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05 11:38:1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加快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根据《甘肃省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及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交公路〔2018〕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公路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公路管理养护机制,为维护全市农村公路畅通、安全、有序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覆盖到“市区镇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对区域内公路管护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目标,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为保证我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嘉峪关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主管交通运输部门的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各区、市发改、财政、公安、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旅游、交通、农林、水务、安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组织形式。建立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路长的工作机制,设立市、区、镇路长及村路长。结合实际设立农村公路专管员。
市级设立总路长及总路长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主管交通运输部门的副市长担任总路长,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三区分管交通相关工作的副区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嘉峪关市公路养护办公室负责总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区设立路长及路长办公室。路长由各区区长担任,路长办公室设在区负责交通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镇设立路长及路长办公室。路长由各镇镇长担任,路长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交通的领导担任,副主任由镇交通管理所所长担任,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行政村设立村路长。村路长由各行政村村主任担任。
(三)工作职责。1.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监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养资金筹措,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督促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
审定下级路长考评结果;
对考核不合格、工作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约谈。
2.总路长办公室是全市“路长制”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对本级总路长负责。
主要职责:牵头推进“路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考核督导、文件起草等,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负责制定农村公路专管员选聘、管理、培训、考评及评聘审批、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履职考核等制度、办法;
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组织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负责完成总路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路长是县道、乡道、村道、专用公路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日常巡查、管理和养护工作,对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区、镇路长主要职责: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管养运工作落实,负责资金筹措,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贯彻执行总路长的工作布置安排,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治理方案,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的征迁、管理、养护及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
在市执法部门配合下,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
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
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及其管养机构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工作。
4.区、镇路长办公室对本级路长负责,主要职责由区、镇路长按分工自行明确。
5.村路长主要职责:为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辖区内村道管理养护、应急处置和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公路建设、征迁等工作以及县、乡、村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
6.专管员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
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
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7.专用道路路长由市交战办主任担任,路长办公室设在市交战办战备科,主要职责由路长按分工自行明确。
8.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
对接各类政策资源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公路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治理的资金筹措、审核和监管,核拨年度养护配套资金及路长办办公经费。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参与农村公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市国土局: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的规划、调整、审核、审批等工作;
负责牵头涉路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联合查处;
参与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市规划局: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调整、审核、审批等相关工作;
负责牵头涉路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
参与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市环保局:做好公路建设中涉环保事项的办理;
指导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参与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市文物局:负责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的设置,协助做好涉及文物保护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涉文保事项的审查、审核、审批;
参与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标志标牌的设置,协助做好涉旅游景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安全监管;
参与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化、专业化、现场化水平;
牵头抓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市农林局:负责农村机耕道和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
做好农村公路建设中涉林业用地的规划、调整、审核、审批等工作;
参与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安全隐患点的排查、整改和验收工作;
负责指导沿线公路山体的造林绿化,配合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参与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中涉水事项的审查、审核、审批等工作;
负责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造成公路污染扬尘的日常管理;
参与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村公路沿线及邻近市场监管,参与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市综合执法局:做好道路建、管、养、运过程中建筑垃圾的排查、整治等,依法查处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参与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逐步建立“市有路政员,区、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大力整治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及时检查、制止和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的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二)创新日常养护模式,实现“有路必养”。按照“一路一策”的要求,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采用个人、农户分段承包、“专业养护公司+农户”、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服务中心等养护方式,并签订养护合同,落实养护责任和质量目标。
(三)推进管养体制改革,实现“四化”目标。一是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农村公路养护组织体系、路政管理体系和养护生产组织体系,推进规范化;
二是努力打造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水平,推进专业化;
三是大力推广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通过机械化提升养护效率和质量,推进机械化。同时,鼓励推行冷再生、废弃混凝土再生利用等技术,节约原材料,循环利用废料,保护环境,降低成本;
四是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地企共养等养护模式,推进市场化。(四)加快数据建设步伐,逐步实现管养信息化。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完成路况信息上报、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各级路长可随时掌握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交通安全设地、防排水设施、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基础数据,检查指导公路病害、水毁的预防和抢险、抢修、保畅工作。信息化按照初报、续报、终报流程,由各级路长、专管员、社会公众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上报病害到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员初步判断,分级上报路长办公室处理,实现县道、乡道、村道信息处理分别在5个、10个、15个工作日完成监控人员、各级路长均可通过信息化平台直接指导农村公路病害处治。(五)健全防灾抗灾体系,积极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为减轻公路灾毁导致的养护维修费用负担,缓解财政压力,要对辖区内易发、频发自然灾害的农村公路购买保险,并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通过保险赔付方式筹措灾毁抢修重建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村公路修复资金渠道。
附件:1.嘉峪关市农村公路路长制责任区划表
2.嘉峪关市农村公路路线明细表
附件1
嘉峪关市农村公路路长制责任区划表
市级总路长 | 责任领导 | 主要职责 | 管理范围 |
分管副市长 | 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监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养资金筹措,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 共计138条公路,252.424公里。(其中包括县道4条,64.15公里; | |
区级路长 | 雄关区 | 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贯彻执行总路长的工作布置安排,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治理方案,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的征迁、养护管理及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 | 共计20条公路,51.602公里。(其中包括县道1条,19.865公里; |
长城区 | 共计63条公路,122.756公里 | ||
镜铁区 | 共计55条公路,78.066公里 | ||
市交战办 | 共计3条专用公路,46.83公里 | ||
镇级路长 | 峪泉镇 | 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负责资金筹措,协调解决公路建设相关问题,贯彻执行市、区级总路长的工作布置安排,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治理方案,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的征迁、养护管理及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 | 共计19条公路,31.737公里。(其中; |
新城镇 | 共计62条公路,111.821公里 | ||
文殊镇 | 共计59条公路,44.716公里 | ||
村路长 | 雄关区峪泉镇嘉峪关村 | 为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落实各级路长及办公室安排部署,负责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和路域环境整治,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等工作,结合实际开展辖区内县、乡、村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 | 共计5条公路,4.812公里 |
雄关区峪泉镇黄草营村 | 共计8条公路,5.514公里 | ||
雄关区峪泉镇断山口村 | 共计5条公路,13.061公里 | ||
长城区新城镇横沟村 | 共计6条公路,11.037公里 | ||
长城区新城镇野麻湾村 | 共计9条公路,7.843公里 | ||
长城区新城镇长城村 | 共计9条公路,9.515公里 | ||
长城区新城镇新城村 | 共计10条公路,19.636公里 | ||
长城区新城镇中沟村 | 共计8条公路,5.369公里 | ||
长城区新城镇泥沟村 | 共计3条公路,22.01公里 | ||
长城区新城镇观蒲 | 共计7条公路,4.152公里 | ||
长城区新城镇安远沟村 | 共计7条公路,12.886公里 | ||
镜铁区文殊镇文殊村 | 共计8条公路,3.467公里 | ||
镜铁区文殊镇塔湾村 | 共计4条公路,3.968公里 | ||
镜铁区文殊镇冯家沟村 | 共计9条公路,5.022公里 | ||
镜铁区文殊镇石桥村 | 共计5条公路,4.232公里 | ||
镜铁区文殊镇河口村 | 共计11条公路,4.514公里 | ||
镜铁区文殊镇团结村 | 共计12条公路,12.243公里 | ||
道路专管员 | 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