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闲生活
  • 教育教学
  • 经济贸易
  • 政法军事
  • 人文社科
  • 农林牧渔
  • 信息科技
  • 建筑房产
  • 环境安全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达达文库 > 建筑房产 > 正文

    边防涉外人员素质研究

    时间:2021-02-05 07:57:0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边防涉外人员的素质对促进我国与外国的友好外交,推动我过外交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边防涉外人员素质的概念,现状等进行论述,最后对如何提高边防涉外人员的素质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外交事业边防涉外人员素质

    作者简介:王江丹、胡怀丹,武警学院边防系十一队。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3-172-02

    一、边防涉外人员素质的概念

    涉外在英文里为concerning foreign affairs,一般是指公务上涉及外国的,和外国人有关系的。而涉外工作则是一项认真执行国家外交政策、维护祖国的荣誉、民族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加强同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和文化交流,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世界和平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国的边防涉外工作是一个特定的主体与外国或者外国相应的边防机构进行协商、交涉、合作,而这个特定的主体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公安部领导,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公安边防部队具体组织实施。公安边防部队中工作人员各行其职,为我国守好国门,更好的向外展示我国的大国形象和良好的警察形象做好铺垫。其中,边防涉外人员是从事边防涉外事务的工作人员,他们的素质对促进我国与外国的友好外交,推动我过外交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边防涉外人员素质是指从事边防涉外工作的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在处理边防涉外事务时所应当具备的知识水平、道德修养以及各种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养。边防涉外人员只有在工作中锻造和提升自我素质,提高边防业务工作质量,才能更好的推动我边防涉外事业的发展,为我国与他国的建交、维系两国的和平交往创造条件。

    二、边防涉外人员素质现状

    (一)思想状况

    我国边防工作对思想政治教育普遍重视,积极开展党课及政治教育活动,帮助我边防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形成了高度重视思想教育工作的宏大声势。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很多问题,从而产生学习质量不高、效果欠佳的问题。究其主要因素:一是授课内容枯燥,听课质量不高。思想政治教育总是依照老路子,没有创新意识,内容陈旧不变,致使听课人员不能集中注意,授课也就形同虚上。二是领导时抓时放,监督力度不够。思想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不断坚持才能将理论真正贯彻到实践当中。当前,贪污腐败现象仍是十分猖獗,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不仅在于我工作人员自身思想素质的低下,领导监督力度的欠缺也是重要的因素。因此,领导对下级工作要常抓不放,监督到位,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才能减少甚是消除不良影响。三是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从实际出发,照搬经验模式。在处理涉外事务涉外时,工作人员习惯于使用同一套应对方法,即使是面对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也使用相同的模式,而使问题得不到根本性解决。

    (二)文化常识

    不同国家的人们由于分属不同的地域、文化以及历史背景,他们的宗教信仰、交往礼仪和语言语种都会有一定的差异,和他们打交道就必须熟悉他们的文化和风俗习惯,尤其在礼俗禁忌方面。边防涉外人员最显著的特点是涉外性,他们经常需要跨出国门与外国人交往,而此时熟知对方国家的风俗礼仪以及宗教信仰等文化常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国际交往时,文化间的差异不仅会影响到涉外工作的顺利进行,还会波及我国与他国的外交关系。

    目前,我国边防涉外人员大多属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但对于边防涉外事务所必需的知识还是较为模糊,不能及时准确的应对各项事务。首先是以本国风俗衡量他国习惯。由于对各国礼俗的迷糊认识,造成了对该国的不良印象,认为只有本国的礼仪礼节才登得大雅之堂,对他国产生偏见,从而将自己的不满情绪表现在言行举止上。其次是张冠李戴。虽然毗邻国家间存在着相似的文化习俗以及宗教信仰,但他们也会有各自独特的一面。有时涉外人员因为在接待外国来客或者出访到一个国家之前,没有对该国的礼俗、宗教信仰以及禁忌等方面做深入的了解,略懂皮毛便硬着头皮上,从而使混淆各国的礼俗习惯,给我国外交事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法律知识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没有章法,就没有管理。边防涉外事务作为我国外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边防涉外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处理涉外事务时也必须有专门的法律作为依据。在进行边防工作时,为了建立正规的边防涉外工作秩序,有效地实施边防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边防政策法规及国家边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边防辖区的工作实际,制定边防法律规范,作为开展边防工作的基本依据。

    长期以来,我国在进行边防工作时所依据的法律多未切实指向某一问题,而条款的多重覆盖导致在处理边防事务时没有切和实际法律依据,从而出现很多“无章可循”的事例。然而处理边防涉外事务所依据的法律未健全,遇到某些突发事件时,没有明确地法律规定,处理起来就要受到一定的制约,不法分子就会利用这些法律漏洞进入我国肆意妄为,从而给国家和人民都造成严重的损害。另外,对他国相关法律掌握不足,在对外交往过程中引起不快,还会影响两国的友好外交关系。

