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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女性·城市

    时间:2021-02-21 07:58:4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香港作家西西在她的长篇小说《飞毡》中,以家族史带出了一个城市与普通平民生活的发展变迁史,并构建了一个喜剧性的世界。这种喜剧性的达成,一方面依凭隐匿于“飞翔”意象之后的道家哲学;一方面也与作者“创造”与想象城市和市民的努力不可分割,历史的碎片与细节的生趣,向读者展示的是“我城”与“我民”的轻盈、美好性格。此外,“讲故事”的写作方式,使叙事者从历史的漩涡中抽身隐退,成为一个旁观的、超脱的喜剧家;而小说特意将女性定为讲故事的人,也同时彰显出其与男性叙事的殊异。

    关键词:喜剧性;飞翔;城市;讲故事的人

    中图分类号:I2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77(2017)6-0119-07

    你不快乐的每一天都不是你的

    你只是虚度了它。无论你怎么活

    只要不快乐,你就没有生活过

    夕阳倒映在水塘,假如足以令你愉悦

    那么爱情,美酒或者欢笑

    便也无足轻重

    ——费尔南多·佩索阿《你不快乐的每一天都不是你的》

    香港女作家西西的长篇小说《飞毡》①,在2005年获得“世界华文文学奖”,王安忆陈述颁奖理由时说:“西西是香港说梦人,以抗拒睡眠方式进行,连梦都是虚构的,她替充满行动的香港做梦,给这个太过结实的地方添些虚无的魅影。”②以《飞毡》为例,在这部三卷本、204节、一节一故事的纷繁书卷里,西西建构的城市故事,长达百年,这个故事以家族史为外观,却实实在在将百年来女性的生存发展史、香港平民的生活变迁史,城市街巷的繁荣衰落史,以“讲故事”的方式③,连缀成一个整体。但《飞毡》不是一部气势磅礴的“史诗”,它照顾到无数细枝末节的“史实”,甚至为了作家建构的这些戏剧性真实,有意地舍弃了香港百年历史中发生的全部真实、重大的历史事件。

    一、女性诗学:“飞翔”的哲学意味

    詹姆斯·乔伊斯在他的《巴黎笔记》中将抒情的(lyrical)、史诗的(epical)和戏剧的(dramatic)三种艺术形式做出了区分,三种形式逐步排除艺术家自我的情感投射,而重视艺术想象力对美学形象的提炼与重造,最终实现作者的退席。因而,乔伊斯将“戏剧的”视为艺术的最高形式,并宣称相对于悲剧来说“喜剧是一种更完美的艺术形式”④,它唤起静态的祥和美感与快乐。乔伊斯这种对“戏剧性的”和“喜剧”的强烈偏爱,批评家戴维·达契斯(David Daiches)进行了有趣的阐释,他认为乔伊斯作为艺术家的文学事业正是要将自己逐步与生活“绝缘”(insulate),直到达到一个“理想的喜剧境界”(ideal comedy);而悲剧和喜剧的不同,达契斯解释为与作者的创作态度有关:悲剧的创作者过于在意自己创造的世界,对人物的命运希望参与和分享,而喜剧的创作者则弃绝这种参与,由是成为一个客观超脱的旁观者。⑤

