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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亮依旧停在旷野上是哪首歌 [白月亮挂在旷野]

    时间:2018-12-30 04:34:4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我的乡愁就在此地,   我的家乡就是我的忧愁。      大云一直以为她会和她的猫终老。   那只叫狂狂的猫,很恐怖,不讲卫生,吃喝拉撒界限模糊;恋足癖,经常抱着主人的脚狂啃;动不动就跪下来磕头如捣蒜地要吃的,若是挠一下它的头顶,它马上瘫软成泥,真是小红身贱骨头轻。猫性这样少,奴性又这样多,大云拿它没有办法。只好爱它,死去活来地爱它。
      大云除了爱猫,也抽出一小部分的心情爱爱侯展。侯展在遥远的深圳上班,从呼和浩特到深圳,相当于从布达佩斯到布加勒斯特,再返回来,横贯两次中欧。那么远的地方,大云从没去过,虽然没去过,可是对深圳却已经腻味得不行。记得早些年流行一个恶俗的词汇叫打拼,这个词好像专门为深圳发明的。为爱打拼,为钱打拼,为生存打拼,为理想打拼。大云不喜欢这个词,所以当侯展对她说“我必须去打拼了”的时候,大云纠正他说:“是上班,上班。”
      人生哪有那么多悲壮的打和拼,平平安安活下去就好。
      不求闻达于诸侯,只求苟全性命于现世。大云抱着猫备课,念《出师表》给它听。猫好像听懂了,小脑袋跟着大云朗读的节奏在RAP。大云总觉得,诸葛亮的这篇《出师表》写得别有用心,更像是在对刘家挑衅,透着一股低调的张狂。真正不求闻达于诸侯的人,应该连痕迹都不会留在历史上,不是《出师表》那个样子。
      有一天,大云所教的一个孩子问她:“老师,你什么时候结婚?我妈妈说,等你结婚的时候她会送大礼,这样,你会对我更好一点。”
      大云很想说点什么,但最后只是告诉那孩子,老师会一直对你好,就像对别人一样好。
      走在迷蒙的春天里,大云决定不去想那些复杂的人情世故,以及她那令人头痛的婚期。她只让自己想一些简单的事,比如诗歌里的句子: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哦不,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狂狂。
      
      五月的时候,侯展从深圳飞回来,和大云谈了五天实际生活中的恋爱,然后又倏地飞走了。侯展问过大云:“你要不要去深圳?”大云摇头,还没等她发问,侯展就恶人先告状似地接着说:“我是不可能回内蒙了!”
      这样的对话,如果再继续下去,就只有大云被说服教育最终辞职去深圳这一条路可走了。可是大云很倔,三年了,她一直没有离开家乡。五月的第六天,侯展对大云说,那我们只好分手。他说到这儿,狂狂就叼了他的鞋子跑过来,啪把鞋子甩在他面前。那意思好像是说:既然如此,你就快走吧。
      然后侯展走了,大云在家里哭。
      哭总是要哭的,失恋最怕的就是哭不出来。哭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学校里有一位同事给大云分析:“你不去深圳,代表你不爱他;你既然不爱他,又为何要哭呢?”大云语塞了。但是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她又把这句话回味一遍,才发现这当中的bug:不去深圳,不代表不爱侯展,而是不喜欢深圳,太喜欢故乡。喜欢一个城市,和喜欢一个人,是两种不同的喜欢。当这两种事物杂糅在一起让你分辨选择的时候,对于某些人来说,城市胜于情人。
      大云就是喜欢呼和浩特,内蒙蓝蓝的天,雪白的云,杨树笔直道路开阔,自家楼下的水磨石桌椅,夏天的时候,会有从小看她长大的老人与她下棋,马走日,象飞田――在田野上飞行的大象,也只有在中国,只有足够广袤的原野才会令人产生这种神奇的想象。
      大云最终放弃了侯展。
      
