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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论“三言”的婚恋观

    时间:2021-10-31 16:46:4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浅论“三言”的婚恋观

    明朝天启年间,冯梦龙在广泛收集宋元话本的基础上,经过文学加工编成了《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三部短篇小说集,刊行于世,简称“三言”。随着明代资本主义的萌芽,手工业、商业逐步繁荣,城市也发展起来,进而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市民阶层。在这个新兴的阶层中,一种新生的市民意识正兴意盎然地与封建传统观念分庭抗衡着。加上哲学上反对传统封建道德、肯定人欲的王学左派对文学的渗透,使得明代后期反映进步思潮的“好色”作品,不仅数量最多而且成就也最高。值得注意的是,“三言”中的爱情小说不再以个别事件来反映婚恋的古老主题,而是以大批的例证,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幅当时的社会生活写生画和风俗画,从各方面展现出明末爱情婚姻生活的全景,较全面地折射出明末进步的民主主义思潮对当时社会生活的影响与渗透,展现了自主、自愿的、平等的、互爱的婚恋新观念,具有冲破重重封建礼俗去争取自由的价值和意义。

    一、讽刺、鞭挞传统的婚姻制度

    (一)讽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制度

    封建婚姻制度的基本内容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与媒妁包办男女青年婚姻的时候,考虑的是家族利益而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因此“结婚不是个人行为,是‘合两姓之好’,以及繁衍后代的家族大事”①。男女青年被剥夺了交际与择偶的权利,直到洞房花烛夜才互相认识,先结婚后恋爱成了年轻人不得不接受的现实。这种制度不知造成了多少人间悲剧。“三言”小说对这种不合理的制度进行了无情的嘲讽。

    《钱秀才错占凤凰俦》(《醒世恒言》第七卷)中外貌丑陋亦无才学的颜俊为了骗娶美艳异常的秋芳为妻,竟叫才貌双全的表弟钱青冒名顶替,前往相亲、迎亲。只因天公有眼,阴谋未能得逞,最后让表弟钱青赚了娇妻。小说嘲笑的直接对象是颜俊,而它的矛头所指则是封建婚姻制度。正因为婚姻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失去了社交的自由与择配的权利,颜俊骗婚才有可能。

    《乔太守乱点鸳鸯谱》(《醒世恒言》第八卷)中,三对青年刘璞与孙珠姨、裴政与刘慧娘、孙玉郎与徐文哥,各自由父母做主,通过媒人订了婚约。到了结婚的年龄,刘璞得了重病,刘母相信冲喜一说,要给儿子完婚。孙家知道未来女婿病重,怕耽误了女儿,便让儿子玉郎代姐出嫁。刘家因儿子病重不能拜堂同房,便叫女儿慧娘去陪伴新媳妇。结果将刘璞、珠姨的婚事办成了玉郎、慧娘的喜事。最后由乔太守做主将孙玉郎原聘的未婚妻嫁给慧娘原来的未婚夫斐政。“人虽兑换,十六两原只一斤”,最后结婚的不是原订婚的对象,订婚不由自己做主,改配亦可由他人代办。这篇小说对庄严、神圣的封建婚姻制度、婚姻习俗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与揭露。

    (二)挑战“门当户对”,择偶注重人品,不看重门第、金钱,甚至于才学

    封建婚姻制度讲究门当户对。魏晋南北朝以来,社会上形成了等级森严的门阀制度,寒门与士族不得通婚。宋元以后,门阀制度的内涵发生了变化,不再重姓氏望族而重官位与富有,官府千金嫁给新科状元、进士成了理想的婚配。明代话本中婚恋观念较之前朝有了更大的变化。《钱秀才错占凤凰俦》中高赞为女儿秋芳择婿不要不学无术的豪门富室,而是“定要拣个读书君子,才貌兼全的配他,聘礼厚薄到也不论”②,最后将女儿嫁给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但才貌兼全的钱秀才。《张廷秀逃生救父》(《醒世恒言》第二十卷)中王员外将次女许配给木匠之子张廷秀为妻,长女与女婿以门户不当为由反对这门亲事,王员外自有主见:“会嫁嫁对头,不会嫁嫁门楼”③。所谓“对头”就是男女般配,所谓“门楼”就是门当户对。高赞、王员外这两位封建家长虽然没有放弃支配儿女婚姻的大权,却不再看重门第的高下,更注重考察个人品行的好坏。

