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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制、公共服务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机制与实证分析

    时间:2021-03-20 07:51:3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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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本文拓展了政府征税和公共服务支出对收入差距变化影响的模型,采集1997-2011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面板数据,通过对基尼系数的分解研究发现,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过大是基尼系数居高不下的主因。结果显示:间接税比重过大、直接税不完善及残缺致使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弱化;而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加大了城乡间的收入差距。有鉴于此,提出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点是缩小间接税比重、改革完善直接税、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支出的力度等改革建议。

    [关键词]收入差距;税制结构;城乡公共服务;实证研究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总体收入差距水平也在持续扩大。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基尼系数显示:2003-2012年全国居民基尼系数均在0.47以上。李实、罗楚亮(2011)通过对统计样本进行误差修正后得到的基尼系数为0.48-0.53。王小鲁(2010)认为,2008年灰色收入大约占到国民收入的15%,隐性收入的存在扩大了收入差距,实际基尼系数会显著地高于近年来国内外有关专家估算的0.47-0.5的水平。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家庭的基尼系数为0.61,城镇家庭内部的基尼系数为0.56,农村家庭内部的基尼系数为0.60。无论是官方公布的数据还是诸多专家、学者进行的估算,基尼系数早已超过0.4的警戒线是不争的事实。贫富差距已成为当前中国亟待解决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收入差距的产生及扩大受到多种因素影响:Blinder(1973)和Oaxaca(1973)从性别角度解释了男女工资的差异;Schultz(1960)和Mincer(1991)分析了教育投资对人力资本积累及收入水平提高的意义;Liygun、Owen(2004)研究了消费波动性对收入差距产生及扩大的效果。税收是国家调控收入差距的重要杠杆,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安体富(2011)通过对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最终分配格局的研究,指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与宏观税负水平的不对称,加重了纳税人税负偏重的感受。关于我国直接税和间接税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刘怡、聂海峰(2005)运用Suit指数分析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对广东省家庭收入的影响,得出除营业税外,增值税和消费税均具有累退的性质。童锦治等(2010)采用Theil指数及其分解,对比了中美两国2005-2008年直接税的收入调节效应,指出我国现阶段直接税的相对规模偏低,未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有鉴于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如何发挥税收调控收入差距的改革建议。贾康、梁季(2010)通过对主要国家个人所得税制的比较研究,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问题提出改革建议。彭海艳(2011)分析了工资薪金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及股息、利息和红利所得税等不同税类的个税累进程度,得出“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到了正向并进一步加强的再分配效应,但调节效果非常有限”的结论。刘植才(2012)分析了我国现行财产税收入的总量和结构,从强化财产税对个人收入和财富调节功能考虑,提出开征遗产税应成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选择。此外,针对税负偏重的问题一些学者提出了减税的主张:安体富(2002)指出税收长期超经济增长加重了企业和居民的负担,对刺激投资和消费、扩大内需、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不利,应在此基础上考虑减税政策。高培勇(2009)主要从降低企业和居民负担的角度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论述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燃油税和物业税的改革方向。岳树民等(2011)研究了近年来我国实行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从调节收入分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论述了结构性减税的实施方向。

    本文在Galor、Zeira(1993)与Galor、Moav(2000)建立的模型基础上引入税收和公共产品供给,分析政府行为对收入差距的影响。通过Sundrum(1990)混合基尼系数计算公式将基尼系数进行分解,揭示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研究政府取得收入的方式(即税制结构)以及财政支出结构、财政分配体制对收入差距的影响。采用1996年-2011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进行面板分析,找出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因素,并提出改善当前收入差距持续扩大趋势的财税改革建议。

    二、税收、公共服务对收入分配影响的理论分析

    根据Galor、Zeira(1993)与Galor、Moav(2000)简单商品的小型开放经济模型,对生产、消费、资本市场及政府行为做出以下假定:

    (1)生产的假定:上述商品既可以用于投资,也可以用于消费。该商品可由熟练(接受过教育)工人或非熟练(未接受教育)工人来生产。熟练工人的生产函数为:Yst=F(Kt,Lst)。其中,Yst代表t时刻熟练工的产出,Kt代表t时刻的资本,Lst代表t时刻熟练工的劳动投入,F是一个规模报酬不变的凹函数。假定人力资本投资和资本都是在前一期提前确定的,投资资本调整没有任何成本,同时没有折旧。非熟练工人的生产函数为:Ynt=wn·Lnt。其中,Ynt和Lnt分别代表非熟练工人t时刻的产出和劳动投入,Wn>0代表非熟练工人的边际产出。

