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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的青春不张狂 [小学女生“强奸”大学女生,张狂青春谁买单?]

    时间:2019-02-11 04:40:0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06年3月1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奇特的强奸案:一位年仅15岁的女孩指挥几个未成年男孩先后轮奸了两名女大学生!消息传来,人们异常震惊,一个未成年的少女为何能够导演如此惊天大案呢?两名成年女大学生为何轻易地被未成年女孩伤害呢?
      
      伤痕无法抹灭,少女内心藏着仇怨
      
      于丽丽1990年7月出生在安徽省六安市的商人家庭。父亲于贵志是一个包工头,四处承揽工程,母亲王秀莲是一个贤惠的家庭主妇。这本该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可因为于贵志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于丽丽一出生就遭到了爸爸的嫌弃。4岁那年,父母在吵闹中离了婚,于丽丽被法院判给父亲抚养。
      半年后,父亲再婚,继母来到了于家,几个月后终于生下了一个男孩。虽然于贵志是满心欢喜,可于丽丽却从此跌入痛苦的深渊,继母一直把她看成眼中钉,常常对她非打即骂。
      由于父亲常年在外忙生意,对女儿一直是不管不问,这无疑让继母更加张狂了。于丽丽常常遭受到继母的虐待,既委屈又愤恨,她多次想到离家出走,而性格也逐渐变得任性、暴躁、叛逆,她小学没读完,就干脆辍学回家了。
      2004年4月,于丽丽结识了一名叫程静的理发店老板。刚满18岁的程静常常拉着一群朋友吃喝玩乐,颇有点“大姐大”的气势。一天,于丽丽刚走进理发店,程静就呵斥道:“于丽丽,你为什么要在朋友面前讲我的坏话?”于丽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就争辩了几句。程静不由分说,就和理发店里的另三个女孩对她一阵拳打脚踢。见于丽丽被打倒在地上,程静又出了一损招,对站在一旁的男友孙大力说:“你如果对我是真心的,真正听我的话,你就把这个臭三八给我干掉(指发生性关系)。”于丽丽明白了这帮人要侮辱她,就挣扎着想逃,可程静又狠狠地扇了她几个耳光,于丽丽一下子昏厥过去。最后,孙大力强行把于丽丽奸污了。于丽丽报警后,程静和孙大力不久都被判有期徒刑4年。
      突如其来的打击,给于丽丽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创伤。很长一段时间,她生活在恐惧、耻辱、悲痛之中。通过这次遭遇,她认为自己只有成为成风凛凛的“大姐大”才可以为所欲为,才能不被别人欺负。从此,于丽丽就整天和一帮社会青年在一起,自己也逐渐扮演着“大姐大”形象。
      2004年9月,于丽丽在迪厅里认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胡可,她很快喜欢上了这个相貌清秀的男孩。2005年初,于丽丽和男友成了网吧的常客。在这里,他们常常遇到一个叫郑霞的女孩,郑霞是附近某师范学院的大一女生。一天,胡可正在网吧上网,于丽丽有事找了过来。见自己的上网卡上余额不多,胡可就大方地对刚来到网吧的郑霞说:“你到我这个上面来上网吧,还有30多分钟呢!”说完,就匆匆地走了,郑霞连忙说声谢谢,感激地看了胡可一眼……
      对于男友的一举一动,于丽丽都看在了眼里,心里顿时涌起一股醋劲,暗暗骂郑霞是“狐狸精”。
      一天,大家又一起来上网,于丽丽无意中发现男友竟和郑霞坐在一起!打开电脑时,于丽丽屏住呼吸,连玩游戏的心思都没了,时刻注意着旁边的动静。不一会儿,胡可自言自语道:“口好渴啊,干死了!”郑霞则关心地说:“我这里有一瓶矿泉水,刚买的,你喝吧!”于丽丽抬头一看,发现郑霞正笑眯眯地把水递到了自己的男友手里。胡可不好意思地接过矿泉水,然后羞涩地拧开瓶盖,喝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于丽丽简直快要气炸了,自己的男友竟被另一个女孩“指挥”得团团转,对方也太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几天后,于丽丽了解到郑霞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一想到自己连26个英文字母都认不全,郑霞样样都比自己强,于丽丽越发嫉妒起来,这种心理渐渐演变成了一种仇恨埋藏在心里。
      