    与以上这些开明的家长相比,那些有权主宰自己婚事的女子择偶观念更为进步。如《卖油郎独占花魁》(《醒世恒言》第三卷)中花魁娘子莘瑶琴,不仅摒弃了门第、金钱,也摒弃了才学,将忠厚老实的人品视为唯一标准,将自己的爱情献给穷商贩卖油郎秦重。

    (三)揭露封建势力和宗法制度对美好爱情的阻挠和破坏

    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教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这四种封建权力几乎联系着中国封建时代的一切社会问题。在政权、族权、神权、夫权诸种权力的摧残下,一对对原本可成佳偶美眷的男女,演绎了一曲曲悲歌。

    ——政权对爱情的摧残:《崔待诏生死冤家》(《警世通言》第八卷)诉说的是一对男女青年为摆脱奴役、争取自由和封建强权发生冲突的故事,揭示了封建统治者的凶残本质。主人公崔宁与秀秀,一个是玉匠,一个绣女,他们品貌相当,心灵手巧,互相爱恋,本应过着美满的生活。可是不管他们跑到哪里,始终未能逃脱以咸安郡王为代表的封建统治者的魔掌,甚至,即使作了人鬼夫妻也被拆散,最后崔宁也被逼死。

    ——父权(族权)对爱情的摧残:《闹樊楼多情周胜仙》(《醒世恒言》第十四卷)中女主角周胜仙对封建门阀观念的反抗与父权(即族权)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她在金明池的茶坊里与青年范二郎相遇,“四目相视,俱各有情”,就机智地假装和卖水人吵架向范二郎暗示爱慕,这样的行为已大大超过了礼教的范围。然而当她要求以正式的方式与范二郎结合时,却敌不过父权的淫威了。周大郎是个贩海商人,属于上层市民,既看中金钱,又看重门第。他本想通过自己的财富和女儿嫁给大户人家,挤进封建统治阶级的行列,没想到女儿要下嫁给“高杀也是个开酒店”的范二郎,从根本上妨碍了他的利益。于是,他就蛮横地利用封建家长的特权,破坏女儿和范二郎的婚事,把女儿活活逼死,还大骂她是“辱门败户的小贱人”。

    ——神权对爱情的摧残:《白娘子永镇雷锋塔》(《警世通言》第二十八卷)中封建宗法势力不允许妖怪与人结合,因而,无情地破坏了自由结合的许仙和白娘子的美满生活。白娘子在民间传说中原是一个妖怪形象,由于人民的喜爱和肯定才从一个蛇精发展成具有进步的市民情操的反封建妇女形象的典型。她追求的爱情是自由婚姻。夫妻互敬互爱,完全不同于妖怪的淫欲。婚后,她对许仙既关心照顾,又忠诚忍让,更说明她是以人的身份建立家庭,并希望与丈夫“百年偕老”的。她的有情有义使许仙和"妖怪"自由结合后竟生活得十分美满。然而,封建势力却不允许他们过下去。道士看出“妖气”,想画符镇白娘子;李将仕要在肉体上占有她;特别是代表神权的法海宣传色即是空,凶残地把她压在塔下。