    (2)消费的假定:经济中的每个个体生活两个时期,他们可以选择两期都作为非熟练工人工作,也可以选择第一期投资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本的花费为h,第二期作为熟练工人工作。个体每个工作时期提供一单位的劳动。一个个体只有一个父(母)和一个后代。人口是零增长的,每一代个体的规模将不变,记为L。每个个体关心其后代的生活状况,并给后代留下遗产。假设个体只在第二个时期进行消费,消费获得的边际效用随消费增加而递减,在满足了个体消费需求后,遗留遗产的边际效用不变,个体在财富允许的情况下第二期消费至少要大于等于一个必要的数量1/a来维持生存。个体在第二个时期的消费和给后代遗留遗产的效用函数采用拟线性形式的效用函数:u=logc+ab。其中,c表示第二期的消费,b表示给后代留下的遗产,a>0。所有个体都具有相同的能力和偏好,个体之间的区别仅在于他们初始时获得的遗产不同。

    (3)资本市场的假定:资本是完全流动的。国际利率r>0为一常数,个体能以r的利率借贷任意的金额。借款方能够采用搬到其他地方等有成本的方式来逃避债务,贷款者为了防止借款者逃避债务,可以通过花费z来追踪借款者,然而借款者只用花费βz(β>1)就依然能够逃避债务。与个体不同,公司不能逃避债务,公司投资的调整没有成本,事先确定每期熟练工人的数量。公司将调查资本,使得资本的边际产出率等于利率:Fk(Kt,Lst)=r。因此,熟练工人的工资Ws是不变的。

    考虑资本市场上的均衡情况:贷款给私人必须花费一个正的成本z来追踪借款者,否则借款者将逃避债务。这样,借款者就必须以高于r的利率id来获得借款。考虑借款者取得d单位的借款,竞争的金融中介获得的零利润为:

    (4)模型中政府行为假定:政府采用平衡的预算政策,通过征税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会降低居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本。政府征税的方式有两种: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对流量和存量的财富征税,在模型中表现为对人们的收入(包括遗产)进行征税。间接税在模型中表现为对流通的商品和劳务征收。假设两种征税方式征收的均是比例税。

    (一)政府采用直接税取得税收收入

    假设政府以t的税率对收入征收直接税,并将税收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公共服务支出,使得人们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时,减少rt的支出。模型其他假设不变。

    考虑一个第一期期初获得遗产为x个体,其效用最大化下的遗产与效用如下:

    根据理论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果:

    (1)从收入差距角度来看,政府采用直接税的方式取得收入,虽然居民收入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收入差距不会持续扩大。而在政府征收间接税的情况下,由于间接税的累退性,低收入家庭承受更重的税收负担,导致贫困家庭收入降低且无法积累财富,影响下一代教育,使得收入分配差距在代际间传递并持续拉大。

    (2)从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来看,政府采用间接税的方式取得收入,个体基本消费需求为1/a(税前为1/a(1-t)),生活成本较高,贫困家庭的收入甚至不能满足基本消费的需求;而政府征收直接税时,贫困家庭在长期均衡中的收入略高

    根据理论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果:

    (1)从收入差距角度来看,政府采用直接税的方式取得收入,虽然居民收入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收入差距不会持续扩大。而在政府征收间接税的情况下,由于间接税的累退性,低收入家庭承受更重的税收负担,导致贫困家庭收入降低且无法积累财富,影响下一代教育,使得收入分配差距在代际间传递并持续拉大。

    (2)从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来看,政府采用间接税的方式取得收入,个体基本消费需求为1/a(税前为1/a(1-t)),生活成本较高,贫困家庭的收入甚至不能满足基本消费的需求;而政府征收直接税时,贫困家庭在长期均衡中的收入略高于基本消费需求。由此可见,间接税相对于直接税而言,低收入家庭负担更重,低收入家庭无法满足最基本的消费需求,社会更容易动荡和爆发危机。