      得知大云的异地恋终于寿终正寝,大多数的人持恭喜态度,也有少部分的人直接就把新的男孩带给大云见。大云长得好看,有双水汪汪的大眼,还有内蒙男生审美视角里最认可的身高,一米七五!他们觉得一个长着大眼睛,身高一米七五的姑娘,代表着健康、强壮以及性感,他们爱慕这样的姑娘。大云就这样认识了袁帅,他是乐队的小号手,在北京读过音乐学院,所以他的普通话说得很好。大云问袁帅:“你为何不留在北京?”袁帅说:“不喜欢北京,人多,钱少,在北京觉得自己很渺小。”
      袁帅每天早上会给大云送一份早餐。有时候是烧卖,有时候是羊杂碎。就这样连续送了三个星期,忽然有一天不送了。大云就问袁帅什么意思,袁帅说:“我没有义务天天送啊,呵呵。”大云就这样被气哭了,然后袁帅向大云表白了:“我喜欢你,可是你不给我任何回应,我很灰心。”
      据说这一手追女法有一个名字叫巴甫洛夫求爱法,袁帅是在某个论坛上作为秘籍学到的。然后大云和袁帅开始了一段恋爱,狂狂喜欢袁帅,因为他给它买了猫香波,磨齿骨,猫尿布,妙鲜包,使它成为一只阔气的猫。那段时间大云也很快乐,下班以后,袁帅开车来接她去河边走走,或者去看电影。还有很多时候,他们一起参加朋友的聚会,烤全羊吃剩下的四条腿骨,把膝盖上那一小块收齐,玩一种古老的游戏。谁输了,就喝一杯酒。
      但是大云总觉得袁帅会走,虽然他从没说过。但那种气场,那种不愿久留的气场很浓郁。果然,在向大云求婚以后,袁帅说:“让我带你走,咱们去北京生活。”
      “你不是不喜欢北京吗?”
      “可是,我更不喜欢呼和浩特。”
      “为什么?这是你的家乡呀!”
      “人一辈子总不能困死在一个地方,再说,大云,让我们体会体会乡愁,不好吗?”
      大云坐在袁帅的车里没有说话,车开向旷野,天上有一轮弯月,不知不觉已是深秋,奶羊一般的白月亮。大云想,可是,我的乡愁就在此地,我的家乡就是我的忧愁啊!
      
      就这样,大云又失恋了。不过这次她没有哭,而是带着狂狂去修了一次毛,把猫弄得像一头狮子一样,因为狂狂生了猫癣。治好猫以后,大云发现自己和猫都变了。猫经历了大病,性格也乖顺沉默了很多,而大云就成了那种难搞的剩女,如果有人追0求她,她一定会问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你会离开呼和浩特吗?”
      大部分的男孩会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绝不!绝不离开这里!”但是大云不相信。只要有好的机会,男孩们一定会远走高飞。要怎么才能相信呢?男孩们发现,大云只相信她自己,还有她的猫,狂狂不会离开这里。
      那个进谏过逆耳忠言的同事现在又来跟大云说人生了:“你为什么这样固守着一个地方呢?其实,走出去看看大千世界也很好。”
      大云又被问得语塞了,在一般人的认识里,这话没错,是值得提倡的一种人生态度,尤其对年轻人来说,这很好也很重要。但是,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行事呢?如果我的心,只愿意留在生养我的地方,我难道就有错吗?
      大云不记得在哪里读过这样一段禅宗故事。男子觉得常年守在家门,难以见大世面,决定出门去游历。整整一年,他果然见识了很多:四季的更迭,风景的流变,时间的逝亡,为此他感慨良多,最后,他觉得人生不会更新鲜了,于是决定归返。归来时,看到自己的女人守着家门前的樱树在绣花,于是他对她讲起所经历的那些事,但女人对他说:我在这里,也看到四季的更迭,风景的流变,时间的逝亡,所以,你我所感受到的,本没有什么不同。
      很多时候,我们辗转反侧,上下求索,我们抛头颅洒热血,置死地而后生,到头来不过是得到了相同的结局。
      千辛万苦去找寻的、逼自己去想通的,强迫自己认可的,也许在另一个时间的维度里早已轻而易举地得到。不论是以不变应万变,或以万变应不变,归宿其实是同一。
      
      无事的时候,大云去公园遛猫。大云和她的猫,与其说是宠物和主人,不如说是一对情侣,一对隔着物种的情侣。大云悲哀地想,也许只有猫才可以陪我终老。
      这一天,公园的喷水池忽然喷起水花,映射出一段短短的彩虹。人们纷纷拿出相机拍照。有一个男人走过来,请大云帮他拍一张和彩虹的合影。他南方口音,看来是一位游客。不过拍完照片他忽然说:“我认得你,你还好吗?”
      大云愣住了。
      “我是你妈妈公司的同事的儿子的同学……”他说,“可以请你吃冰淇淋吗?天气热了。”
      大云知道他在扯谎,这样的搭讪不见得多高明,但大云还是被逗笑了。然后他们一起坐在冰店,本地的冰淇淋用本地的牛奶制作,味道格外好。南方人说:“这里真好,我不想回去了。”
      又是一个说大话的人吗?大云想,你最终一定会离去,就像苏武牧羊,牧了19年,娶了胡女,生了孩子,结果最后他还是回归了中土。爱情靠不住,亲情守不住,那颗必走的心,只有自己情愿,才会留下来。
      那个男人笑了笑:“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吗?我有一辈子的时间请你考察。”
      狂狂抱住男人的脚,没皮没脸地开始蹭人家的鞋。大云蹲下去抱起自己的猫,她很想说,我没空考察你。但是转念之间,她又想,相信一回又何妨呢,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只有一个一辈子,他用他的一辈子,换我的一辈子,这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
      编辑 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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