    ——夫权对爱情的摧残:在封建社会里,丈夫是家庭的主心骨,家庭内外事宜均由丈夫来决定,妻子则不过是生儿育女与做家务的工具,只能作丈夫的附庸。因而,当男人们出人头地后,当了薄情郎“陈世美”时,成为弃妇、怨女便是妻子们自然难逃的命运。“三言”中严厉批判了那些薄情寡义的男子。《金玉奴棒打无情郎》(《喻世明言》第二十七卷)写穷秀才莫稽入赘到团头(乞丐头儿)家里,靠妻子金玉奴的帮助,会试及第。莫稽做官之后,却怕这门亲事“被人传作话柄”,居然把妻子推到河里。淮西转运使将金玉奴救起,认作女儿,并有意配给他的下属莫稽为妻。志得意满的莫稽跨进新房的时候,被篱竹细棒劈头盖脑一阵打,唾面垂泪“千薄幸、万薄幸”的一场臭骂。打骂后,最终夫妻复和,总算是一个大团圆结局。但《王娇鸾百年常恨》(《警世通言》第三十四卷)则是以悲剧告终。小说叙述周廷章追求王娇鸾的时候,指天发誓,“誓谐伉俪,口中咒愿如流而出”⑤,央曹姨为媒,写成婚书誓约,与王娇鸾同居半年多。但一旦分别,就乖乖地听从父亲的意志,慕财贪色,遂忘前盟,和魏氏女结了婚,如鱼似水,竟不知王娇鸾为何人。二十一岁的王娇鸾在绝望之余,悬梁自尽。吴江大尹得知此事后,痛骂周廷章的负情,用乱棒打死薄幸人。与周廷章的始乱终弃相比,《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李甲抛弃杜十娘的原因要复杂一些。孙富能征服李甲,夺走杜十娘,凭借的不仅仅是金钱,更重要的是社会上的礼教势力。他最终是利用了李甲对“拘于礼法”、“素性方严”的父亲李布政的畏惧心理,才将这位自私懦弱的贵族公子打倒的。李甲的负义行为,从本质上说,并不完全取决于他个人的意志,而主要是封建礼教势力和封建宗法制度对他影响的结果。与《窦娥冤》等作品相比,作者没有或求助神灵,或通过天子证婚来肯定杜十娘的爱情价值,而是将芸芸众生的旁观之人——市民作为界定社会正义,衡量人生价值的载体,这不啻是对封建礼教神圣裁判权的当头一棒。

    二、肯定真挚、自愿、平等、互爱的婚恋新观念

    明后期进步思潮“好色”观念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求爱情和婚姻的自由自主。“三言”中对男女之间纯真爱情进行了全面讴歌;把男女情欲作为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肯定了其正当性和合理性,指出男女相悦可以为婚;主张男女之间的平等、互爱,互相了解、互相尊重是理想的爱情。

    (一)讴歌真爱的伟大

    “性情说”是冯梦龙的文学本体论,又叫“真情说”④。他主张文学要表达真情实感,将情与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如他在《情史序》中写道“四大皆幻设,惟情不虚假”,他把“真情说”贯彻到爱情题材的作品中,以达到《山歌序》所说的“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之目的,全面讴歌了纯真爱情的伟大和力量。

    《乐小舍拼生觅偶》(《警世通言》第二十三卷)中写当意中人顺娘不慎落水时,乐和忘记自己不会游泳,奋不顾身地跳入江中。在湖王的帮助下,救起了顺娘。他的真情不仅感动了神灵,而且感动了本来反对自己婚姻的顺娘的父母,如愿以偿与顺娘结婚。

    《陈多寿生死夫妻》(《醒世恒言》第九卷)陈小官人与朱氏多福小姐自小定下婚事,十五岁时陈多寿得病,二十一岁时多福不厌其浑身腥臭与其结婚,一直殷勤伏侍至二十四岁。多寿为了不连累妻子,吃下砒霜欲自尽,多福知道后亦食下砒霜。后经邻居救治而活,反而因祸得福,医好了多年的癞症,获得了美满婚姻。

    《唐解元一笑姻缘》(《警世通言》第二十六卷)中唐解元为追求喜爱的女子秋香,化名华安,入华府为奴三年。秋香是个大美人,在华府,应该有很多追求她的人。她最终答应了唐寅,一是因唐寅有才;二是因唐寅在爱情的道路上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一个封建社会的男子敢于放弃前途、名誉、优越的生活条件去追求心爱的女子,这种真情谁又挡得住。

