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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市劳务经济暨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1-11-25 23:03:4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大力实施阳光工程  加快发展劳务经济
    同志们: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劳务经济暨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劳务经济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有关精神,统一全市各部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动员全市力量,再鼓干劲,再加措施,推进我市劳务经济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和目标。刚才,大家一起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了讨论发言。下面,我结合当前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意义
    1、发展劳务经济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渠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市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人均耕地不到一亩,农民仅靠农业很难增收致富。必须充分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拓宽增收渠道,增加收入来源,才能富裕农民。去年我市外出务工农民累计达7.5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1.9%,务工总收入达6.13亿元,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19.5%,务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80%以上。因此,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劳务经济,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拓展农民致富空间的重要渠道。

    2、发展劳务经济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劳动力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优化了农村劳动力结构。大量农民外出务工,缓解了人地矛盾,有利于土地流转机制的形成,有利于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使大量土地集中到种养能手手中,不仅为集约经营、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创造了条件,而且还有利于促进现代化农业机械的应用和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另一方面,锻炼培养了一批经历市场经济风雨、见识了工业现代化的经营技术人才和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分化出了以农民经纪人和商贸经营户为主体、有现代市场意识的营销队伍。他们走南闯北,架起了生产与消费、产品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力地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

    3、发展劳务经济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无论是工业还是第三产业的发展,都必然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正好满足了这种需求。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城市资本、技术等要素相结合,将有力地推动工业化进程;同时劳务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又将扩大对工业品和服务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推动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快工业化进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与城市劳动力的就业形成互补,既弥补了城市经济发展中的劳动力资源不足,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又因其劳动力成本比较低廉而增强了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了经济效益。劳务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加快农村非农化进程,而且可以拿出更多的财力和物力,发展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

    4、发展劳务经济是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农民外出务工,不仅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通过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熏陶,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学到了技能,综合素质普遍提高。他们逐步摒弃了“小农意识”、“小富即安”思想,增强了市场经济意识、创业意识、通过培训转移,可以促进农民非农化、农村城镇化,从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外出务工者返回农村后,带回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信息,自己兴办实业,促进了农村工业化,为农村经济繁荣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将城市文明带到了农村,推动了农村的开放和进步。农村经济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的不断增强,又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5、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是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依托。

    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指出,实施阳光工程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中,提出要重点抓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要把农民培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继续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我们市也把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作为十件实事之一,列入了政府工作目标,谢书记、高市长也是多次过问阳光工程实施情况。

    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富裕农民,必须转移农民,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只有对农民进行转岗培训,才能高效转移农民,外出一个劳动力,不仅可以增加收入来源,还可以让出一份资源,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规模效益;通过公共财政的扶持,有组织地对农民进行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培训,帮助他们寻找稳定的就业岗位,获得稳定的收入和居所,这不仅让农民工自己安心,家人放心,同时也减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稳定;是促进农民的劳动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移的重要途径,通过培训,让农民掌握一技之长,提高技能水平,使他们的劳动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移。

    我市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12.3万人,其中已外出务工的有7.57万人,还剩4.73万人需要转移,而这部分人一般都年龄偏大,没有一技之长,上有老,下有小,外出就业非常困难。如果考虑新增劳动力和农业生产率提高的因素,需要培训转移的人数就更多。所以,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任务非常艰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重大举措,各有关方面都要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明确对人力资源进行投资是最具有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智力投入。应城要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要率先。

    二、整合资源,加大力度,着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围绕省政府提出的“开展农村劳动力大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大转移、实现农民大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促进我市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年完成阳光工程培训4000人,其他部门要完成对口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带动全市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0000人。

    (一)整合教育资源,健全培训体系。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专业覆盖面广,培训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动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合力。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我市对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实行优胜劣汰,一年一评选。鼓励全市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竞选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意见》,从自愿申报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的培训机构中,选择培训转移力强,能起示范和带头作用的培训机构作为我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

    (二)扩大宣传范围,增加参训人数。

    全市各部门、各培训机构都要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面向广大农民开展阳光工程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讲解转移培训的好处,告知培训基地的培训专业和就业途径,宣传学成技术务工增收的典型事例,动员农民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宣传要深入农村。形式要多样,不拘一格,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媒体,利用送政策下乡、科技赶集等活动,要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做宣传,张贴告示,做墙体广告,发放宣传单,并与乡镇一道实行干部分片负责制,在掌握农村劳动力现状的基础上,把政策送到农村,把设置的技能培训岗位、优惠政策、就业前景以及进城务工的基本知识传给每位适宜转移的农民,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

