外,宋朝还将久困考场的老儒生委任官职,通过此种方式进入仕途的士人数量庞大,且多数十分平庸,在实质上他们即是皇帝将中央,地方的权力加以细分,使其相互制衡,保障皇权独尊的载体,且以此达到了笼络士人的目的。以上种种做法,使得以“入科举做官”的人生价值观逐渐充斥读书人的思想,士人将科举入仕作为终生理想,为科举疲于奔命,老死方止的行为在宋朝开始陆续出现,并向普遍化发展。宋朝科举制度不仅满足了官僚队伍的需要,更加满足皇帝为维护统治而意欲笼络士人,从而增强对整个社会的思想控制力。即是皇权加强对科举制度某一作用突出和强调化的作用机理。

    3.2 权力斗争的影响

    权力的斗争,实质上就是各种政治集团或个人使用“国家权力”为使代表本身利益诉求的具有鲜明特征的权力作用发挥达到最大化而进行的政治斗争,其结果大部分情况下为一种特征的权力占据国家权力中枢,或实现在预期范围内发挥作用。

    中国古代的权力斗争,本文以宋朝,明朝各举一例分析。

    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进行变法,意图变革与时代,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并因此触犯了保守地主的利益。至此,变法中主要分为两种政治集团:新党与旧党,称“新旧党争”。其中,两种政治力量的斗争焦点之一即为有关科举制度的改革:颁布贡举法,废除明经科,注重进士科。由于两种政治力量所代表着隶属于地主阶级的不同派别,他们对科举中的明经科抱有不同的看法,体现着自身所代表的权力的特征。

    明代权力斗争,主要伴随着宦官权力的加强。明成祖朱棣时,始用宦官。至明英宗,宦官权力已可以独揽朝政。由于宦官独特的生理特征,他们的性格与常人相比存在明显的不同,在价值观上也与常人有着些许差异,加之在皇帝内务中充当着重要角色,他们可迅速依靠皇权形成一个实力不容小觑的独特的政治集团,并基于维护自身价值观和统治权力的需要,开展与反对政治势力的斗争。

    在斗争中,废科举,立亲信,或委任符合政治集团自身利益诉求的人,是扩大政治权力的一种重要手段,科举考试也因此时开时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选拔维护社会正常发展的人才作用,这也是权力斗争影响科举制度的一种作用机理。

    3.3 部族政权入主中原的影响

    汉以后,随着农耕文明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向北方游牧民族聚居区域扩展、传播,游牧民族逐渐脱离了原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向中原汉族王朝学习,这便使得少数民族的实力不断发展壮大,逐渐形成了游牧民族对中原王朝的统治构成不可忽略的威胁、挑战的格局。至此,汉族统治中原地区的固有局面开始发生转变。由于中原王朝长期存在着对周边少数民族的歧视,这些部族政权在夺取中原政权后往往面对着在当时被定义为“属于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这使得部族政权的权力行使有着区别于汉族政权的显著特点,即维护统治的目的性明显增强,民族等级意识、制度与权力对于社会关系的调节、社会生产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统治者的政治智慧、经验往往与汉族政权相比具有一定的断层性和落后性。

    本文以中国历史上实现大一统的部族政权元朝、清朝为例。

    元朝依托以火枪、骑兵为压倒性優势的军事力量建立,并且在所征服地区进行大规模屠杀,实行民族等级制度。民族矛盾在元朝统治的建立初期演变愈加尖锐,这便导致元朝权力行使维护自身运行的特征更加突出,实行一系列措施来缓和民族矛盾,以此维护等级秩序和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利益,其中,对科举的影响便是:考试分左右榜,等级特征明显。由于主权集中于缺乏封建统治经验,且保留大量游牧民族风气的蒙古族,一定程度上导致统治阶级中内生型的权力斗争较为频繁,如本文第二部分所述,这直接导致了元代科举选贤与能的作用效果及地位都不及唐宋。

    清部族政权的特征与元相似,但不同的是,满族统治者在政治上大规模效仿汉族王朝,以明朝尤为突出。在其他一些领域,包括军事、文化等,也进一步效仿。这样的政治建构模式,一定程度上可以使清朝统治较以往的部族政权更加切合农耕民族的文化,习惯,从而实现较为坚实、广泛的统治基础。

    3.4 科举制度传承的影响

    科举制度的传承,本文暂且规定,包括转折性传承和连续性传承,是对于科举制度发展较为隐性的影响因素,两种传承方式的作用生效时期不尽相同,转折性传承作用效果往往在朝代更迭之时较为集中,连续性传承的效果在一定的单位时间内不太突出,基本上贯穿于某个朝代统治的全部时期。科举制度转折性传承因素的内容和作用生效的机理,即为后朝对于前朝的科举制度进行传承时,将符合和一些不符合国家、社会发展实际的制度混合,从而铸就新的政治制度体系。连续性传承的生效机理也基本与此相同,不同的是,连续性传承的作用更加分散,作用生效期内的变化不太明显,受社会风气、权力格局等的隐性影响较大。从根本上看,这样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受到生产力发展阶段性的局限作用,重视历史、重视传统的观念在古代中国根深蒂固。

    本文以唐宋时期的传承因素为例。

    在唐朝的科举制度体系中,制举占据了较为重要的地位。唐代的制举,由皇帝亲自考察选拔官员,通过这种途径入仕的读书人,大多都能得到重用,同时,也得到了读书人的广泛认可,起到了笼络读书人的作用。宋朝将制举沿袭了下来,且在大体制度上与唐朝相似,这是王朝初开之时对于前朝的学习与借鉴,即是转折性传承的作用。

    然而随着国家的发展,国情、社会风气和权力格局的变化,宋代制举逐渐演化为统治者笼络仕心的工具,以至于宋后期世人对制举的诟病颇多。这即是连续性传承的作用。

    4 对于科举制度发展、僵化影响因素的总结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在封建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由于社会及人口素质发展的阶段性,古代中国,“权”与“私”之间总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联系。因此,政治制度的运行和改革,往往受掌权者个人利益与价值观影响,带有鲜明的个人或集团化色彩。此外,由于古代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国家内外的交通、信息传递的阶段性十分明显,与政治权力的共同作用,古代中国的封建性质的传承传统、重视历史的观念根深蒂固。以上所述皆明显或隐性地使得科举制度在封建基础上逐渐走向僵化。

    参考文献

    [1]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M].北京:三联书店,2001.

    [2]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

    [3]张希清,毛佩琦,李世愉.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清代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

    [4]张希清,毛佩琦,李世愉.中国科举制度通史,隋唐五代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

    [5]张希清,毛佩琦,李世愉.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明代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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