    在“三言”中《崔待诏生死冤家》是一篇表现爱情巨大力量的代表作品。其主人公裱褙匠的女儿璩秀秀为了追求以纯洁、真挚、平等的爱情为基础的幸福婚姻,为了摆脱封建主义人身依附关系的锁链,向由来已久的封建秩序进行了大胆的挑战。秀秀虽然最终被咸安郡王所杀,但其争取自由的火焰并未熄灭。她死后为鬼,却仍与爱人崔宁重建了一个自食其力的家庭。虽然再次遭到咸安郡王的迫害,在人间无法容身,但她却和爱人一道,最终逃脱了世俗礼教的封锁。小说最后让秀秀在幻想的形式中取得了斗争的胜利,以此说明了有情人追求爱情自由的意志是多么顽强,力量是何等之巨大。

    如此生前相爱、死后缠绵,表现作者“真情说”观点的作品,在“三言”中并不少见。如《金明池吴清逢爱爱》(《警世通言》第三十卷)中爱爱与吴清一见钟情,因不得结合抑郁而死。死后变成鬼魂,继续追求吴清,并战胜了斩鬼驱邪的道士皇甫真人。一个弱女子的鬼魂能够战胜足智多谋、法力无边的道士,其力量源泉是真挚的爱情。《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的周胜仙为追求自己喜爱的人和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婚姻,为情而死;刚刚活转过来,就又不舍不弃地去寻找范二郎,直至做了鬼,仍然设法和情人梦中团圆。这类故事虽然其中包含着许多荒诞不经的成分,但读者不难从中悟出真爱的可歌可泣。

    可以说,从秀秀、爱爱、周胜仙的生死追求,乐和的奋不顾身,陈多福夫妻的生死不渝,唐伯虎的甘愿为奴,我们看到了真爱的伟大力量,看到了这些多情男女对爱情的追求,这种足以让他们同甘共苦、生死与共、舍生忘死的挚爱不仅在宋、元、明时代是难能可贵的,即使今日、乃至千百年后也是非常宝贵的。

    (二)男女相悦可以为婚,肯定男女情欲的正当性、合理性

    晚明由于市民阶层进步思想的崛起和对社会生活水平渗透,男女相悦可以为婚的合乎人道的新恋爱婚姻观逐步为人们所接受。这方面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看出:

    一是自愿、自主结合的婚姻得到了社会、父母的承认。《宿香亭张浩遇莺莺》中张浩与莺莺互为爱慕对方,私订终身。后张浩畏于叔父,与孙氏议婚。莺莺得知后向官府提出了诉讼。尽管孙氏系张浩叔父为其聘定的,是“父母之命”,并且通了媒妁的婚姻;但张浩与莺莺是自愿结合的,官府判定“宜从先约,可断后婚”。可见,自主、自愿的婚姻得到了官府的认可。《吴衙内临舟赴约》中官宦小姐秀娥在偶然的机缘遇上了仪表俊雅、举止不凡的吴衙内,二人彼此一见倾心,因两家的船即将各走东西,秀娥便下决心,让吴衙内跃舟而来,与其在自家船上闺房中结为连理,并想尽办法遮住父母耳目。此二人婚姻大事不经父母、不用媒妁,自己悄悄做成好事,事后虽为父母得知,为保守其女的名节,也不得不成就这一对好姻缘。在张浩与莺莺、吴衙内与秀娥身上,我们看到了自愿、自主的婚姻逐步得到了社会、父母的认可,尽管这里面有些勉强、有些无奈,但可以看出男女婚姻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渐行渐远了。

    二是肯定男女情欲的正当性、合理性。“食、色,性也”,只要出于男女真情、真爱,无论是婚前性行为,还是婚外恋,都不是“牛鬼蛇神”,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人的本能欲望。

    讲述婚前性行为的,无论是《吴衙内临舟赴约》中贺秀娥与吴衙内自主结合,《张舜美灯宵得丽女》中张舜美与刘素香无媒自合,还是《闲云庵阮三偿冤债》陈玉兰与阮三在闲云庵成好事,他们的行为都没有得到多少谴责,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肯定,青年人男欢女爱,“情窦开了,谁熬得住?”。因而作者让贺秀娥、吴衙内和张舜美、刘素香分别成了恩爱夫妻;阮三虽然一命呜呼,但玉兰小姐母凭子贵,享尽儿孙福也总算美事一桩。

