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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特往旷野去了

    时间:2020-12-07 04:03:1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彭剑斌

    十多年前,我到广州找工作,暂时寄住在金特那里。有一天晚上,金特在睡觉,他让我23点叫醒他。到了22点50分的时候,我突然犹豫起来,不知道要不要叫醒他。在那片刻的迟疑中,我应该是短暂地观察过他吧。我发现我并不了解他,关于他的内心世界,我根本一无所知。他为什么要求在23点醒来?依据哪一条心灵准则赋予了自己这种权利?既然第二天一早还要上班,那为什么不一觉睡到天亮呢?而且,23是一个质数呀。

    每天早上,他去上班前,总要把电脑的液晶显示器放倒,趴在桌面上,再将键盘压在显示屏的背面。这个神圣的仪式又让我琢磨了很久。后来我实在感觉别扭,干脆直接问了:为什么?他说,以前猫总在房间里乱蹿,有一天他下班回来,发现显示器翻了,差点摔坏。现在虽然没有猫了,但这个习惯却一直保留了下来。这个理由实在有点超出我的理解能力。这需要怎样的生活观?他在往生活的空洞里添加内容?这枯燥无比的作为,在失去实际意义之后,仍然被他揪住不放,一个稍有自主意识的年轻人,怎么能放任这样一种存在超乎合理?更奇怪的是,自从这次问话之后,一切恢复了正常,我再也没见他动过那台显示器,好像他已忘了自己的“习惯”。不过这样一来,我倒是很快习惯了被恢复后的正常,别扭的感觉没有了。直到某天中午,我起床后经过客厅时,朝他桌上瞟了一眼,又看到曾经熟悉的一幕:显示器正面朝下趴在桌上,键盘压在它的背上,二者摆放得如此端正,庄严肃穆得近乎荒诞滑稽,一下把我给逗乐了。我再也不会去想,金特是一个怎样的人。我感觉我已经知道了。

    就在那块他摆放它如同摆放一只坛子的显示屏上,他曾主动向我展示了一首他刚写的诗。我再次困惑了,完全看不懂它讲了什么,只看到一大捆字被他生生拗断,每一行诗句都严重超长,都不想被拗断,那些字词之间的关系疏离,似乎每一个字都不想承认它认识旁边的字。我无比讶异:这首诗从内部失和了。透过它,我看到这位作者的大脑里面,有一种令人着迷的混乱,足以让梳齿崩断。这首诗的内容,我看完就忘了,甚至连一个意象都未能记住,但我记住了那些如芸芸众生、黎民百姓般黑压压的字词攒动所折射出来的那种艰涩的写作状态。一段漫长的、漆黑无望的写作路程正在等着他走过去。

    有一段时间,我尽量避免在他面前谈论文学,因为我以为他已经放弃了。当然,这种避讳并非出于同情,反倒是出于卑微——只要当事人没有表现出心有不甘,那么放弃写作便拥有了对坚持写作的绝对优势,因为放弃很可能意味着某种不显山露水的智慧,而坚持只是依循简单的惯性,并不比每天将显示器放倒在桌子上高明多少。

    那块显示屏,他现在只用它来追剧。我也和他一起追。那正是我们为期几个月的合租期间,共寝一张嘎吱作响的二手铁架子床,他睡下铺,我睡上铺;他换了工作,还是拿着不多的薪酬、朝九晚五地上班,我则继续失业。白天我将自己关在家里,整天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到了傍晚,我出门买菜。做好晚饭,金特差不多就下班回家了。晚饭吃什么呀?就真的只是萝卜和白菜。(金特有一次都生气了,因为他每天交给我五块钱伙食费,而我竟然连肉都不让他吃。我说,你他妈的不当家不知油米贵。)我们边吃边在电脑上看两集《三国演义》,竟然也不觉得难以下咽。那段时间,我刚出版了我的第一本小说集,而金特还没写出一篇令人满意的作品。但是,我们浑然不觉的是,我即将迎来而他则即将摆脱各自写作生涯中的一段漫长的、漆黑无望的夜路。

    而生活的轨迹,我们仍保持惊人的一致——每况愈下。先是我找到一份需要卖力气的工作,从海珠区搬到了芳村区,结束了合租。很快,金特也有点吃不消了,跟我前后脚搬到了租金更便宜的芳村。又过了半年,我再次失业,他仍在上班,但我们的住址都朝着城市更边缘撤退。我搬到了一个与佛山交界的村子里,租了套一室一厅,月租才两百八十块钱。金特也寻寻觅觅,终于在离我几公里远的城中村找到一处性价比非常高的出租房。我们像是两个与世隔绝的人,但那段时间经常互相串门。

