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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析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的历史演进、思想特征与现实意义

    时间:2021-01-31 07:52:3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 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由概念的提出走向理论的构建,经历了三次转变的历史进程,这三次转变体现了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统一性、宏观性与辩证性的思想特征,标志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创造性发展,彰显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现实活力。

    【关键词】 美好生活;理论体系;历史演进;思想特征;现实意义

    新时代“美好生活”从概念提出到理论建立,经历了历史的发展与逻辑相统一的进程,因而,科学诠释新时代“美好生活”,必须立足于构建“美好生活”之理论体系的历史基础之上。由此进一步探索这一理论在形成过程中体现的思想特征,是对“美好生活”理论展开具体诠释的前提性条件。

    一、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发展的历史进程

    恩格斯曾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1]因此,理论的发生根植于历史的进程,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论构建必先回溯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语境。

    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中外记者的讲话中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他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诠释为人民在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医疗保障、居住条件、生态环境和儿童成长等方面的“更美好”期盼。2017年,习总书记在总结十八大以来的发展成果时强调,“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特征。随后的十九大报告中,总书记将“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作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矛盾对立面,[2]提出了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变的重大论断,由此勾画出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的完整框架。

    据此观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美好生活”的论述,经历了将“美好生活”视为人民的“向往”向“需要”的转变,并用“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高度概括取代了具体生活的描述,同时又揭示了“美好生活”的矛盾对立面之“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实现了“美好生活”由概念走入理论的系统性转化。

    二、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的思想特征

    通过梳理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形成过程,可以总结出“美好生活”由概念成为理论的三次转变,而这三次转变体现了“美好生活”理论的统一性、宏观性与辩证性的思想特征。

    1、从“向往”到“需要”:理想与现实的历史统一性

    从2012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展到2017年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历时五年,“美好生活”从理想信念逐步踏入现实生活,这是习近平和党中央全面总结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而得出的明确论断。从“向往”变为“需要”,意味着人民在实现“美好生活”的过程中从追求者变为参与者,再从参与者发展为分享者,“美好生活”不再只是内化的奋斗目标,而更成为了外化的现实旨归。这也意味着“美好生活”并非已完成的既成现实,而是根植于当下并不断生成发展的“更美好生活”,是一种经劳动实践而必能达到的生活状态。

    据现实而言,“美好生活”从理想构设向现实生成的转化,一方面说明了随着党的领导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越来越快,人民对现实的需求也越发强烈和迫切;另一方面,也应认定现实生活已具备的“美好”因素,而让人民能更充分地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促使每一个建设者都能成为享受者,即习总书记屡屡强调的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将成为“美好生活”建设的重要环节。

    综合来看,“美好生活”即是党和人民共同奋斗的理想目标,又是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的劳动成果,也是面向未来更高水平发展的现实基础,是理想与现实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历史性统一。

    2、“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從概念的描述微观性到理论整体的宏观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答中外记者问中将“美好生活”描述为“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3]——这是从方方面面具体地关切人民的现实生活,也是对美好生活理想图景的合理规划。然而,当美好生活的愿景逐步成为现实的迫切需要,习总书记则用“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高度概括了美好生活需要的特质。此种在表述上抽象而凝练的转变,体现了“美好生活”理论形成过程的宏观性特征:一是由具体深入的“方方面面”转向抽象宽广的“多方面”,从而极大地拓展了“美好生活”所涵盖的范围。进言之,“美好生活”的“生活”应理解为包括现实的物质生活,以及涵盖了科学、文化、艺术等领域的精神生活,是一个囊括了人整个生活世界的宏观概念;二是将具体需求的罗列抽象为“多样化多层次”的概括,更能体现人民生活需要的全面性、丰富性和多样性。

    3、“不充分不平衡的发展”:揭示“美好生活”矛盾对立面的辩证性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成为“美好生活”实现的最主要障碍,作为“美好生活”的矛盾对立面在十九大报告中被正式提出,这一论断的产生标志着“美好生活”理论框架的最终形成——这是因为,“美好生活”不但有着从“需要”层面的肯定性表述,也有了作为其对立面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否定性揭示,由此实现了“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矛盾的辩证统一。

    进而言之,“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个矛盾对立面的表述,从两个方面彰显了“美好生活”理论的辩证性:其一,“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成为“美好生活”的矛盾,它是辩证地构成“美好生活”理论的重要内容;其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矛盾意味着不仅要满足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要”,也辩证地统筹兼顾“平衡而充分”的发展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体现了“美好生活”概念在理想与现实中的历史统一性,并从思想的微观描述走向理论整体构建的宏观性,由单方面的肯定表达成为矛盾双向揭示的辩证性。