    即使发生婚外恋的,如《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王三巧与陈大郎偷情,作者也并没有提出批评,而是给予宽容。蒋兴哥与王三巧本是恩爱夫妻,王三巧在蒋兴哥到广东讨债之际,遇见与其丈夫同样美貌的陈大郎,这时王三巧已独守空房近三年了,陈大郎对王三巧甚是爱慕,二人在薛婆的巧计撮合之下,偷情欢娱,把夕日恩爱的丈夫丢到九霄云外。当蒋兴哥知道妻子红杏出墙时,虽然心中懊恼,还是反醒自己不该贪着蝇头微利,撇下年轻的妻子;妻子改嫁时又把十六只箱笼作为陪嫁送到吴知县船上。最后,作者安排王三巧救了蒋兴哥一命并和他重拾旧好。作者对王三巧没有给予贬斥,而是给了她一个好结局。

    《勘皮靴单证二郎神》中的韩夫人和《庄子鼓盆成大道》中的田氏,更是赤裸裸地对异性迫不及待:一个见了二郎神的塑像就“目眩心摇”,“一片春心按捺不住”,结果让坏人钻了空子;一个在丈夫死后仅七天,就在灵堂里与人调情,“恨不能一条细绳缚了那俏后生俊脚,扯将进来,搂住一处”。显然,这与程朱理学所规定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封建理念是完全背道而驰的。《玉通禅师私红莲记》则不无讽刺地写道:临安府水月寺住持玉通禅师相传为古佛出世,修行已经五十二年,眼看就要修成正果,却被一个妓女一番哄骗就破了色戒。即使佛门的清规戒律也抵挡不住人的正常情感,从客观上向禁欲主义发出了挑战。

    (三)主张男女平等

    市井平民的平等、民主意识,逐步渗进了他们的婚恋观,男女平等成了美好爱情、幸福婚姻的基础。

    1、男女在家庭生活中处于平等地位

    《施润泽滩阙遇友》(《醒世恒言》第十八卷)中的小商品生产者施复与喻氏两人,养蚕织布,“开起三、四十张织机”。主人公喻氏有一双勤劳致富的巧手,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定程度的独立经济地位争取了独立人格。夫妻之间不存在男尊女卑的封建夫妻关系,而是平等和谐、互相尊重、遇事商议,共同劳动的新型家庭关系,体现了晚明江南地区男女在家庭生活及经济中的平等地位。

    2、突破了片面的贞洁观念,摒弃“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蒋兴哥对失节妻子的态度已不象封建阶级那样看得严重,那样处罚残酷,相反对妻子的不幸遭遇还表示了一定的同情,仍能平等和好地对待失节被休的妻子。说明那种只要求于妇女的封建贞操观念已逐渐失去了支配作用。蒋兴哥休了王氏之后,他再次择婚的标准是“不拘头婚、二婚,只要人才出众。”蒋兴哥欲娶平氏,“闻得是下路人(二婚),愈加喜欢”。对待女子贞操观的态度可见一斑。女子被休或死了丈夫仍可以再嫁已被人们所接受,甚至再婚的女子还能得到丈夫的宠爱。

    3、男女具有同样的学识与才能,否定“女子无才便是德”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崇尚、倡导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男子可以博古通今,出将相,无所不为;女子则操持家务,生儿育女。即便是名门爱女,父母让其读书识字,也只要她识些姓名,学学“妇德”而已。女子很少有受教育的权力,更无施展才能的场合与机会,这使她们的聪明才智逐渐被压抑和扼杀了,结果形成了看似男子在才智上高于女性的现象。“三言”中的不少作品都以男女对照的方式,否定了“女子无才便是德”,赞扬了那些在学识、才智、能力等方面堪称“巾帼英雄”的女性。

    《李秀卿义结黄贞女》(《喻世明言》卷二十八)中显示了女子也具有打仗、做官、经商等各种能力。黄善聪和父亲在外做生意,父亲突然去世,十四岁的她非但没有被击垮,反而在买棺盛殓父亲后,与人合伙经营,“经过几年勤苦经营,手中颇有活动,比以前不同”。黄善聪是一个聪明颖悟、才干、谋略及胆识等非同一般的女性,这个故事说明女子在能力上并不比男子逊色,这较之“男尊女卑”、抹杀女子的聪明才智的传统观念,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