    (三)强化基地管理,确保任务完成。

    1、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各培训基地要根据农民特点,结合市场需求,科学设置专业,精心设计培训内容;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改善教学设施和场地,选聘理论功底扎实、实际操作熟练、熟悉行业工作要求的教师;规范使用培训教材,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实行理论讲解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加强教学实习管理确保农民学到一技之长;采取分段考试和结业考核的办法,检验学员的学习效果,促使学员熟练掌握理论及操作要点。

    2、严格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阳光工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逐级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下发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基地认定意见、资金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办法等规定,规范项目实施,保证培训转移工作健康发展,保证培训补助资金切实补助给农民。

    做到“五公开”,即公开向社会择优选定培训单位;公开培训基地的名称、培训岗位、培训内容、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各基地要公开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必须包涵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就业去向等内容;各基地要公开承诺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各基地要公开享受政府补贴的阳光工程学员名单,包括培训岗位、收费标准、政府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学费严格按14家联合发布的《通告》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学员必须“五有”,即每个阳光工程学员必须有培训“代金券”、有本岗位的培训教材、有正式缴费收据、有与学校签定的培训就业协议书、培训结束后有阳光工程结业证书。

    阳光办要执行“五种制度”。“第一节课”制度——在培训班开班时,市阳光办工作人员到班上检查学员实情,核实学员身份,讲解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发放培训券并讲明政府补助金额和补贴方式;规范台账制度——各基地必须按规定格式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台帐”,记录学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培训岗位、收费标准、培训时间、缴纳学费、补助金额、培训结业证编号、就业单位、联系电话号码。培训单位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签字(盖章)负责;培训工作月报制度——各基地于每月底之前将培训转移台帐录入到省阳光网上,统计当月培训转移进度上报市阳光办,以便汇总和向市领导、上级阳光办上报;合同管理制度——市阳光办与各基地签定《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合同书》,有关责任、义务及奖惩严格按合同执行;核查验收责任制度——市阳光办对各基地的每个培训班次逐个进行检查核实后,要形成核查意见书并签名,实行核查人员签名负责制;对各基地全面验收后,要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名,实行验收报告签名负责制。谁核查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3、扩大培训规模,确保任务完成。要努力创造条件扩大培训基地的场地,增加和改善培训的硬件设施;结合市场需求,增设合适的培训工种;采取联合办班等形式,扩大招生培训规模,确保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4、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严格按照我市《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先基地垫付,后财政兑现”的方式。即先由市阳光办核实学员,发放培训券;然后基地采取“以降低代补”(减少相应学费)或“先收后补”(先收学费再补发现金补助)方式,对符合应城籍、农村户口、年龄18-45周岁、培训15天以上、能稳定就业“五个条件”的农民学员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培训时间和学费高低分三档,即:培训15天以上、学费300元以下(含300元)的补助100元,培训61天以上、学费800元以上(含800元)的补助300元,介于两者之间补助200元。每个学员限补助一次;最后基地凭台帐、培训券、学员缴费收据和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向市阳光办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阳光办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

    5、加强网络建设与管理。基地要安排专人和专用电脑,配合市阳光办进行网络建设管理,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媒体,扩大社会宣传面,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管理。

    培训工作的月报,各基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台帐和培训进度的月报,每月底及时将本月的培训转移台帐录入到省阳光网台帐管理系统,台帐要做到填报及时、内容完整、信息真实,其中转移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是与本人联系的实用电话或用工企业电话等,要可供查询。同时统计本月的培训、结业、就业人数,将工作进度报表报至市阳光办。市阳光办要及时对台帐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要求,并及时提交上报。

    为了准确把握上级精神,市阳光办及各基地要经常登录省阳光网,及时查看台帐管理系统信息框,学习有关政策和工作通知,按要求开展工作。市阳光办每个工作日登录一次,各基地每周登录不少于两次。

    工作动态的宣传,各基地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稿件,报道工作经验、工作动态和典型事迹,交市阳光办在《应城网》“阳光工程”专栏和《阳光工程简报》上择优刊登,并报省阳光办在省阳光网上宣传。要求每个基地每季至少报一篇工作动态稿件,每月至少报一个典型学员的情况介绍,供稿数量作为年底评选先进的一个重要指标。

    (四)创新办学模式,解决农民参训的实际困难。

    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合农民需要和市场要求,能充分发挥培训基地自身优势的办学模式。采取培训基地下沉到基层、贴近农民办学的方式,解决农民到城里培训不方便的问题;采取“贷款培训,就业还贷”、“缓交学费,就业还款”、“用人单位筹资培训”等办法,解决农民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采取“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就近培训、就地转移”、“结合招商引资项目,订单培训”等办法,解决农民培训后就业的难题;采取与其它培训机构联合办学的模式,解决教学设施设备、师资力量不足的矛盾;多方筹资,重点扶持,积极探索对贫困农民学员实行免费培训的有效途径。