    三、如何提高边防涉外人员素质

    (一)明确自我位置,严把“思想”关口

    作为边防工作者,首先要对自己的业务工作有一个全方位的认识,不仅要了解自己所处工作岗位的业务要求,同时在工作中要时刻提醒自己牢记使命,坚定信念。边防工作不只是国家的行政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时刻向世界展示我国军人形象的链接口。走在国际交往的大舞台,人类交往已不止局限于小范围的活动,更多的是囊括国际性频繁的人口流动。边防工作者如果不坚守自我信念,时刻把党的宗旨和军人职责摆在首位,就容易被国际上日益猖獗的“贪污贿赂风”刮得体无完肤。国际上的“三非”问题,走私、偷渡热潮,贩毒集团化日益严重,而边防工作者要妥善处理好合法入境人员和非法入境人员的问题,同时在工作中严防糖衣炮弹的轰炸,杜绝“贿赂风”肆虐席卷,就应当明确自我位置,了解到身为边防军人的圣神职责,肃清思想歪风,在工作中不断更新自我的思想认识,在进行外交谈判时,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军人的圣神使命。其次,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通过教育宣传片和个别典型事例警醒边防干部提高忧患意识,保持先进的党性思想。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不仅要注重官兵的听课质量,更要提高授课人员的讲课水平,能够推陈出新,切实能够抓住重点,吸引官兵的注意力,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第三,始终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使主观符合客观。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所交往国家的不同礼俗、文化及宗教信仰以及外交政策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外交策略,并能熟练地运用马克思原理来解决各种突发事件。

    (二)转变思维方式,击破“主导”屏障

    在对外交往过程中,区域之间都存在一些限制交往的文化主导因素。不同的国家人民或者是相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民族都存在着价值观、世界观、宗教信仰、民族性格以及语言特征和交际行为的差异。而这些差异会给对外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价值观决定着人们如何进行交际,无论语言交际、非语言交际或是社会交往无一不受到价值观的支配。而一个国家的人民价值观多受各自形成条件、环境、历史沿革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往往需要在普遍认同的基础上增进相互了解以达到友好合作的目的。因此,在对外交往中要考虑到影响彼此的价值观因素的影响,转变思维方式,综合考虑地区差异,了解对方情况,接受对方价值观中存在与我不同的地方,以化差异为共鸣,达到外交中的“求同存异”。

    以价值观念为基础的民族性格,是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和行为的重要方面,它同价值观共同构成文化结构,对交际行为起着支配作用。豍美国多崇尚白手起家、自我奋斗,因而对待外交不怕挑战和竞争;英国比较保守,在外交上常表现出圆滑和老谋深算;德国人诚实坦率,并不在意外交辞令那一套。而针对这些差异,在进一步考究其根源时可以结合实践经验,破除传统思想的限制,与时俱进更新个体资料,归档记录便于新一轮的更新总结。此外,由于世界各国宗教状况不同,宗教作为一个普遍群体朝向被引流成诸多分支,基本上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或几个宗教被人们朝拜,特别是对待那些宗教影响颇深的国家在进行对外交往时对那些不大敏感的宗教禁忌也应当尊重。在某些场合一些不合适的称呼;在交流时一些避讳的词汇;见面初对礼仪的要求等这些都是影响两国交往的因素。边防工作者在进行涉外交往时应当多加考虑其影响,将它纳入文化常识需要掌握的内容里,宗教信仰自由是国际人权公约规定,国法律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行使方式和基本要求与国际人权公约基本一致,因此我们更应该尊重各国的宗教禁忌为外交合作打下奠基。

    (三)加强法制建设,彰显“基石”权威

    在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边防涉外工作更需要依法进行。边防涉外工作中的涉外性决定了我们既要严格执行我国法律,还必须认真履行国际法的有关规定。然而在进行边防涉外事务的实际工作中某些问题由于法律未作出详细界定,因而在处理起来就产生了多个法律重复干涉的现象。处理这个问题首先要在中央明确组织筹划一个统筹全国的边防法案依据,并以此为根基依据各区域实际情况结合边防涉外工作实际针对特殊案件制定一部关于涉外工作的法律,明确规定边防涉外事务的处理以本法为依据,以此法优先,通过全局性的法律规定确保其权威性。确保边防实际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面对突发性问题使才能依据法律实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另一方面,作为边防涉外人员,对外国的相关法律也要有相应的了解,才能做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边防涉外工作的涉外性决定了涉外工作的进行要牵涉到很多国际性问题,只有对他国法律知识的进行深入的了解,在处理问题时才能把握好全局,不受外界干扰,维护好国家的利益。此外,我国公民出境如果对对方的法律禁止不了解而以我国法律的标准来界定,我国法律的宽泛未必受到外国允诺,因此涉外人员了解外国的法律并告知可以帮助我国公民的做好出国预警工作,这也是我国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注释:

    豍张萍,范金平,刘忠.军队对外交往礼仪—跨文化视角.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第92页.

    参考文献:

    [1]王国良.出入境边防检查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2]章亚南,陈泽梁.涉外工作常识.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8.

    [3]李延慧.边防概论.出版信息不详.2010.

    相关热词搜索: 边防 涉外 人员素质 研究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