    三、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的现实意义

    时代的前进离不开思想的推动,“美好生活”理论作为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提出到成型,由萌芽到成熟,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我更新与自我完善。同时,它内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中,与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中国所遵循的指导思想相统一,也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现代发展相一致。因此,“美好生活”理论是在党的指导思想发展中结出的时代之果,具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第一,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即是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人民,人民既是推动发展前进的主力军,又是享受发展成果的获得者。“美好生活”理论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它一方面充分说明了新时代的发展就是为了人民,发展的目的就是实现人民生活的美好。另一方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来源于个体自身,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与评价标准各有不同,存在着丰富性与差异性,是一种“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因而,个人“美好生活”的实现必须依靠个人自己的实践创造,而全社会实现共同的“美好生活”也呼吁着全体人民的共同创造。由此,“美好生活”理论从建设新时代的“生活”角度出发,回答了建设“美好生活”为了谁,实现“美好生活”依靠谁的问题,使人民成为新时代建设的参与者与分享者,每一个人都可以努力实现生活的美好,也能够充分享受生活的美好。

    第二,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贯彻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创新”既是思想的革新,又是行动的创造:“美好生活”作为新时代发展的目标而提出,其本身就具有着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它的诞生意味着思想上的创新;而“美好生活”要从理想的愿景成为当下的实存,则必须通过改造现实的创新来实现。

    “协调”发展理念根植于我国古代传统文化“中”与“和”的思想,“中”代表着“不偏不倚”,“和”意味着“和而不同”。换言之,“协调”指明了发展“中”平衡性,即必须统筹协调各项发展工作;“协调”又强调了发展“和”的充分性,即要协调兼顾不同个体的差异性,满足每个个体的发展需求。因而,“美好生活”理论中所揭示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矛盾,亦深刻贯穿了“中”与“和”的“协调”发展之道。

    “绿色”生动表达了当今人们对生态环境发展的重视,也鲜明昭示出新时代发展所倡导的生活方式。习总书记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即是建成“绿色的”美丽中国。那么,“美好生活”之“美”离不开“绿色”的生活环境,“美”的实现也需要“绿色”的生活方式,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与“绿色”新发展理念是密切联系、高度统一的有机整体。

    “开放”是我国自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来所奉行的对外发展战略,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文明多元化、国际格局多极化的发展态势,我国的“开放”发展的步伐也在不断扩大。当前,我国提出让世界人民共同参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正是新时代对外“开放”发展的鲜活体现。而“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命运共同体,是全世界人民在彼此的交流合作中密切联系、息息相关的生活共同体。因此,“美好生活”不单只是中国人民生活的美好,更是全世界人民生活的共同美好。正如习总书记在2013年周边外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让“命运共同体”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就必须实现“中国梦”与周边各国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景相对接。因此,中国“开放”的发展是为了实现世界人民生活的美好,世界人民的“美好生活”也需要中国向世界“开放”的怀抱。

    “共享”指明了发展成果属于人民,人民时时刻刻体验着、分享着当下中国的步步发展。那么,人民如何“共享”发展的成果,也是关乎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重大现实问题。对此,总书记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要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使人们在充足的“获得感”中感受生活的美好与幸福。这也充分说明了人民不但是“美好生活”的建设者,也是“美好生活”的“共享者”。

    第三,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是“中国梦”在当代的生动演绎。自从2012年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中国梦”的理念,七年来,“中国梦”在每个中国人民心中不断开出绚烂之花,更在每个人的现实生活中不断结出收获之果。总书记曾言,“中国梦”是人民追求幸福生活之梦,而“美好”则更传神地体现了新时代人民对生活的要求:既要有“好”的物质生活,更要有“美”的精神世界;既要有“好”的社会氛围,又要有“美”的生活环境。进言之,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是当前中国之“梦”的体现,并且这样的“中国梦”之光已照进生活的现实,“美好”不再是将来时,而是现在进行时。2013年,习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实现“人民幸福”是“中国梦”的本质。“幸福”与“美好”相通,“梦”与“需要”相交,当下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的奋斗之梦,就是实现美好生活的时代之梦。

    四、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从萌芽到开花,再到最终结出思想硕果,经历了三次发展中的转变。三次转变共同构成了整个“美好生活”理论的完整框架,并体现着理论本身所内蕴的统一性、宏观性与辩证性的思想特征。同时,“美好生活”理论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成果,它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相统一,与新发展理念相一致,与“中国梦”的发展目标相融合。总之,新时代“美好生活”理论于当下中国社会焕发的思想之光,将点亮每一个中国人民的生活之梦。

    然而,“美好生活”要从理想走向现实,则必须直面当前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例如在收入分配、教育、就业等方面如何做到统筹协调、公平正义,这一方面需要实际工作的切实开展,另方面也需要相关制度的改革完善。再者,对于生活之“美好”标准的界定,也需要广大理论工作者深入人民群众的生活,从理论探索的实践中去挖掘何谓真正意义上的生活之“美好”。

    【注 释】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2.120.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

    任 立(1989—)女,漢族,河北抚宁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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