    《赵春儿重旺赵家庄》中的赵春儿不但改变了丈夫的人生命运,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他委琐的人格。十几年“卧心藏胆”的隐忍和宽广的胸怀,为一般的男人所望尘莫及。

    《苏小妹三难新郎》(《醒世恒言》卷十一)中的苏小妹聪明颖悟,“因她兄父都是大才子。朝谈夕讲,无非子史经书,目见耳闻,不少诗词歌赋。”耳濡目染,学会了填词赋诗。十岁便能“不待思索”依韵续完父亲的诗,且所续“词义完美”。其父在赞赏之余不仅感叹:“可惜是个女子!”偏偏就是这个女子让盛誉全国的才子苏东坡感叹到:“吾妹敏悟,无所不及!若为男子,官位必远胜我也。”正是“若许裙衩应科举,女儿那见逊公卿”。⑥

    对女性才能、过人胆识与智慧的肯定和赞扬,在“三言”中占很大比例,众多感人的艺术形象无不说明作者主张男女平等,认为女子无论在文才、智谋、胆略、管理等方面,都不低于男子,甚至要超过男子许多。作者笔下女性的美德和才智得到热情的赞美,“有志妇人,赛过男子”,“有志女子,胜如男子”等等,成为“三言”中跳动的强有力的音符。

    (四)主张男女相互了解、相互尊重

    封建社会讲究男女授受不亲,七岁不同席,女子养在深闺,足不出户,与外界接触机会极少。因而青年男女往往一见种情,私订终身。但这种一见钟情只能是由外表的相互吸引来决定婚事,很难触及人的性格、志趣、思想等重要层面。“三言”话本小说突破一见钟情的恋爱模式,也不再满足于写文人与妓女的恋情,而真实地展现了特殊条件下男女青年在长期的交往中相互产生好感、萌发爱情,最终结为夫妇。《李秀卿义结黄贞女》(《喻世明言》第二十八卷)中的黄善聪与同乡青年李秀卿合伙做生意,同住七年,后又一同还乡。当李秀卿得知黄善聪的真实身份后,当面求婚,非她娶。《刘小官雌雄兄弟》(《醒世恒言》第十卷)中刘方、刘奇先后落乱,被刘德夫妇收为义子。刘德夫妇病故后,兄弟两人继承家业,共同经营面布店,同眠同食,情深意笃。刘方实为女扮男装,刘奇多次提议娶妻,刘方百般推诿。原来刘方早已心许刘奇,只是女孩难以启齿。“雌兮得雄愿已足,雄兮将雌胡不知?”刘方最终以和词道出实情,两人结为夫妻。尽管这类写男女青年由一般交往到恋爱结婚小说在“三言”中还不多见,而且黄善聪、刘方在与异性交往过程中还着男装,但与传统的一见钟情相比,更符合人性,更接近现代婚恋方式。

    而《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秦重和莘瑶琴之间能从嫖客和妓女的关系发展到真正相知相爱的恋人关系,正是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达到相互尊重的理想自由爱情。小说通过生动的情节,宣扬了在婚姻爱情问题上,可贵的是彼此的知心知意和相互尊重。秦重对莘瑶琴不是玩弄和猜忌,而是尊重和信任。虽然他没有高门富户背景,没有“连科及第”辉煌,更没有“奉旨成婚”的显贵,但他凭着自己对女方的一腔真情,最终赢得了美满的婚姻。而见惯豪门显贵的莘瑶琴之所以选中一个卖油的穷商贩,也在于她在亲身的经历和具体的事件中,看出了尊重和了解对爱情的至关重要的价值,故而能从对秦重“市井之辈”的惋惜,发展到主动提出“我要嫁你”的请求,并坚决表示“布衣蔬食,死而无怨”。小说以“市民小辈”与“衣冠子弟”相比,把美与丑、善与恶、崇高与粗俗、光明与黑暗相对照,对市民阶层的爱情生活作了充分的肯定。它既使人看到人性的被践踏、被污辱、被摧残的现实,听到生活在社会最底层、遭受污辱蹂躏妇女的痛苦呻吟,又使人看到了“市井小辈”的精神美,听到尊重人的呼唤。