    (五)培育劳务品牌,增强就业竞争力。

    根据我市职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点,积极培育应城医药、刘垸粉笔、三合建筑等具有应城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劳务品牌,加强对劳务品牌的扶持,新闻媒体和各职能部门培训机构,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对我市劳务品牌的宣传,努力形成比质量,创品牌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我市的优势劳务品牌,抢占劳务市场份额。

    (六)抓好就业服务,努力提高就业率。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出去,这个“转”字是关键、是目的。对于农民来讲,能不能让他学到真本事,能不能让他凭着学来的这些本事找到满意的工作,是他最关心的问题。所以各培训机构要实行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大力推行“订单培训、定向输出”模式,及时安排学员就业,做到报到一批、培训一批、鉴定一批、就业一批、跟踪服务一批。要向学员讲解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好处和《劳动法》对特殊岗位的技能要求,宣传农民参加鉴定享受半价优惠的政策,按照学员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要公开承诺包培训、包推荐就业,要和阳光工程学员签订培训就业协议书,及时安排结业学员就业,就业率应达到95%。要安排专人抓跟踪服务工作,免费向学员发放跟踪服务卡,采取打电话、发Email、上QQ等方式与结业学员联系,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动态,并推出一批典型进行宣传。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快农村劳力转移步伐

    (一)明确部门职责。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按14家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把各自职责搞到位。除了要完成农业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的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外,各部门都要发挥各自办学优势和工作优势,积极开展农民转移培训工作。要在已开展的各类培训中,增强农民学员的比例。

    市委组织部: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在应城务工者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加强对务工农民党员的管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基本权益保护,加强舆论监督;加强城市生活常识等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宣传务工农民在社会建设中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

    市农办:负责组织农口部门开展农业相关岗位的培训,如农机手、农业经管人才等,积极组织农民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完成上级劳务办的对口业务。

    市农业局:承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加强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做好服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搞好信息反馈,为党委、政府出好主意,当好参谋;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重点做好培训机构的认定、招标和监管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市财政局:调整农业资金支出结构,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补助资金;加强对补助资金拨付前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的补贴资金真正用在农民身上。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作用、劳务输出的主渠道作用和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作用,抓好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挥本系统中介机构和驻外办事处的作用,做好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和维权服务;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组织本系统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积极与劳务输入地联系,建立一批就业基地,加强信息反馈与更新,做到供需对接。

    市教育局: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的作用,大力开展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充实到农民转移培训工作的第一线;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对住在城区的农民工子女,在入学收费管理方面要和城市子女同等对待;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教材建设,选用或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培训教材;要加强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术教育,通过设立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等方式,鼓励和帮助他们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市科技局:充分利用农民星火科技培训学校、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侧重于新型实用科技的讲授与应用。

    市建设局:组织开展建筑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统筹全市建筑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探索建筑民工技能岗位培训、鉴定与建筑企业相结合的途径,突出解决好建筑企业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问题;加强建筑行业农民工的集中输出的规范管理,切实保护从事本行业农民的合法权益。

    团市委:结合“青春富康行动”的实施,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引导广大农村青年参与培训和转移就业;组织青年农民务工创业典型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务工农民的优秀事迹;在应城务工者集中成立团组织,加强青年农民的教育、管理和权益维护工作。

    市妇联:以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为重点,发动农民妇女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农村妇女转移就业步伐;加大妇女权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市委党校:做好农村党员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村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

    市扶贫办: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建立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信息数据库,实行规范化管理,制订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和项目管理办法。

    市科协:深入实施科技素质工程,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和科技素质和就业技能。

    市供销社:充分发挥供销社各类协会、专业合作社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民经纪人和农民技能培训工作。

    市公安局: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务工农民在城区落户条件;简化身份证办理手续,降低证件办理收费标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改善治安环境,切实保障务工农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积极做好涉及务工农民案件的侦破处理工作。

    市计生局:做好务工农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流动人口做好计生服务工作,掌握外出人口规律,提供信息服务。

    市民政局:在加强重大节日外出人员婚姻登记管理,简化农民婚姻登记程序,降低收费标准,探索异地办征方法。

    市总工会:做好市内就业的务工农民入会工作;积极联系劳务输入地工会组织,做好务工农民权益维护工作。

    市统计局: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务工农民情况调查统计,建立信息数据库,并实现信息共享。