    借用以上二者对于戏剧性形式和喜剧的界定,西西的《飞毡》所创造的氛围,也是一个充满戏剧性和喜剧性的世界,用西西自己的语言表述则是“喜欢用喜剧的效果,不大喜欢悲哀抑郁的手法”。⑥在这部长篇小说中这种戏剧性和喜剧性的达成,是通过形而上的哲学想象,以及此种哲学影响下的女性诗学。如果说《百年孤独》里的家族故事,虽然充满魔幻的情节,却仍有一个悲凉孤寂的灵魂做底子;那么西西在她这部小说中所讲的家族和城市故事,却彻底放弃大悲大苦,转而以女性的温柔和道家“水德”、“循环”的智慧,并糅合西方卡尔维诺式的“轻盈”和飞翔的想象,将很多事情和物件轻倩地几笔带过,完全没有固执的抒情,写作者仿佛就是一个置身事外的人,一个“飞翔”于时间和空间之上的遨游者、旁观客。《飞毡》的故事被置于叫作“肥土镇”的城市,围绕城市中肥水街上联姻的花家、叶家几代人展开,整个城市连同人物最后都如飞翔般隐身消失——《飞毡》的书写无疑深受《一千零一夜》、卡尔维诺、本雅明、博尔赫斯等的影响:西西对《一千零一夜》中的“飞毯”、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随着床单飞走的美人蕾梅黛丝、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里乘气球飞走的主人公都极为熟悉,十分钟爱“飞翔”的意象与想象。⑦但是值得再次强调的问题,是小说虽借鉴了童话的讲述方式,故事的基调与居于核心地位者,其实仍然是中國的道家思想。《飞毡》的第一节标题为“睡眠与飞行”,重新演绎庄周梦蝶的故事,既认同庄子物我世界互通互化、人与自然等量齐观的寓意,同时又提出新的命题:人类从来就有“抗拒睡眠”“渴望飞行”的潜意识⑧,肥土镇的飞翔与消失,正类似于庄周对蝴蝶梦、大鹏的飞翔想象。

    首先,“飞翔”的“轻盈”,在小说中体现为道家的“水德”智慧,且这种智慧最清晰地展现在书中女性,尤其是女主人公叶重生身上。在“花叶”家族中,叶家女儿、花家媳妇叶重生既平面型地串联起了与其他众人物的关系,也纵向型地在时间线上带出了女性群体的生存发展史。叶重生的一生,像一个极具戏剧性的传奇,因家中失火被救火员花初三抱出,因而与之成婚,婚后才恋爱,立下规矩不许花初三再于救火时抱出其他女子。花初三因无意中违背了这个规矩而逃跑,叶重生为重演当初被救情景以唤回花初三而三次火烧花家屋宇。这个原本值得大书特书的情节,却以极其简略的工笔式速写结束,叶重生的公婆不可思议地从未怪罪儿媳,反而安时处顺地顺势关闭了日渐呈现颓势的家族生意,邻居们也只是同情这个“仿佛阁楼上的疯妇”⑨般的女人,且给予她一个“火牡丹”的美丽名字。而若干年后花初三再次现身,原来不过是去欧洲游学,故事却再次摒弃了追问与抒情,仿佛这件事不过是一个不值一提的意外,叶重生除却“那熟悉、温柔、坚决、清晰的声音:你不可以再扔下我的”⑩这一句回应再无其它,生活便又奇迹般如前继续,此前种种像被所有人自然地遗忘与忽略。作者的用意不难发现:当生活的“沉重”无可避免地降临,执着于表现这种“无奈”及其带来的伤痛会显得过于忧戚,不如以反抒情的方式轻淡着笔,在形而上的观念领域写出笔下人物的不同,即其保有的柔顺而至坚的道家精神。当小说开始时,叶重生和表妹一起尝试当售货员被父亲“押回去”,父辈的言行举止充满对女性的束缚与低视{11},到小说第二、三卷中,她从家庭妇女走出家园变成职业劳工,遇到职场骚扰、侵权时毅然反抗,又“无意间”成为了成功的房产投资理财者,建设花叶家族事业的主力也随之易主,读者终于能体会到故事刚开始时伏笔的深意——叶重生何以被夫婿家“痴痴傻傻”的表兄弟花一、花二称作“众水之王”{12}:这个肥水区“最美丽的姑娘”{13},她就是《红楼梦》所称羡女性的“水做的骨肉”,以道家“善利万物而不争”的以柔克刚精神,活成一个女性的自我,融化男性社会的坚冰,清醒又温柔地回应了男性社会对女子的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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