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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县深化法治建设的路径选择

    时间:2020-04-17 07:57:5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 新形势下富县深化法治建设,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法治政府是努力目标;法治信仰是基础,司法公正是底线;法律实施是重点,领导干部是关键,人民群众是主体,公众满意是标准。

    【关键词】 新形势下;法治富县;深化建设;路径选择

    位于延安市南部的富县是全国经济百强县、全国良好农业示范县和中国十大进步县,是陕西历史文化名城、省级文明卫生县城,素有“塞上小江南”和“陕北小关中”之美称。自从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基本方略以来,富县重点抓普法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年来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恶性上访事件发生,特别是在普及法律宣传和排解民间纠纷方面提出并付诸实践的“两说一联”机制获得了中央媒体的充分肯定和陕西省委省政府赞扬和推广。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富县县委和县政府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主要任务,及时制定了“法治富县”建设的基本目标、主要内容、努力方向和工作部署,在新形势下深化法治富县建设走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

    一、深化法治富县建设,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法治政府是努力目标

    1、坚持、改进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方略,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是建立法治社会的根本动力。在深化法治富县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坚持党的领导,决不能动摇党的领导,保证法治富县建设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必须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四中全会提出的“四个善于”的路径使党集中人民意志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规范,要求全社会遵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关键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要求,严厉惩治党和政府内部存在的腐败现象,努力形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政治风气,以优良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戴,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努力目标

    深化法治富县建设,主要是要通过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来实现。要抓紧制定落实《决定》中提出的“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具体措施。一是按照“职能科学”和“权责法定”的要求,尽快明确政府权力的范围和边界,推出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加大对乱作为、胡作为的治理力度,并防止不作为的倾向滋生蔓延;二是按照“执法严明”的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全县执法队伍,坚持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率,杜绝执法粗暴行为,严惩执法腐败现象。三是按照“公开公正”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凡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充分征求全县民众的意见,将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四是按照“廉洁高效”的要求,对党和政府内部存在的腐败现象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解决严厉处置,使中央的“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五是将“法治诚信”的标准列入对各级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重要的岗位职责要求。

    二、深化法治富县建设,法治信仰是基础,司法公正是底线

    1、促进全民法律信仰是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法治富县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总书记专门强调:“要以法治凝聚共识,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社会氛围” 。针对富县处于西北黄土高原、群众法律法治观念淡薄、维护自己权益意识不强的特点,有关政府部门以创新意识探索普法工作的新路径,最后形成了 “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的便民联动长效机制。主要做法是在全县200多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落实一名联村(社区)法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把群众“说事”作为了解群众法律需求的主要工作形式,把法官、法律工作者“说法”作为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工作的主要载体,把村民自治与法律手段、法治思维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律与道德、村规民约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通过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道理,把各种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近年来共排查调221件矛盾纠纷,成功率达到了100% ,维护了社会稳定,赢得了群众好评。去年,富县人民法院总结的这一普法和调解工作经验在全国基层法院推广,并被写进了今年“两高”的工作报告。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威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规则的正能量。为此,我们必须把法治上升到信仰的高度,抓住法治富县建设的核心问题,凸显法治信仰在法治富县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实现司法公正是底线

    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要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如果司法人员法治素养不高、依法办案能力不强,甚至办一些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存在严重司法不公现象,那么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最后希望就会被打破,社会将失去公平正义的底线。因此,习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正义,社会才能守住公平正义的法治防线,也才能以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托起‘中国梦’。”

    深化法治富县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监督权、执法权。进一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推动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法院公开生效文书,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只有这样,公平正义才能在深化法治富县建设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深化法治富县建设,法律实施是重点,领导干部是关键

    1、推进法律实施是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中的法律事实实施问题,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明确指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广大公民在法律实施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行政机关带头严格执法,提高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目前法治富县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大多数存在于法律实施领域,如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和法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法律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全面实施,努力深化法治富县建设。

    2、领导干部是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利,任何人行使权利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这些重要论述,强调了领导干部带头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揭示了制约司法权力的基本路径,表明我们党治国理念的新高度新境界。

    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法治富县建设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有可能得到平等运用,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最有可能对公众产生引导作用的是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权力运行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时,人们注重的不是写在纸上的法律,而是权力运行的实际规则。不管法律规定得有多么完备,只要权力实际上凌驾于法律之上,人们就会信奉强权、不信法律。要认真反思和彻底改正官方行为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把权力严格控制在法律的轨道上。只有这样,人们才会见贤思齐,而不是以儆效尤。

    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特权是腐败产生的思想根源和重要条件,许多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事实上,他们缺乏的不仅是法律知识,而且是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在他们心中,权比法大,没有想到这些法律有一天会真的用到自己身上,以为只要自己手中有权就可以决定法律是否运用。习近平同志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惩治腐败不仅要一个一个地“打老虎”、“打苍蝇”,更要打掉腐败背后的特权思想。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要防止一些干部把公共权力异化为以权谋私的特权,必须加强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加大对特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在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也需要领导者在内心深处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无例外的意识,不让权力“为尊者讳”,才能从源头上铲除滋生特权思想的土壤,保证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领导干部要动脑子、找法子,创新思路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富县法治建设环境贡献自己的热和能。

    四、深化法治富县建设,人民群众是主体,公众满意是标准

    1、人民群众是主体

    人民群众是法治富县建设的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坚持司法为民”。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也使法治富县建设拥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富县建设的目标。坚持和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首先体现在切实保障公民的法律权利上,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提高执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执法工作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中去,坚持联系群众、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把依靠人民参与作为法治富县建设的基本方式。群众对自身利益最关切,对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存在的症结最清楚,解决起来最有智慧。习近平同志要求,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要创新工作方法,把群众路线和法治思维结合起来,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让群众自己组织起来通过法治方式解决自己的问题。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使政策制定的过程成为倾听民意、化解民忧、赢得群众支持的过程。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实行专门机关和群众参与相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地增加执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途径。要通过制度设计赋予并切实保障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充分的程序权利,对司法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

    2、公众满意是标准

    法律既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公众意志的集中体现,公众满意是检验法治富县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执法、司法、守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信任度。只有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能够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司法才有公信力,人民群众才会相信司法,法律才能真正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司法裁判的终局性作用才能实现。人民是司法工作全部价值的最终评判者,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这一司法工作目标,一方面,要注重个案的公平正义,从提高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案质量做起,通过成千上万个个案的公正处理,积攒起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整体信赖,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一个具体案件的不公正处理就是对公平正义的一次具体伤害;另一方面,要注重公平正义的可感受性,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加大程序法律的执行力度,使司法公正以人民群众感受得到的方式得以实现。群众工作能力是司法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法官、检察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机制,使司法人员在为民实践中不断提高境界、汲取力量、提升能力,真正把司法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4.

    [2] 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4.

    [3] 本书编写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学习时报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4.

    [4] 辛文静,王晓阳.富县:“两说一联”便民机制为群众排忧解难.陕西日报,14.0.29.

    [5] 白朝霞.富县法院深入开展“两说一联”活动.西部法制报,2014.07.08.

    [6] 宋伟.富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陕西人大网,http:///0/1/3/21/20069.htm.

    【作者简介】

    张芳芳(1978-)女,中共富县县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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