    (3)从提供公共产品政策差异对收入差距影响来看,由(7)式和(15)式可知,公共产品提供的政策差异,导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中西部、农村等公共产品供给较少的区域,其人力资本投资成本较高,即h较大、g值较大,该地区大多数人将逐步进入低收入水平的均衡状态;反之,东部、城市等公共产品供给较多的地区,其人力资本投资成本较低,即h较小、g值较小,该地区大多数人将逐步进入高收入水平的均衡状态。分配流量上的收入不均等导致居民财产存量和消费支出的差距,非均等化的公共产品供给政策拉大了不同群体在营养、教育、医疗等消费上的差异,进而又影响到后代的能力和收入水平,形成一个恶性循环,造成贫富差距持续扩大。

    三、实证检验

    (一)中国收入差距演变及基尼系数分解

    基尼系数是最广泛使用的衡量收入差距的指标。鉴于中国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加之与收入有关的统计数据按城镇和农村分别进行统计,分析中国的收入差距状况,首先必须对城乡的混合基尼系数进行计算及分解。Sundrum(1990)提供了一种计算“穷人”与“富人”两个群体构成的混合群体的基尼系数的算法。这一算法的前提是:穷人与富人收入分布不重叠。严格说来Sundrum算法不能很精确地估算出城乡混合基尼系数。国内部分学者在Sundrum算法的基础上进行了研究。董静、李子奈(2004)从“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是两个服从正态分布的独立随机变量”这一假设出发,对Sundrum算法进行修正。程永宏(2006、2007)认为现实经济中居民收入不一定服从正太分布。通过高精度的拟合收入分布函数,选定Logistic函数稍加变形进行拟合进而提出了一种对城乡混合基尼系数计算与分解的方法。该算法的误差主要来自于对最高收入的估计,其城市数据不容易获得,农村数据由于统计分组长期不变的原因,2007年以后,农村最高收入组(5000元以上)的比例已占到30%以上,较大地增加了该算法的误差。

    本文用基尼系数来反映中国收入差距的变化情况,并不要求能够准确地估算基尼系数。结合统计年鉴易查找的数据采用简易算法来分别计算城镇和农村的基尼系数,再由Sundrum算法得出全国的基尼系数。

    其中,G表示基尼系数;Yi表示将每组人均收入由高到低排序,第i组人口的总收入占全部人口总收入的比重;Pi表示将每组人均收入由高到低排序,第i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中国统计年鉴公布各年城镇居民按收入等级分为7组的各项数据,而农村居民收入五等分情况只有2001年以后的数据,因此2000年以前用钱敏泽(2002)的估算方法对农村居民按收入分组户数所占比重进行处理,进而得出2000年以前的农村基尼系数。通过Sundrum混合基尼系数计算公式得到全国的基尼系数。计算结果见表1。

    从表1中各部分对基尼系数的贡献可以看出,城乡收入差距过大是我国基尼系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另外,城镇内部收入差距扩大是影响基尼系数增大的重要因素。因此,解决我国收入差距的关键问题在于缩小城乡间收入差距。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因素分析

    为了检验政府财政资源偏向城市以及税制结构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我们构建一个包含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和税收结构两方面对城乡相对收入分配效应进行检验。具体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y代表城乡收入差距;restructure代表部分财政支出所占的比重;tax代表税收中间接税所占比重;industry代表产业结构。

    (1)城乡收入差距y的度量采用相对收入差距,即用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来衡量,数值越大,说明城乡收入差距越大。考虑到采用比值来衡量,无需用各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

    (2)部分财政支出结构度量方面,主要采用两个指标:农林水事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科教文卫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体现国家财政支出对农业投入,反映城乡间财政资金分配的情况;科教文卫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可以反映人力资本积累情况,从而看出各地区人力资本积累对各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3)税收中间接税的比重tax采用增值税、营业税所占比重衡量(部分年份由于统计资料问题采用工商税所占比重)。

    (4)产业结构industry采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来衡量。

    1994年我国税制进行了改革,前后数据不具有可比性,税制改革结束后一段时期内,税收收入数据具有一定的波动,加之1997年重庆成为中央直辖市,为保持数据前后一致性,数据时间选取1997-2011年。其中由于西藏地区部分数据缺失,本文共分析除西藏外30个省份的数据为保证数据结构平稳,消除异方差对实证结果的影响,所有指标都进行了对数化处理。

