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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22-07-13 09:01:0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坚持改革创新并重,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2、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3、优化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专栏建设,探索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4、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5、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6、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积极配合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7、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严格政务新媒体开设管理,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规范报备工作,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加强各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8、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刊登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责任单位:县档案馆、政府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局)

    二、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9、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各级政府部门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10、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创新解读方式,实施问答式解读,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11、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12、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13、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14、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网站开设县长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在线访谈栏目,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15、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等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活动。(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三、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6、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优化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建设,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公开各类事项信息。(责任单位:各试点领域相关单位)

    17、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18、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每年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9、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加大项目批准服务、实施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20、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2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2、做好稳岗就业信息公开,围绕就业困难人群、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公开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信息。(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24、做好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5、加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26、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医疗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8、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29、对军民融合领域的可公开信息,稳妥有序进行公开,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军民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30、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本地区营商热点信息,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单位)

    31、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32、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

    33、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22年9月底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专栏,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34、健全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跟班轮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35、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下发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度进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36、抓好工作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到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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