    (二)搞好分工协作

    1、正确理解劳务经济与阳光工程之间的关系,做到资源共享,服务统一。

    劳务经济就是打工经济,是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各种途径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从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当前劳务经济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大都缺乏技术,就业竞争力不强,所以,他们从业结构不合理,工资水平普遍较低,导致劳务经济收入远低于应有的水平,有时还出现外出就业的农民不合理回流的现象。为此,我市成立了劳务经济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个劳务经济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农村劳力转移、培训、就业中的具体问题。

    只有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才能有效地提高农民技能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有效转移,增加农民务工收入,从而推动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所以说,实施阳光工程是发展劳务经济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发展于劳务经济的重要抓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加快发展劳务经济,就是要扩大阳光工程实施规模。

    我们共有14个部门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由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叫阳光工程,具体来说,就是市农广校、科技技能培训中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四个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这一部分的任务由省农业厅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接受培训的学员享受人均150元元的培训补助,补助资金除中央、省下拔资金外,今年市政府还按人平50元的标准配套了补助资金;

    其他部门开展的农村劳动转移培训,其培训任务由对口主管部门下达,学员不享受阳光工程补助,各部门可通过自筹资金或向对口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对所培训的学员发放一定的培训补助。要整合培训经费,除积极向上级申报阳光工程补助资金外,要将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和其他各部门筹集的资金整合到一起,采取“渠道不变、投向集中、专项使用、各记其功”的办法,放大资金的使用效益。

    阳光办是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有联络、汇总、服务的职能。各部门的培训进度除向对口主管部门上报外,要及时报市阳光办汇总,统一上报;各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要与阳光办衔接,应做到有阳光办的人员参加,以利整合相关力量;各部门的工作动态都要在《阳光工程简报》上编发,还要上挂应城网,各部门要积极挖掘工作、教学、学习、就业的经验和典型,做好《应城网》阳光工程栏目和《阳光工程简报》的撰稿工作,要求各部门今年至少撰稿两篇以上,反映工作动态,通报有关情况。

    2、围绕农民学员转移就业,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和推进二、三产业发展,合理利用民间资本和引进外资,鼓励创办企业、工厂等实体,鼓励和引导外出经商务工较成功的应城人回乡创业,增加劳动岗位,创造就业机会,就近就地转移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努力提高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吸纳能力。

    要加强与市内招商实体、招工单位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合作,帮助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加强与省内市外和外省市的劳务合作,在应城务工农民集中的地方或劳工需求量大的地方建立就业基地,形成我市在当地的劳务输出窗口,实现有效的异地就业,扩大我市劳务输出规模;加强与国际劳务输出公司和派遣机构的合作,多搜集出国务工信息,积极组织农民参加国外企业的招聘,拓展出国务工渠道。

    要鼓励各类实体、社团组织和农村能人创办职业中介机构,鼓励农民从事经纪人的职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推动我市农民有组织地转移就业,要拓宽农民转移就业渠道。

    充分利用现有的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交流市场、劳动服务中心等的劳动力市场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建立完善的劳务市场信息网络,开展劳动力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动态调整,及时公布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并免费向农民提供劳务市场信息,指导农民合理就业。

    要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进城就业的手续,降低农民务工门槛;规范职业中介和企业招用工的行为,加强就业服务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要保证务工农民居住、生活、工作的安全与卫生;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维护务工农民权益的力度,加强对务工农民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保持与市阳光办的经常性联系,加强工作配合,各乡镇要积极组织本地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同时做好宣传、协调服务工作。

    (一)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按14家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把各自职责搞到位。除了要完成农业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的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外,各部门都要发挥各自办学优势和工作优势,积极开展农民转移培训工作。要在已开展的各类培训中,增加农民学员的比例。

    1、市委组织部: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在应城务工者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加强对务工农民党员的管理。

    2、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基本权益保护、城市生活常识等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宣传务工农民在社会建设中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加强对保障务工农民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

    3、市农办:负责组织农口部门开展农业相关岗位的培训,如农机手、农业经管人才等,积极组织农民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完成上级劳务办的对口业务。

    4、农业局:承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加强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做好服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搞好信息反馈,为党委、政府出好主意,当好参谋;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重点做好培训机构的认定、招标和监管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5、财政局:调整农业资金支出结构,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补助资金;加强对补助资金拨付前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的补贴资金真正用在农民身上。

    6、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作用、劳务输出的主渠道作用和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作用,抓好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挥本系统中介机构和驻外办事处的作用,做好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和维权服务;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组织本系统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积极与劳务输入地联系,建立一批就业基地,加强信息反馈与更新,做到供需对接。