    (三)实证分析

    通过单位根检验,发现不存在单位根,表明序列是平稳的。通过Hausman检验固定效应大于随机效应,所以要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利用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1)第二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与城乡收入差距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主要是因为:第二产业比重、第三产业主要集中在城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无疑会拉大城乡间的收入差距。(2)科教文卫支出比重的增加能够显著降低城乡间收入差距。我国实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提高了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国民的素质,增加了农村的人力资本积累,可以有效地缩小收入差距。但对西部地区而言,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科教文卫支出主要集中在城镇,加之偏远农村人力资源流失,使得西部地区科教文卫支出对提高人力资本、减少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并不显著。(3)农林水事务支出可以改善城乡收入差距,但对东部地区影响不显著。这是因为东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与农业的相关程度较小,农林水事务支出对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作用不大。(4)间接税比重过高会加大城乡收入差距,但是其影响不显著,反映了间接税调控收入差距的作用不明显。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当前税收制度不完善。首先,现阶段我国税收主要功能是获取财政收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以及宏观调控的能力较弱;其次,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在调控收入分配上具有先天不足,加之个人所得税不完善,财产税残缺等致使税收调控收入分配的职能弱化;最后,税收监管体系中存在漏洞,大量的灰色收入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并且游离在税收征管范围之外,使得税收并不能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城乡间收入差距过大是中国基尼系数超过警戒水平的主要原因,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加剧了中国收入分配的不均等。实证结果显示:城乡收入差距对整体收入差距的贡献在60%以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减小中国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间接税比重过大、直接税不完善及残缺致使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弱化;而现阶段农业附加值偏低、农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过高,加之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加大了城乡间的收入差距。因此,本文提出以结构性减税为契机,减少间接税比重、改革完善直接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支出的力度等举措来缩小收入差距。

    1 发展农村经济,提升农村居民技能。实证结果显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有显著影响。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在追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重视城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加之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依赖于农业收入,而农产品附加值偏低,进一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此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仅体现在分配的流量上,还体现在财产存量和消费能力上,分配流量上的收入不均等导致城乡居民财产存量和消费支出的差距,致使农村居民在文化、技能等方面整体弱于城市居民。因此,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不仅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加工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民收入的多元化、提高农民收入,而且还必须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满足农村居民的各项基本公共消费需求;否则,非均等化的公共产品供给政策会进一步拉大城乡居民后代在营养、教育、医疗等消费上的差异,进而又影响下一代的能力和收入水平,造成城乡差距在代际间的传递和持续扩大。

    2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支出的力度。现阶段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财政资金偏向于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等推动GDP增长的项目,而教育、卫生、医疗、环保等公共服务支出所占比重偏低;二是财政资金在城乡间分配不公,城乡居民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并不均等。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合理,不利于控制收入差距的扩大。因此,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应该着眼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加大科教文卫及农林水事务等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科教文卫支出有利于提升全体国民素质,加速农村人力资本积累,进而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农林水事务支出增加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能显著地增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二是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支出的力度。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所享受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不足,不利于其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进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应当从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上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支出的力度。

    3 改善偏向政府和企业的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人手:一是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如果不改变当前偏向政府和企业的收入分配格局,居民收入很难得到实际地提高;二是实现居民实际收入的倍增,如果物价涨幅超过居民收入,名义收入倍增没有任何意义;三是培育壮大中产阶级,居民收入倍增不应是在贫富差距扩大的情况下完成,而是要在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的基础上实现。

    4 改革现行税制,加强税收监管与稽查。实证结果显示:间接税比重过大会加剧城乡收入差距,但影响并不显著。一方面说明间接税比重过高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变大的原因之一,要缓解城乡收入持续扩大的趋势,必须逐步提高所得税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另一方面说明现阶段税收制度不完善,税收的主要职能还是筹集财政资金,而其他职能相对弱化。因此,当前结构性减税重点是减小问接税的比重,可以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减税等方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同时完善具有调节收入差距功能的直接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还是主要对工薪征税,加之财产税残缺,致使税收体系不能有效地调节收入差距。从社会公平、转变增长方式、缩小贫富差距的角度来看,开始征收遗产税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也基本具备。应当在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适时开征遗产税。此外,税收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不显著有可能是受到了大量灰色收入影响,灰色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不低。只要灰色收入继续游离在税收征管的范围之外,税收就不能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因此,税制改革还需要加强对收入的监督管理,完善税收稽查措施。

    责任编辑:邓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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