    三、《三言》婚恋小说与其它婚恋作品的比较

    冯梦龙以渲染自然人性的主情人文思想去解构传统文化思想,又以吸纳了释道的儒家思想为主导去兼容和消化主情思潮,因而反映在《三言》中,他的婚恋小说走出了单纯的伦理说教或色情描写,而显得儒雅与情俗相交融。小说中反映的婚恋观与同期乃至稍后的作品有明显的不同。

    《三言》婚恋小说虽然说情,但不似《金瓶梅》、《灯草和尚》等“淫书”。《金瓶梅》中连篇累牍的猥亵声色、肆无忌惮、赤裸裸地反复描述男女之间的床第之欢,是一种以性为主线、以性为载体、情与性交融合一的爱情;《灯草和尚》等书过分张扬肉欲,摹写淫态,成为名副其实的色情小说。这类书中的爱情观与《三言》中崇尚的爱情是大相径庭的。

    《三言》婚恋小说也不同于《好逑传》、《平山冷燕》、《情梦拆》等才子佳人小说,描绘郎才女貌,互相倾慕的爱情婚姻过程,最后是“落魄才子中状元,奉旨成婚大团圆”,希冀情与礼的和谐统一的爱情。这种爱情多半只是落魄文人的一种理想而已。

    《三言》婚恋小说也不似王实甫、关汉卿们所倡言的“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眷属”的情爱观。《西厢记》中崔莺莺的爱情是要求婚姻的自主,要求郎才女貌,崔莺莺的爱情鼓励青年男女,为了自主婚姻,全然不顾封建礼教,主动出击,这是爱情史上的一大突破;而《三言》中大量小说一改以往往文学作品只歌颂爱情,但不写男女的情欲,只写感情,不写欲望的状况。不仅肯定情,而且肯定欲,冲破了爱情禁区,超越了雷池,可谓惊世骇俗。这无疑是爱情史上又一大突破。

    总之,“三言”辛辣地讽刺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制度,大胆地挑战“门当户对”的择偶标准,无情地揭露封建势力和宗法制度对美好爱情的阻挠和破坏。在批判传统婚姻制度、抨击封建宗法制度的基础上,表达了真挚、自主、自愿、平等、互爱的进步婚恋观。

    [参考文献]

    [1]冯梦龙《喻世明言》,岳麓书社出版,2003年7月第2版第2次印刷。

    [2]冯梦龙《醒世恒言》,岳麓书社出版,2004年3月第3印刷。

    [3]冯梦龙《警世通言》,岳麓书社出版,2003年7月第2版第2次印刷。

    [4]傅承洲《冯梦龙与通俗文学》,郑州大象出版社出版,2000年8月第1次印刷。

    [5]凌濛初《拍案惊奇》,岳麓书社出版,2004年3月第9次印刷。

    [6]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2002年4月第2次印刷。

    [7]古风《公案小说奇观》,河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8月第2次印刷。

    [8]王宁主编《中国文化概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03年11月第8次印刷。

    [9]罗宗强、陈洪主编《中国古代文学史(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02年9月第5次印刷。

    [10]徐中玉、金启华主编《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下册(散文部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1999年4月第9次印刷。

    [11]林伦才论文《民主主义爱情的萌芽——评<三言>的爱情价值》,发表于重庆工学院学报2004年第一期。

    注释:

    ①王宁主编《中国文化概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出版,第196页

    ②冯梦龙《醒世恒言》,岳麓书社2004年3月出版,第98页

    ③冯梦龙《醒世恒言》,岳麓书社2004年3月出版,第309页

    ④傅承洲《冯梦龙与通俗文学》,大象出版社2000年8月出版,第32页。

    ⑤冯梦龙《警世通言》,岳麓书社2003年7月出版,第394页

    ⑥冯梦龙《醒世恒言》,岳麓书社2004年3月出版,第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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