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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区老龄工作十一五规划

    时间:2021-11-17 15:42:4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06年-2010年)
        我区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期,到2005年底,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万人,占总人口的*%,并以年均*%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10年,全区*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万人,占总人口的*%。
        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在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努力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的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回良玉副总理这一讲话精神和全国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及《____市____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编制我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可靠依据和必要的政策保障。

    “十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适时地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全区老龄事业得以较快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总之,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老龄事业基础建设得到加强;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这些为今后“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目前我区老龄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老年人的受惠面还有较大的差距,为老服务和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尚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针对这些问题,为加快我区老龄事业发展步伐,重点解决老龄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城镇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适应农村实际的社会养老制度,建立健全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为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和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和保障制度,实现老有所养。

    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小康社会建设要求,努力构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城镇,建立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体系,确保离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并适时提高养老金标准。在农村,积极探索适应我区农村实际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障机制,确保劳动年龄段以上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享受生活补贴。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扩大低保覆盖面,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缩小城镇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距,到2010年,城镇与农村的低保标准之比控制在1.5:1以内。

    进一步完善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制度。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含户院挂钩,下同)率稳定在95%以上,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稳定在90%以上。对未实行集中供养的对象要落实好各项供养措施,并逐步提高供养标准。

    逐步建立贫困老人长效救助机制。支持和鼓励镇乡(街道)、行政村(社区)建立养老互助金、养老救济金制度,提倡集体经济较发达的镇乡(街道)、行政村(社区)建立养老补助制度;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或设立助老基金。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怀贫困老人的结对帮扶活动。

    加快养老设施建设。城乡各类养老机构的床位数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各类养老机构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20张以上。区建有一所150张床位以上的起示范作用的综合性养(托)老机构,街道建有一所50张床位以上的养(托)老机构。

    倡导家庭养老,积极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模式。5年内,临平、____、塘栖、瓶窑城区对空巢(独居)、残疾、困难、高龄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85%以上。

    2、平稳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现老有所医。

    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医疗保险费用增长与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老年人参保比例达到95%以上。把城乡贫困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降低起付门槛,提高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额。

    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镇乡、街道卫生院为主体,覆盖城乡的老年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到100%;农村要进一步加强镇乡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整合现有医疗资源,加强社区老年保健工作,开展健康咨询、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等服务,5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老年康复病房(区),95%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十一五”期间,各区级医院要开设老年病房,区上建有一所100张床位以上的老年护理院。

    3、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

    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建设。5年内区老年学校和老年电大____分校都要建成规范化的老年学校,80%的镇乡(街道)建有老年学校和老年电大教育点,50%的村和80%的社区建有老年学校(电大)教学班。充分发挥社区学校等载体的作用,满足老年人的学习需求。老年人在各类老年学校的入学率达到10%以上。

    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加强老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城镇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老年思想教育活动,帮助老年人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农村要组织和引导老年人学习先进文化,破除迷信,抵制邪教势力和赌博恶习。

    4、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实现老有所为。

    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量力的原则,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科普、咨询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重视老年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银发人才库”,利用老年专家、学者的经验和特长,发挥他们的“余热”,鼓励老年人开展自助互助和参加“金晖志愿者”行动。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等经济活动,努力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形式。

    5、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实现老有所乐。

    加强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议。5年内区要再建立一所四星级和一所三星级以上的老年活动中心;四星级的区老年活动中心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全区90%以上的镇乡(街道)建有二星级以上的老年活动室,90%以上的社区和行政村建有超过100平方米的老年人综合活动场所。

    发展壮大各类老年文化、艺术、体育团体,支持和引导他们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办好老年专题栏目,创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戏曲作品。办好老年运动会及老年文化艺术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对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合力齐抓共管。

    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实施“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根本保证。要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涉老职能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做好老龄工作;区老龄工办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职责,起好“协调、督促、整合、沟通”的作用。

    2、研究制定政策,加大经费投入。

    随着我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政府财力和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从2006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扶持规范化老年活动室(中心)建设。同时,积极鼓励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各种力量共同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积极探索政府鼓励、社会创办、自主运作的老年福利服务社会化新路子。

    除了积极加大公共财政和民间资本的投入外,对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和设施提供多项政策优惠:镇乡(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开办时,区镇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新建的老年活动室(中心)采取区财政适当资金扶助;区、镇(乡)两级财政每年安排适当的社区服务发展资金,保障社区公益性服务项目;对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养老、托老等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其用水电按居民价格收费;对社会力量在社区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由区、镇(乡)两级财政在开办时按实际床位数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

    3、巩固提高创建成果,整体推进老龄事业新发展。

    实践表明,创建老龄工作全国先进县(市、区)活动是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极大地促进了基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有力地提升了老龄工作社会地位和整体水平。我区虽已获得了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的殊荣,但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和差距。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来认真总结和指导工作,用创建高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整体推进老龄事业新发展,保持老龄工作全国先进。

    4、扎实推进两项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六个老有”整体水平。

    城镇社区和农村基层是开展老龄工作的两个重点,是事关老龄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开展创建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和创建规范化老年人协会是夯实社区和农村基础的最有效的手段,“十一五”期间,要扎扎实实地推进两项规范化建设工作。

    在城镇,要进一步开展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建设工作。到2006年底,要有100%的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镇乡社区达到省级标准,到2007年,100%的镇乡社区达到省级标准。要把创建规范化社区的工作与探索、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社区日托和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从“抓部署、抓指导、抓学习、抓考核、抓评比、抓表彰”六个环节着手,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出台必要的优惠政策,支持社区老龄工作,加强对社区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

    在农村,要继续抓好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到2010年,90%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协会达到“三好”(班子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制度落实好)、“三有”(有活动场地、有经费来源、有教育载体)的标准。

    5、进一步保障老年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

    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意见,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和敬老道德教育,加大维权力度,加强执法检查监督,促进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制和道德环境的形成,使老年人的权益得到广泛尊重和维护。

    一是“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援助工作,倡导和鼓励律师、公证员和法律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简化程序,优先服务,适当放宽标准,同时将服务领域延伸到社区、农村基层。进一步加大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有关部门要依法受理和处理涉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举报,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案发率。

    二是区、镇乡(街道)人大,要根据情况适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

    三是加强普法教育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普法工作纳入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把法律教育与敬老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社会主义敬老教育思想道德观。加强对农村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基层干部和老年人家庭成员的法制意识,提高道德水平。大力开展“敬老模范镇乡(街道)村(社)”和“敬老好儿女”的创建活动,倡导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和文明之风。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继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各镇乡(街道)要组织好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10周年和省实施办法颁布5周年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四是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老年人优待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建立督查和奖惩制度,保证各项优待规定落到实处。

    6、加强老龄工作体制和干部队伍建设。

    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专(兼)职老龄工作干部,加强自身建设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的保证。加大对镇乡、街道老龄工作机构建设,重点解决机构、经费和办公条件等问题,确保老龄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机构管事,形成高效顺畅、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全区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老龄工作战线上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热爱老龄事业、扎实工作、乐于奉献、开拓进取的老龄工作干部队伍。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职责意识。要抓好镇乡(街道)、村(社区)老龄工作干部的培训,使之列入区委党校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各级政府要把老龄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区老龄工委要建立对成员单位老龄工作的考评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要给予表彰,进一步完善发展老龄事业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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