      “大姐大”太张狂,指挥强暴女大学生
      
      2005年4月的一天,于丽丽独自在网吧上网,不一会儿,她想去一趟洗手间,环顾四周却发现网吧里只认识郑霞一人。无奈之下,她只好让郑霞帮忙看一下包包,自己去卫生间。郑霞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把于丽丽的包放在面前的台子上。
      当晚,于丽丽回到家后,无意中发现钱包里好像少了30元钱,蓦地,她想起让郑霞帮自己看过包,一定是她偷了钱!于丽丽恨恨地想,不仅来勾引自己的男友,还手脚不干净,看来不让她尝尝厉害是不行的。
      4月10日傍晚,于丽丽带着男友和曾武勇、余涛、朱大光几个未成年人来到了网吧。于丽丽不经意间看到了郑霞,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
      于丽丽走到余涛几人旁边低声说:“别上网了,我刚才看到一个小妹,给你们‘找情况’(指男女发生性关系)。”余涛、曾武勇一听,竟兴奋了起来,连忙纷纷退卡出门。
      这时,于丽丽走到郑霞身边,说:“你别上了,出去我有话跟你讲。”说着,就霸道地一把摘下了郑霞的耳麦,并拿走了上网卡。郑霞很生气地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把东西还给我!”说话间,于丽丽已经连拽带拉地把郑霞推搡到了门口,恶狠狠地说:“你讲话还是这么神气活现?走,现在你跟我出去玩玩。臭婊子,姑奶奶这次要狠狠地整你一次,看你还敢嚣张!”
      郑霞一见对方人多势众,竟一下子吓得噤了声,于丽丽几人乘机把她拽进了一辆出租车里。此时,已是晚上10点多钟,车子一路飞驰,向离市区不远的卅铺镇奔去。在路上,于丽丽厉声地追问郑霞道:“你上次为什么偷我的钱?我让你帮我看包,怎么会一下子少了几十元钱?”胆小怕事的郑霞差点哭了:“我真的没拿,我当时正在忙着上网,根本没有动你的包啊……”见问不出来结果,于丽丽恨得牙根痒痒,她转过头对余涛、曾武勇说:“你们今晚把她‘上掉’,看她还敢嘴硬。”
      到了卅铺镇一旅社,店老板认识于丽丽,不用办任何手续,就给他们开了一间房间。当郑霞被强行带到旅社时,她这才意识到危险,挣扎着想逃走,而余涛、曾武勇有些犹豫,于丽丽就潇洒地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你们放心,有我在,没有搞不定的事。”说完,她走上前去,不由分说就打了郑霞几耳光,边打边叫:“敢偷我的钱,还在我男朋友面前发骚,想在我面前装神气,你可找错地方了,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于丽丽越打越起劲,接着又拽郑霞的头发,把她的辫子也拽散了。郑霞其实比于丽丽还大5岁,可她这时只知道哭,不敢呼救,更不敢还手。
      打累了,于丽丽说:“今晚我几个朋友要找你‘搞情况’。”郑霞吓得一下子跪到了地上恳求道:“姐姐,别这样。”
      听这个比自己大的女孩叫自己姐姐,于丽丽心中快意顿生,但还是狞笑了一下:“哼,现在叫我姐姐,晚了,今天非搞死你不可!”说着,她又冲上去拽开了郑霞上衣的扣子,并一把脱下了她的裤子。看着旁边站着的几个男孩,郑霞又羞又怕,只顾抽泣着颤抖个不停……
      这时,于丽丽又吼道:“你老实点自己脱,否则我打得你满地找牙!”郑霞看着于丽丽狰狞的面目,哆哆嗦嗦地脱掉了毛衣。然后,又低着头哭个不停,坐在旁 边的于丽丽照她的脑门就踢了一脚,骂道:“贱女人,脱快点!”郑霞抬起朦胧的泪眼,哀求道:“姐姐,我们都是女孩子,你别这样整我!”于丽丽幸灾乐祸地笑了:“就因为是女孩,我才要这样搞你!”她永远也不能忘记自己被人强奸的一幕,今天她要把那莫大的耻辱转嫁到另一个女孩的头上,让她也尝尝痛苦的滋味……
      在于丽丽的威逼之下,郑霞绝望了,机械地脱着衣服,脱一件,哭一阵,于丽丽嫌她动作慢,对着她的前胸又是猛踹了几脚。脱到只剩下内衣的时候,郑霞说什么也不脱了,她不甘心,并跪倒在于丽丽面前,泪流满面地说:“姐姐,我求你放过我吧,我没偷你的钱,但你要多少钱,我都想法给你凑!”于丽丽看着郑霞楚楚可怜的样子,心里稍稍动了一下,但她的脑海里马上浮现出郑霞“勾引”自己男友的样子,一想到这里,于丽丽就威风凛凛地对余涛两人说:“她不愿意脱,你们帮她脱,到嘴的鸭子,你们想让她飞了不成!”余涛一听命令,立即像饿狼一样扑了上去!郑霞又哭又打地反抗着,可她哪里是人高马大的余涛的对手,不该发生的终于发生了……
      然而,早已置廉耻于不顾的于丽丽竟然和男友、朱大光、曾武勇在房里一边观看一边评论,丝毫不理会郑霞的哭喊。接着,余涛完事后,曾武勇又向郑霞扑去……
      当曾武勇奸污郑霞时,于丽丽和胡可像没事人一样出门遛街去了。碰巧,在街上碰到了胡可的两个熟人,于丽丽吹嘘说:“我从六安带来个小妹,现在旅社正跟几个朋友‘搞情况’呢。”那两个男孩一听,惊诧不已,说:“真佩服你,好有能耐啊!”于丽丽一听,心里更加洋洋得意,并带着这两个男孩到旅社观看。随后,余涛、曾武勇又再次轮奸了郑霞。
      此时的郑霞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看着她痛苦得扭曲变形了的脸,于丽丽心中升起一股复仇的快感!到了4月11日凌晨,郑霞终于得到解脱了,在于丽丽的默许下她才敢穿上衣服。这时,胡可甩给她10元钱车费,让她马上消失,郑霞踉踉跄跄地走出了旅社……
      