    7、教育局: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的作用,大力开展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充实到农民转移培训工作的第一线;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对住在城区的农民工子女,在入学收费管理方面要和城市子女同等对待;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教材建设,选用或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培训教材;要加强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术教育,通过设立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等方式,鼓励和帮助他们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8、科技局:充分利用农民星火科技培训学校、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侧重于新型实用科技的讲授与应用。

    9、建设局:组织开展建筑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统筹全市建筑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探索建筑民工技能岗位培训、鉴定与建筑企业相结合的途径,突出解决好建筑企业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问题;加强建筑行业农民工的集中输出和规范管理,切实保护从事本行业农民的合法权益。

    10、团市委:结合“青春富康行动”的实施,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引导广大农村青年参与培训和转移就业;组织青年农民务工创业典型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务工农民的优秀事迹;在应城务工者集中成立团组织,加强青年农民的教育、管理和权益维护工作。

    11、市妇联:以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为重点,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农村妇女转移就业步伐;加大妇女权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2、市委党校:做好农村党员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村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

    13、市扶贫办: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建立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信息数据库,实行规范化管理,制订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和项目管理办法。

    14、市科协:深入实施科技素质工程,动员和组织科协系统开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和科技素质和就业技能。

    15、市供销社:充分发挥供销社各类协会、专业合作社和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民经纪人和农民技能培训工作。

    16、市公安局: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务工农民在城区落户条件;简化身份证办理手续,降低各种证件办理的收费标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改善治安环境,切实保障务工农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积极做好涉及务工农民案件的侦破处理工作。

    17、市计生局:做好务工农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流动人口做好计生服务工作,掌握外出人口规律,提供信息服务。

    18、市民政局:在加强重大节日外出人员婚姻登记管理,简化农民婚姻登记程序,降低收费标准,探索异地办征方法。

    19、市总工会:做好市内就业的务工农民入会工作;积极联系劳务输入地工会组织,做好务工农民权益维护工作。

    20、市统计局: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务工农民情况调查统计,建立信息数据库,并实现信息共享。

    (三)强化组织领导

    1、坚持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通报前段工作情况,讨论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段工作重点。

    2、各部门要成立阳光工程工作专班。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发展劳务经济,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认真研究制订落实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的具体任务和措施。要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3、积极组织大型活动。各部门都要围绕阳光工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送政策下乡、务工知识竞赛,农民工岗位技能比武、供需见面会、人才招聘会、创业经验交流会、集中送农民学员外出务工等大型活动,努力扩大阳光工程的影响,积极发展劳务经济,把各项工作通过专项活动的形式推向深入。每个部门今年至少要开展1-2次大型活动。

    4、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都要加强对本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推动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的提高,促进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市阳光办要切实担负起对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检查督办责任,对各单位培训就业台帐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不定期对培训收费标准、转移就业情况和培训补助的发放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快培训转移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市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采取交叉检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确保阳光工程培训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要严格奖惩,严禁等对培训质量高,就业率高,设施、设备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培训基地管理好、结业学员就业好、训后学员表现好、用工企业反映好日常工作配合好、的“五好”培训机构实行奖励;对任务完成差、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乱收费、套取培训补助资金的培训机构进行批评,按抽查不合格人数比例扣减相应补助,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阳光工程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和乡镇进行表彰。

    6、搞好“三个结合”,创造劳务输出持续发展条件。“送老乡出去、请老板回来”相结合,在积极向外输送农民的同时,对在外务工有一定资本积累的应城人进行引导,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当老板,兴办企业和厂矿,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方打工与后方务农相结合,在农村大力推广机械作业和轻简栽培技术,把更多劳动力从农业中解放出来,为劳务输出提供人员保障;通过培训转移,扩大务工农民的种植规模,促进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使在家农民通过耕地等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参加和先进科技的应用而增加收入,做到前方与后方同步发展。转移农村劳力与减少农村人口相结合,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降低农民变成市民的门槛,简化农民进城定居的手续,鼓励打工致富的家庭搬出农村,从而使转移农民与减少农村人口相协调。

    这次会议后,我们要组织督办组,深入各地检查落实到位情况,到年终时我们还要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那些为农民转移培训、保护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褒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市阳光办另行制定)。同时我们还要发现一批农民工通过培训后找到合适岗位、由打工仔成为老板这样一些好的典型进行推广。

    同志们,这次会议是事关我市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一次重要会议,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既是一项投入少、见效快、管长远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又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希望这次会议后,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真抓实干,再接再厉,在全市形成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大好局面,把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和劳务经济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促进我市劳务经济和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应城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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