    在村里,我与词语搏斗,精疲力竭地写完了一篇令我失望透顶的小说。写完之后,我简直不想再看见它,为了离它远远的,我跑出去找工作。当我从人才市场回到住处,天已经黑了(太远了啊)。我浑身乏力,一堆书乱七八糟地堆在桌子上,可我一本也不想看。一个人的世界多么安静,多么缺少力量,我站在房间中央,感到没有任何事情能推动我一把,可我又无法享受静静地站着的乐趣,根本就没有乐趣。我随便弄了一个菜,饭直接盛在菜碗里,拌着吃,这时金特打电话来,说要过来和我整两口。我下楼去买了些卤菜(鹅肠),酒我让他自己买。吃完饭,喝完一瓶劲酒,小瓶的那种,我们又一块看了半集《包青天》,感觉没劲,便换了郭德纲的相声来看,终于笑得满头大汗,泪水汪汪。金特喜欢边吃饭边喝酒边抽烟边吃水果。我饭桌上有半根吃剩的甘蔗,我从中折断,一人拿了一头,就着菜吃。九点多钟,他坐公交车回去了。

    金特那时正在写《大峡谷》。那是他第一篇重要的作品。开头写火车站,仍然很艰涩,我见过太多这种开头,像是用文学青年可笑的理想、热血锻烧而成的炮灰搅拌成灰浆抹在字缝里,歪歪斜斜地砌出来的。我皱着眉头往下看,随着一个叫“贝贝”的女孩出现,叙事突然找到了出路,整篇小说好像挨了一顿“还我漂漂拳”,顿时好看了,而且永葆青春和美貌,直到划上句号。金特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小说家。

    我即将离开广州,另一位写小说的朋友在长沙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那是2013年春天,料峭的北风刮得整个人精神干爽。出太阳的日子里,我上金特家,用他的洗衣机把被单洗了。傍晚还没干,于是就晾在他家里,约好第二天去拿。第二天是周六,他在家休息,我督促他赶紧把小说的开头删掉重写。我去的时候,他正在家里等工人来,他说要在客厅的墙壁上装个铁架用来吊沙袋(这又是一件超出我理解能力的事物,不过那时我已经适应了与这样的事物相处)。我有幸目睹了他修改小说开头的那个堪称神奇的过程:他一边等工人来,一边在电脑上放着一部国产警探剧,但没看画面,而是点开小说文档,边听电视剧边改小说!我催问他改得怎么样了,他说:今天就能改好。我便不再催他,坐在沙发上玩起了手机。后来,他准备下楼去给工人开门,站起身来念了开头的几句,我听了第一句,就说:“没错,就应该是这样。”他叫我先看看,然后下去了。我坐在电脑前看了看,不出所料,果然改得很好。

    整篇小说都很棒,我赞不绝口,顺带敲诈他一餐晚饭。他带我去吃酸菜鱼,两个人喝了点酒,把一大盆鱼吃光了。回到他家,他倒在沙发上说:“七年了。”我问他什么七年了。他说:“七年没写出过像样的作品了。终于写出来了,我想哭。”然而,我看他心情舒畅,并没有一点想哭的迹象。

    我在长沙定居下来。除去中间有一次在广州短暂而匆忙的碰面,再次相见已是2019年夏天,金特来长沙的目田书店和我进行了一场“南北对话”。其时,金特早已扎根沈阳,随着《冷水坑》、《魔脑》、《虚构集》等一系列东北题材小说的问世,他俨然成了东北地下文学圈炙手可热的代表人物,而我是湮沒在南方多雨的天气里沤出霉来的才尽江郎。对话基本上围绕着金特的小说在进行。我质疑这些小说的真实性,他笔下的那些满口东北方言的人物,无论阶层、职业、年龄、性别和文化程度的迥异,全都对形而上思考表现出一种不可思议的浓厚兴趣和超高水平。他的《鲸海》我没看完,一对年轻夫妇为了庆祝妻子治好了抑郁症,在家里举行了一场派对,随着双方邀请的朋友悉数登场,我不用看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一场无主题的形而上辩论赛。“但这就是东北。”金特反驳我的质疑,“在东北,爷儿俩没事就掰扯上帝,探讨灵魂。反正东北的读者读了都觉得特真实。”

    对谈完之后,我和他到走廊上抽烟,彼此问了问近况。他为了专事写作,几年没工作,常常需要借钱过活,并且成为了蹭饭高手。而我,人模狗样。我劝他多打磨语言,他则鼓励我重新写作。我说我准备师法美国文学。金特听了,猛吸一口烟,低下头非常惋惜地劝我:“你还是再考虑考虑吧。”大家都瞧不起美国文学。我也是。

    我突然有点嫉妒金特,不仅因为他写出了那些作品,也因为他此刻得以窥见我全貌——那个我一直无法拉开距离好好观察的形象。这个让我感到无比陌生的形象将被他轻轻松松地摄入眼底,收在心里,不时翻出来玩味一番。

    一年之后,他交出一部长篇:《冬民》。读完,我确定了一件事情:我已经连嫉妒的资格都被剥夺了。

    (责任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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