      张狂扭曲的花季,该谁来埋单
      
      郑霞边走边哭。走出旅社不远,刚好过来一辆出租车,她招手拦住坐了上去。坐在后座上,郑霞越想越伤心,禁不住号啕大哭,连司机问她“去哪里”都没听到。出租车司机名叫胡家友,是一个热心肠的人。看到这个女孩哭得异样,他觉得定有隐情,就连忙问郑霞:“姑娘,不要哭了,究竟出了什么事,看我能不能帮助你?”在胡家友的再三询问下,郑霞终于止住了哭声,说:“有人……强……强奸我!”胡家友一听,吓了一跳,说:“那可不得了,你怎么不报案?”
      “我不敢报案,他们有一大帮人,会报复我的!”郑霞仍旧哭着说。一大帮人,会不会是轮奸?胡家友感到事态严重,安慰郑霞说:“姑娘不要怕,我替你报警。”
      几分钟后,警车呼啸而至,郑霞带领民警赶到旅社,曾武勇、朱大光正在房间呼呼大睡,而于丽丽、胡可和余涛已返回市区。经过审讯,曾武勇交代了参与作案的人,民警连夜抓获了余涛以及指使作案的于丽丽。
      在审讯室里,民警才知道貌似成熟的于丽丽竟未成年!当民警问她作案的动机时,于丽丽竟然说:“因为她以前偷拿过我几十块钱,在我男朋友面前献殷勤,还总是神气活现的,搞得就像‘大姐’一样。”民警又问:“你打了郑霞为什么还要叫人强奸她?”于丽丽仍坦然地回答:“她讲话张狂得很,不把人放眼里,强奸她就是为了消消气。”
      仅仅为了消消气,这个15岁的女孩闹出了这场惊世骇俗的轮奸大案!而且同时被抓的曾武勇还供出另一个让人大吃一惊的案件。
      原来,在2005年3月31日,就是强奸郑霞一案的前10天,于丽丽一伙已上演过一场悲剧,把另一个同为大学生的女孩蒋燕也轮奸了……
      由于是圈内小有名气的“大姐”,所以谁有事都爱找于丽丽来摆平。高中毕业的沈菊曾是于丽丽的好友,而正在读师范院校的蒋燕在一家广告公司打工时认识了沈菊。两人因拉广告业务产生了利益冲突,为此结下了怨仇。那天,在于丽丽的带领下,一行三人来到卅铺镇那旅社开了房间,决定进行“谈判”。这时,蒋燕仗着自己的年龄大点,首先对沈菊进行殴打,要她向自己道歉。
      于丽丽一见好友被打,就偷偷地来到大街上打电话,叫来程三、朱大光、余涛三人,商量着“惩罚”蒋燕。为了掩饰自己的“阴谋”,于丽丽故意让三人把自己“绑架”到隔壁的房间,装着自己也是受害者。随后,程三在朱大光、余涛的帮助下,以暴力相威胁,强行与蒋燕发生性关系,而余涛、朱大光相继也参入实施轮奸。奸淫后,程三竟残忍地将啤酒瓶塞人蒋燕下身取乐!
      事后,程三等人害怕蒋燕报警,纷纷离家躲避。然而,身为大学生的蒋燕害怕消息传播出去,对自己的名誉不利,她选择了沉默。三天后,于丽丽见蒋燕一点动静没有,心中窃喜,结果遇到自己的“情敌”,她故伎重演,拉着一帮人将郑霞轮奸,又一起悲剧发生。
      2006年3月15日,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各自法定、酌定情节,遵照“教育、感化、换救”的方针,分别判处了相关犯案人员5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都是一群未成年的孩子啊!承办本案的法官指出,父母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导航灯,对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品德和规范的行为习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家庭教育的不当和放任,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不过,此案最突出的是受害者于丽丽还是害人者,这两种社会角色的区别往往就在一线之间。对于这样不幸的女孩,我们给予她的不应是陈词滥调的说教,也不应是蔑视的眼神,应更多的是同情和关爱,而必要的刑罚能够让她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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